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楚国人丢失了弓,又被楚国人获得。形容你丢失的东西,他人得到了,不必耿耿于怀。
【出处】汉·刘向《说苑·至公》。
春秋时的楚共王最喜打猎骑射。有一天他打猎如飞追赶野兽,跑了很久后,眼看越追越近,他就想用箭射野兽,可用手一挥就傻眼了。他那张心爱的弓不知被颠簸掉到哪儿了。
这是一张制作得非常精美的好弓,随从人员都觉得丢了十分可惜,向楚共王请求说:“让我们回头沿路寻找吧。”
楚共王阻止说:“不要去寻找了。我是一个楚国人,这弓让楚国人拾去了,还是在楚国人手里。楚国人丢失了弓,仍旧由楚国人得到(楚弓楚得),有什么必要去寻找呢?”
孔子知道此事后,说:“楚共王所讲表现了胸怀广大,但他还不够广大。应该这样说,一个人丢失了弓,另一个人得到了,为什么一定要是楚国人呢?”
人们都称赞说:“孔子的话,才真正达到大公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