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具有鲜明的人文主义品格,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集中展现。如,中国古代建筑在明确技术手段的同时,极力渲染建筑文化与人文思想的融合,以能被自然人性所接受的技术尺度和品质深度,完成建筑文化中传达的安居乐业思想,不为技术文化所左右。从另一层面上讲,中国的建筑不但有“安自身”的性质,还强化其作为一种“荫后人”的人文遗产观念。
其三,在多样变化中注重综合性的整体空间意象。中国古代建筑,假如将其作为一个个独立的单体建筑来看,似乎在外观和内置上没有其特别突出的个性,在对中国建筑文化不了解的人看来,宫殿、寺庙、道观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将中国古代建筑置身于一定的环境文化空间和群体配合体系中,便立即显现出它博大精深的整体空间意象。故宫建筑,是这一文化特点的最高代表。
(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构造方法
中国古代建筑基本构造方法一般有:梁柱、穿斗、井干三种结构体系和“斗拱”、“榫卯”结构方式,使用梁柱、穿斗、干栏结构体系与使用“斗拱”、“榫卯”结构方式,是我国古建筑的“真髓所在”。
1.梁柱结构
梁柱式结构,又叫抬梁式、叠梁式,是中国古建筑一种主要构架方式,以木材为主,由立柱、横梁及顺檩等主要构件组成。做法是沿进深方向在石础立柱,柱上架梁,梁上又立短柱,短柱上又架一短梁,层层叠叠,逐层收缩,最上一层立一根顶脊柱,形成一组木架构,梁架上承受整个屋顶重量,下搁于小屋柱,通过小屋柱将承重分散于大立柱。每两组平行的木架构之间,由横向的枋联结柱的上端,在各层梁头和顶脊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直角的檩子,檩子上排列椽子,以承载屋面和联结横向架构,屋瓦铺设在屋顶的椽板上。梁柱结构各构件之间的结点用榫卯相结合,构成了富有弹性的框架,体现出空间结构宽敞、使用面积广阔、房屋重量巧妙均匀分布、承受力大而材料消耗小等优势特征。梁柱结构可以建造三角、五角、六角、八角、正方、圆形、扇形、田字形及其他特殊平面的建筑,以及各种不同类型形式的楼阁与塔。
2.穿斗结构
穿斗式结构,又称为立帖式,是一种沿着房屋进深方向立柱、以落地立柱直接承受屋顶重量、柱的间距较密、柱子之间不施梁而以穿枋连接、一挑枋承重屋檐的一种更为简单的木架构建筑形式。穿斗式木构架的主要特点是用较小的柱与“穿”做成相当大的构架。因承重能力相对弱化,故体现出结构简单、用材小、柱径小、柱间密、选材方便、施工简单、门窗安置受到一定限制等特征。中国古代房屋的穿斗式构架,至迟在汉朝已经相当成熟,并成为南方各地建筑主要构架。也有在房屋两端山面用穿斗式,而中央诸间用抬梁式的混合结构法。我国南方民居和较小的殿堂楼阁多采用这种形式。
3.斗拱结构
斗拱梁柱结构,是我国古代建筑表达艺术特征的重要部分,位于柱顶、额枋、梁枋与屋顶之间,是若干个方形“斗”与弓形“拱”等建筑构件的总称。斗拱艺术一般用于大式建筑中,小式建筑因形制原因而不可运用,即只有宫殿、庙宇等高级官式建筑才可以允许在柱子、檐枋上安装斗拱,而且以斗层拱数的多少来表示建筑物的级别。史料记载,宋代前就已经形成了以斗拱的“材、契”尺度作为“模数”分等级大小来决定建筑物全部构件尺度的制度。而在宋代《营造法式》中,对此则已有了明确的规定。清朝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中,也同样以“斗口”的等级尺度来决定建筑物的所有构件尺度和比例。