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财产是私有的,人们的经济活动与财产利益的结合是十分紧密的,因而从财产利益的角度来说,其动力是非常充分的,尤其是在小私有制的条件下,这一点就更为突出。但是,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社会生产早已突破了个体的局限,社会化大生产已成为生产的主流形式,个体小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只是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为适应社会生产的这一发展趋势,私有产权的形式已经突破了小私有制的局限,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私人资本社会化已成为现代社会产权的主要内容。这一变化的实质在于,在股份制的条件下,私人财产与个人的经济活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分离了,即财产是私人所有的,但直接使用这些财产的并不是财产所有者本人,而是其他人。这样,对于财产所有者来说,财产利益与个人的经济活动之间已经不是一种直接结合的关系了,而是这种结合具有了间接性。从这一点来说,私有制在财产利益方面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动力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也就是说,在一个股份公司中,其动力如何主要取决于公司本身的机制,而不是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的股票是掌握在私人手里,还是掌握在集体或国家手中。或者说,该公司的股票在私人、集体、国家之间转移、买卖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一点正是资本社会化这一现代产权的主要优势所在。
对于这一现象,马克思把股份资本的出现看作是对个人私有产权的扬弃,是私有产权向社会资本转变的转折点。这一转变说明,个人私有产权这一形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而社会资本的出现本身已经包含了在很大程度上对个人私产权的否定和对资本社会化这一形式(公有产权)的肯定。
因此,说私有制具有最充分的动力和最高效率这一观点,至多只能在小私有制经济中成立,在现代经济的条件下,由于私有者与经济活动的直接进行者已经实现了分离,所以,从财产利益的角度看,认为私有制具有最充分的动力和最高效率的观点,已经是过时了,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实际。
如果私有产权不能实现财产利益与个人经济活动的直接结合关系,那么,说私有制具有最充分的动力和最高效率的观点也就不能成立。这样,经济活动的动力就主要取决于直接收入与经济活动的结合了。而这一点私有产权可以做到,公有制也同样可以做到。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人们的经济活动状况与收入直接结合起来,这同样能够使经济活动具有充分的动力,进而实现经济高效率地发展。
从实践上看,保证经济发展具有充分的动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并不只是单一地由所有制来决定。在私有制经济中,尤其是在私有的股份制经济中,并不能说经济动力的问题就天然地解决了,就一定能够具有最充分的动力,或者说就一定能够实现经济高效率地发展。低效率的私有制到处可见,被市场淘汰的私有制经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而在公有制经济中,同样有许多是动力非常充分的,发展的效率是非常高的。因此,实践并没有证明只有私有制才具有最充分的动力和最高的效率,也没有证明公有制是不具有动力和效率的。大量的事实说明,无论是在私有制中,还是在公有制中,都会有高效率的情况,也会有低效率的情况。如果只看到私有制中高效率的情况,以及公有制中低效率的情况,而对私有制中低效率的情况和公有制中高效率的情况视而不见,片面地、简单化地得出只有私有产权才能实现经济高效率发展的结论,这既不能在理论上给予充分地证明,也完全不符合实际。
许多西方经济学家也从现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中看到了不能把私有产权与高效率直接联系在一起。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教授指出:“社会上有一流行的观点即私营企业是有效率的,公营企业必定是没有效率的……上述观点也是值得怀疑的。毫无疑问,公营企业无效率的例子很多,但私营企业也不例外。……对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一家和私人铁路公司开展竞争的公共企业——的研究表明,公司的成本是可以和私人企业进行对比的。和相应的私人企业相比,法国的好几家国有企业也获得了富有效率的好名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郑秉文博士在翻译斯蒂格利茨这本著作的译者话中,对他的观点做了很好的概括:“在谈到拍卖电视频道时,斯蒂格利茨说这是‘好经济学’;但在谈到私有化时,认为这是‘坏经济学’,他持否定的态度;他为克林顿政府担任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时,坚决反对将一个生产铀的公司私有化,即使到今天,他还坚持不懈地利用其自身的影响,竭力推迟其私有化的进程。他始终认为,私有化运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此,即使是西方经济学家,也会对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做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问题的关键是必须不带偏见地看到现代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要求。如果以主观的偏见为前提,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毫无科学性可言。
总之,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都不能说明只有私有制才具有最充分的动力和最高的效率。因此,认为只有实行私有化才能使经济发展具有充分的动力,才能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不能把私有制与高效率划等号,把公有制与低效率划等号。实践证明,通过对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改革,使公有制经济内部建立起劳动者、经营者的经济活动与自身的经济利益直接结合的机制,就能使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充分的动力和高的效率。
4.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中,难度最大的是对国有经济的改革。这是因为,一方面国有经济本身存在的问题较多,对国有经济的改革涉及的经济关系较复杂,牵涉的面也较广。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核心在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关键在于国有企业能够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国有企业的改革已有20多年的历程,在这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自身的活力还没有充分地体现出来。那么,深化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究竟应该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就成为当前改革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从理论上搞清楚这一问题,对于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认为,搞好国有企业,重点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调整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随着改革的深化,我们对国有经济的认识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实现了一次重大转变,即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不是体现在数量上,而是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搞好国有企业,不是无一例外地搞好每一个国有企业,而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理论认识上的这一提高,在改革的实践中要求我们把着力点放在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上,以此来达到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目标。主要途径有两条。
一是收缩战线,集中力量。由于历史的和形式的原因,国有经济布局的基本状况是:分布过宽,战线过长,力量分散,这是国有经济在近几年的经济发展中难以摆脱被动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经济在各行各业无所不包,社会经济的各种矛盾就会都集中反映在国有经济中,各方面的问题也都要国有经济来解决。这就使国有经济始终处于疲于应付、矛盾重重之中,难以提高自身的素质,无力寻求自身的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收缩战线,把国有经济的主要力量集中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在这些行业和领域中占据支配地位。这是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根本体现。
二是发展混合经济,放大国资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作用不仅仅只是由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而更多是要通过国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来实现。这是对国有经济作用的实现在认识上的新拓展。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通过实行股份制,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国有资本视具体情况实行参股或控股。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客观结果是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因而是实现国有经济作用的有效形式。列宁在论述垄断资本通过参股与控股的形式来加强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时,对资本运动的这一特征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揭示了现代资本运动的这一基本形式和发展趋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资本同样可以采用现代资本运动的这一基本形式来增强自身的控制力。
第二,优化结构,扩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改革以来,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如何保持和扩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是国有经济改革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经济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一种经济成分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不仅仅在于数量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质量的高低。没有质量的数量不仅不能扩大影响力,反而会成为包袱。
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但结构不合理,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难以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体系和规模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导致经营困难和亏损的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虽然国有企业数量多,但优质企业却不多。这直接削弱了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对国有企业的调整,必须把重点转向提高企业素质,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处于经营困难、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的状况,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树立起优质企业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