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也称运作模式,下同),是指在实现电子商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进行交易的标准形式。按照电子商务双方当事人的不同,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有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B),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2C)和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B2G)等多种。其中,B2C、B2B和 C2C 是三种最基本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
2.1.1 B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B2C(Businessto Customer)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简称电子商务模式,下同)是以Internet为主要手段,由商家或企业通过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目前,在Internet上遍布了各种类型的B2C网站,提供从鲜花、书籍到计算机、汽车等各种消费品和服务,我们可以将其看做是一种电子化的零售。它最大的特点是供需直接“见面”,速度快,信息量大,费用低。从不同的角度对B2C的商务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将它划分成不同的种类。
从企业和消费者买卖关系的角度划分从企业和消费者买卖关系的角度分析,B2C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分为卖方企业-买方个人模式及买方企业-卖方个人模式两种。
(1)卖方企业-买方个人模式(网上商店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商家首先在网站上开设网上商店,公布产品的品种、规格、价格、性能等,或者提供服务的种类、价格和方式。消费者通过网上商店浏览,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下订单,在线或离线付款,由商家负责送货上门。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节省购物时间,买到价格较低的商品,享受网络的便捷性。对于企业,则可以减少租用店面的开销,减少雇佣大量销售人员的支出,还有可能实现零库存销售,极大地减少资金占用和降低风险。
比较典型的代表是全球知名的亚马逊网上书店。
(2)买方企业-卖方个人的电子商务这是企业在网上向个人求购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应用最多的就是企业在网上招聘人才。企业首先在网上发布需求信息,然后和个人在网上进行洽谈。这种方式在人才流动量巨大的当今社会中极为普遍。比较典型的代表是智联招聘。
从交易的客体角度划分从交易客体的角度分析,B2C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分为无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以及有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
(1)无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无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又可以分为网上订阅模式、广告支持模式和网上赠阅模式。
网上订阅模式是企业通过网页向消费者提供网上直接订阅,直接信息浏览服务的B2C电子商务模式。网上订阅模式主要适用于商业机构在Internet上销售报纸杂志和电视节目等。网上订阅模式有三种重要方式:在线服务(online services)、在线出版(onlinepublication)和在线娱乐(onlineentertainment)。在线服务是指在线经营商通过每月向消费者收取固定的费用而提供各种形式的在线信息服务。这种方式中比较典型的代表是美国在线。在线出版是指出版商通过Internet向消费者提供传统出版物之外的电子出版物。在线出版商在网上发布电子刊物,消费者可以通过订阅来下载该刊物所包含的信息。如今,普通用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很多而且大部分是免费的,因而对收费的信息服务敬而远之。因此,有些在线出版商采用免费赠送和收费订阅相结合的双轨制。这种方式中比较典型的代表是艾瑞咨询。在线娱乐是无形产品和服务在线销售中令人瞩目的一个领域,发展得相当成功。在线娱乐商通过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在线游戏,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目前在付费网络游戏领域做得最好的是开发了“魔兽世界”的暴雪娱乐公司。
广告支持模式是在线服务商免费向消费者或用户提供在线信息服务,营业活动全部依靠广告收入来支持,这种模式是目前最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之一。例如,Yahoo和Lycos等在线搜索服务网站就是依靠广告收入来维持经营活动的,新浪和搜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依靠广告收入支持运作的。广告支持模式决定了网站的主办企业要依靠广告收入维持生存与发展,因而网页能否吸引大量的广告就成为其生存的关键。而能否吸引网上广告又主要依赖于该网站的知名度。因此,为访问者提供的信息的质量是吸引广告的决定因素。
网上赠阅模式是一种非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是指企业借助于Internet的全球广泛性的优势,向Internet上的用户赠送软件产品,扩大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企业通过让消费者使用该产品,从而让消费者下载一个新版本的软件或购买另外一个相关的软件,从而实现收益。
由于赠送的是无形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自行下载,无须配送等服务,因而企业投入较低。只要软件确实有其实用特点,很快就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一般为软件公司和出版商所采用。
(2)有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在线销售)
有形商品是指传统的实物商品,采用这种模式,有形商品和服务的查询、订购、付款等活动在网上进行,但最终的交付不能通过网络完全实现,还须借助传统的方法完成。企业实行这种模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在网上开设独立的虚拟商店;另外一种是参与并成为网上购物中心的一部分。有形商品和服务的在线销售使得企业扩大了销售渠道,增加了市场机会。与传统的店铺销售相比,即使企业的规模很小,网上销售也可将业务伸展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同时,网上商店不需要像一般的实物商店那样必须保持很多的库存,如果是纯粹的虚拟网上商店,则可以直接向厂家或批发商订货,省去了商品存贮的阶段,大大节省了库存成本。
根据iResearch艾瑞市场咨询推出的《2007年Q2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季度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06年第一季度至2007年第二季度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逐月递增。2007年第二季度网络购物市场规模达到122.6亿元,较上个季度增长了13.2%
