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具有以下特点:
(1)病因明确,职业病的病因即职业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其作用条件后,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发生。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