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愿意这样想。
我们的房子建造于20世纪70年代,已破旧不堪,墙面的灰泥多已剥落。窗户装有栅栏。在那些鹰的尸体下面,是铺有木瓦的屋顶,但木瓦多已松动,而且很多已经不知去向。大门上有一个牛颈铃,每次只要有人进出,它都会发出响声,如同拳击比赛的开赛铃一般。
父亲把房子高高的水泥外墙都粉刷成了明亮的森林绿。为什么?因为绿色是网球场地的颜色,当然也是因为父亲喜欢简便地给别人指明去我家的路:向左转,向南走半个街区,然后找翠绿色的墙。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曾经有过访客。
房子的四周除了沙漠还是沙漠。对我来说,沙漠就是死亡的另一种说法。这里只有些零星生长的多刺灌木、风滚草还有响尾蛇,除了作为人们抛弃厌倦之物—床垫、轮胎等的地点外,我们家周围的沙漠似乎并不具有存在的理由。拉斯韦加斯—赌场、酒店、长街—在远处依稀可见,如同五彩斑斓的幻梦。
父亲每天都会开车驶入那一幻梦。他是一个赌场的侍者领班,但他拒绝就近居住。我们搬出来,搬到了这片无名之地,这一虚无之地的中心,因为只有在这里,父亲才买得起一座房子,有足够大的后院,可以供他建造一个理想的网球场。
这是我的另一个童年记忆:同我父亲和房产经纪人在拉斯韦加斯转来转去看房子。如果搬家不是那么令人惶恐不安,这本应该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每到一座房子,房产经纪人的车还未停稳,父亲就会跳下车子,大踏步地走在人行道上。经纪人一边快步紧跟我父亲,一边喋喋不休地讲着当地学校、犯罪率、房贷利息等情况。但是父亲根本不会去听,他径直盯着前方,直接冲入房子,穿过起居室、厨房,直奔后院。到达后院后,他便掏出卷尺,开始丈量。只有达到宽36英尺、长78英尺—一个网球场地的尺寸—他才会满意。他一次又一次地喊道:不够大!快点儿,我们走!然后父亲就会大踏步穿过厨房、起居室,回到人行道上,而经纪人则紧赶慢赶,尽力跟上父亲。
我们曾经看过一座房子,我的姐姐塔米非常喜欢。她恳求父亲买下它,因为那座房子的形状很像字母T,而T又恰恰可以代表她的名字(Tami)。父亲差一点儿就买下了它,可能是因为T也可以代表网球(Tennis)。我也喜欢那座房子,妈妈也是。但是房子后院的长度“太”短了—差了几英寸。
“不够大!我们走。”
终于我们看到了这座房子,它的后院如此之大,以至于父亲根本不必费时去量它。他只是站在院子的中央,慢慢地转身,凝视着,微笑着,畅想未来。
“就这个了。”他平静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