?第9章
“霁华!”郗伟广泽毕竟是个男人,身高腿长,速度也快了许多,他在楼层的中堂追上了那个俗妞儿,“霁华,你等等我!”
温霁华拼命地想挣脱他的禁锢,她甚至都不敢多看他一眼,“我还要去工作,你陪着伯父吧!等他走了,你再把那盆蒲公英还给我。”
“我不会把那盆蒲公英还给你的!”广泽大声地喊着。第一次,他可以将什么狗屁气质、风度、形象全都丢在一边,将自己的心声喊出来,“既然你把它送给了我,你就不能收回去!”
霁华的火气一瞬间被他点燃了,“哪有这种道理?我送给你的东西,我就不能要回来了?那是你们这些气质高雅的人的规矩,我是俗妞儿,我就是不遵守,我就是要要回来!”
“你要不回来了!它已经种在了我的心里,你要不回来了!”他将她拉到自己的怀抱中,用那分温暖困住她的手脚。
“放开我,放开我!”霁华不停地挣扎着,想要离开他的怀抱,“说什么气质高雅、风度翩翩,你根本就是一个野蛮人!”
她越是挣扎,他抓得越紧。比韧性,他绝对不比她差。“除非你不要回那株蒲公英,否则说什么我也不放。”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她火气更旺,“你以为蒲公英是什么?可以任你想要的时候养两天,不想要的时候就丢弃在一边?我不是你的玩具,你去找那个气质型美女孙蓓蕾吧!她跟你倒是蛮般配的,化妆舞会里的王子与公主!”
听出她口气中的怨怼成分,广泽微微叹了口气,语气也跟着松了下来,“我知道我做错了,我知道我伤害了你,我知道我很虚伪。可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这么多年来,我习惯了那么骄傲的自己,对于改变我需要了解、需要挣扎、需要适应,你就不能用养一株花的耐性容忍我的过错?”
“可惜你不是花!”霁华凝望着他,眼底有着淡淡的忧伤,“我想再给你一次机会,我想相信你一定会为我而改变,变得真实,变得自然,变得平俗——可你真的会变吗?我出生在一个花农的家庭里,我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粗俗而简单的。即使今天我从高等学府毕业,在这么现代化的公司里做着白领,可骨子里我依然有着农家的本性。我无法站在你的身旁出席那些风光体面的上流社交,我只会招来嘲笑,只会让你陷入万般尴尬的境地。”
她终于将一直不愿意承认的差距说了出来,即使这对于她来说很难很难。
“可你不同!你出生世家,有着高贵的背景、高贵的礼仪、高贵的风度、高贵的气质……虽说这个社会不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可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活价值观怎么融合在一起?你父母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即使相爱,他们之间依然是个悲剧。也许……也许现在你真的是爱我的,可以后呢?等日常的琐碎与差距磨光了所有的爱,你还能给我什么?伤害、鄙夷,还是彼此之间的憎恨?这些问题你可曾想过?你又可曾想过要怎样才能解决这所有的差距?”
广泽茫然的眼神告诉她,他从未想过这些潜在的危机。他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追到了她的身边,因为爱把他推了过来。
面对他的沉默,霁华已经无力再多说些什么,从他的臂弯中抽出自己的双手,她知道自己已经选择了放手。
感觉臂弯中突然变得空荡荡的,广泽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像是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即将消失,而且永不复见。他只想将理智放在一边,只想在这一刻留住那弥足珍贵的东西。
他真的这样去做了!一个收手,将她带入自己的怀抱,他用最炙热的吻熨烫着她的心。
或许是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过迅速,霁华只能呆呆地任他的气息包围着自己,沉醉在那份爱意中,她忘了所有的原则。
“这一次……代表我真的爱你……”
他用他的吻证明所有的感情,没有迷乱,没有彷徨,他只想好好地爱她。
爱?他爱她,那她呢?她是否爱他,她是否能爱他?这一个个的问题像一连串的音符敲打着她的心。猛然间,霁华清醒了过来,她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他,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刹那,迅速地向反方向奔跑,一直地跑。
望着她逃离的背影,广泽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竟是这么无用,连自己的感情都抓不住。他双臂撑着头蹲在了地上,想要找到一个支撑点,摆脱所有的失望与自责。
一阵掌声平空爆发了出来,广泽缓缓地转过头,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柳燕脂和杜宇声。
“你们看戏看得愉快啊!”他带点自嘲的声音闪烁着危险的气息。
杜宇声赶忙摆手,一脸无辜的样子,“你可别误会,我和柳助理送令尊大人离开,怎知恰好撞上如此精彩的一幕。我要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势必会影响到你的爱情表白,所以我只好勉为其难地在这儿待上一会儿。”他说得很委屈,一副万般无奈的样子。
“我就更不是有心的啦!”柳燕脂清澈的眼神比杜宇声看起来还纯洁,“霁华送了我一包花茶,我还没去谢谢她,我送走你郗总的父亲大人,就想趁最后一点午休时间向霁华道个谢、表个情。怎么知道郗总你先霸住了人家,我只好站在这里等你用完了人家再借我用喽!”