斗拱结构是中国古建筑中用斗、拱、昂等叠构一种十分重要和独特的结构安装方式,大体可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斗拱。“斗”是方形木块,外檐斗拱中“斗”是最下面的构件,斗口的大小决定着整个建筑的尺寸;“拱”是“斗”上弓形短横木;“昂”是斗拱中斜置长木,室外为“下昂”,室内为“上昂”。斗用来固定上、下层的拱和昂,拱起前后悬挑和左右衔接作用,昂起前后悬挑的杠杆作用。斗拱构件在中国古建筑文化中不仅表示地位等级意义,还可增加屋檐伸出的长度,缩短梁枋跨度,此外还具有装饰美学效果。斗拱结构的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最为明显,各朝代、各地域的斗拱形态亦有不同的外观区别,一般完全可以用来做区分、鉴别古建筑年代的客观性依据。唐、宋,斗拱发展到高峰,从简单的垫托和挑檐构件发展成为联系梁枋、置于柱纲之上的一圈“井”字格形复合梁。它除了向外挑檐、向内承托天花板以外,主要功能是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成为大型建筑不可或缺的部分。宋以后,木构架开间加大,柱身加高,木构架结点上所用的斗拱逐渐减少。到了元、明、清,柱头间使用了额枋和随梁枋等,构架整体性加强,斗拱的形体变小,不再起结构作用了,排列也较唐宋更为紧密,装饰性作用越发明显,形成斗拱的层数愈多、建筑的级别就愈高的显示等级地位的物仪形式。
4.榫卯结构
榫卯结构是我国一种独特的木构技术,是不用铁钉而进行建筑(或木具)构件连接的技术。采用木结构建筑榫卯结合方法,根据榫卯越压越紧、越拉越松的特点,建筑物往往出现四周往中心微微倾斜(又叫侧脚)的特征,造就了墙脚宽、墙顶窄(又叫收分)的中国建筑物理学。这种建筑物理学以整个结构产生的向里的压力,使水平与垂直的构件结合得更为牢固,整座建筑重心更为稳定。又由于木结构的韧性和弹性,使其虽经百千年风吹、雨打、地震等各种侵害而“墙倒屋不倒”,从而成就中国建筑史的千年风景和建筑文化遗产。
(四)中国古代建筑院落基本结构类型
1.建筑院落布局类型
中国古代建筑院落布局类型大体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四合院”式,即在纵轴线上安置主要建筑,在其对面安置次要建筑;院子的左右两侧,顺横轴线亦对称安置次要建筑,形成既规制又温馨的方形四合院落。宫殿、衙署、祠庙、寺观、北方住宅,都比较广泛地使用这种四合院的布局方法。
一种是“廊院”式,即在纵轴线上安置主要建筑,在其对面安置次要建筑;在院子左右两侧,用回廊形式联系前后建筑。这种回廊与建筑相组合的建筑艺术,突出大小、高低、虚实、明暗的对比效果,扩大了视觉的愉悦空间,强化了宅院的深幽雅静。这种“廊院”式布局建筑,在我国南北方都有,但以南方更为普遍。
2.中国古代居室形制类型
中国古代,创造出四种主要的居室建筑类型。
第一类:洞窑式建筑类型
《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孔颍达疏:“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这种建筑类型是汉族和兄弟民族最早的住房———“窟”(即挖地穴为土室)的延续形式。这种建筑类型基本利用大自然给予的充分条件,直接对自然天成的“穴洞”稍加挖掘改造,就变为可居可用的建筑物体。它的主要结构特点是,利用地形、地势、地物等天然条件,修成“窑洞”、“地窨子”形式的住屋。有的运用挖掘技术造成拱形洞顶,室内设有木架结构,完全依靠人工洞穴的天然撑力防止崩塌。除前部门窗外,整个居室主体都是利用山地掘成的,这便是后来晋北、陕北许多山区的窑洞。还有的是掘地穴再连地洞的形式或地穴加顶盖的形式,通常采用架檩木、顶上铺土的办法,冬季使用,临时防雪,这便是后来东北地区的地窨子。
第二类:毡篷式建筑类型
