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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危楼记事之八(3)

两兄弟虽不信鬼神,也被这最无发言权的老百姓表达感情的方式,激动得不知所以。那时,两人离发达尚远,原本也未好好读书,学问因此也不大。不象现在,尤其文坛新秀,一张嘴全是潮流名词,从卡夫卡到马尔克斯,从萨特到弗洛依德,最近复古寻根兴起,又玩弄起老庄禅宗,趸一点,卖一点,忙得不亦乐乎。可在那场召魂术的法事中,他的感慨颇经不起推敲,小双卖弄学问地:“这可应了毛主席的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了!”

大双白了他一眼。

小双意犹未尽,继续发挥感想:“看这么多邻居聚在一起,不就是最高指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了么?”

所以,读他新近写的作品,我总产生喝掺了敌敌畏的假茅台酒,那种提心吊胆的情绪。古人说,“尽信书,不若无书”,怕是被冒牌货吓破了胆的原故吧!

我也是恭逢其盛的一个,过去在老娘们组成的人墙后边,多半看不真切,这回是半公开的表演,就在全楼唯一的公共场所,总计约有二十多只煤球炉子在比赛制造灰尘和污染的楼道里举行召魂仪式。冬天,这里也能热得人中暑,夏天,就不用说了。五八年全民炼钢,谁不怕土高炉出铁时高温,独有我们危楼人,连石棉劳保服也不穿,可见久经考验,耐热水平之高。要说最能体贴人的,倒不是官员,而是老百姓,他们怕副书记受不了这份高温,早早把炉子封火。也许人就是这样,越拥有一切,越想多多益善,也就越吝啬。反过来,越一穷二白,越想得开,越慷慨。芒果请走了,宝书请走了,在早请示,晚汇报的桌子上,端上一尊香炉,斗香燃得正旺。烟雾缭绕中,毛毛倒真象玉琢观音那样善良美丽,端庄慈祥。谁也想不到,她是S市最会打人的女红卫兵,拿手好戏是跳起来,离地三尺给牛鬼蛇神一记响亮的耳光。好多牙病患者,不用打麻醉剂,病牙全部被击倒喷出,那鲜血淋漓的场面,是令人咋舌的。现在,这位圣洁的姑娘,面部表情越发的痴迷恍惚,若有所思。又似隐隐约约,影影绰绰地瞧见了什么,那又嗔又喜,又惊又爱的神态,我敢说,确实有一个做鬼的阿顺,从遥远的阴间搭乘737朝她飞来。

阿顺来了!

明白的人,马上明白了,不明白的人,大概永远也不明白。如同读一些语无伦次的先锋派作品一样,明白的人未必比不明白的人,能多明白些。但他必须声称看到阿顺来了,鬼来了,否则就要被更明白的人,取消其明白人的资格。

有一回,这位姑奶奶读小双摇头摆尾(表示明白了)赞赏的作品,通篇只有五个标点,和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或读懂的句子。毛毛不想冒充明白人,一张嘴脏话又冒出来了:“他妈,这样的作家,他爹妈竟然不脸红,不难为情,生出这样连中国话都说不周全的儿子。至少,他妈的没尽到教育责任吧!”

请原谅吧,毛毛属于低文化层次的人,她没有去巴黎的香榭舍大街溜达过,没有在福克纳的故乡,美国南部的小镇上喝过艾汁酒,更没有受过葡语,西语的训练,敢大言不惭地谈马尔克斯,只会用中国话骂街,但有标点,她这方面倒挑不出错来。

正因为如此,这个终于赶到会场的做了鬼的阿顺,不是危楼居民所了解,所熟悉的阿顺,他已经是毛毛的阿顺了。有人问她,其实是问冥冥之中的那个乖小子:“副书记流落何方?”

