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轮新志书的断限多为20世纪80年代,距今已有20余年,这20余年恰是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突飞猛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用志书形式反映这一时期的重要发展历程,是方志工作者的职责。1997年3月6日,自治区政府人民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每隔20年左右续修一次地市县区志以及自治区专业志”。1999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制定《宁夏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完成续修市志4部、县市(区)志10部”的目标。是年,全国尚未全面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时,盐池县率先在全区开展续修工作。2000年7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续修新方志意见的通知》,要求已完成首届新方志编纂任务的地市县及区直部门开展志书续修工作,以集中记述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主要成就。2001年7月,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启动了续修工作,宁夏第二轮修志工作逐渐全面开展起来,进入了新的高潮。宁夏全区各市县续修工作开局良好。
截至2007年,全区所有市县的续修工作都已启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有6部续修和2部首修与续修合一的市县级志书出版。其间,出版的二轮续修专业志有3部,有首修与二轮修订相结合的专业志1部。
全区第二轮续修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与时俱进,力求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上,按新的质量要求和志书体例、编修方法和手段,努力编修出展现时代风采的新方志。这是续修方志的显著特点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