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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8章

郗伟广泽迎着明月来到了公司,走出电梯,他向自己的办公室迈去。远远地,他看见了从办公室里微微透出的光芒。

有贼?

他轻轻地向自己的办公室移去,门没有关,敞开了一大半。让身体贴着墙壁,他小心翼翼地向里面望去——是她!是那个俗妞儿!那个失去踪影的俗妞儿竟待在他的办公室里。

远远地,他看着她,就连呼吸也放轻了。

只见她光着脚丫子踩在他的皮椅里,半蹲着身子,修剪着桌上的那盆蒲公英。整个空间只亮了桌上的一盏灯,淡淡的光芒照着那株瘦弱的蒲公英,那株她悉心呵护却被他糟蹋的蒲公英。

月光从她身后的窗户里倾泻进来,为她的身体镀了一层柔和的黄晕,她就像一轮映在人间的明月,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妙。

那一刻她不再是俗妞儿,她是最妩媚的月光,用她的柔和与包容温暖着他的世界。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

“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沐暖日的质疑就在他的耳边,霁华的感情就在他的心底。可他呢?他又做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他按照父亲的要求做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男人,他的人生似乎就围绕着这一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努力读书,拥有高雅的内涵;学习礼仪,塑造不凡的举止;讲究衣着,成就优雅的外表……所有的一切像一个巨大的套子将他的人生整个包裹了起来。他就是一个蜗牛,躲在这个壳中看着眼前的世界,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离开了那个壳,他又该怎么办?

他不想!他从来也不想这个问题,是因为害怕吧!

他不敢做回他自己,他不敢将真实的感情表露出来,他也不敢去爱这个俗妞儿。他害怕别人鄙视的目光,他害怕别人像看小丑一样地看着他。

多少年了,他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和母亲去别人家拜访。母亲不会吃西餐,在座所有的客人都用嘲笑的眼光俯视着她。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父亲又在做些什么?他只是隐约记得父亲将脸转了过去,那种眼神比所有人的鄙夷加在一起还叫母亲难堪。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母亲就离他而去了。此生,他再无母爱!

读大学以后,每周他会去西餐厅一次。口袋里没有太多的钱,他也不点太多的东西,往往是一杯咖啡。他会在那种高级的西餐厅里坐上一个下午。他用眼睛注视着周围的上层社会,注视着他们的礼仪、风度、气质和教养,并将所有的一切一点一点印在了心里。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做到了对自己的承诺!大学毕业以后,他顺利进入了现在的这家公司,从一般的管理人员开始做起,他一步一步登上了现在的总裁位置,成为年轻而有成就的实业家。他的名字出现在财金新闻和风云人物的字里行间,他成功地步入了上流社会。越是如此,他对自己的气质就越是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他以为所有的付出与要求都是最正确的,他以为此生他都会以气质为衡量自己和他人的最高标准,直到金迷秦先生出卖公司利益的那件事情发生,他开始检视自己,倏地发现:他的世界早已脱离了原本的轨道,他成了“气质”的俘虏,而他的内心还充满了心甘情愿的奴性。

回想往事……多久了,他已经不知道秉着自己的心意大笑或大骂的滋味——直到她的出现。

这个俗妞儿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所有的地方都和他构成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

她可以不顾衣着,只要舒服就好;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跑跳,甚至趴在地上,只因为她想这么做;她可以用最直接的方式去亲近自然,只因为她喜欢充满生命的花草;她可以吃着东西跟你说话,让你看见她嘴里的食物,她可以张着嘴巴大笑,露出后排的智齿,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一切事,只因为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个“俗妞儿”!

她不在乎这个称呼,她甚至引以为豪。因为她知道,像他们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其实……过得很虚伪,很矛盾,很累。

回想他们一路走来这种种——她老是跟他吵,老是气他,其实是因为她喜欢他,她想引起他的注意。而他呢?他也是这样!他总是围着她打转,总是挑她的刺,总是特别注意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正像她说的那样,他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找茬想整她;要么,就是他早就喜欢上了那个俗妞儿!