毡篷式建筑在我国有两种使用情况:一种是西北地区牧民长年游动性生产生活所使用的,另一种是临时性生产生活所使用的。前一种是我国游牧或游猎部落的帐幕,是一种内撑以木架、木橱,外包以毛毡,缚以毛绳的古代“庐”形发展而来的游牧民居室形式。这种住屋,历史悠久,古称“穹间”、“穹庐”、“穷庐”,俗称“毡帐”、“旃帐”,现在喜欢统称这类建筑为“蒙古包”。后一种称“歇人柱”式(有些史料称“仙人柱”),俗称“撮罗子”,是一种圆锥形的架棚形式,架杆支开后再加覆盖物。覆盖的东西依季节气候变换,冬春寒季,上半部盖苇草扎的围子,下半部围一种叫做“勒敦”的狍皮围子;夏天围以镶着黑边的白布,秋天围一种叫“铁克沙”的桦树皮围子。这种居所,在鄂伦春族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鄂伦春语称搭架杆子为“歇人”,家屋叫“柱”。毡篷式建筑又可称“流动性建筑”,创造出可以移动的生活空间。因此,我们可以将水上“居家船”、旱地“大篷车”、古时军营建筑之类,都视为这一类建筑形制的演变。这类居室建筑原理直到今天,依旧是野外或流动性作业居室建筑的构建依据。
第三类:干栏式建筑类型
干栏式建筑,也称高脚房屋建筑,是我国江南地区有地方特色的居住建筑形式。这种建筑类型是以竹、木、茅草为建筑材料,在房屋下部采用密集的柱桩做基础,形成架空的干栏式结构,然后在其上建造长方形或椭圆形房屋。这类建筑大多营造在水边或低湿地方,有的建在水面上。浙江余姚县河姆渡发现的建筑遗迹即属于干栏式建筑。如今,干栏式建筑类型大量存在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傣族、苗族的竹楼。
第四类:木骨泥墙式建筑类型
木骨泥墙式建筑类型亦是由“庐”发展而来,有半地穴式建筑和地面上建筑、圆形建筑和方形建筑等不同形式。早期的木骨泥墙房屋遗迹距今大约有5000~7000年,这些住房有方形和圆形两种形式。方形大都掘成50~80厘米的浅穴,门口有斜阶通至室内,阶道上部可能搭有简单的人字形顶盖,浅穴四周紧密而整齐地排列着木柱,用编织和排孔的方法构成壁体,以支撑屋顶,形成有天棚(顶盖)、地基、四面墙壁的“固定式建筑”。殿堂建筑即属于这种建筑类型,也是现代建筑最基本的模式。这种居所也可以称做“上栋下宇”式房屋。《易经·系下》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固定式建筑,栋和宇的创造是很关键的。栋是屋的脊梁,宇是屋的椽。栋承屋的顶盖使其向上,宇垂屋的顶檐使之向下。竖木为柱、联柱支梁、梁上接檩、顾檩搭椽,加铺苇笆、涂泥茅草的栋宇木架结构住屋样式成为我国此后居屋构造主要形制模式而传承。固定式建筑产生的最大文化影响力是:固定式建筑,使土地文明产生的“家族文化”发达,从而衍生出“城邦文化”和“国家文化”;固定式建筑,分离了室内室外,使饮食起居、家族亲属往来、政治文化生活等方面又都趋于社会化;固定建筑,对人类文明源头和文明核心———“火文明”产生了举足轻重的“维护”作用,使人类的“生命热度”向着人性的方向文明发展;固定建筑,起着聚集“人类”的“精、神、气、质”的伟大意义,从而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历史教科书”和“艺术教科书”。
(五)中国古代建筑内部结构演变、衍化发展的轨迹
从上面发展三阶段来看,中国古建筑发展过程不但表现出大的形制结构演变、衍化,而且在建筑内部安置习俗上,也体现了建筑文化发展的轨迹:
1.内部格局,由无间到有间
先民最初的居室内部安置,是无间隔的伙居形式,后来才由无间隔的伙居发展到有壁墙间隔的分间、分居形式:或分男女,或分族系。
2.取暖设施,由中心区域到功能区域
先民最初的火塘(驱寒、烹食之用)布置,是位于居室的中心,烟尘自天窗出,发展到后来置灶于炊,烟道改为侧墙而出。
3.采光与照明设备,由漏光到取光