。
2006年Q1-2007年Q2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艾瑞咨询在对2007年第二季度网络购物行业的总结和发展建议中指出,现有的B2C市场从本质上说是传统零售环节中加入了线上窗口而已,该类模式必将经历在规模经济前很长一段的亏损经营时期。现有参与者应该争取更多的资源来尽快达到盈亏平衡点,并积极拓展多元化的成长路线,而未来的参与者应该更多地跳出现有模式的约束,思考如何利用互联网的跨时空性来摆脱传统经营所带来的物流和仓储成本约束,形成较强的议价能力,提供更丰富的购买体验,实现真正的网络“经济”。此外,对传统商家而言,需要明确线上业务的战略地位,采用差异化产品、增值服务等措施解决潜力大但业绩小的线上业务与增长逐步缓慢但业绩大的线下业务之间的冲突,调整、整合甚至改变自身现有的销售渠道,此类问题一旦解决,传统商家将成为未来B2C购物市场的领导者,也很有可能成为威胁C2C购物市场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互联网也将改变零售产业链。
2.1.2 B2B电子商务交易模式B2B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是指以企业为主体,在企业之间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能够降低经营成本,给商家带来巨大的利益,因而商家是电子商务最热心的推动者。B2B电子商务模式会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生产率,更低的生产和劳动成本以及更多的商业机会。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B2B运作模式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例如,它可以使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流方便快捷,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的库存,缩短企业生产周期,保持无间断运作等。
B2B交易模式是企业间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商务平台,它综合考虑了中、小型企业的需求,并完整地与大型企业的内部系统整合。
根据交易机制的不同,可以将B2B模式划分为以下四类:
(1)产品目录式(productcatalogue)。此种模式通常集中大量的产品和服务,为卖方提供低成本的销售渠道,为买方提供一站式的采购站点。产品目录式产生价值的根源在于将高度分散市场中的需求方与供给方聚集到一起,提供“一店买全”的服务。通过此种模式,一方面可以为卖方带来更低的销售成本和处理费用、更高的顾客满意度、新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为买方带来更低的采购成本,扩展了潜在的供应商来源,使买方更容易获得多种产品的比较信息。
(2)拍卖式(auction)。此种模式提供了一个销售和购买特殊商品的场所,比如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中止生产的产品等。拍卖式为买卖双方带来的主要好处在于提供更多的选择与机会。通过拍卖式,卖方可以吸引更多的竞价者,获取更高的销售价和存货周转速度;买方可以找到更简便的购买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方法,获得更多的选择余地,并在卖方竞标的反向拍卖(reverseauction)中获得更低的采购价格。
(3)交易所式(transaction)。此种模式一般为按产业或行业细分的“大宗商品”(如钢铁、农产品等)提供的交易市场。由于采取相对标准的合约与严格的交易管理方法,安全和交易量都比较容易解决。通过交易市场提供的价格信息,卖方可以及时销减过量存货;卖方也可以通过快捷、方便、规范化的交易,满足立即购买的需求。
(4)社区式(community)。此种模式是指聚集一群买方和卖方的目标用户,为他们提供行业或产业的专门信息以及与业内专业人士相关的社区式服务。通过提供行业新闻、评论、市场信息、工作机会、在线聊天、公告板以及专家服务等方式,吸引特定行业的买卖双方。
根据企业间商务关系的不同,B2B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以交易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在线交易为主,关注的重点是商品交易本身,而不是买卖双方的关系。其主要形式为在线产品交易和在线产品信息提供。
(2)以供需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为主,关注的重点是生产过程与供应链,而不仅仅是商品交易。其主要形式为制造商和供应商所组成的B2B供应和采购市场。这种模式实现了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供应链的无缝连接。
(3)以协作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虚拟协作为主,不仅重视生产过程与供应链,而且更加关注协作企业虚拟组织中价值链的整体优化。
根据买方与卖方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将B2B划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买方集中模式。买方集中模式也可称为集中销售,是指一个卖家与多个买家之间的交易模式。卖方发布欲销售的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和参考价格等,吸引买方前来认购。买方集中模式结构图买方集中模式可以加快企业产品的销售过程,特别有利于新产品的推广,在降低销售成本的同时拓展卖方渠道。此种运作模式比较偏向于为卖家服务,相对而言较少考虑买家的利益。
(2)卖方集中模式卖方集中模式也称为集中采购,类似于项目招标。它是指一个买家与多个卖家之间的交易模式。买方发布需求信息,如需求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交货期等,召集供应商前来报价、洽谈、交易。卖方集中模式的结构卖方集中模式结构图一般企业自建的、服务于本企业的电子采购就是这种模式。它适用于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一般负责管理其下属所有企业的统一采购,通过网络采购能使采购过程公开化、规范化,加速信息流动,扩大询价/比价的范围,降低交易费用,强化监管控制体系,提高整个运营环节的工作效率。此外,这种模式也非常适用于政府采购和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
(3)中立的网上交易市场模式中立的网上交易市场模式是指由买方、卖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建立起来的中立的网上交易市场。它采用多方参与的竞价撮合模式,是买方集中和卖方集中交易模式的综合,其结构中立的网上交易市场模式结构图B2B电子商务模式是信息时代企业经营的主要模式,与其他电子商务模式相比,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优越性,为网络企业及传统企业提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随着电子商务从探索阶段走向逐步成熟,B2B电子商务模式的前途必将一片光明,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2.1.3 C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C2C电子商务交易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商务模式,其本质是网上拍卖。它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各地的卖方可以方便地提供商品上网拍卖,各地的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并且可以自由竞价。这种模式的代表有淘宝、当当、易趣等。
