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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成功的那天,全宿舍一起去阿波罗开庆功宴,我好奇的问他们,为什么我在台上说话的时候,台下的同学们都笑得那么欢乐。
“哈哈,你一开口,秀气的形象就全毁了,听着你那一口超级不标准的普通话,想不笑都难?”卓越又开始嘲笑我。
“兄弟,你的名字叫杨彧,yang杨,后鼻音,不是yan。来,跟我读一遍,杨(yang)彧。”大家都跟着阿瑟读了一遍,我看到他们假装一本正经的样子,真想一人赏一巴掌。
“还有还有,2班的2,有翘舌的,你没翘舌读得跟饿(e)一样,‘饿班’,我们没有很饿好嘛?”小明也调侃我。
“靠,我以前从来没有讲过普通话啊,高中上课的时候,老师还经常用闽南语教学,平时谁要说普通话,就会被嘲笑假装有文化。”我又委屈又无辜的解释道,农村的孩子伤不起啊。
“好啦,你们就不要笑杨彧了,普通话以后跟我练,我教你。”老黑突然良心发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这就是我那群吉林224的兄弟,他们会毫不留情的嘲笑我的不足,但也会用心的帮助我弥补。
短暂而又漫长的前两周,发生了许多新鲜的事,大学生活就像一幅神奇的画卷,时间魔法师会慢慢的将其展开,偶尔撒落一些魔法粉,你就会看见画卷里出现一些画面,偶尔欢乐,偶尔失望,偶尔悲伤。
第二周的周末,阿瑟约沈然宿舍一起去市区唱歌,她们没有拒绝,这让我兴奋得差点失眠。自从开学典礼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轩轩,甚至没能和她说上一句话。我承认自己是个勇敢的人,可当我见爱情的时候,却胆小如鼠,偶尔编辑完短信想问个好,却没有勇气按下发送,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自卑,我这样的人她应该看不上。
跟沈然在QQ上扯谈的时候,我总是会借机问问她们宿舍都在干嘛,以此了解轩轩的生活状态,可沈然总会告诉我:【轩轩出去了,肖莉在玩手机,我在跟你聊天。】
为什么每次我这么问的时候,轩轩都是出去的,难道她已经有对象了。屡次想问,但始终开不了口,这个疑惑一直到去市区唱歌的那天才有了答案。
“人到齐了,走吧,刚好一辆车,虽然有点挤。”卓越最大个坐在面包车的副驾驶座,老黑,小明,小白,阿瑟挤在最后一排,中间那排靠窗肖莉坐着,沈然坐在中间,我有点疑惑这样的安排,阿瑟却朝我使了下眼色,意思是特意让我坐在沈然旁边,原来他们有意撮合我俩。
“轩轩呢?”我站在门口迟迟不上车,好奇的问道。
“她去打工了,没法跟我们一起去。”沈然回答我。
“打工?哪里啊?”我心里的期待瞬间变成失落,像是一块重大的石头落在心上,有些难受。
“古草精品店,你们没遇见过吗?”
“我们从没逛过精品店,都不知道。”我一边坐上去,将车门拉上,然后尽量让自己表现得自然一些。
我从来没想过轩轩会做这样的事,老实说,打工这种高度消耗面子的事情,对于我们这些衣食无忧、零花钱丰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不可能事件。我对轩轩的看法有了些改变,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些气质,或许是源自她内心的坚强,我不禁更加想去了解她背后的故事。
2
我不敢告诉任何人,那天去九一街的欢畅是我第一次去KTV,我并没有很兴奋,尽管我觉得新奇。舍友们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所有人都笑得很开心,我也不例外,但唯一不同的是,我咧着嘴,心里却依然挂念着轩轩。
原来这就是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就算你所处的世界再热闹,你的心依然是安静的,只有一个身影,在你的脑海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阿瑟很爱唱歌,麦克风握在他手里像是扣下扳机的机关枪,“嗒嗒嗒,嗒嗒嗒”,根本就停不下来,我们全都壮烈的牺牲了。
卓越很会唱歌,一首流畅的《TELLME》征服了全场,当我们强烈要求再唱一首的时候,他点了《你是我最爱的人》,他说,以后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唱这首歌送给他老婆。真是一个浪漫的人,却也是一个感情命运多舛的男人!
小白也爱唱歌,尤其是陈奕迅的歌,他的嗓音将《十年》演绎出了另一种味道,低沉而富有磁性。
小明不爱唱歌,但被我们强迫着唱了一首《断点》,前提是开着原唱,我感觉唱得不错,因为我根本没怎么听到他的声音。
老黑喜欢唱歌,尤其是王力宏的歌,他还特别喜欢跟别人合唱,很多歌他都会,只要有一根麦克风是空闲着,他就会去拿起来配合,喜欢独唱的卓越和小白制止了他很多次无效,无奈只能留一段给他。
肖莉还是比较腼腆,除非沈然跟她合唱,要不然她坚决不拿麦克风。
沈然就不一样了,刚开始还矜持的坐了一会儿,直到有人点了《眉飞色舞》后,她开始又唱又跳,相当活泼。
我呢,喜欢唱歌,但是没有一副好嗓喉,在小学六年级的六一儿童节上,我以一曲《梦驼铃》赢得了掌声和荣誉,但是初中开始遇见生理发育期,原本精细的声音渐渐变得粗糙,再加上后来得了无法根治的过敏性鼻炎后,我的声音已经彻底毁了,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我只能唱一段,停一段,很难完美的演绎一首歌曲。
唱歌是一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可惜轩轩不在,她正在为生活打拼着,我们有着相同的年纪,却拥有不同的青春,是我们的幸运,还是她的不幸?