先民最初居住建筑无窗,居室采光功能由聚萤火虫之寒光、用石制灯碗烧脂肪以及植物易燃物等火炬来承担,发展到后来出现凿孔为窗的采光形制。
4.睡眠方法,由地床到架床
先民最初的睡眠方式是围火塘按一定秩序卧地而眠,随着火塘位置区域化,也引起睡眠方式的革命,所谓地床演变成后来的垫席(或垫皮毛)、吊床直到架设木板或筑建火炕等更为文明的架床制式。
5.贮藏设施,由人畜混用到人物分置
先民最初是人畜混居的状态,后来有了人居空间、畜居空间与物贮空间的区别。
建筑,作为古代文明的象征之一,既是物质建设,又是一种文化建设,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从穴居开始,人类的建筑文明就有了神圣的意义,它把原始人的生存空间与神秘的自然空间隔开,是人以自己的把握,创造和提供给自己安全与温暖的“安生环境”。
中国独特的古建筑文化体系的形成,既有我国自然地理资源和土地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也有华夏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等级制度产生“礼义仁爱”的道德规约;既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也呈现生命意识主观认为的理想追求。如果将“建筑”看成空间“立体的音乐”、时间“凝固的诗篇”和历史“浓缩的文明”,则我们应当会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中找到自己民族的精神渊源和文化图腾。
§§§第二节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影响
任何建筑都是它所属的那个民族和那个时代的文化“音符”,“一般只能用外在环境中的东西去暗示移植到它里面的意义”(黑格尔)。
一、儒家礼制文化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影响
中国儒家学说的根基在于“礼”,由此形成“礼制”文化,并发展为“人格神”崇拜(或叫帝君崇拜和官本位),故中国建筑以坛庙、宫殿、官邸、陵墓建筑文化最是发达。
(一)体现在布局上的秩序制度
儒学主张君权至上,皇帝是受命于天的万民之主。以皇宫为中心形成的都城布局,便显示出君权的至高无上。建筑中轴布局,结构匀称,中心安置,四合拱卫,等级分明,层次清晰等表达了意义深远和清明中正的仁义道德秩序。而每一处住宅、宫殿、官衙、寺庙等建筑,均是由若干单座建筑和一些围廊、围墙之类环绕成一个个庭院,庭院都是以中心建构,中轴布局,前后院连贯,两厢房配合为基本原则。无论是百姓居室还是皇宫王府,均主张尊卑有序,上下有别。其展开方式形成抑扬顿挫,有前序、高潮、尾声的空间序列,其尊卑、长幼、妻妾、嫡庶的层次安排,都在居住方面示显出身份与地位的差别。纵向结构以北屋为上房,东西为厢房,或称下屋、配房。家主夫妇居上房,以下依次按辈分长幼住厢房各屋;横向结构以左间为上屋,由长辈居住,右间为下屋,由晚辈居住;坐南向北的房舍,一般不做居室,最多也只是做下人舍间。
另外,家中主要人物,或者应和外界隔绝的人物(如大家闺秀),往往生活在离外门很远的庭院里,这就形成一院套一院,层层深入的空间布局。宋朝欧阳修《蝶恋花》词中有“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字句,古人曾以“侯门深似海”形容大官僚的居处,就都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建筑在布局上的重要特征。
(二)体现在材料上的木架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