广泽不屑地翻了一个白眼,“行了行了!我们认识又不是第一天了,你们两个人是好是坏,是忠是奸,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杜宇声将眉角挑得高高的,一脸学者迷茫的感觉,“那你说我们到底是好是坏,是忠是奸呢?”
“你们不坏——是特坏,你们不奸——是大奸!”广泽连说话的口气都是冲冲的,谁让他们要趁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出来招惹他。
柳燕脂双手抱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郗总,本来我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的,既然你说我特坏又大奸,我还是不告诉你好了。”
广泽眼一斜,斜上了天:不告诉就不告诉,了不起!
杜宇声趴到他的肩膀上,故作神秘地说着,“跟刚刚丢下你跑掉的那个人有关哦!”
“什么事?快说!”广泽立刻端出总裁的架势逼供起来。
柳燕脂决定不再逗他,“我从霁华的秘书那里知道,咱们的易日董事约了霁华周六晚上在落夕湖畔的‘WISH’咖啡屋见面——郗总你说,这件事情究竟是大是小,是好是坏呢?”
广泽微微地垂下了头,他的额头上隐约沁出汗珠。
“老兄,你还是好自为之吧!”杜宇声拍拍他的肩膀,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走了两步他突然回过头,喊了一句,“喂!郗伟广泽——”
听见杜宇声叫他的全名,广泽木木地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什么?”
“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刚刚做的事最有气质、最有风度!”杜宇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我也这么认为。”柳燕脂回眸一笑,将所有的一切丢给广泽自己去思量。
郗伟广泽最大的灾难降临了——什么什么?易日董事对俗妞儿的约会邀请?不是这件事啦!还没轮到易日那个老色鬼出场呢!
那是什么?
是——那株蒲公英啦!
端坐在他办公桌上的蒲公英明明已经开花,渐趋成熟,可这一天它突然蔫了,无精打彩的,好像要死了一样。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一直生长在中央空调环境下的缘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惊慌失措地查找起各类花卉书籍,可这也没找到可以治疗它的方法。万般无奈之下,他决定趁着清晨去找它的原主人想想办法。
再一次,他来到了东施公寓的楼下。毕竟公寓里住的都是女性,他也不敢就这样贸然闯入。抱着那株蒲公英,他遥遥地向七楼的阳台望去,想要找寻那抹熟悉的身影。
风轻轻地飘过,蒲公英白色的种子缓缓地扬起,离开了母亲,它们将去找寻自己的生命地。这就是纷飞、繁茂的爱情!
伸出手,他想将那些白色的小伞网罗到掌中,可惜,天不从人愿,他无法收住这纷飞的希望。一种没来由的沮丧从心底应运而生,他惟有收紧双手,紧紧地抱着怀中的那株蒲公英。
“你在这儿做什么?”
一道熟悉的声音窜进了他的耳膜,猛地转过身,他惊奇地发现了俗妞儿的身影。她拎着装早点的纸袋,看样子是去买早点刚回来。寻觅了半天不得见,不想她竟出现在他的身后,这是否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呢?
有些尴尬地耙了耙头发,他不自觉地扯了扯衣角。他一向注重外表,昨天被这株蒲公英折腾了一天,今早又赶早来到这里,他穿的还是昨天的衬衫。这对他这么注重气质、形象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无法容忍的错误。
“我……我是来找你的。”
“废话!”霁华翻了一个白眼,他来这里,手里又抱着这株蒲公英,不是来找她的,会是来找谁的?“我是问你大清早抱着这株蒲公英来到我家楼下做什么?要还我,在公司里还就可以了,用得着这么一大早送过来吗?”