目前世界上流行的C2C电子商务网站运作模式普遍采取C2C电子商务运作模式流程图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06年中国 C2C网上购物调查报告》
显示,截至2006年3月,北京、上海和广州3城市的C2C网上购物消费者共有200万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达到16.2%
。2005年,北京、上海、广州3城市在淘宝、eBay易趣、拍拍等C2C 购物网站上的购物接近740万人次,2005年平均每人在C2C网站购物7.33次。由此可以看出,中国C2C 网上购物市场方兴未艾,发展前景大好。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和人们对网上购物了解程度的增加,C2C网上购物市场还将继续繁荣。
作为用户对用户的电子商务模式,C2C商务平台的性质与传统的二手市场相似,然而,它不同于传统二手市场活动在网络上的翻版,C2C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必然要优于传统的二手市场。其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较低的交易成本。C2C电子商务采用了基于开放式标准之上的Internet通信通道,大大降低了通信费用。同时,传统二手市场由二手商收购、控制和保存二手商品,而在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由各个卖家保存商品,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库存。而且,C2C电子商务通过减少交易环节,使得交易成本更低。
(2)经营规模不受限制。传统二手市场在经营规模上受营业面积的大小所控制,当其经营规模扩大时必须相应地扩大营业面积;但C2C电子商务利用Internet提供的虚拟经营环境,可以轻易地通过增加网页来扩大其经营规模。
(3)便捷的信息搜集。C2C电子商务基于网络信息技术,使得买卖双方很容易获知对方信息,避免了传统二手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加大销售范围和销售力度。
(5)扩大了货源。交易成本的降低,销售范围和销售力度的加大,必然带动用户的数量的增长,用户数量的增长也必然会扩大货物的来源。
2.1.4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除了B2B、B2C和C2C这三种最基本的电子商务模式外,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还出现了很多其他种类的电子商务模式。
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C2B)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从用户到商家的电子商务模式,也称作“集体议价”或“联合购买”。在这种模式下,不同地区购买同一物品的不同消费群体,通过电子商务网站集合起来,由网站和商家议价。由于是大量的购买,因而消费者可以得到批量购买的优惠条件。集体议价的好处是消费者可以通过亲自参与,购买到实惠的商品,商家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了解到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从而更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这种电子商务模式唯一的缺点是由于其建立在数量的基础上,所以如果顾客需要一些特殊的个性化商品,就无法享受到这种便利。也就是说,这种方式适合于无差异性的(或差异较小的)产品和服务。
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模式(B2G)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模式指的是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例如,政府将采购的细节在Internet上公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招标,企业以电子商务的方式通过Internet进行投标。由于活动是在网上完成的,所以企业能够随时随地了解政府的动态,还能减少中间环节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提高政府办公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实施对企业的行政事务管理,如政府用电子商务方式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开展统计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缴税和退税等业务。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府已经决定对70%
的联邦政府采购实施电子化。瑞典在1999年就已经有90%的政府采购在网上公开进行。总的来讲,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涵盖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各项事务,包括政府采购、税收、商检、发布管理条例、颁布法规政策等。政府一方面作为消费者,通过Internet发布政府采购清单,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购;另一方面,借助于网络及其他信息技术,政府职能部门能更及时、更全面地获取所需的宏观经济和市场信息,快速、直接地将政策法规及调控信息传达到各个企业,起到宏观调控、监督、管理与服务的作用。
政府对个人电子商务模式(G2C)政府对个人电子商务模式的主要运作方式是政府上网,在Internet上实现政府的职能工作。政府上网一般是在Internet上发布政府部门的名称、职能、机构组成、工作章程以及各种资料、文档等,并公开政府部门的各项活动,增加办事和执法的透明度,为公众与政府打交道提供便利;同时也接受公众的民主监督,提高公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此外,由于Internet是跨国界的,政府上网能够让各国政府相互了解,加强交流,适应全球经贸一体化的趋势。
目前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主要有三种方式,即电子福利支付,电子资料库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福利支付是指运用电子数据交换、磁卡、智能卡等技术,处理政府各种社会福利工作,直接将政府的各种社会福利支付交付受益人,如民政部门发放困难补贴和各种抚恤金、下岗补贴等。电子资料库用来汇总各种资料,包括一些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发展计划和政府报告等,以方便人们通过网络查看和获得相关资料。电子身份认证提供对个人身份的电子证明,目前一般是以一张智能卡集合个人的医疗资料、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状况、个人信用、个人经历、收入及纳税情况、公积金、养老保险、房产资料和指纹身份识别等信息,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部门的各项便民服务程序。
商务的复杂性和不断发展决定了电子商务不会拘泥于现有的几种固定模式,以后还会不断出现更多、更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不过,无论怎样变化,盈利空间将始终是判断电子商务模式优劣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