答案是哪一个,其实早已不言而喻了,不是吗?否则,他们之间不会有这么多的交集,他不会吻她,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来。

可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谁也不能告诉他,谁也不能!

一道门将他们隔在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走进去是被月光触摸的温和,站在这里是被黑暗笼罩的冰冷。然而,他却无力踏出这一步,仅仅只是这一步!

公司的午休时分,温霁华的办公室还是一样的热闹非凡。小小的空间里各色鲜活的植物散发着生命的魅力,大家围坐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喝茶,好不畅快。

郗伟广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本该去茶水间为自己泡杯咖啡的,可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的办公室门口。立在门外,他无心踏足其中。总觉得,他这个总裁一旦现了身,就会破坏那分美好,就会把那分真实完完全全地给撕毁。他的脚步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不进亦不退,就定在门的外面,感受着门内的欢乐。

“这是我爸妈给你们的礼物。”霁华将一包包的东西拿出来,送给各位同事,“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不过挺有用的。”

高秘书摊开纸包,“这都是什么啊?”

霁华指给她看,“花茶啊!正宗的花茶,就是你上次说很喜欢的那种花茶,有美容祛毒的作用哦!”

大家纷纷笑着道谢,“代我们谢谢伯父、伯母。”

“没什么!没什么!”霁华不在意地摆摆手,“这都是我家乡的一些特产,不过倒是挺出名的。”一位年轻的秘书眼中闪过梦幻般的神采,“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嗯!”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开始描述那个美丽的地方,“那里大部分的人家都是以种花为生,鲜花可以卖给城市里的鲜花供应商,做成的干花可以卖给一些艺术市场,还有一些花就是用来做花茶的。我们家就是一个很大的花茶制造厂,到了鲜花收获的季节,就连空气里也是四溢的花香。那里的人种花、采花、弄花,人人都跟花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乡里乡亲间彼此都认识,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我记得我考上东方学院离开家的那天,几乎所有的乡亲都来送我,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热闹得不得了。”

“有机会真想去你的家乡看一看。”一位年纪稍长的部门经理感叹了起来,“每天生活在这种都市生活里,人都变成了都市的味道,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

高秘书笑了起来,“白经理,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每天生活在都市里都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我们不在做人,难道在做动物吗?”

王经理摇了摇头,“像我们跟人家谈业务、约定时间,见了面之后开始为双方公司的利益谈判。在这过程中,虚伪的谎言、无法兑现的诺言、编派同类公司的重言——也不知道说了多少。然后开始签合约、定计划……表面上看起来,我们好像挺风光的,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没于豪华的餐厅、咖啡厅,其实呢!我们就像一个陀螺,一刻也不能停,稍有闪失我们就会停下来,那个时候这枚陀螺可就完全没用了。”

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啊!都市人的生活!看上去五光十色、美不胜收,其实是空虚又空洞。”

“别说得这么沮丧啊!”霁华仍旧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在都市生活也有都市生活的好处,我到这里后见到很多以前我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像什么游乐场、植物园……还有,还有西餐厅……”说到最后,她不禁沉默了下来。垂着头,她捧着手里的花茶,将所有的感觉浸泡在淡淡的香气中,她不让自己想得太多。

门外的广泽将双手握得紧紧的,无论愿意与否,他都已经伤害到了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就在广泽自责的时候,有双手碰触到了他的肩膀。猛地回过头,看见来人他尴尬的别过了脸,也离开了那扇门。两个人走到楼层的中堂处,停了下来。

“干吗不进去?”柳燕脂双手抱怀静静地看着他,眉宇间有着些许揣摩的意味。

在沉默中,广泽的双手相互交叉,支撑着他的头。许久,无法言语。面对这个跟了他四年的下属兼朋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自己内心的挣扎。

柳燕脂隐约了解他内心的复杂感受,将这所有的一切丢在一边,她找他有正事呢!“你父亲来了。”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丢在了广泽的心中,自从他考上东方学院就离开了那栋郗家祖宅。九年来,除非逢年过节或一些非常特殊的日子他决不回去,父亲也很少来找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现在在哪儿?”

柳燕脂用眼神示意楼下,“在一楼的服务台呢!”