经她提醒,他方才想起他此行的目的,“我不是来把它还给你的,我是来让你救救它,它好像快死了。”
霁华只是简单地扫了一眼,“蒲公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多年生草本植物?虽然它一直生长在二十五摄氏度左右,可它最终的命运就是让生命飞翔,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它真的快死了?”广泽紧张地瞅着手里的蒲公英,像检视着自己的生命一样。
霁华不想再跟他继续纠缠下去,他那种失望的神情让她忍不下心来断绝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而她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那会让她失去自我——她不要!
甩甩头,她甩掉这些无谓的纷扰,“我不跟你在这儿发神经了!今天轮到我买早点,我还得赶快上去呢!”
“这不是发神经!”广泽再也受不了地叫喊了出来,“我这不是发神经,我紧张的不是一株蒲公英,而是我们之间的感情!你到底明不明白?”
她明白!就是因为她明白,所以才要逃开。
广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她的跟前,他不要她回避他的眼神。
“你所说的那一切,我都仔细地想过了。正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之间的确有许多差距、许多克服不了的差距。可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有一方改变,从而来适应另一方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只做我们自己呢?在外面,我还是那个代表公司气质的郗总,可是在你面前,我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郗伟广泽。你不喜欢那些社交场合你就不去,我会尽量陪着你,若是一些非出席不可的宴会,我就一个人前往。我相信我能做到!因为……因为我是真的爱你,用所有的力量和信心在爱着你。”
霁华将早点袋抱在怀中,紧紧地抱着。她背对着他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他的话就这么一路走下去。
而广泽却无法忍受这种沉默炼制的酷刑,扳过她的身子,他强迫她看着自己,“霁华,你究竟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为什么连试一下都不愿意呢?为什么?”
“你不要问我这些连我自己都无法回答的问题!”越过他的身体,她直直地跑进了楼。那种匆忙不是在逃避他,而是在逃避她自己的犹豫。
风,将广泽手中的蒲公英种子一点一点带走。他的希望是就此飘散,还是在那不知名的远方继续繁茂的盛开,谁又知道呢?
一口气冲进电梯,温霁华仍旧紧紧地抱着早点袋,丝毫不在乎那可能沁出来的油渍脏了她的衣服。她的脑子里乱极了,像有几千几万个声音在呼喊着她似的。她不停地眨着眼睛,想将那些声音通通都眨掉,可是不行!她越是努力地想甩掉反而越是弄得一团乱。
好不容易离开了那狭小的电梯空间,霁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凉凉的空气一直进到她的肺里。借着这份感觉,她想将所有的一切理出一个头绪来。没料到头一抬,她撞见了两堵人墙,正堵在她面前呢!
“哈!你倒是回来了,那个傻瓜还站在下面呢!”丑丫头沐暖日毫不客气地讽刺着楼下那个抱着蒲公英的傻瓜。其实广泽一来到楼下,她就瞧见了。当然,她也看见了这两个人彼此间的挣扎与纠缠——没办法,谁让她房间的窗户朝着楼下呢!
“他还没走?”霁华的脑子又乱了起来。
胖妹妹樊落星可就顾不了这些了,把两个同屋拉进餐厅内,她马不停蹄地从早点袋里拿出煲好的粥,先喝上两口,这才有机会开口,“听暖日胡说,她那是想看看你反应呢!大概在你的电梯到达五层的时候,他抱着蒲公英离开了。”
“要不然我们怎么舍得丢下那么好看的戏,跑出来迎接你呢!”暖日也不客气,拿起她喜欢的鸡肉粥喝了起来。
霁华的眼睛时不时地向楼下瞥了瞥,确定没看见那方身影,她显得有些失望。
“你不吃吗?快吃!快吃!”落星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是一味地招呼着她解决民生大计。
在这方面暖日可就聪明多了,“我说霁华啊!你可想清楚了,今天人家是抱着多大的决心来找你,别怪我没提醒你,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喽!”
霁华把嘴巴噘得老高,“错过这个村没有这个店,说不定还有其他店呢!”
“话不能这么说,你想想落星和隔壁那只‘老母鸡’!”暖日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神比划着,“那时候落星多坚持她的‘兄妹论’啊!最后还不是怕人家不要她怕得要死,现在呢!出双入对,幸福每一天!”
“怎么好好地说到我头上来了?”落星吃东西吃得正开心,却被暖日这一声“老母鸡”给叫了暂停,“说她就说她,别扯上我。你要是需要打比方的例子,就拿你们家‘索命狂客’做模板。”她用一大勺的粥堵住了暖日的嘴。
她们说的什么“索命狂客”、“老母鸡”都是一些很特殊的人物。“索命狂客”是她们对暖日那一位的别名,“老母鸡”自然就是落星那一位的爱称喽!
