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恢复经济核算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以此对企业进行经济考核,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与企业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挂钩。经济核算制的恢复,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经济规律发挥对生产活动的调节作用,这就从经济利益上保证了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具有了内在的动力。因此,这一制度的恢复,实质上是把商品经济规律的作用进一步扩展到国有经济的范围。
其四,实行租让制。租让制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租让制就是苏维埃政府把国有企业租让给资本家经营,并让他们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利润。实行租让制的目的是在于能够从资本主义那里得到苏维埃政权所急需的技术、管理,利用资本主义在这方面的优势帮助社会主义迅速恢复生产。苏维埃政权获得的利益,就是发展生产力,而资本家获得的利益就是利润。这种租让制就是苏维埃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租让制就其实质来说,就是把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就是利用资本主义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
以上述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政策,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全新的实践,是对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该走怎样的道路的第一次实际探索。这一实践和探索与“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相比较,明显地反映出列宁经过社会主义这两段不同的实践,他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三、列宁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
经过实践,列宁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体现在他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本思想的一系列新的认识上,核心是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以及与这一问题直接有关的其他众多的问题。
1.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设想中,社会主义应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社会主义不应该采取商品经济的形式。但是,列宁在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中认识到,在一个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要想通过消灭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行不通的。因此,虽然列宁没有能够在理论上根本解决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就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在理论上还是认为,商品经济、贸易自由就是倒退到资本主义),但他已经明确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必须保留商品货币关系。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明确指出,如果一个政党试图实行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政策,“那它就是在干蠢事,就是自杀。
说它在干蠢事,是因为这种政策在经济上行不通;说它在自杀,是因为试行这类政策的政党,必然会遭到失败”。
“粮食税,是从极度贫困、经济破坏和战争迫使我们所实行的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的一种形式。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又是从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
在谈到为什么要实行粮食税的时候,列宁指出,实行粮食税,就是把最必需的粮食作为税收征来,其余的粮食我们将用工业品去交换。“在小农国家内实行本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其正确政策是要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适应无产阶级的任务,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基础,才能使社会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
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列宁要求全党认真学会商业。他说:“我想,学会了商业关系和经商是我们的责任。而只有开门见山地指明这个任务,我们才能开始有成效地学并最终学会。我们不得不退这样远,因为商业问题成了党的一个实际问题,成了经济建设的一个实际问题。”
从列宁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到,经过“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这就是,在小农占人口大多数的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要在实践上取消商品货币关系是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必须要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才能向共产主义过渡。
2.经济发展与经济核算制的关系
对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是新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对经济的管理体制。在“战时共产主义”,对企业实行的是调拨和分配的方法,企业纯粹只是一个生产单位,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自身的物质利益是没有关系的。这样的管理体制,结果是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低效率。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列宁对于经济发展与经济核算制的关系,并联系对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首先,列宁认为,经济核算制是同商品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直接相关的,而且这种制度会随着市场的全面恢复和经济的发达逐渐趋于完善。这是因为,经济核算制存在的条件是商品经济,它的原则是商业化原则,它采取的方法是资本主义经营中合理的方法。这就是把企业看作是一个商品生产者,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原则,并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重要的位置。实行这样的管理制度是对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扬弃。对此,列宁指出:“国营企业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同新经济政策有着必然的和密切的联系,在最近的将来,这种形式即使不是唯一的,也必定会是主要的。在容许和发展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化原则即资本主义原则。”
其次,列宁认为,经济核算制应作为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形式。实行经济核算制以后,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不再依赖国家统收统支,而是必须以自己的经营收入补偿自身的支出,还要上缴国家的税收和利润以及其他费用。同时,在物资供应上也取消了完全调拨的办法,企业对生产的产品有一定的销售权。这就使企业的经济活动纳入了商品经济的轨道,按照商品生产的循环规律运转。二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利用价值、成本、价格、利润等经济范畴进行计算和比较。这就要求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一方面要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来满足人民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必须创造更多的利润,更好地为增加社会财富做出贡献。并且要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三是通过经济核算制使企业具有的经营权力、应承担的责任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经济核算制使企业有了一定的独立经营的权力,但具有这种权力的同时,又和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企业要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这种责任不仅是经济上的责任,而且还包括法律上的责任。权力和责任的结合,又是以企业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这三方面的结合,就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结果和企业自身以及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联系起来了。
再次,列宁认为,实行经济核算制以后,原来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工厂”的观点应该修正。经济核算制的实行,整个社会不再是单一的经营层次,而是有多个经营层次。这种把一个层次的经营改为多个层次的经营,实际上就是把一个大的经济整体分为许多不同的经营层次,不同的经营层次都有与此相联系的不同的经济利益,从而使社会经济活动与不同层次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这种经济关系的出现,要求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必须要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经济活动具有充分的动力。
3.物质利益和生产积极性的关系
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曾经认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要是依靠他们的革命热情,依靠他们的政治觉悟,而不是依靠物质利益来刺激的。但是,在实践中列宁觉察到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否定物质利益原则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进入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根据实践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物质利益原则与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他的一个明确的思想,这就是,要把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问题建立在他们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上。
列宁认为,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之所以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只有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更好地同生产资料结合,发挥生产工具的作用,并且创造出新的生产手段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个重要的方面就表现在他能够充分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但同时,这一问题又是最困难的。之所以是“最困难”的,是因为要让广大劳动者真正认识到是“为自己工作”,并把为自己工作和为社会工作结合起来,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结合起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像以前设想的那样容易和简单,它必须要从利益分配制度上得到保证。这一制度就是要把个人的物质利益与劳动贡献结合起来。
列宁指出:“在粮食分配问题上,决不能认为只要分配得公平合理就行了,而应当考虑到粮食分配是提高生产的一种方法、工具和手段。”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列宁指出:“我们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励,我们首先激发了人民的一般政治热情,然后又激发了他们的军事热情,我们曾计划依靠这种热情直接实现与一般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同样伟大的经济任务。我们原来打算(或许更确切些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不是直接依靠热情,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首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我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现实生活这样告诉我们。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这样告诉我们。”
列宁在论述个人利益关系和责任制原则的关系时指出:“我们说,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共同讨论,专人负责。由于不会实行这个原则,我们每一步都吃到苦头。”
通过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列宁强调物质利益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重要作用,实际上是看到了社会主义的两个现实条件:
一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必须保留商品货币关系,人们的经济利益也必须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而商品经济就是强调经济利益;二是在一个小农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在现实的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觉悟水平决定了要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必须把个人利益与劳动贡献结合起来。
列宁正是看到了这两点,切实地从实际出发,从现实经济条件和人们思想觉悟水平的实际出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使对问题的认识越来越符合客观实际。
4.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与利用资本主义的关系
租让制是新经济政策的一个重大创新,实行租让制体现了列宁的一个重要思想,这就是,必须要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社会主义。列宁的这一思想是依据这样的事实:
由于帝国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决定,社会主义革命能够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但是,首先取得胜利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是先进的,但在经济上是落后的,而与社会主义国家并存的资本主义大国,在政治上是落后的,在经济上则是先进的。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这一状况增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困难。要解决这一矛盾,社会主义必须善于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先进的技术力量。这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的问题。如果不这样做,社会主义要取得最终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时候,列宁反复强调了他的这一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