广泽走进电梯,按下了去一层的符号。在电梯里,他下意识地收拾起自己的领带和衬衫,每次面对父亲他都有一种去觐见国家元首的感觉。

这就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那种气质不凡、高贵得体,却缺乏真情实感的关系!

“父亲。”

见到父亲,郗伟广泽完全没有轻松,他毕恭毕敬地站在离父亲两米远的地方,低低地唤了一声。

郗老先生年近六十,身体仍是笔挺而坚硬,从上到下都显示出他不凡的气势。回望着儿子,他仔细打量了一番,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不愧是他的儿子,举止得体、气质高雅、风度翩翩。

广泽上前两步,立在了父亲的跟前,“您找我有事?”

“咱们去你办公室谈吧!”郗老先生先一步走进了电梯,广泽跟着进去。

小小的电梯空间只有父子两人,郗老先生再没什么好顾及的,随即将来意说了出来,“我听说你最近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姑娘走得很近,有这回事吗?”

广泽立刻明白了过来,父亲口中那个“不三不四”的姑娘指的是霁华,而告诉父亲这个消息的人,不用说,准是孙蓓蕾。看上去是个气质型美女,想不到竟是个喜欢在人背后嚼舌根的泼妇。

广泽深吸了一口气,沉沉地说道:“她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姑娘,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毕业于东方学院法律专业,是一个非常能干、非常有才情、非常吸引人的女孩。请父亲不要随便侮辱人家!”

郗老先生也随之沉下了脸,“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人家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跟我说话?”

“我只是实话实说,还请父亲见谅。”话是这么说,可他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放松。

郗老先生还想说什么,偏偏电梯停了下来。广泽抢先一步走了出去,“咱们还是去我办公室再谈吧!”

郗老先生一路走一路说着,“我不管你喜欢上的姑娘是好是坏,在我心目中只承认蓓蕾那孩子做我们家的媳妇。她出生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家教又严,为人得体,与你再般配不过。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等再过两年,你的事业完全稳定下来,就把她娶过来吧!”他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定要让广泽成为最高雅的人,他不能失约。

“父亲,还是进来再说吧!”广泽拉开办公室的大门把父亲让进去。

郗老先生正想说些什么,他的视线一扫,触及到了桌上的那盆蒲公英,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突然间,他呆住了。

“广泽,这是……这是什么?”

“这是蒲公英啊!”广泽发现父亲的神色极端不正常,“有什么问题吗?”

郗老先生眼神有些古怪,他抓住儿子的手追问着,“你从哪里弄来的这种东西?现在都已经入夏了,为什么它才开花?”

“这是人家送的,因为种植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所以开花的季节与一般室外生长的蒲公英不太一样。”父亲的反应太奇怪了,广泽忍不住生疑,“父亲,您不喜欢蒲公英吗?”

郗老先生跌坐在椅子里,嘴里喃喃念叨着,“蒲公英……蒲公英……爱的纷飞,爱都纷飞了……没有了,死了……”

广泽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父亲……您怎么了?”好像中了咒似的,神情恍恍惚惚。

郗老先生握着杯子的手不停地在颤抖,水点点地洒了出来,破坏了他一向注重的气质与修养。拉着儿子,他像是在害怕什么,又像是在逃避着什么。

“广泽……广泽啊!你……你怎么会种植这种蒲公英?你……你不是不喜欢植物的吗?”

他越是这样,广泽的疑惑就越大,“父亲,这株蒲公英有什么不对吗?”

郗老先生长叹了一声,决定将事情的始末告诉儿子,“你……你的母亲很喜欢蒲公英,她每年都喜欢在院子里种一株蒲公英。她曾经说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

站起身,他蹒跚的步伐再无往常的坚定,走到那盆蒲公英的旁边,他的手抚上了它,“她是那么喜欢蒲公英!那么喜欢它啊!”

这是一个久远故事的开始,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伴随而至的还有一道清脆的声音,“郗总,我是温霁华。我找你有事,可以进来吗?”

郗伟广泽看了看父亲,又瞧了瞧办公室的门,最终他拉开了门。凝望着面前的俗妞儿,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面对她,“你……你找我有事?”