看她们笑着玩着,霁华不禁长叹了一声,“你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看样子我是天煞孤星,注定苦命了!”
暖日一脸受不了地拍拍她,“行了!行了!你就是想天煞孤星也要问人家‘伊面’同意不同意啊!我看你还是好好想想你和那个郗伟广泽的事情比较实际一点。”
“啊呀!烦死了!”霁华趴在餐桌上的样子就像一条正在歇夏的老狗,就差没把舌头吐出来了。落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用胖嘟嘟的手将霁华的身体拉直。望着她的双眼,她大力地拍着她的脊背,“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只要你认真去爱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用手中的勺子不停地搅拌着碗里的粥,顺道将沉静的心也给搅乱了。
“我那时候也很担心,担心我和沧浪之间的差距,担心我们的爱情走不到头,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乱了。可后来我才明白,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事情没有发生,与其在这里无聊地担心一切,还不如想想怎么样让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能多得到一些幸福。那样,即使有一天不得不分开,也可以好好地说声再见,也可以感谢着……感谢着彼此所给予的那分快乐。这不是很好吗?”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抛开一切,去尝试着爱他吗?霁华也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暖日挨着她坐着,“霁华,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是一件好事,但不要让这种保护捆住了你的手脚。在爱里,有获得就必定会付出代价,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公平守则。要想完全地不受伤害,除非你放弃爱,可是放弃了爱,也同样放弃了世间最美的幸福颜色。你那么聪明,一定明白这个道理的,对吧?”
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她明白,只是她自私地想做一件不公平的交易。她像一个放高利贷的商人,放出一点点的资本,却想收回数也数不清的利息。在爱里,这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她想换回的是更多更大的伤害。
“霁华,你看看我们三个!”落星眨着星子般的眼眸环绕着四周,“暖日是‘日’;你是霁华,是‘月’;我是落星,也就是‘星’——我们加起来就是日月星,那是世间最不平凡的光华。我相信,上苍会善待我们的!”
“是啊!”暖日的脸上有着如沐暖日的笑容,“我们组成了东施公寓,既然上苍没有给我们女孩所注重的容貌、气质和身材,他一定用另外一种形式、另外一种体验给了我们幸福和……爱!”
清晨的朝阳一点点升了上来,在那初初的明媚中,三个女生肩并肩地守在了一起。她们的心中,蕴藏着这样一句话——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她们彼此间的友情,让三个在世俗的眼中各有残缺的女孩真正地走到了一起。
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只是,这需要用你的眼睛去看,去发现,去收获。
周六很快就到了,按照约定的时间,温霁华向“WISH”咖啡屋走去,在那里易日董事正等着和她的约会。
过了马路,她发现身后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跟着她。她快走了两步,那人走了一大步;她将脚步放慢成小碎步,那人走了一小步;她气恼地停下来,来个猛回头——那人也停住了脚步(被她吓的)。
“郗伟广泽,你老跟着我干什么?”
“我哪有跟着你?”他显得有些委屈,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头低低的。
霁华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他,像是第一次见到他似的——平时看惯了他西装革履的样子,乍看见他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和休闲鞋,她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看着他像个小媳妇似的耷拉着脑袋,她的语气也跟着松了下来,“不跟着我,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条路又没标明只有你能走,我为什么不能走到这里?”小媳妇偏着脑袋,一副很襥的样子。这样子的他不似平常高高在上,一言一行都讲究气质、风度的郗大总裁,倒像是个刚出社会没多久的大学生。面对这样的郗伟广泽,霁华反而不知所措了。
她学着他的样子,头一撇丢下一句,“随便你!爱跟不跟!”
两个人还是像刚才那样一前一后地走着,她快他快,她慢他慢,她停下来他望风景。保持着这样的行为一直到“WISH”咖啡屋的门口,霁华再一次地忍不住了。
抬起高傲的下巴,即使在身高上她比不了他,也得在气势上先把他压倒,“我到达目的地了,我看你往哪儿跟!哼!”
广泽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长臂越过她的身体,他先一步进了咖啡屋。这下子,霁华彻底地愣住了,“喂!喂!你……你究竟要干吗?”
冲进“WISH”咖啡屋,霁华一抬眼瞧见了易日董事,她不好意思地向他笑了一下,伸出小手私下里拉了拉广泽的衣角。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她恶狠狠地命令道:“你给我出去!出去!”