顺便说一句,这种召魂术只能一问一答,鬼的思想已经干酪化了,只能接收单一信息反馈。如同高深的作品只能个别人可以看懂,象超高频一般人听觉都无反应,倒是猫头鹰例外,是同一道理。懂得一点跳神知识的老百姓都明白,二神(配合大神的阳间人代表)是最重要的角色。性放荡的翠翠精于此道,一见毛毛闭眼不答,赶紧问道:“来者何神何仙?请通报姓名,给凡间人亮亮相——”说罢,倒地磕了一个头。

亮相本是戏曲词汇,“文革”中推陈出新,成了某些人和暴发户沆瀣一气的前奏,从此粉墨登场,旧戏新唱。杜老就有过结合的光荣,副书记忒愚了些,一纸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检查也不写,还同造反派犟,声称无三反罪行。所以,无怪乎人家要踏上一只脚了。

毛毛轻舒柳腰,慢挑娥眉,用那种流行歌手的气音,轻声曼语地自报家门;“奴奴本是胡氏女,家住东关沙窝村,只恨为娘太狠心,嫁了个夫婿是废人……”

天哪天哪!满楼人无不大惊失色,这不是副书记,也不是阿顺,而是缠附毛毛她娘小半辈子的狐仙。糟了,是火车晚点,还是航机脱班,怎么把胡氏女接来了?再说,鬼世界也太混乱了,S市“文化革命”闹那么凶,武斗那么厉害,每个人工资在哪儿领?粮票到哪儿取?听哪位领导训话?给哪位领导拍马屁?都有一定之规。我们危楼有位带鱼科长二马,想吃黄鱼的,决不会给他拎点心匣子。要不说人为万物之灵呢!S市的造字号老爷所琢磨出的各种刑法,鬼世界的十八层地狱又算得什么?人们窃窃私语,简直毫无章法,她来添什么乱?要算一算年龄,自打毛毛她妈年轻浪漫时,爱上钟表匠,被丈夫打得半死,精神抑郁,胡氏女附体以来,少说,也该和范大妈一样,五十开外人了。她根本不了解文坛行情,如今评论家只对年轻女作者表现出兴趣,而且强烈到令人可怕的程度。胡氏女也许只有蒲松龄老先生还肯关注,对某些评论家早失去诱惑力了。谁也猜不透她干吗不请自来?阿顺呢?副书记呢?

这时候完全靠二神的斡旋能力,弄不好,三个鬼同时挤在一个人的躯壳里,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翠翠嫂使出全身解数,软硬兼施,连骗带唬,还得拉着大神满屋走剪子服步法。鬼比人好糊弄,三转两扭,胡氏女可能还缠足吧?跟不上趟,便消失了。谁也没有看见她离开,但从毛毛松一口气,如释重负的表情,便晓得她悻悻然走了。

在那十年里,许多事情都这样当回事地自动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坦然地说:“阁下,您太新潮的作品,我看不懂!”放心,他可能要笑话你,但决不会把你送进专政学习班。这,倒是实实在在的进步了。那时,你决不能说不明白,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嘛!阿顺,就是适应那个时代的产儿。突然,只见毛毛又发作起来,头往后一仰,好象休克一样背气了,牙关咬得很紧,鼻翅一张一翕,人顿时显得衰弱不堪,疲乏到了极点似的——中国演了十年样板戏,人人差不多学会了表演技巧。大家马上自动明白了,谁也看不见什么,鬼影也没有,但知道是阿顺这乖小子回来了。而且,千里迢迢,长途跋涉,恐怕花了不少旅费,才到达目的地。看他累的样子,估计那边车船也够挤的。

翠翠早估计谁来了,她先围着大神走莲花步,毛毛也就似醒非醒地踉跄站起,翠翠接着洒米粒,让人鬼记住路线。既要使过阴者别一去不回,也要使附体者别赖着不走。边洒边念叨:“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凤凰不落梧桐树,鸟飞千里必回窝——”趴下,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请动大驾。

毛毛这才张嘴,果然是阿顺那小声小气,甚至有些讨饶的腔调:“翻一山,又一山,山山不断,过一岭,又一岭,岭岭相连……”拿今天的文学观点看,这唱词应属寻根派了。

这怎么象是阿顺的鬼魂,他生前只会唱样板戏和语录歌。乔老爷是知道乖小子多么循规蹈矩,这种旧戏文打死阿顺也不敢学不敢唱。他马上火了,“少来这一套,翠翠,毛毛,别演双簧了!”

“你嚷嚷什么?”朱大姐制止他:“不唱谁还听?”