唱完歌,阿瑟和沈然带我们去吃小吃,穿梭在泉州这样一座文化古城里,寻找那些甚至连店名都没有的小吃店,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们的需求很简单,无需大鱼大肉,不求山珍海味,只要一笼四元钱的小笼包,一碗三元钱的牛肉羹,一份三元钱的炸鸡排,就能够将我们的胃哄得开开心心。
我很想念那些简单的小日子,但我更想念那一个在古草精品店打工的轩轩。
3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是十点多,我们送沈然和肖莉回宿舍,告别之后,我自告奋勇说去学生街买大家的早餐,老黑说要陪我一起去,我说不用了,他们没有多想什么,径直的回了宿舍。
我心里牵挂着轩轩,恨不得马上见到她,便马不停蹄的赶过去,快到古草精品店的时候,我心跳有些加速,不知道是走得太快,还是因为即将见到轩轩而紧张,或许两者都有吧。
然而,脑海里预想的所有情景都没有发生,我站在闽南风味门口的柱子后,看着眼前那心酸的一幕,有些后悔没有直接回宿舍。
古草精品店的铁门慢慢的拉下来,轩轩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蹲在他旁边锁门的男生站起来也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然后笑着接过轩轩手里的包包,一起往女生宿舍的方向走去。
轩轩打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为了生活?还是为了这个男生?我不知道,也没有人给我答案,我只知道这一刻,我有些难过,因为走在轩轩身边的人,不是我!
我低着头,失落的走回宿舍,就在宿舍楼底下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早餐忘记买了。
“草!”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快11点,宿舍大门即将关闭,我已经来不及往返学生街,只好作罢,硬着头皮上楼等待挨批。
“诶?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宿舍里一片黑暗,门紧紧的锁着。我疑惑的掏出钥匙,然后警惕的插进去,如果都去洗澡,那也不至于关灯啊,敏感的神经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内部有诈。
我推开门,站在门口观察了几秒,一股暖流从宿舍里扩散出来,那是宿舍在夕照下闷了一个下午所散发出来的热气,电风扇一动不动,明显看不出有人回来过的痕迹。我放松警惕的打开灯,果然没人,是我多虑了。我一边掏出手机,按下了卓越的电话,铃声却在门口响起,一转身看到他们一边笑着一边提了一大袋面包和几瓶牛奶进来。
“你们,去哪了???”
“看来很落魄哦,跟了你那么久,竟然没发现!还说给我们买早餐,早餐在哪里?”卓越举起手上的东西,在我面前晃了晃。
“卧槽,你们跟踪我。”
“就你这小样儿,还想瞒着我们偷偷去约会,夜路走多了可是会遇见鬼哦。”卓越是最鬼灵精怪的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话对他一点也不适用。
“我……没有啊。”
“你个偷窥狂,鬼鬼祟祟的躲了那么久,你不知道我们忍住笑声有多辛苦吗?”
“我们想尽办法撮合你和沈然,没想到你……喜欢轩轩是不是?”阿瑟带着批判的口气跟我说道。
我没有回答,虽然我心底已经承认了千百万遍。
“人家都有男朋友了,你就死心吧,沈然也不错啊,不比轩轩差。”老黑安慰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瞬间感到无比难过。
有时候人真的很奇怪,自己受伤的时候舔着伤口,还不觉得有多疼,一旦别人安慰,反而有种撕心肺腑的难受,仅有的一点希望全部湮灭了。就像一个小孩子摔倒,没人看见的时候他会自己爬起来继续走,一旦有人对他嘘寒问暖,那紧接而来的便是惊天动地的哭喊。
“阿瑟,还记得我开学的时候跟你说过,在文印店门口看到一个让我一见倾心的女孩吗?你一定不相信,她就是轩轩。”
“什么?”
“我想不懂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我,既然让我遇见,却又要给我一个失望我的结局。”
“卧槽,太戏剧化了,我有点难以接受。”阿瑟拿出面包掰了一块。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做?”小明问我。
“还能怎么做?横刀夺爱?挖墙脚?”
“这个可以有,送你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挖不了的墙角,只有挥不好的锄头。”卓越很认真的安慰我。
我真的很难过,可为什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想笑,卓越总能说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自创名言,我真后悔大学没有给他写个卓越语录。
那天晚上熄灯后我们一起去水房,一边冲着略带凉意的冷水澡,一边计划着帮我挖轩轩的墙角。我一直很感谢卓越、阿瑟这样的损友,他们虽然总是嘲笑我,但关键时刻,却总会给我最宝贵的建议。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追一个人更没有错,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好,而是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觉得TA不好,你却依然爱。”卓越就是个感情专家,每次都能说出让我觉得很有道理的话。
“你选择轩轩,我们都支持你,但你一定要处理好和沈然之间的关系。”阿瑟说完将一桶水从头上淋下来。
阿瑟的提醒让我猛然想起忘了回复沈然的QQ:【今天过得很开心,不过你好像有些心不在焉。】
是吗?我有吗?我表现得那么明显吗?还是沈然太敏感了,能够洞悉我的情绪?
画卷还在继续展开,欢乐的场景,失望的场景,悲伤的场景,一一出现,接下去还能看见什么样的画面呢?可以期待,也可以猜想,时间会给你答案!
★有一种成就,来源于肯定。有一种嘲笑,激励我成长。
★仰恩的生活如此有趣,和一群意气风发的同学联系在一起,玩闹或者学习,这是一笔财富,我深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成为我美好的记忆,于是,我为了这场注定的相识而倍感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