他不仅不动,还大步向易日走去,大方地打起了招呼,“易先生!”
霁华还一个劲地在后面扯着他的衣角,“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皮厚,人家约了我,你跟过来做什么?”
易日冲着霁华微微一笑,解释起来,“我昨晚打电话给郗先生,我也约了他。事先没跟你说,真是抱歉。”
“呃?”霁华呆呆地看看易日,又瞅瞅广泽。
广泽双手插在口袋里,带着一点戏谑的笑容瞧着她,得意之色溢于言表。什么气质高雅、风度翩翩都摆在家里晒太阳呢!
霁华终于明白了过来,这一路上他根本就在耍她嘛!气恼地抬起脚,她狠狠地向他的小腿踹去,毫不留情地踹去。
“嗷!”广泽抱着疼痛的小腿,带着那张想咬人的表情啐道,“你这个俗妞儿!”
霁华双手叉腰瞪着他,“我就俗!我就俗怎么样?你咬我!你咬我啊!”
看着他们俩虎视眈眈的样子,易日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行了行了!过来坐吧!”
三个人在一处较为安静的地方坐了下来,霁华赶忙凑到易日的耳边“大声”地问道,“您今年贵庚啊?”
贵庚?我还古来稀呢!
广泽翻了一个白眼,“问人家年龄——你真没气质!”
“你有气质!你有气质你这样说我?”得!两个人又杠上了。霁华将脸转向战地,“我说易日面容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你非说人家前额银丝、内心狡诈,绝对是四十好几的老色鬼一个。哦!我问问都不行啊?”
上帝啊!你杀了我吧!
他郗伟广泽粗活了二十七年,从来没觉得像现在这么丢脸。
对他们的问题,易日尽量保持严肃的表情,凑到他们俩跟前,他招了招手。等三颗头颅凑到一起之后,他小小声地说道:“我告诉你们,我啊!是不死之身,虽然看得挺年轻,其实好几百岁了呢!”
呃?
广泽和霁华的呆滞与易日的得意形成鲜明的对比。谁说易董事沉稳内敛?谁说的?谁?
如此尴尬又有趣的气氛没能维持多久,侍应生端着三杯特色咖啡过来了,他分别介绍起来,“小姐面前的这杯咖啡叫Moon(月亮),先生面前的是Eclipse(月蚀),易先生还是老规矩——St.Luke’s Summer(秋日艳阳天)。”
霁华好奇地看着眼前的咖啡,“这些咖啡看上去差不多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广泽用咖啡勺依顺时针搅拌着那杯Eclipse,“‘WISH’咖啡屋里各式咖啡均是以各种气象景观命名的,口味也因各种气象给人的感觉而各有特色,在这东方学院附近非常有名。我久闻大名却一直无缘一尝其味,今日也算有幸。以前我读大学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好的地方,否则我一定经常来坐坐。”
抿上一口,他立刻赞不绝口,“好咖啡!以Napoletana(那不列塔那)咖啡为原料,加上咖啡师特别的调制,让它的口感更加圆润顺口。能泡制出这样的咖啡,一定是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郗伟广泽果然是个注重气质,懂得欣赏气质的人。”一杯小小的咖啡,他都能发出如此的感叹,难怪易日会这样说他。转过头,易日发现霁华一直望着面前的咖啡出神。“霁华,快喝啊!你这样看着它,又不会变出两杯来。”
霁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不懂咖啡的,这么好的咖啡给我喝糟蹋了。”
“这说的是什么话?”易日佯装生气的样子,“你可知道,这杯咖啡可是这家咖啡屋的老板特意为你调制的。”
霁华不好再推辞,尝上一口,她连叫,“好喝好喝!跟一般苦苦的咖啡不一样。”
“那当然!”易日显得很骄傲的样子,“这杯‘月’和郗伟广泽的那杯‘月蚀’,可是那位老板特意为你们俩而泡的。”
月和月蚀,一明一暗,一显一隐,广泽顿时反应了过来,“易先生,刚刚在来的路上我还在想,你今天的邀请对我而言究竟是鸿门宴还是决战书,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是什么?”易日双眼含笑地瞅着他。
广泽看了一眼咖啡屋的店名,随口说道,“现在看来真的是Wish啊!”
两个人男人相视而笑,所有的隔阂就此解开。他们笑得畅快,霁华却是一头雾水,“你们俩在傻笑些什么啊?古古怪怪的!”
