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发展的今天,城市是生产活动和经济活动的中心。以城市为核心的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市场联系状况和经济利益关系,日益成为影响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城市体系的不断扩大,以往地方政府主导的粗放型城市化过程中地区间、部门间的分割现象严重。“行政区经济”、“诸侯经济”一直是困扰宏观经济管理,阻碍区域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区域经济整合是通过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打破行政区划的人为界限,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实现区域经济系统中的各实体要素以及与运行环境间的重新组合优化,使系统内的各种资源的输入、输出更加畅通和有序的流动,经济结构更趋合理,最终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想状态。(高新才,2006)区域经济整合主要包括市场整合、产业整合和制度整合三个维度,其中产业整合是主要内容,制度整合是工具手段,市场整合是主要目标。
为了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初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自2000年以来,国家一直在构思和酝酿“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国家建设部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下简称《意见》)。《意见》着重强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关键要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意见》认为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区分割,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绩效考评体系。《意见》同时指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的基本依据。经过10年的研究和论证,2011年6月初,《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和发布,是党和政府汲取以往城市化发展道路的经验和教训,从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对全国各区域经济和城市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调控的开始。“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的规划体现了区域经济整合理念对今后城市化发展的理论指导,在中央统筹规划下以各种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内涵型城镇化战略已经拉开了序幕。
(三)城乡一体化: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让城市不断向农村延展,人口、产业和要素资源不断向城市集聚。城市化进程强烈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变迁。目前,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社会发展不均衡,城乡关系趋向对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仅阻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降低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更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调整国民收入格局,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不断提高收入水平,扩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乡村落后面貌,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因此,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必须更加重视工农、城乡的协调发展,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农村社区服务”、“农村社区保障”、“农村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2006年7月,民政部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情况分析会上,首次提出了“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工作任务。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完整明确地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会议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为农村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2007年3月19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青岛胶南市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建立一个农村社区平台,集中社会资源,提高社区功能,在基层逐渐创立一个适合于市场经济管理和服务体系的新型社区。此次大会拉开了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序幕。2008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宣布增加340亿元直接投资农村社区建设,用于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进一步明确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基本方向和战略任务。
在十八大报告中,解决好“三农”问题被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报告指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报告要求,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国家正在酝酿的措施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城乡户籍改革,二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首先,关于户籍制度改革。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条例》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全国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是新中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正式成立的标志。《条例》明确规定了迁移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对户口迁移作了约束性规定。原则上,农民向城市、小城市向大城市的人口迁移都受到严格限制。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才流动日益加快,规模越来越大,对城乡分隔的户口迁徙政策和一户一簿的户口管理方式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国家户籍制度开始有所松动,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改革举措。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的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取消“农转非”指标,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这标志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王海光,2003)2010年,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国务院将户籍制度改革列入2010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明确指出,协调推进城乡改革。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