“事情很简单,一会儿就好,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此刻的霁华面对他就是单纯地面对自己的上司,不卑不亢,也再无多余的表情。

感觉出她的冷淡与那声“郗总”刻意拉开的距离,他不觉向后退了一步。“什么事?你说吧!”

迎视着他气度不凡的容颜,霁华用最平稳最有力的声音告诉他,“我要拿回那盆蒲公英,你不会种它,也不想种它,我觉得它还是回到我身边更合适一些。”

她来收回的不仅是那盆蒲公英,还有她所付出的感情。沐暖日果然没有说错,俗妞儿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她已经决定放手了吗?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一切想清楚,她就已经收回了这纷飞、繁茂的爱情。

“霁华,我觉得……”

没等广泽说出个所以然来,郗老先生突然插了进来,“你就是送他蒲公英的人?我可以称呼你‘温小姐’吗?”他在打量着她,用最苛刻的眼光打量着她。

霁华没有逃避,任他的眼神围着她打转。而她只需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不用说,这个老人一定是郗伟广泽的父亲。父子两人都有那种自恃甚高的气势,所以绝对错不了。

她用同样的语气问他,“你就是郗总的父亲?”

郗老先生点了点头,这个女生外表看起来俗俗的,气度上却隐约有着大气魄。收回自己的探究,他指了指桌上的蒲公英,“这株蒲公英是你的?”

“是!”她迎视着他的目光,毫无退却,“所以,我现在来要回。”

“你懂蒲公英吗?我是说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吗?”凝望着眼前的俗妞儿,郗老先生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霁华双手抱怀把头昂得高高的,“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出生花农世家,从小就在妈妈、外婆的怀抱里听着各种花的故事,听着每种花所诉说的语言,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郗老先生急急地追问,“那这蒲公英代表着什么?”

睇了他一眼,霁华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干吗要告诉你?”

郗老先生显得很失望,他的神情让广泽不明白了,“父亲,你好好地怎么想起来了解蒲公英的花语?这跟母亲究竟有什么关系?”

“原来蒲公英让你想起你那个死去的夫人啊!”霁华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可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赶紧用手捂着嘴巴不停摇着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没说!”

抚弄着这株蒲公英,郗老先生像是抚弄着一片圣洁,“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这位小姐种植的蒲公英,或许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吧!也许……也许是你母亲在天之灵要将一切揭开。既然如此,我就不妨将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或许,温小姐会愿意告诉我蒲公英的花语究竟是什么。”

坐在蒲公英的旁边,郗老先生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

“就像广泽你知道的那样,我和你母亲阿英是被你爷爷硬撮合到一起的。我不喜欢她,我总认为想我一介才子竟然要娶这么个村妇为妻,这简直是种天大的侮辱。阿英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但她依然很爱我,对我也非常的好。后来我们有了你,她非常疼爱你,几乎将你当成了她所有的寄托。可我不准她这么宠着你,我总认为她会把你宠坏,而且我觉得她粗俗不堪,会把你给带坏了。所以从你很小的时候起我就让你跟着我,我要你完全像我,一丁点也不能遗传她的‘俗’。”

对小时候的这些事,广泽记忆犹新。有时候母亲紧紧抱着他,父亲却强行将他拉走的画面还是会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那也只是一些片段,他越来越觉得模糊了。

郗老先生缓缓地说下去,“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你七岁,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才气的汪女士,她和阿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她才气横溢、气质优雅、谈吐不俗,简直就是为我而来的女神。”

霁华的那张利嘴实在是忍不住了,“你们父子俩真不愧是父子俩,儿子自以为是,老子自命不凡——简直一对活宝!”

