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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浅叶情深(针叶)

楔子

地无常,犯天罡。五浊恶世,三毒炽盛,无有尽已。人与天地,参比三极,灾祥之兴,各以类至。时天垂象,见吉凶,日月薄食、神返幽玄,不遐有临。

狼烟起时,人号于市;狼烟灭尽,人泣于世。适至元八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并西夏、金、宋、大理,合蒙古本土,取《易经》“大哉干元”之意,国号“大元”。元分人种为四:蒙古、色目、南、汉,尽及轻鄙之能事。在这世局繁乱间,犹以一杀手组织最惧于人。

以草叶为纲,以草叶为令——浅叶出,绝命诛。

时人皆称——浅叶组。

浅叶组神秘、凶残、财力雄厚。杀戮之后,无论在场众物或尸体,必定干净整齐不留一滴赤朱之血。但,它是恐怖的杀手组织,由一群嗜血无人性的凶恶之徒乌聚,也成为热血正道之士得以诛之而后快的组织。

提起“浅叶”二字,人们皆缄口不语,闻之变色。在世人眼中,它是血腥的象征。

无论高官爵位、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善男信女,若收到一枚黄木雕刻的浅叶令,即是阎罗索命的通告函,是灭族灭门、追杀到天涯海角的绝命誓。

万象归宗,死!

没人喜欢这个组织,包括三岁孩童。

第1章

遍野丛草,一眼扫去全是绿意。茂盛的草会掩盖行踪,无论动物,或人。

若是翱翔苍天的雄鹰,或许可见到草丛中行走飞快的一道黑色身影。黑影在生机盎然的草丛中纵越如飞,手中提着一尺见方的黑色包袱,隐隐散着血腥味。

苍鹰被血腥吸引,尖啸一声俯冲而下,坚硬的喙意图叼走男子手中的包袱,一飞冲天,划出完美的弧度……包袱,依旧在男子手中。

残忍的笑刚刚挂起,男子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鹰头。鹰身拔高三丈后颓然落下,血溅草丛,没了踪影。舔拭手上的鹰血,男子收起笑,丝毫不受这段小插曲的影响,继续在一望无际的草中赶路。

不,不能说是一望无际的草,在层层绿波后,突然闪出一道万壑深渊,附首下看,一片蒙蒙雾气,深不见底。

急忙煞住身形,男子仰头,似在深吸浓郁的青草气息。他有一副粗犷的面容,端正的脸上带着霸气和凶狠,一双灰色的眼满是冷漠,古井不波。

突然,他一跃而起跳入深渊。无声无息。

万丈深渊下,别有洞天。

“夏统领,恭候荣成归来。”未落地,下坠的男子便听到地底传来恭喜声。

“该死的!又是这只鹦鹉。”男子冷漠的脸上突然升起怒意。下坠的身形临空转向,飞脚踢向崖壁古松上大叫的五彩鹦鹉。

“夏统领,恭候荣成归来。”

鹦鹉似乎知他心情欠佳,未等脚到便飞离古松,跃到男子身后突然出现的人肩上。

“我的鹦鹉得罪你啦?”一个穿着非常随意的俊儒男子皱眉道。随意是抬举的形容,用凌乱才最为合适。抚着肩上的鹦鹉,他摇摇头,叹气。

“已经正午了,你刚睡醒。”不是疑问,是肯定。

“对。”男子拨开散乱的头发,转身。

以五行手法拍打凹凸不平的崖壁,便听得轰然巨响,百米高的山崖竟自行左移五丈,打开一个巨大的洞口。

“主人昨夜三更才歇,你晚些时辰再去见主人。”走进洞,待男子贴立身后,散发男子启动洞口边的机关,巨石自行移回原处,了无痕迹,“对了,把手洗干净。”回头淡扫,见到他指间干涸的血迹,他叮嘱。

“庄舟,如果我杀了你的鹦鹉煮汤喝,你会不会生气?”跟在他身后,男子突问。

“不会。”走在前方的男子轻声答道,听不出一丝火气,完全听不出。

穿过数丈岩洞,两人来到一方晴天之下。这是个美丽的山谷,夹在万壑丛山之间,鸟语花……不,没有花,全是绿油油的草。

“真的不会?”残忍地盯着五彩斑斓的鸟,男子嘴角有了淡笑,开始幻想拔了毛的鸟是何模样——鹦鹉山药蟒蛇汤,大补啊!

