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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今天是星期天,虽还只十二点左右,但百老汇已到处是人。因为是星期天,人人穿得很齐整,都在走向电影院——派拉蒙、阿斯特、斯特兰德、凯比托尔或者任何一个类似的混帐地方,这就使情况更加糟糕。最糟糕的是你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全是想去电影院,要我拿正眼看他们,我可受不了。我能理解有些人无事可做而去电影院,可如果有些人纯粹就是为了想看场电影,甚至加快脚步以便早些到达,我见了就沮丧得要命。特别是见千百万人在整整一条街上排成可怕的长队,显出极大的耐心等候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飞过这个混帐百老汇。

我运气很好,我进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卖《小舍丽·宾斯》。他们说这唱片很难买到,要我五块钱。我不在乎。嘿,我买到唱片后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赶到公园,看看老菲苾是不是在,好送给她。

从唱片店出来,经过一家药房,我进去想给琴打个电话,看她放假回家没有。我进电话间打了个电话给她,讨厌的是,她母亲接的电话,我不得不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在电话里跟她多说什么,一句话,不想跟女朋友母亲在电话里交谈,但我至少该问问她琴有没有回家的,那也要不了我命。不过,我当时真没那心情。干这种事,你得心情对头才行。

我买了份报纸,看看在演什么戏,好去买两张混帐戏票。今天是周末,只有三场日戏。我买了两张《我知道我的爱》的正厅前排票。

这是场义演什么的,我自己并不想看,可我知道老萨丽是天底下最最假模假样的女子,她要是听说我买了由伦特夫妇主演的戏票,就会高兴得要命。她就喜欢看这种既枯燥又俗气,由伦特夫妇什么的主演的戏。我实话跟你说,我跟她不一样,我根本不喜欢看戏。它们虽不像电影那么糟糕,可也确实没什么可值得夸耀的。主要是那些演员从来不像真人那样去表演,只是自以为演得像真人,我讨厌他们。有几个好演员演得倒有点儿像真人,但又不值得一看,因为你总能看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这就糟蹋了一切。就拿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来说吧,我曾看过他主演的《哈姆莱特》,是我哥去年带我和菲苾一起去看的。

他自己已经看过了。他先请我们吃午饭,说戏演得怎么怎么好,令我心痒痒的,恨不得马上就去看,可看了之后才发觉演得并不好。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是个挺漂亮的家伙,也有很好的嗓子,走路或斗剑时很值得一看,可演得一点不像哈姆莱特,太像个混帐将军,哪里是那个忧郁的、不如意的倒霉蛋?我实在看不出他好在哪里。我觉得整个戏演得最好的地方是老奥菲莉娅的哥哥,就是后来跟哈姆莱特斗剑的那个。他动身前,他父亲给了他许许多多的忠告,一个劲儿忠告他,老奥菲莉娅把她哥哥的匕首从鞘里拔出来,用各种方式不住逗他玩,而他却一本正经地假装对他父亲的胡说八道很感兴趣。这一幕演得的确不错,我看了很高兴,可像这样的好玩意儿整个戏并不多。老菲苾只喜欢一个地方,就是哈姆莱特拍那只狗的脑袋的时候,她觉得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每次看戏,我都不得不把剧本先读一遍。我的问题是,遇到这类玩意儿,我总是非先读一遍不可,要是只看演员演出,我总不肯好好听。我总在担心他们下一分钟会不会做出假模假样的事来。

买了戏票后,我就乘出租车去公园。我本来该乘地铁什么的,因为钱已经不多了,但我实在想快点离开那个混帐百老汇,越快越好。

公园也很糟糕。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外,似乎什么都没有,那些长椅也湿漉漉的没法坐,实在叫人很泄气。

而且,走着走着,不知怎的,身上要不了多久就会起鸡皮疙瘩。这里一点也没有快要过圣诞节的迹象,简直什么迹象都没有。虽然这样,我还是一直向林荫路走去。菲苾来公园总是在这一带玩。她喜欢在音乐台附近溜冰。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也挺喜欢在这一带溜冰。

我到了那里,没见她影儿,只有几个小孩子在溜冰,另外还有两个大男孩拿了垒球在玩“空中飞球”。我见有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独自坐在长椅上紧溜冰鞋,心想她也许认得菲苾,能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就走过去坐在她身旁,问她认不认得菲苾·考尔菲德。

“谁?”她好像没听清,问。她穿了条运动裤和约莫二十件运动衫,衣服上好像全是疙瘩,看得出这准是她母亲自己做的。

“菲苾·考尔菲德,住在第七十一大街,念四年级,就在……”

她又问:“你怎么认得菲苾?”

“我当然认得,因为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你说的是不是凯隆小姐班上的?”

“我不知道。也许吧,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么,她大概在博物馆里。我们上星期六去过一次。”

“那个博物馆?”

她耸了耸肩膀,说:“我不知道,反正是在博物馆里。”

“我知道。你说的是有图片的呢,还是有印第安人的?”