易日收回笑意,又恢复了习惯的沉稳和内敛,“霁华,我上次不是说要把我太太介绍给你认识嘛!今天我请你来,就是冲着这个目的的哦!”
“你太太?”霁华一听要认识新朋友,顿时来了劲,“你太太在哪里?快带我见见她啊!”
“我就在这里。”随着声音的传出,从后台的操作间里走出一道纤细的身影。
霁华和广泽的目光都被那淡然而舒服的声音吸引了去——
她的发很长,束了一个松松的髻,倾泄至背脊。看着看着,温霁华和郗伟广泽的目光同时落在了来者的右袖上——长袖内空荡荡的!她的右手臂……
易日站起身,亲自为太太拉开坐椅,并介绍了起来,“这位就是我太太,也是这家咖啡屋的老板,她姓‘邺’,你们可以像所有的客人一样叫她‘朝露’。”
朝露在打量着丈夫口中这对活宝的同时,霁华和广泽也在打量着她。她的长相很平凡,算不上好看,顶多也只能勉强算是清秀,再加上她缺少的右臂,实在是与易日这个大集团的董事极不相配。
广泽注意着她的笑容,她笑得很浅很淡,却让人觉得很舒服。以他凭气质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她绝对算得上顶尖的气质佳人。
霁华的注意点却和他不一样,她发现,易太太的左手一直被易日双手握在掌中。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充分告诉俗妞儿,他真的很爱她。
气氛显得有些怪异,朝露用主人的身份招呼了起来,“今天请你们来有三件事——其一,尝尝我特意为你们俩泡制的‘月’和‘月蚀’这两杯咖啡;其二,让我认识认识日常常挂在嘴边的霁华——我可以这么称呼你吧?现在前两件事都做完了,咱们就来做这‘其三’吧!”
“这‘其三’也是我请你郗伟广泽来的目的啊!”易日一边说一边从身后取出一本相册递到广泽的手中,“打开来看看吧!”
广泽翻开了相册,一旁的霁华瞥了一眼,顿时叫了起来,“这是丑丫头暖日和那个索狂客!”
照片上的索狂客正紧闭着双眼,两手环胸,倚靠着椅背浅眠。而他的对面暖日正摊着速写本,一笔一笔地画着他浅眠的样子。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们之间宁静得就像一弯湖水,容不得任何人的涉足。
“你认识索狂客?”朝露淡淡的表情里溶入了一些惊讶。索狂客大学的时候一直在这家咖啡屋做侍应生,所以她对他很熟悉,没想到霁华也认识他。
霁华一边点头一边看着那张照片,“照片上的那个丑丫头是我的同屋,她和索狂客下个月要订婚了。”
广泽不禁感慨了起来,“没想到沐暖日最后竟然嫁给了这么狂傲不羁的男人。”
霁华凑近他,不怀好意地问道:“我怎么觉得你的口气有点惋惜的感觉啊?”
“我哪有?”这种事情可是千万不能开玩笑的,广泽一脸的认真。
“这么紧张干什么?作贼心虚!”霁华白了他一眼,继续翻看着照片。
他们一边看,易日一边解释了起来,“这些照片都是一个叫黄永磊的摄影师无意中拍下来的。对了!我和朝露的婚纱照也是他拍的。上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拿着照相机东拍西拍,现在已经成为专业摄影师了。不过他还和以前一样,喜欢背着照相机将一些沉醉在爱情里的情侣间的小动作给拍下来。”
他话还没说完,霁华又叫了起来,“快看!快看!这是胖妹妹落星和‘老母鸡’海沧浪!”
广泽看了一眼,果然是她同屋中的那个胖妹妹。照片里的男子走在前面,他的右手却落在后面,紧紧地牵着他的胖妹妹,女孩的脸上扬着甜蜜的笑容——很甜!
是爱!将外形、气质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用彼此的手臂连接到了一起。
易日没想到黄永磊的照片竟记录下这么多熟识的爱情片段,他笑看着一张张照片继续说下去,“他拍这些照片的时候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将局内人没有感觉到的真情给记录下来。昨天他到我这儿来,边喝咖啡边拣选照片,我觉得这些照片挺真挚的,便借了下来看几天。看着看着,我看到了这张照片……”
他翻开那张照片摊在他们面前,霁华和广泽顿时呆住了。
是那天的情景!霁华怀里抱着早点静静地站在原地,两米外是抱着蒲公英的郗伟广泽,风吹起,他怀中的蒲公英是长了翅膀的希望,纷飞在他们的上空。
朝露看着这张照片,淡淡地笑了,“黄永磊用心记录下了这一切,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两个人的眼中分明都饱含着对彼此浓浓的爱意。那么,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在一起呢?”
