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范围来看,利用外资是各国普遍的做法。但利用外资的结果却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国家利用外资非常成功,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有的国家则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给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造成了不堪负担的外债,使国内经济在债务链中恶性循环。南美的一些国家在20世纪70-80年代曾大规模引进外资,同时也形成了大规模的外债。但由于没有能够成功地利用外资,外资的大量进入并没有使国内的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尤其是没有使出口创汇能力明显提高,因而在一段时间以后,就背上了沉重的还本付息的包袱,最终导致了债务危机。一国的经济一旦陷入了这样的债务危机,就很难在短时期中摆脱这种困境,由此产生的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将是长期的。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引进外资过程中的这种经验教训,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和总结,处理好引进外资与偿还外债的关系。这也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规模地引进外资。毫无疑问,这对于我国2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都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与此相联系,也形成了我国大规模的外债。目前,我国已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债务大国。
我国的对外债务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随着我国利用外资规模的扩大,外债的规模也相应地扩大。每年的还本付息数额也在增加。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外债出现了较快的增长,1995年,外债余额突破1000亿美元。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出发,保持适度的外债规模,这是我们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必须要有清醒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
判断一国的外债规模是否适度,并不是用一个绝对的数量指标来衡量的,而是用多个相对数指标来判断的。在国际上,通常衡量外债规模是否适度有三个比较基准:一是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外债规模;二是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外债规模;三是具有偿还能力的外债规模。用这三个基准来判断的外债规模通常是不一致的。根据“木桶规则”,即木桶的最大容量,取决于组成木桶的木板中最短的那块木板的长度。在上述三个基准构成的对我国外债规模的约束中,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偿债能力。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国内经济实力来看,问题最突出的还是外汇的支付能力。因而经济发展需求和良好经济效益所允许的外债规模,总是要大于偿债能力所制约的外债规模。因此,只能以偿债能力为基准来判断我国的外债规模是否适度。
偿债能力是一国的外汇支付能力,或国际清偿能力。具体是指一国现有的国际储备和对外借款能力的综合,它来自借款能力、外商投资的外汇供给、现有的国际储备、出口收入及其他国际收支中的收入项目。外债最终要用出口收入来偿还,所以,出口创汇能力是最根本的偿债手段,其他手段只具有补充的意义。
从静态来分析,国际上通常用偿债率、负债率、债务率这三个指标来衡量一国的外债风险。
虽然我国外债增长较快,但距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尚有一段距离。但是,做进一步的分析,我国的外债负担并不乐观,有些问题需要引起我国的足够重视。按我国目前的偿债率和债务率来看,并不是很高,但应该看到这里用来计算偿债率和债务率的出口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并不能用于偿还债务的。这部分出口包括:不发生外汇收入的出口,如委托加工组装贸易、对外加工贸易、对外工程承包用货物等。如果在出口收入中扣除这部分出口,则我国的这两个指标都要明显提高。因此,考虑到这些因素,不能认为我国的外债是不成问题的,而应该提高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防范外债风险的能力。
从动态来分析,外债的适度规模是变动的。因为随着经济增长和出口的扩大,债务规模也可以以相同的比率增长。这样,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主要是看外债的增长速度与整个国民经济和出口的增长速度是否协调。如果我国今后几年中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能够保持在7%左右,出口的增长能够保持在10%左右,这就能够使我国的外债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总之,我们要从宏观上把握好外债问题,把国民经济发展和出口的增长情况作为把外债控制在适度规模的主要依据之一。
随着外债规模的扩大,外债余额的增加,付息的负担也将加重。外债的利息负担,既取决于外债的数额,也取决于外债的利息。因此,外债利率这一因素对偿债能力的影响也会加大。这就要求尽可能降低外债的利率,以保持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通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利率较低,而一般的商业贷款利率较高,因而合理地调整外债的结构,对于保持适度的外债规模也有着重要意义。
无论从静态还是从动态来分析,为了保持适度外债规模,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扩大出口,提高创汇能力。这是提高外债偿还能力的关键所在。如果一国具有很强的出口创汇能力,那么,由偿债率和债务率所决定的适度外债规模就能够明显扩大。因而提高我国的出口创汇能力是解决我国债务问题的根本性措施。而扩大出口的实质是要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即通过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来扩大出口。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为我们扩大出口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但同时,竞争也就更加激烈了。当前,在世界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日益严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履行应尽义务的同时,保护应有的权利,运用各种贸易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通过改革外贸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出口积极性,加强出口协调和实现鼓励出口的政策,使我们的出口创汇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解决好外债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加强对外债的控制。从宏观上看,外债规模的扩大与整个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外债的宏观控制,首先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从控制外债的角度来讲,目前主要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是调整使用外资的政策,为更多地使用内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内资替代外资。尤其是在当前国内资金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更应该多使用内资。减少对外债的依赖和对外借款的刺激。二是有选择地使用外资,主要应选择能够带来高技术、高附加值、有较强出口能力的外资。对于一般的产业,尤其是国内要加以限制的产业,要对外资的进入在政策上加以一定的限制,避免外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微观来看,控制外债规模的关键是硬化企业财务约束,使企业真正建立起正确评价债务负担的机制,保证外债运用的微观效果和偿还能力。
第三,提高外债的使用效率,增强偿债能力。提高外债使用效率首先要选择正确的外债投向。从偿债的角度出发,把外债投向出口创汇领域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其效果也易于把握。尤其是对于短期债务,更应该投向出口创汇部门。把外债投向进口替代部门和其他基础产业部门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可以减少用汇,增加外汇储备,提高偿债能力,取得综合经济效益。只要外债的使用能够增加积累,就可以提高偿债能力。
第四,合理安排外债结构。在外债的期限结构上,应以中长期债务为主,短期债务的比重应低于25%。在外债来源结构上,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利率较优惠的贷款应占较高的比重。在外债的币种结构上,应与出口收汇的币种基本一致,以减少汇率的风险。在外债的利率结构上,应使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债务保持适宜的比例,因为固定利率的债务已经考虑了风险因素,因而利率水平较高,浮动利率则风险较大。做到两者的合理比例,既能减小利率风险,又能降低债务成本。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又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有外债是很正常的事情,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外债并不是一件坏事。过去强调的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做法是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特征的。但是,由于外债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又要把外债控制在适度的规模内,并且,努力提高外债的使用效率,通过对外债的使用,有效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偿债能力,不至于发生因债务问题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