“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我说声谢谢,站起来要走,可突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天,便对小女孩说:“今天是星期天呢。”

她抬起头来看了看我,说:“哦,那她就不在那儿了。”

她没戴手套,两只小手冻得又红又冷,很费劲地紧她的四轮溜冰鞋。我就帮了她一下。嘿,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摸过溜冰鞋钥匙啦,可现在拿在手里一点也不觉得陌生。我敢说,哪怕五十年后,是在黑漆漆的暗地里,你把溜冰鞋钥匙塞在我手里,我也知道这是什么。我帮她把溜冰鞋收紧后,她就向我道谢。她是个很好、很懂礼貌的小姑娘。

老天爷,我就喜欢这样的孩子,你给他们紧了溜冰鞋什么的,他们会很懂礼貌地向你道谢。大多数孩子都这样。一点不假。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喝杯热巧克力什么的,可她说不,谢谢你,说得去找她朋友。孩子们总想去找他们的朋友,这真让我笑痛肚皮。

尽管菲苾和她的全班同学周末都不会去那儿,尽管天气那么潮湿、糟糕,我还是穿过公园向综合博物馆走去。我知道那小姑娘说的就是这博物馆。我对这家博物馆里的一切熟悉得就像背一本书一样。菲苾现在就读的学校也是我小时候进的学校,那时候我们老是去这家博物馆。那个名叫艾格莱丁格的老师差不多每星期六都带我们去,有时候看动物,有时候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一些手工玩意儿,比如陶器、草篮之类。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就十分高兴,现在也如此。我记得每次看完这些印第安玩意儿后,就会到大礼堂去看电影。看哥伦布!他们老是放映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电影:他先是费很大劲儿向老斐迪南和伊萨伯拉借钱买船,后来又是水手们打算背叛他。我们对老哥伦布没多大兴趣,幸好身上总带着不少糖果和口香糖,再说大礼堂也有一股很好闻的气味,好歹能熬过去。那大礼堂不管外面天气怎么好,进去后总能闻到一股好像外面在下大雨的气味,好像全世界就这地方最好、最干燥、最舒适。我蛮喜欢这个混帐博物馆。

我还记得去大礼堂之前,得先经过印第安馆,那是个极长、极长的房间,进去后不许大声说话。老师总是走在头里,全班学生排成双行跟在后面,每人都有个伴儿。地板是一色的石头地,你手里要是有几颗玻璃弹子,随便往哪儿一扔,它们就会到处乱蹦,发出啪啪声响。

这时,老师就会叫全班同学停下来,自己走回来查看出了什么事,但她从不发脾气。大多数时间,跟我作伴儿的是个叫杰特鲁德·莱文的小姑娘。她老爱拉着你手,而她的手又老是汗津津、粘糊糊的。接着,我们经过那艘挺长、挺长的印第安独木战艇,大约有三辆混帐凯迪拉克接在一起那么长。艇上有大约二十个印第安人,有的打桨,有的神气活现地站着,每人脸上都描绘着武士花纹。艇后面是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脸上戴着面具,是个巫医。每次一见他,我身上总起鸡皮疙瘩,可我还是挺喜欢他。对了,你每次走过时要是不小心碰了下木桨什么的,其中一个看守就会跟你说:“孩子,别碰东西。”他说得挺和气,完全不像混帐警察。接着,经过那个大玻璃柜,柜里面有几个印第安人在表演擦木棒取火,还有个印第安女人在织毯子。那个印第安女人总是弯着腰织毯子,我们都看得见她的乳房,每次经过时,都会偷偷瞧上一眼,姑娘们也一样,因为她们还是小孩子,没什么乳房。

进大礼堂之前,就在靠近大门的旁边,你还能见到那个爱斯基摩人。

他正坐在冰湖的窟窿上面钓鱼。他身旁放着两条鱼,是已经捉得的。

嘿,告诉你,这博物馆的玻璃柜子可真不少。楼上更多,里面有鹿在水洞边喝水,有鸟儿飞往南方过冬。离你最近的那些鸟全是剥制的,挂在钢丝上,后面的都画在墙上。一眼看去,都像真正在往南飞,要是低下头倒着看,它们甚至显得更快地在往南飞。博物馆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地不动,哪怕去十万次,谁也不曾移动一下位置。

那个爱斯基摩人始终刚捉到两条鱼;那些鸟儿始终在往南飞;鹿依旧在水洞边喝水,角依旧那么美丽,腿依旧那么又细又好看;那个裸露着乳房的印第安女人,也依旧在纺织同样的一条毯子,谁也不会改变样儿,唯一改变的只是你自己。我倒不是说变老了什么的,严格说来不一定是这个,不过你反正改变了些,就这么回事。比如说,你上一次穿件大衣而这次没有;或者原来跟你排在一起的孩子突然患了猩红热病,现在另换了个人;或者带队的已不是艾格莱丁格小姐,而是换了别的什么人;或者去之前你听见你爸爸妈妈在浴室里打架,打得很凶;或者你刚在街上经过一汪子一汪子的水,水上的汽油泛出彩虹一般的光……我是说,反正总有些地方不一样了。我说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能说清楚,我怕我自己也不一定想说。