“不会!但我会剁了你拔毛的手。”突然转身,唤做庄舟的男子微笑,轻抚肩上的鸟儿,答得好轻好轻。

缥缈的语气引来男子全身的鸡皮,但,鹦鹉眯眼舒畅的神情让他刺眼,那双轻抚鹦鹉的手更让他刺眼。总之,刺眼!抖抖身,男子冷不防曲指弹向鹦鹉,引来火鸡般的鸟叫,人已飞快消失。

“记得洗干净你的手。”安抚着受到惊吓的爱鸟,庄舟冲已无人影的方向轻声叮咛。

无人应他,连哼都没有。

“夏无响,听到了吗?”这一句,带着威胁。

片刻,百米外传来一道轻哼,极不耐烦也极轻的哼。

“要喝鹦鹉汤,也没见你进过厨房。”勾起唇角,庄舟拉拉散开的领口,飘然离开。

“夏统领,主人没起身,您不能进去。”墨绿衣衫的守卫抬壁拦住急冲的人影,脸上是尽忠职守的严谨。

“滚开。”将手中的黑布包丢给守卫,夏无响浓眉一挑。

“夏统领……”接住劲道十足的包袱,守卫上前一步,死死拦住不让他鲁莽。

“无妨,进来吧。”低沉慵懒的男音突然响声,飘荡着充斥在两人耳边,震得两人心头一麻。

“主人!”守卫惊异低头,为自己的失职不安。

“没你的事,退下。”低沉的男音仍然带着些许慵懒,却听得出清醒不少。

“是。”将手中包袱放在门边,守卫退下。

“无响吗?还不进来。”屋内的男子催促着。

“我进来了。”挑眉一哂,推开紧闭的丈高朱门,夏无响依言踏入,心头竟涌起莫名的紧张。他也会紧张?是的,在面对他的主人,即便是嗜杀成性、冷血无情的他,仍是忐忑不安。

“咿——呀!”随着朱门的慢慢开启,映入眼中的是一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绿色。

在踏入门槛时,他不忘抬头看一眼门上的大字——浅叶苑。这片山谷是世人闻之变色的杀手组织,浅叶组的隐身之所——浅叶草谷。这儿,是他的主人特别修筑的居所——浅叶苑。

一个很宽阔的院子,除了背靠山崖修筑了一幢二层高的居所,整个院子里全是草,而且,是特意让人挑选上好的草种,一颗一颗种出来的草。

两层高的居所全是石块堆砌而成,顶部朱红的岩石上,刻着三个淡淡的大字——浅叶楼。石楼内,宽广的石厅中挂着墨黑的“浅叶居”三字,苍劲有力。而……石楼之上,住着一位……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女子,庄舟是这么告诉他的。

想必女子是主人的禁脔。好在他素来对女人没多少兴趣,也不想多问。

作为浅叶组的主子,杀手的主人,必定是个凶残成性,嗜血嗜杀的男人。但……夏无响自问清醒,却始终摸不准这个主人的真性情。

“想什么?”

突来的叫唤惊醒他飞游的神思,夏无响心中微惊。立在石楼外,他仰首叫道:“无响任务完成,请主人验收。”

他是不能进去的。而他,也从未踏进过。山谷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能踏进浅叶苑;未得召唤,任何人不能踏进浅叶楼半步。否则,杀无赦!

“呵,早就闻到你身上的血腥味了,刚回来吗?”石楼内飘出轻轻的笑声。

“对。”沉静心神,夏无响狂傲一笑,冲石楼大叫,“别忘了,我入你门下,是为杀你而来。”

“我记得。”楼内男子依旧轻笑,“只要你能杀得了我,浅叶谷主人的位置,由你来坐。”

“我一定会。”撂下决心,夏无响捏紧五指,消去莫名的紧张。

他入浅叶组不过一个寒暑,但他的目标,是成为人人闻之变色的浅叶谷主人。只要……他杀得了石楼内的男人——叶晨沙。

叶晨沙是个……让他佩服,也能挑动他杀心的男人。

无可否认,浅叶组是个不像杀手的杀手组织。整个山头,方圆千里全是浅叶组的苑地。在世人眼中连绵不绝的群山深森,渊壑奇珍,不过是叶晨沙家中的后院。一个财力雄厚的人,做什么不好,却偏偏要做杀手。这个男人的心思太深沉了!