面对着这张照片,所有的差距、原则、理由……都失去了借口,在爱面前失去了借口。
或许是这一切来得太迅速,来得太直接。霁华竟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承受,猛地站起身,她的动作大到让桌上的咖啡都溢了出来。
“我……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我……我先走一步。”
易日不动声色地冒出一句,“郗伟广泽,黄永磊说如果抱早点的那位女孩和抱蒲公英的这位男士找他拍婚纱照,他义不容辞。”
广泽不等他把话说完,一扎头冲了出去!
朝露的左手抚了抚丈夫的掌心,“你觉得他们会走到一起吗?”
易日望着太太说了意味深长的一句话,“俗妞儿的‘俗’——也是一种独特的气质嘛!”
郗伟广泽没有辜负易日和朝露的一番撮合,今天穿着休闲鞋的他跑起来一点也不比俗妞儿慢,三下两下就将她抓到了自己怀里。
“你真的很能跑啊!想让我追你也不是用这种方法吧!”
“我又没要你追我,是你自己跑出来的。”明明心里得意得要命,温霁华嘴上还要拿乔。
广泽紧抓着她的手不放,以防趁他不注意她又来个无影无踪,“今天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再逃走了。”
“我哪有逃?我说了我有事要离开,你追出来做什么?”偏着头,她瞪着他,“没被我踹够是不是?或者,你想咬我?”
广泽笑了起来,“你啊!你不仅是个俗妞儿,还是个野蛮女友!”
“我哪里野蛮了?我哪里野蛮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野蛮了?”她不高兴地噘起嘴巴,“就算我是野蛮女友,你也不是车太贤那么优秀的新好男人啊!”
广泽的嘴一下子咧到了耳根,“这么说你承认是我的女友喽?”
她的嘴巴依然像煮熟的鸭子,“我哪有?我哪有承认?你臭美吧你!”
其实,早在风带走蒲公英的那一刻,就让他们的爱纷飞了起来,现在……该长成繁茂的幸福了吧!
不过作为一个俗妞儿,她当然得把本性发挥一下,小小地和他玩上一票,才对得起自己俗妞儿的名号嘛!谁让他找来那个什么气质型美女孙蓓蕾欺负她,此仇不报,她就不是东施公寓出产的盛品!
广泽也不着急,他多的是办法让她承认,就是此刻还没想到。先把姿态放低了再说,这是昨晚父亲打电话来问他的爱情战果时,特意传授的一招。他和父亲之间一直有着一层无形的隔阂,没想到因为这场征服俗妞儿的战争,他们竟成了和谐的上阵父子兵。
“好吧!好吧!你说,我该怎么做,做什么,你才会承认。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做到。”
“这可是你说的!”她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广泽一脸即将上战场的大义凛然,“是我说的,有什么难题你尽管放马过来。”注重气质、形象和礼仪的他也说起了老粗话。
“好!”霁华点点头,此刻她异常满意,“等我想到再告诉你。”
她根本就是阴奉阳违嘛!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喂!你太过分了吧!”
“干什么?”她的脸比他拉得还长,“你咬我啊?”
伴着落夕湖畔夏夜的凉风,一长一短两个身影吵吵闹闹一路行去。究竟谁咬了谁,究竟谁是月谁是蚀,又有谁说得清呢?
只是,月亮心里明白:俗妞儿俗得惹人爱啊!
尾 声
“这就是你的难题?”
郗伟广泽埋首在炙热的阳光下,恨恨地看着面前得意洋洋的俗妞儿。现在,他真的恨不得咬她一口——解气!
“你鬼叫什么鬼叫?”
你狠?我比你更狠!这就是温霁华找出的对付这个自以为是男人的办法。“不就是要你来帮忙收花嘛!有什么好叫的?我都已经答应帮你老爸种蒲公英了,你就不能帮我爸妈收收花?”
他的鼻孔都快喷火了,“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她根本就是找理由!
他们俩说好同时向公司告假出来度假的,结果度着度着,就度到了她的家乡来。这也没什么,他正好借机拜望一下她的父母,套套近乎,后面才好办事嘛!当他牵着霁华的手,出现在他们全家二十七口人的面前,大家什么都没说,然后……居然有人称呼他“姑爷”?!