我敢担保,她俩事先未彩排或预演过,毛毛和翠翠并不投契,都认为对方不很正经。这恐怕也是规律,说这个写出的作品多糟,又对那个写出的作品,投以卑夷一瞥的人,自己写出来的作品,未必就好,道理差不多的。她俩彼此隔阂,但又能合作默契,最初我也纳闷,后来逐渐想通了。同床异梦的夫妻,照样在人面前装出恩恩爱爱的样子。副书记活着的时候,杜老不也亲亲热热给送来他四合院里,新摘下的无花果,请他尝鲜么?

然而,阿顺匆匆来,又匆匆去了。

毛毛如同梦魇了一样,醒了,可还怔忡着。好一阵子,似乎无意识地,不知发生过什么事,楞楞地环视众人。

翠翠明白,要不她来当二神——“文化革命”这么热闹,二神太多也是一个原因。马上告诉大家,她魂还在半路上,又抓了一把米洒出去,这才见她问毛毛:“阿顺呢?”

“来了,又走了!”

“请到副书记吗?”

“他说他不敢。”

乔老爷诧异地问:“鬼还怕鬼?”

毛毛清醒了,一点不客气地回敬:“人怎么怕人?”

是啊!说得对啊!小孩怕他爸打屁股,他爸怕他妈妈回娘家。科员怕科长刮胡子,科长又怕处长瞪眼。司机怕交通警,交通警怕红旗车,红旗车在“文革”中怕造反派,造反派现在怕清查。S市的女孩子怕杜老的那位少爷纠缠(不过,他从不强奸),杜洛克最害怕他老子说:“只此一回,再出事可不保了!”至于杜老,按理说,功成名就,滴水不漏,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他也怕,怕死。问题是他觉得自己死不得,岂止一个杜洛克,五龙三凤,哪一位不揪心扯肝,让他能忍心撒手不管啊?S市已订八月八日为爸爸节,连续几年,评选S市最佳爸爸,第一号种子选手就是德高望重的杜老。他计划爱他儿女到一百二十五岁,那时候已是公元二〇四一年,估计他在美国的老姑娘,也该当祖母了。所以,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也难免有一怕。由此看来,怕或是恐惧几乎无所不在。敬鬼敬神,磕头如捣蒜,怕;五体投地,诚惶诚恐,怕;阿顺之顺,难道不含有怕的因素么?

真可怜,做了鬼还怕。

毛毛眼泪汪汪地告诉我们,阿顺一见这么多人,吓得直哆嗦,以为开批斗大会呢!她后悔死了,不该撒米粒,使他记住回阴间的路。应该把阿顺留下来,要照他说,那边才大串连,正戏还没开场,有他的苦和罪在等着呢!

“那怎么行,他魂灵附在你身上?”

“我愿意,我愿意!”

那时候,她爱乖小子胜过那双胞胎。

谁也不知走了多少个小时,红卫兵进京列车终于抵达首都。除了花钱买票的阿顺,毛毛和二双已免费逛过好几回北京了。要不是亲眼看到北京的中学生打得老师鼻子出血,脑袋开瓢,毛毛会成为S市的打耳光的专家么?小双现在成名了,那疯狂年代,他专打女教师决不该打的部位,也够恶的。

大串连使这恶,象瘟疫一样蔓延。

只有阿顺例外,他想回去。

“刚到!你头回来北京!”

“让我回家吧!”

那兄弟俩巴不得他这时走咧!“要滚赶快——”

毛毛不答应,她喜欢他的温存体贴,喜欢他不动手动脚,即使把自己袒露给他,也是怯生生的爱怜。那次旅程实在太漫长了,在没有那么多革命的时候,便会有《伊甸园之死》的场面出现。

“让他走吧!鼻涕虫!”两弟兄又一次轰走这碍眼的阿顺。

“屁——”毛毛叉着腰,警告那双胞胎:“我属于革命,不属于你们俩的谁,我愿意同谁亲近,谁也管不着。走,阿顺!”