浅叶组十年前不过一个声寂无名的小型暗杀组织,是大元朝廷设于政外的影性质组织,故叶晨沙之父叶惊天能有如此宽广的山头。叶惊天凶狠残忍,对亲生儿子也不例外。在他眼中,只有杀手,没有亲情;不杀人,就要被人杀。在纷乱的格局中,这是血的生存法则。

不知何因,十年前,叶晨沙弑父,以十八岁的年纪坐上杀手组首领的位置,尽收其父家业,将组织迁于深渊之下。若非有人引领,没人知道深崖绝壁下,竟有如此精美的景致。

从此,朝廷的暗杀组织消失,浅叶组响彻江湖,人人闻之变色。

这个组织够恨,够绝——浅叶令出,无一活口。全是叶晨沙的功劳。

因为他够恨,所以组下不够恨的人,不是任务失败丢了性命,就因胆小惧怕,被人剁了做草肥,灭口手段之高明、之残忍、之无情,到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地步。但这样一个男人,居然爱草如命,爱到……近乎痴狂。

草呢,不值钱的东西,遍地皆是,一种十分轻贱的植物,有必要如此痴狂吗?

叶晨沙爱草,谷中尽人皆知。即便是不懂事的臭鸟,也只敢停在树上乱叫乱跳,而不敢胡乱咬坏地上的绿草,特别是浅叶苑内,那株一人来高的兰草。

兰草长到人高,倒也算是稀奇之物,但,值得如此珍藏吗?

谷中,是人皆知,叶晨沙爱那珠兰草,爱到……唉,爱到让世间众人听草变色,特别是“浅叶”两字,如魑魅降世,阎罗索命。

浅叶,是楼中女人的名字。

夏无响非常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冷血无情的叶晨沙如痴如狂?

“行了,快出去,你身上的血腥味太浓了,她不喜欢。”楼内又传来轻忽的低沉男音,隐约可以听到疲惫的哈欠声。

“属下告退。”突然变冷的气息让他的掌心沁出一层细汗,低头敛眉,夏无响看到手掌上干枯的鹰血。

“对了,若是没事,你去帮帮庄舟,他一人调教一群人,也挺吃力的。”刚刚掩好厚重的朱门,空旷的院内又飘出轻轻的叹息。

“我会的。”听到“庄舟”两字,夏无响面色一僵,想起那条……鸟的量词似乎为“只”……那只令他杀而后快的该死鹦鹉。

待他走后,浅叶苑回复素有的宁静,非常非常之静,静得只能听到风吹草舞的沙沙声。

这儿,是谷中最安静的苑子,安静得……近乎诡异。

“你在睡觉吗?”温柔的话语来自一位俊美男子。

斯文的样子,白色锦袍以玉带随意束紧于腰间,襟口微敞,袍角绣着一棵青悠悠的兰草,任人看到都不会将其联想成闻之变色的杀手组首领,但他是。

当朝统治者对他又恨又惧,他们会出天价买浅叶组除去政见不和派,也怕敌派以同样手段取自家性命;贵族富商对他既惧又怕,只要叶晨沙出现的地方,不论好坏,无一活口;平民百姓则将他作为吓唬顽皮孩子的魔头坏蛋。

这个人人畏惧的男人,此刻却趴在遍地绿草中,轻轻对着晒太阳的绿衫女子低语,眼中的温柔恐怕自己也不知。

见日头渐炎,叶晨沙随手捞起精雕细刻的龙骨油纸伞,撑开形成一方阴影,为女子掩去刺目阳光,让她睡得安稳。

女子斜卧的身子动了动,慢慢抬起头,枕上他的腿,调成舒服的姿势,无声无语。

“不想和我说话吗?”任女子枕着他的腿,叶晨沙再度开口。

“不想。”淡淡的声音从他腿边传来。

“我又哪里惹你生气了?”

“……我要出去玩。”女子赌气似的说,软软的嗓音不是撒娇,音质天成。

“好,想去哪儿,我陪你。”他一口答应,非常之通容。

“不要你陪。”女子慢慢翻转身体,仰卧的瞳与他对视。

她明明有能力出去,为什么遇到他后,她引以为傲的能力全化为软绵绵的慵懒,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是妖啊,一株活了六百年的草妖啊,竟然被一个凡人束了自由,怎可能?

细眉明眸染上困惑,白玉无骨的手慢慢移向上方形成阴影的面容,停在颊畔轻轻抚摸。很光滑,丝毫感觉不到胡碴扎手的麻痛。他总是把自己的脸弄得很干净,很光滑,让她摸起来很舒服。

叶晨沙,在她上百岁的年龄下,他不过是个小毛孩子罢了,缘何能将她困于低幽的草谷?何况,她至少是他的救命恩人吧。

恩将仇报的家伙!