饭桌上他介绍了一下身家背景,就快谈到婚事上了,她却一口气把他拉了出来,一直拉到这花田里来。她拣了一个最累的收花的工作给他也就算了,还让其他的收花工都到一旁歇着——这不明摆着整他嘛!
努力平息着体内的怒火,他尽可能平心静气地跟她谈,“霁华,你到底想怎样?我累一点没关系,可你知道我根本不会这种工作,丢脸事小,破坏了伯父、伯母一年的辛劳事大,你到底明不明白?”
“明白!我当然明白!”她有着更高明的见解,“可我从小就答应过爸妈,要找个能帮他们干活的人做老公,如果你做不好这些工作,你可没有资格做一个花农世家的女婿哦!”
广泽这下可乐了,“这么说你是同意我的提议,咱们和暖日、索狂客,还有落星、海沧浪他们两对一起结婚喽?”
“哈!你想得美哦!要是你连这些花都收不了,怎么收下我这么大一轮明月?”
“这个不难,你做示范,我跟着学。想我郗伟广泽聪明机智、风流倜傥,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只不过速度上慢一些,可以克服的!可以克服的嘛!”心情放轻松,他自以为是的毛病又冒出来了。
霁华决定不再难为他,为他做了几下收花、剪枝的示范,这就丢下他跑到一边玩去了。
广泽倒也认命,一个人徜徉在烈日下收起花来。如果他以为考验就到这里,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
霁华埋着头努力寻找了一番,然后带着她的战利品悄悄来到他的身边,小小声地说了一句,“有蚂蚁嗳!”
蚂蚁?这个词到了广泽的耳朵里就成了“炸弹”,他一蹦老高,做出最没气质的事,“蚂蚁啊!有蚂蚁啊——”
霁华受不了地捂住耳朵,看他平时一副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样子,没想到鬼叫起来比女生被偷窥的分贝还高。
“你怎么这么没用,不过是几只蚂蚁而已!难怪狄先生说,要是看你不顺眼就拿些蚂蚁之类的小玩意哄哄你,绝对比糖衣炮弹管用多了。”她凑过去,十分得意的样子,“他还说,你要是在自己生存的地盘上见到蚂蚁之类的小玩意,会手持灭虫喷雾器将它们一举消灭干净,若是小虫多于五只以上,你还会找来专业灭虫部队,真的假的?这么夸张!”
想到那个狄南浦将他的这些丑事全部告诉霁华,广泽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想咬人的表情,他真恨不得咬死他啊!
“其实,是这样的!”他想着该怎样告诉她,会不那么丢面子,“我们家是祖宅嘛!房子老就会有一些蚂蚁啊蟑螂啊之类的小虫。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后面院子里玩,被一只蚂蚁咬了一口,全身长满了红色的小点,从那以后我对蚂蚁之类的小虫就特别的反感。”
霁华双手抱怀,笑笑地看着他,“是恐惧吧!”
他懊恼地挺起腰杆,“哪有?我哪有恐惧?”
他越是这样她笑得越欢,知道如此在乎气质的人有这么没气质的丑事,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够她长笑三声的了。
“以后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拿十只……不!一百只的蚂蚁放到你的枕头边吓死你!哈哈哈——”
广泽恨恨地咬着牙,心里想着:笑吧!笑吧!你尽情地笑吧!明天我就去看心理医生。
察觉他的神色不对,霁华挨到他的身边,用手肘捣捣他,“不是吧!这么点小事就生气了。你不是气质高雅、气度不凡嘛!不会这么小家子气的哦!”
什么叫又气又恨,广泽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他作势卷起袖子,一副要扁她的模样,“你等着,看我怎么教训你!”
他话一出口,她先跑了起来,“来啊!来啊!有本事来追我啊!”
“追就追!谁怕谁?”
满园花丛,两个追逐嬉笑的身影穿梭其中。在那遥远的天边,蒲公英正带着所有纷飞的爱,长成繁茂的幸福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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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input name="p" type="text" size="2" maxlength="5" value="" emptyok="true" format="*N"/><anchor><go href="http://ebook12.3g.qq.com/book/chapter?sid=AVVKqJU6aVcUdcRc_C2JG-_K&g_ut=1&bid=566&bookid=566&cid=$p&w=&cc=9" method="get"><postfield name="sid" value="AVVKqJU6aVcUdcRc_C2JG-_K"/><postfield name="pid" value="1" /><postfield name="v" value="true" /><postfield name="o" value="1316191224421" /><postfield name="rm" value="2" /></go>跳到该章</anc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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