我一边走,一边想着老菲苾怎样像我一样,每星期六上博物馆,走着走着,就拿出那顶猎人帽来戴在头上。我知道我不会遇到什么熟人,再说,现在天气又潮湿得那么厉害。我想着她怎样观看我过去常看的那些玩意儿,怎样每次看的时候她这个人总会有所不同。这样想着,我心里虽然说不上有多沮丧,却也不可能快活得要命。有些事始终应该保持老样子,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

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办到,但这照样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边走,一边就想着这类事。

经过体育场时,我停下脚步看两个很小的小孩子玩跷跷板,其中一个比较胖。我就把手搁在那瘦孩子的一头,帮他们平衡,可你看得出来,他们并不喜欢我在旁边呆着,我也只好走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好不容易走到博物馆门口,却忽然不想进去了,哪怕白给我一百万也不想进去了,我这会儿没了那个心情,可就在刚才,我还眼巴巴地穿过整个混帐公园来到博物馆,恨不得快些进去呢。菲苾如果在里面,我或许会进去,可她不在。我在博物馆门口叫了辆出租车上比尔特摩。我并不怎么想去,可问题是我他妈的已经跟萨丽约好啦。

到那儿后时间还早,我就坐在休息室钟旁的皮榻上看那些姑娘们。

现在很多学校都放假了,至少有一百万个姑娘在这儿或坐或立,等她们的男朋友。她们有的双腿交叉着,有的并不交叉;有的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难看得要死;有的看上去很可爱,有的则很像只母狗,如果你对她有进一步了解的话。你要是懂得我意思,就会发现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可话说回来,看着这景色多少又有点泄气,因为你会不停地去想所有这些姑娘们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样的际遇,我是说当她们中学或大学毕业后。我能料到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嫁给那些无聊男人。这些男人要么翻来覆去地谈着他们的混帐汽车,比如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要么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是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比赛中输了,都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十分卑鄙;有的从不看书;有的很让人讨厌——对这一点,我也得小心。

我是说在说让人讨厌这一点上。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真的不了解。

在爱尔克敦·希尔斯时,我跟一个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家伙同住了两月。他这人虽很聪明,却是我遇到的最最让人讨厌的家伙。他说话声音明明极其刺耳,却偏偏一天到晚讲个不停,最可怕的,是他从不讲一句能让你听着舒服的话。不过,这个婊子养的家伙也有一个长处,就是口哨吹得比谁都好。他常常一边铺床,或往壁橱里挂什么——他老是喜欢没事就往壁橱里挂什么,我真受不了——反正只要不用那种刺耳的声音讲话,而是一边干着这类玩意儿,就会一边吹口哨,连古典歌曲都能吹。他绝大部分时间吹得都是像《白铁屋顶忧伤曲》之类的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而且吹得很轻松愉快,很好听,你听了都会灵魂儿出窍。当然啦,我从不当面给他讲我觉得他口哨吹得好得了不得。

我是说,你决不会无端端地走到什么人面前,直截了当地对他说:“你的口哨吹得好得了不得。”我尽管对他讨厌得要命,但还是跟他住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月,原因就是他口哨吹得棒极了,是我所听到过的最最好的。所以,我说我不了解那些让人讨厌的家伙。也许,瞧见哪个长得挺不错的姑娘嫁给他们中的哪一位时,你心里不应该太难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遭人厌,或许私下里都是些了不起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妈的谁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后来,我看见老萨丽上楼来,就立刻下去迎接她。她穿一件黑大衣,头戴一顶黑色法国帽。她平常很少戴帽子,可现在戴着这顶法国帽子的确蛮漂亮,一点不错,看上去真漂亮极了!好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简直就想跟她结婚了。我真是疯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的,可突然间竟发觉自己爱上了她,想跟她结婚。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的确疯了。我承认这一点。

她说:“霍尔顿,见到你真是高兴!咱们好像有好几世纪没见面啦!”

她在外面跟人见面,说话声音总那么响,叫人很不好意思。因为她长得他妈的实在好看,所以谁都会原谅她,可我心里总有些作呕。

我说:“见到你我也真高兴。你好吗?”说的是心里话。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来迟了吗?”

事实上她来迟了约莫十分钟,可我说没有,我一点也不介意。《星期六晚报》上刊登的那些漫画,一些在街头等女朋友的男人因为她们来迟了,气得要命,这都是骗人的玩意儿。一个姑娘跟你见面时,要是看上去极漂亮,谁还会在乎他妈的是不是来得迟了?谁也不会。我只说戏在二点四十分开演,最好快走。于是,我们下楼向停出租汽车的地方走去。她问我:“咱们今天看什么戏?”

“我不知道,只知道是伦特夫妇主演的。我只买到这个票。”

“噢,伦特夫妇!真太好了!”我跟你说了,只要听见是伦特夫妇演的,她就会高兴得连命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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