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和减少由于职业卫生及职业安全问题对打工者造成的机体健康损害。威胁职业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不仅是一些传统意义上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如粉尘、化学毒物和生物、物理因素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技术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带来新的职业卫生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目前我国劳动者尘肺、化学中毒、职业性恶性肿瘤、职业性皮肤病和噪声性听力损伤仍为主要职业病。不良体位、局部紧张和不合理劳动组织所致职业性肌肉骨骼损伤(如腰背痛)的工效学问题,以及因疏于安全防范所致工伤(亡)事故紧随其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工作节奏加快和对职工技术素质的高要求也带来了职业心理负荷、工作单调、脑力疲劳及工效学等问题。
(2)关注打工者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不良因素,即社会心理因素,称职业性紧张。职业性紧张可以造成不良的心理行为效应和精神紧张效应,以至诱发与紧张有关疾患。因此,需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应用到职业卫生和职业医学领域中来,探索解决打工者的职业卫生问题。
(3)提高打工者的技术素质。打工者要在劳动过程中能主动参与和有自主权,除了有合理的劳动组织保证,劳动者数量的保护和补偿系统的设置外,劳动者劳动技能、职业卫生知识的系统培训和自我休养也是不可忽视的。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不仅在上岗前,还需要体现在整个职业生命阶段中,使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完善和提高,不断适应生产过程变革和发展的需要,主动参与劳动,创造性地从事劳动。
(4)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和职业卫生服务。通过作业场所健康促进,使打工者了解自己及其所处的环境,包括生活和作业环境,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以及个体与环境因素对健康的可能影响及其控制方法,并参与作业环境和作业方式的改造,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自觉地实施自我保健,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
影响打工者职业生命质量因素,可来自环境、行为及生活方式、医疗卫生服务状况,以及生物遗传学特征等方面。这些因素相互依存,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各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于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酗酒等)可加剧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促使作业能力下降、缩短作业寿命。健康促进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生命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实施作业场所健康促进时,应重视戒烟或控烟教育,并强调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