“霁华……”广泽不想她惹父亲不高兴,他总觉得或许在未来他们之间会有交集,所以她还是少惹些麻烦为妙。

郗老先生反而不甚在意,“温小姐说得没错,我的确太自命不凡了。我以为世间只有这样的女子能配得上我,也只有我这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我和那位汪女士每日谈论学问,她俨然成了我所有的精神支柱。可我在表面上却依然得维系原有的婚姻关系,我得顾及到我的名誉、郗家的名誉,我不能背负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但我不服!我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如果我早一点遇到那位汪女士,那我的人生将是多么幸福。我觉得我所有的幸福和人生的快乐都毁在了阿英的手上。”

“所以你就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母亲身上。”虽然年幼,但广泽对母亲的境遇依稀有些记忆。尤其是父亲在家里发过火后挥袖而去,母亲总是对着父亲的书桌暗自流泪。

而郗老先生显然没料到年幼的儿子将这一切都记了下来,而且至今仍无法忘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下去。

“你说的没错,我的确做了那些残忍的事情。祖宅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院子,阿英将南面一隅清理了出来,每年种上一株新的蒲公英,旧的蒲公英又将种子撒在四周,所以几年的工夫那里已经是一片蒲公英的海洋了。一次我又将火发在阿英的身上,气恼之余,我想去毁了那片蒲公英。我真的去做了,无论阿英她怎么哀求,怎么哭泣,我都没有松手,就这样一把火烧了那片蒲公英的园地。阿英她跪在地上,对着那些黑色的焦灰不停地哭着、说着些什么。等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了。”

广泽望着那株蒲公英,低沉的声音再度响起,“然后母亲她进了医院,被诊断出患了肝癌,从此后再也没有回家。”那是一段久远而痛苦的记忆,此生他终难忘记。

“她就这样……就这样死了?”霁华简直不敢相信,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她这一生究竟拥有过什么?荣华富贵,甜蜜爱情,还是幸福家庭?她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曾拥有过。世上竟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属于她的,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

往事的伤痛摧毁着郗老先生所有的神经,就连他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着的,“她处于昏迷的时候曾经断断续续地告诉我,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可她一直没有告诉我她的愿望到底是什么。在阿英弥留之际,她交代我一定要将广泽培养成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绝对不能像她那样被人看不起。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蒲公英……纷飞的爱……’”话到此处,他已是老泪纵横。

办公室里的三个人围绕着一株蒲公英静静待着,沉重的气氛将他们团团围住,逃都逃不开。

郗老先生抹去眼泪,抖着双手述说着,“直到我永远地失去了她,我才明白,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爱上了她。只是我顾着自己的面子不肯承认,不肯承认我这个自恃甚高的人竟爱上了一个村妇。我后悔啊!后悔没在她活着的时候好好爱她、好好疼她。我站在那片化为灰烬的蒲公英园里,满眼全是她的身影。我拼命地种啊种啊,想恢复那片蒲公英园原有的风貌,可是无论我怎么种,蒲公英就是活不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亲手毁了她的蒲公英,上天就惩罚我永远欠着这笔债。蒲公英……纷飞的爱……阿英死的时候已经不再爱我了,她的爱飞走了。”

“不是这样的!”霁华猛地站了起来,“不是这样的!蒲公英的花语是‘纷飞、繁茂的爱情’。它的意思是让爱纷飞,将爱带到遥远的地方,带到有希望的地方,让它繁茂地生长起来。我想伯母最后的意思是,她希望自己的爱纷飞在人间,在伯父你能触摸到的地方繁茂地成长起来——她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郗老先生紧握住霁华的手,像在凝听神谕,“阿英至死仍爱着我吗?她不恨我?不怨我?”

霁华反握住他的手,肯定地告诉他,“如果她恨你、怨你,就不会在临终前说那句话了。”

凝望着面前的蒲公英,广泽反复地念叨着,“蒲公英的花语——纷飞、繁茂的爱情!蒲公英的花语……”

他猛地转过头,恰巧对上霁华的眼,四目相对。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过来,明白了自己不能放弃、必须监守的那分感情。

被他炙热的眼神燃烧着,霁华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猛一转身,她忙无措地向外奔跑。

广泽一愣,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她穿着休闲鞋的脚显然比他的运动反应快了许多,先一步,她逃出了他的挟制。

“去追她吧!”郗老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像我那样悔恨终生,我知道她是你想要的那个人。我答应过阿英要让你成为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但我想她更希望你爱上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

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广泽的唇角微微勾起,一个箭步他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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