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松绑的政策
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目标,根据这个目标,上海必须首先加快发展本国的金融业作为将来这个中心的稳定核心和基本权重,作为继续实行向外国金融机构全面开放的前提条件。上海的金融业同历史比较,过去10年中已经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面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存在的差距也是巨大的,其中特别是银行业还在受到很多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不仅有国家商业银行整体素质落后和历史包袱沉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有中央银行政策措施不当和监管落后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继续绑住本国银行业的手脚,任凭本国的银行处在极为不利的竞争劣势地位,同时却对外国银行实行扩大开放的政策,后果就很可能是灾难性的。所以,根据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也为了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能在健康稳定的条件下进行,上海当前必须有一个为银行业全面松绑的政策,鼓励本国的银行业积极拓展在货币、资金和资本市场的业务,努力改进服务,加快发展;同时运用经济管理的科学方法加强金融监管,促使国家银行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改造,克服存在的差距,彻底摆脱落后,为上海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银行松绑的政策在当前是要保证中国的商业银行在面向市场的业务开展和内部经营管理上,能够逐渐享受与外国银行同等的自主权力以争取平等的竞争地位。具体的政策内容要求:
1.解除传统信贷计划体制造成的对银行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各种限制,允许商业银行按来源稳定、成本最低和期限最长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筹资方式,积极补充资本金和长期资金的来源;允许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根据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灵活选择总收益最大的资产组合。
2.充分降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以此增加银行的可贷资金,提高银行资金的活力和对外国银行的信用竞争地位。
3.鼓励商业银行在改进金融服务的方面积极创新,根据社会居民、企业和政府单位的各种具体需要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拓展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改进服务的质量,全面提高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
4.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为企业改制提供各种咨询和融资服务,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条件寻找机会逐渐卸掉历史包袱。
运用经济管理的科学方法加强金融监管在当前是要:
1.反对继续维护传统体制的盲目干预和限制,增加当地政府对金融政策和金融执法的监督,促使提高效率和克服金融腐败。
2.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竞争,反对不正当的价格(特指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竞争,促进金融业的健康成长。
3.运用金融监管手段来推动银行业改革,建立国家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制度和银行资本对银行风险资产的系统约束。
4.加快地方金融法规的建设,充分提高当地金融市场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同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
5.人民银行执行金融监管的职责要引入利益机制,讲求效率,体现为金融业服务的精神。
由于信贷计划体制的传统,目前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企事业单位存款和居民个人存款,最近几年国家拨款基本停止,中央银行的贷款净值自1994 年开始也转为负数增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存款虽然增长迅速,但是,一要受准备金比率和利率政策的限制;二要面对各类非银行机构的竞争,很不稳定。在对内对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国家商业银行如果不能利用证券市场的条件来灵活筹资和增加长期或永久性资金来源的比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可能经常面对资金流失的风险和陷入支付危机,因此,为保证商业银行的清偿力就必须允许银行自主调整其资金来源的结构,增加长期资金的来源比重,并参与证券市场管理其流动性头寸。
根据现行体制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不能投资于企业产权、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但是在目前的条件下,惟有这些领域的投资才有最大的投资回报,国家商业银行不能充分利用有利的投资机会来平衡承担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不可能摆脱失败和衰弱的命运。战后 70 年代,西方国家也曾以高利率的政策对付通货膨胀,结果通胀没有制服,高利率却使很多国际大银行在80年代的利率恢复下调之后陷入了支付危机,甚至破产。90年代摆脱危机的大银行最为突出的变化,就是扩大了在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使得资本市场的各项获利收入大幅度增长,弥补了传统银行业务的不足。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企业产权交易和房地产业建设刚刚起步,相比其他的经济领域和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盈利机会。与此同时,国家商业银行不仅有高利率留下的资产质量问题,而且还有历史原因造成的巨额亏损,更需要有新的获利机会来提高资产质量和摆脱已有的亏损,但是,目前的政策却是禁止商业银行参与这两个领域的投资,而对外国机构的进入却没有同样的限制。银行承担风险需要有获利机会来平衡,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也需要由国家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不可能依赖国外的机构,但是目前的政策不仅使国家商业银行丧失新的发展机会,而且使本国商业银行面对外国机构的竞争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必须有一个为本国商业银行松绑的政策,解除传统计划体制对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各种限制,为本国银行业的加快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增加当地政府的金融监督是当前比较可行的方法。目前金融机构存在的很多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人民银行执行金融监管的职责,缺乏经济管理的科学手段,对很多新的金融业务不是积极疏导和规范,而是采取一律禁止或冻结的政策。这种落后的状况,不可能适应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对此,惟有加强当地政府的金融监督,促使人民银行根据履行央行职责的要求加快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存在的问题。建立银行资本金制度也是对国家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以此为基础促使银行补充资本和建立资本对银行各类风险资产的系统约束,是保证银行健康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的基本条件,这方面如果商业银行没有自觉的要求,也有必要运用金融监管的手段强制推行。
金融立法是提高市场透明度,克服腐败,强化市场规范,保证公平竞争和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很多金融法规尚不完备和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下,加快地方金融法规的建设是极为必要的措施。事实上,因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和金融发达程度存在的巨大差异,要由中央统一立法来规定很具体的政策操作,很难避免一刀切的弊病,因此可能对局部地区的金融加快发展反而造成不利的影响,制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即使是当前已经统一制定和颁布的金融法规,具体的执法也还要以地方法规为依据,因为,目前通过的大部分金融法规还主要都是对政策的阐述,缺乏可以具体操作的内容。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金融发展状况制定金融法规的实施办法,既有金融发展的利益,又有实际立法和执法的权力,可以保证具体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在一些目前尚无中央统一立法的金融领域,地方法规也能有效实施,例如,证券法虽然迟迟没有出台,上海和深圳制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暂行条例同样可以规范市场行为井然有序地进行。完备的金融法规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基本条件,根据当前上海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上海地区迫切需要制定的地方金融法规有投资基金法、国债期货交易法、企业和银行债券法、商业银行信用和竞争法,等等。制定这些法规需要起用一批有才干、有责任心、精通银行金融业务和经济管理的专业人才,相信上海有力量做好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