想到被困于此,女子淡淡的神色起了变化,明眸瞪圆了些,却依然娇懒。

她不明白,他在山谷中的荒凉之地建起世人眼中恐怖的杀手组织,以她的名字命名,以她的喜好种植谷中的植物,让世人听到她的名字便声色俱变,惊恐难安。为什么?他故意害她吗?抹黑她的道行和修行,让她远离朋友,故意……

浅叶出,绝命诛!

就算住在与世隔绝的谷底,她依然在其他人口中听到或多或少的传闻。此六字一出,方圆百里绝无活口。浅叶出……浅叶……是她的名字,但他让她的名字成了死亡和血腥的象征。他一定是故意的,故意——害她。

“浅浅,你在勾引我吗?”耳畔突地传来一阵热气,转眼他已捉住她径自抚摸的小手,放在唇边轻噬。

“唉——”她叹气,极轻极轻。

又来了!她叫浅叶,他偏偏喜欢叫她浅浅。叫浅叶不好吗?或者,叫草草也行呀,她本是一株妖草,被唤名为草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他不能像她的草妖朋友一样,唤她小草呢?草妖们常常叫她小野草,她也被叫习惯了。活到现在,唤她浅浅的,只有叶晨沙一人。

浅浅?她还深深呢!

抽不回被人噬咬的手,她动动唇,仍是一句:“我要出去玩。”

“好,想去哪儿,我陪你。”他吻着唇边的小手,仍旧是笑。

“不要你陪。”

话……似乎又回到原点。

夏去、秋来、冬至、春降。一年寒暑易过,夏无响在浅叶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

这一年间,他无时不想着如何打败叶晨沙。直接对阵十二次,败了十二次。投毒、夜间偷袭不下百次,无一成功。每每的落败,是受鞭杖百下之罚。谷中的兄弟根本当他是餐前开味茶,如果外出执行任务数日不归,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小魔头居然敢调笑说“没了他,谷中便没了刺激”。

一群小王八蛋,迟早剁了他们当草肥!

伏于浅叶谷两年,他可不是白白来韬光养晦的,既有失败,当然也另有所得——叶晨沙的弱点不在自己,而在浅叶苑的女子。

那名女子唤作浅叶,谷人尽知;浅叶容貌艳美,谷人尽传;而且,浅叶似乎……非人矣。

夏无响只听庄舟无意间漏嘴提及“是人就没那么麻烦了”的感叹,谷中其他老辈似乎心知肚明,当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公开秘密。叫那些家伙老辈,实非他夏无响有尊老敬贤之美德,只是相对他入谷两年的短暂,他们长些罢了。

若他挟浅叶以令之,叶晨沙绝对会乖乖听话,自动谢刎于足下吧?夏无响心中并不笃定,但他愿意一试。

引叶晨沙离开山谷,是挟浅叶的第一步。眼下,便是绝佳的契机。

浅叶组以买主出金的多少,将任务分为四单:金、银两单价格在千两黄金之上,多由统领级人物出马,铜、铁两单价格在千两黄金之下,由统领级以下完成。十日前,谷中接得万两金单,让素来足不出谷的懒管家庄舟亲自出马,任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今日正午,庄舟的杂毛鹦鹉叼着一封信飞回来,正巧被他截到。

看完信,他即刻飞奔浅叶苑,通报后,便见到叶晨沙满身泥土地跨出来,脸上是被人打断好事的不悦。

“庄舟求救?”

“鹦鹉急函,金单任务失败,庄管事似乎遇到了棘手的麻烦。”夏无响盯着白袍上的泥土,不惊不喜。

“杀不掉就退金,有什么棘手的?”叶晨沙不以为意。

浅叶谷产银矿,他从不缺银子花,故而定下买命酬价为金的规矩。谷中日常进出账和杀手的月俸发放,也多是庄舟经手,他只要在庄舟承上的买单中,决定哪些可以接,哪些不必接罢了。

他素来相信庄舟的眼光,也少管任务的成败。曾有一次,浅叶谷杀手未到,被杀者却先一步咽气死了,死亡的原因是年老体迈虚火攻心,一口气上不来见了阎王。

没办法,既然如此,他们当然得退订金。看着嘴边的肥肥黄金一车车推出,庄舟心疼难舍的表情让他愉快了好一阵子。

求救?这可不是庄舟会做的事。

“庄管事信中请您出谷一助。”见他低眉无语,夏无响双拳微紧。

“哦?信呢?”叶晨沙剑眉一挑,有了兴趣。

如果庄舟真会求救,只会召出谷中其他人手,鲜少直接求助于他。要么,庄舟是真的遇到了棘手的人,却又舍不得万两黄金;要么……呵,他倒想看看,夏无响这次又想出了什么杀他的新鲜点子。

