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宁夏首轮修志工作就有所开展。1956年,国家制定12年科学远景规划,将地方志列入项目之中。1958年起,宁夏部分市县先后成立了编史委员会或编写小组,收集了一些县志资料,吴忠县编成《吴忠简志》,盐池县、惠农县分别编成《盐池县志》《惠农县志》。“文化大革命”开始,修志工作中断。1979年,吴忠县粗编《吴忠县志》第一卷,体例不完善,资料贫乏,未能完稿。20世纪80年代,中央、国务院号召各地地方党政领导重视修志工作,宁夏的修志之风开始兴起。1984年12月6日,宁夏地方志筹备工作座谈会在银川召开。1985年1月,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成立。1986年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条例》(草案)公布。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修志人员,解决修志经费、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和人员待遇问题,全区修志工作进入第一个高潮。3月,全区第一部新方志《盐池县志》公开出版。1999年10月,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制定《宁夏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主要任务是继续推动地市县和自治区级专业志的编纂工作。2001年以来,宁夏的修志事业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进入了新的发展高潮,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200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宁夏通志》、年鉴等重要工作的开展。鉴于宁夏的修志现状,宁夏方志办决定加快进度,把首轮和续修工作合二为一,不搞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既解决了第一轮修志的遗留和扫尾问题,也为续修打下了基础。这种做法得到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同志的肯定。宁夏首轮修志采取省志丛书的办法,没有要求统一版式规格、统一书号、统一印刷。
经过20年辛勤耕耘,宁夏首轮市县志书基本完成,自治区首轮地方志编纂规划中的地市县志书共26部,已出版《银川市志》《石嘴山市志》等共25部。因为行政区域的撤并,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和陶乐县的志书出版工作遇到了阻力,但经过区志办的协调和争取,两部志书出版工作分别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和平罗县接管,《陶乐县志》于2006年出版,目前仅剩《石炭井区志》尚未出版。《青铜峡市志》《陶乐县志》因下限延至2000年后,与续修合一。
截至2008年,原规划编纂自治区级专业志书60部,已完成一半。2001年,宁夏启动《宁夏通志》系统工程,对省级行业志书采用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编纂,将首轮和第二轮省级专业志进行了合并,因此,对首轮省级专业志的编纂不再作硬性要求。随着《宁夏通志》的全面完成,首轮和第二轮省级专业志也将全面宣告完成。
除地市县级志书、自治区专业志书外,其他志书未列入首届新编地方志规划之中,但也有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各类志书的编纂工作。截至2007年,共有40多部未作规划的各类志书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或地市县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领导小组)或宁夏军区军志办审定,公开出版。另外,《中国煤炭志·宁夏卷》编纂委员会编纂的《中国煤炭志·宁夏卷》于1997年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新编地方志作为一种高层次的地方文化载体,传承了传统志书的诸多优点,紧扣时代脉搏,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均有所创新,融时代性、地方性和民族特色为一体,其权威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实用性充分体现出新时期编修志书的风格特点。这些志书不仅是资料之书、教化之篇,还是存史之册,是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传世之作。新编地方志不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贯彻了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的思想原则,整体编纂出版质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