她拉着他跳上不打票的公共汽车,阿顺尽管万分地不乐意,可他从不愿违拗谁的天性,只能随她而去。毛毛,这个泼辣起来也很可怕的姑娘,反过来推开尾随着想趴公共汽车的两弟兄,那骂声响得使刚起动的汽车都熄火了。

“滚——”

幸亏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人们已经习惯承受突如其来的惊吓,和那些爆炸新闻,陡发事件,特大喜讯,以及骇人听闻的小道消息。满车的同胞,连半点反应也无,麻木而淡漠地,任凭汽车载着走了。

弟兄俩除了挥舞拳头,跟着车跑了一阵外,别无他法,然后两个人互相找到慰藉:“有什么,也不是什么好货!”

这样,他俩心理上得到了平衡,便寻找红卫兵食宿站去了。其实,要不是大双,小双,阿顺未必能在毛毛心里占据不同一般的位置。其实也怪他俩,从小养尊处优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根本不懂得,或者从来也未曾觉悟到他俩和其他人,并非主仆关系。在爱情上,也许把这关系颠倒一下,更能讨得女性的欢心。当时还是少爷羔子的这两位,未免混账过甚了些。这样,毛毛只能在阿顺的心灵里,得到温情,抚慰,尊重,爱怜,和那个时代特有的不平等中的平等。同是红五类,干部子弟价码要高得多。

“他俩怎么办?”阿顺心地是善良的。

“让他们死去吧!”毛毛把头探出去,朝马路上用红卫兵的脾气,狠狠地唾了一口,唾沫星子飞出去好几丈远。

一个自打呱呱坠地就未离开S市一步的阿顺,才知道自己的城市,比起北京来,只不过大象身上的一个虱子而已。车过天安门以后,他才悟到自己的过错。这也是顺民的一种天生揽错的本性,总觉得自己大概永远属于不是的一方,总不停地在自责、在反省、在检讨每走一步路,可能闯下的祸。他还得不停地注意周围的人,尤其是领导的脸色,是否在多云转阴?阿顺怀着朝圣者的虔诚在忏悔,不向国旗致敬,不向纪念碑致敬,不向挂在城楼上的伟大领袖像致敬,是罪不可逭的行为。赶紧扯了扯毛毛:“让我下去!”

“干什么?”

“天安门?”

毛毛猜出他的心思:“接见的时候,还愁看不够!”

他得不到她的同意,自然不敢贸然下车,可车过天安门后,也许是天意,也许下意识的赎罪心理,阿顺被人群胁裹着,几乎脚不沾地的滚落到车下来了。

“阿顺,阿顺……”她伸出手想抓住他。

“毛毛,毛毛……”不但没抓住,一个跟头差点钻车底下去。车轮擦他鞋边驶过,吓得魂飞胆丧的阿顺,简直站立不起。这时,另一辆公共汽车进站,要不是爬得快,从众人脚板底下挣扎出来,势必落得“文革”中常说的话一样,被踏上千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

他没有吭一声,甚至连怒目而视的勇气都失去了。

哪怕骂一句“娘”,会割掉你的舌头嘛!象人一样地维护自己的尊严,又有什么不可理直气壮的?难道当惯了顺民,连脊柱也弯曲了么?唉!阿顺!你干吗吓得这样哆嗦呢?

围着看热闹的人群,轰然笑他的狼狈和可怜巴巴的样子。其实,他们不也笑自己么?押在大卡车上游斗的走资派,头比阿顺还弯得低咧!曾几何时,失势的造反派,失宠的红卫兵,象破鞋子一样被抛弃到垃圾堆的时候,都仿佛虾米似的佝偻着,胁肩缩腮,面露陪罪的惨笑,那可憎的乞怜嘴脸,比阿顺还阿顺呢!

阿顺自然不敢反问大家:你们骨子里那个阿顺呢?

他蹒跚地朝广场走去,那么多人,那么多车,那么多疯狂的,不可一世的北京红卫兵,和象他一样呆头呆脑,被大串连蛊惑来的外地人。阿顺自打出娘胎以来,也未经历过这样大的场面,这样大的阵仗,也从未感到过这样的陌生,孤立无援和寸步难行,因此,不知他是被这气势震慑得六神无主,还是那种服从的天性,加上疲乏,饥饿,和自以为犯了错误的心情,混合在一起,膝盖骨本来天生的软,两腿一晃,扑通一声,双膝跪倒,就再无力爬将起来,随即觉得天和地一齐涌过来,他人事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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