“信在此。”掏中鹦鹉叼回的信函,夏无响双手承上。

接过信函,不顾满手的泥土随风展开,就见雪白宣纸上沾着两滴暗赫的涸血,纸角下一个“舟”字,正是庄舟的笔迹。

默默盯着宣纸,叶晨沙眉峰渐聚。干涸的血滴散着浓浓的异味,血腥之下隐着异香,显然滴血之人身中奇毒,不死也差不多了。

“鹦鹉带路。”铿然大喝,五指抽紧,一把捏皱宣纸,叶晨沙传下口令,传身回苑。

“是。”心知叶晨沙此四字便是出谷之令,夏无响胸中暗舒。

半炷香后,叶晨沙洗尽掌中泥土,穿着那件满是灰泥的白袍,随着鹦鹉出谷而去。

盯着紧闭的石门,夏无响突地溢出低笑,“呵呵哈哈!”沉闷的笑声盘绕在胸中,渐渐转为大笑,“哈——哈哈——”

直到笑得全身无力、笑得必须用双掌撑着膝盖、笑得气喘不已,他才慢慢掏出怀中暗藏的另半张宣纸。叶晨沙所读之信的确是鹦鹉送回,只不过是信的下半部分,上部分的字早被他齐齐撕下。

“哈哈,叶晨沙原来也如此愚昧,如此轻信好骗!”

丢开半张信函,夏无响敛去狂笑,一脚踏上雪白的宣纸,直奔浅叶苑,方正的脸上重回凶狠。

印着脚印的宣纸上,只书四字:敬候佳音!

她非人?

“你是浅叶?”

击昏尽忠职守的守卫,夏无响入苑后,便见到一名女子背对着他,蹲在地上不知玩什么,不时轻笑,丝毫不觉危险的临近。

“无响吗?”女子未回头,却能清楚叫出他的名字。

“你怎知?”夏无响心下一惊,为自己的贸然叫糟。身为叶晨沙的女人,必有过人之处,他竟然完全忽视了。

“他经常叫你的名字啊。”女子轻笑,慢慢站起,转身。

她非人?她真的不是人?

见到女子的容貌,夏无响呆了。乌发如丝、粉脸红唇、倩目流盼、素娥分辉,难怪叶晨沙要将她收藏,天人呐!幸好他不太沉迷女色。

心中暗忖幸好,夏无响收回震惊的目光,小心防备。他不认为眼前的女人除了美貌外别无他处,能迷得嗜血成性的叶晨沙臣服裙下,此女子不容小觑。更何况,美则美矣,她却有着中原少见的绿色瞳眸。此亦是他初见面便呆掉的原因。

不论如何,即使来了,他定要带走浅叶让叶晨沙束手就范。反正大元朝疆域辽阔,四方人种混杂也多,红发蓝眼的人他也见不过少,绿眼珠并不算稀奇。

“你是浅叶?”他再问。

“嗯。”女子一笑,似乎很高兴听到他叫出自己的名字。

“跟我走。”上前一步,擒住女子玉骨皓腕,夏无响凶狠道。

“去哪儿?”女子未显惊慌,眼中满是惊奇。

异于寻常女子的冷静令夏无响一怔,随后,他看到女子身后的一尊泥像,以及自己满手的泥巴。难怪叶晨沙满身泥土,必定与浅叶在苑中塑泥像。

“你是乖乖跟我走,还是要打昏了才肯走?”甩开女子的细腕,夏无响皱眉,为满手黏糊糊的泥巴。

“你要带我去哪儿?”女子见他满脸恼色,不觉轻轻一笑,转着墨绿眸子,问。

“出谷。”

“好。”未等夏无响有所反应,女子竟主动洗净手中泥土,随后将泥水倒入草丛,放置好木盒后,毫无羞怯地拉着他的衣袖开始催促,“快点快点,走吧!”

见女子如此急迫,夏无响又呆了。趁着他的呆愣,女子却早已拉着他走出浅叶苑,熟门熟路直奔出谷的必经之地。

真的能挟浅叶以令叶晨沙?他是来挟持浅叶的,照此情境,怎的好似浅叶在挟持他一般?难道……此女子深藏不露?盯着前方飘逸的绿纱金丝裙,夏无响甩着泥巴,凶眉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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