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眉儿拖着虚弱的身体,沿着一条牛毛细路行,寻找能充饥的东西。它饿极了,恨不得太阳变成块馅饼从天上掉下来,让它使劲啃两口。
转过一道沟,冷不防瞅见前面三岔路口的一棵大树下蹲着一个身裹破皮袄脸色蜡黄头发灰白的小老头,裤子褪到膝盖,光溜溜露着腚。它一惊,赶紧缩回脑袋,不由得心头一阵战栗。假如允许的话,它倒是很想尝尝人肉的滋味。细皮嫩肉,撕扯起来一定很容易,也不用吐毛,省却许多麻烦,味道一定比羊肉更鲜美。但它不敢。它晓得人的厉害,那杆乌黑锃亮的猎枪会喷火闪电,连百兽之王的老虎也不是对手,更甭说豺了。还有腰间挎着的那柄长刀,白刃雪亮,能像秋风扫落叶般地很爽利地剁下豺头。它此刻跳出去袭击小老头,等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变成愚不可及的自动送货上门的猎物。它虽然饿得要死,也不想白白送死。趁小老头还没发现自己,趁早溜走吧。它转身刚要钻进灌木丛,突然,小老头那里传来噗噜噜一声闷响,随即顺风飘来一股浓郁的气味。
小老头撅腚的动作,噗噜噜那声闷响,让白眉儿很容易就猜到,他在排泄。
迄今为止,白眉儿没吃过人的排泄物。但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其实凡犬科动物,出于一种天性,都爱吃人的排泄物。豺属于犬科动物,当然也不例外。
白眉儿耸动鼻翼,贪婪地闻嗅着人屎的气味。在人的鼻子闻来,自己屙出来的粪便是很臭的。但豺或狗的鼻子闻起来,就是另一码事了;臭中夹香,亦臭亦香。白眉儿敏感的鼻孔还嗅出人的排泄物里有许多未消化尽的肉糜和谷物,是顿可餐之食。
说到底,犬科动物爱吃人屎,主要原因是人的消化器官太差劲,吃进去许多食物,只能消化吸收其中一小部分营养,大部分精华混杂在糟粕中被直肠送出肛门。挺可惜的。
白眉儿舍不得走了。小老头孤身一人,没带猎狗,力量有限,不值得太害怕。他并未发现它。它躲藏起来,等他离开后,再过去捡食,不会有太大危险的。瞧他掩鼻皱眉的模样,它断定他屙完后会很快走开。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不一会儿,小老头站起来,提起裤子,系好裤带,背起猎枪,沿着小路匆匆而去。
白眉儿早已等得不耐烦,待小老头走出二三十步后,便急急忙忙地跑到大树下。哇哈,那泡黄灿灿、状似老玉米的排泄物还冒着腾腾热气!它两只眼睛乜斜着警惕地注视着小老头的背影,闷着头大口大口吞嚼起来。排泄物虽比不上活宰的猎物那样鲜美,但比起冻成冰块的腐尸来,味道要好得多。热食开胃,还暖和身子,可惜,太少了点。它吃得太心急,浊黄的稀屎糊了一嘴。它伸出长舌舔食着沾在唇吻上的丝丝屑屑。那副吃屎的馋相,在人眼看来,未免会恶心得想呕吐,实在是有碍观瞻。
其实,人也不是绝对不吃臭东西,如臭豆腐、臭豆豉、臭大蒜,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喜欢吃的大有人在。人类也并非一概拒绝吃别的生物的排泄物。燕子吐出来的唾沫人就挺爱吃,尊为山珍,名曰燕窝;还有名贵中药猴结,其实就是母猴排泄出来的月经。
一定是它嚼咬吞咽的声音太响了,小老头似乎感觉到身后有动静,猛地收敛脚步,蓦地回首张望,白眉儿来不及躲避,闹了个人眼豺眼四目相对。它停止吃屎,扭腰屈腿,全身茸毛奓开,肌腱紧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老头。只要小老头动手解肩上的猎枪,它就会一溜烟地窜逃进灌木丛。
小老头望着它,咧开嘴笑了,笑得很暖昧,骂了句:“狗改不了吃屎!”便不再理它,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他误以为它是狗了,这挺可笑的。它想。
过了一天,还是到处找不到食物吃。白眉儿又饿得慌了,想重复前天的幸运,就又沿着牛毛细路跑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巧极了,远远便看见那位熟识的小老头腰里挂着一只硕大的酒葫芦悠悠地哼着小调走过来。
说起来,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偶然的巧遇。小老头名叫苦安子,是猎户寨的村民,在秃鹫岭下的树林里安了几十只逮鸟的金丝活扣,每天都要去一趟,看看有无收获。三岔路口的大树下是他的必经之地。
白眉儿蹲在一块岩石上,巴望小老头能像昨天一样脱裤撅腚到大树下排泄。恼火的是小老头并未停下来,而是径直拐进林子里去了。它不甘心就这样白来一趟,便拉开一段安全距离,尾随着小老头走。这绝不是什么友好陪伴,当然也不是什么恶意跟踪,而是等待小老头途中排泄,好及时去捡食。
翻山越岭,一走就是半天,日头当顶时,小老头终于在一块背风的洼地里坐了下来。它以为他要排泄了,却见他解开又破又脏的背囊,掏出一只鼓鼓囊囊的篾盒,揭开盖,抓起一把东西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咀嚼起来。它闻到一股谷物与牛肉的香味。爬了半天山,它早就饥肠辘辘了,食物扑鼻的香味更刺激得它胃囊痉挛。它的眼光直勾勾地盯着小老头手里的篾盒,口水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答下来。
“哦,白眉瘦狗,跟着我走了半天,想吃东西吧?”小老头大声朝它说道,“喏,给你!”他手一扬,一坨东西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朝它砸来。
它以为是石头,惊慌地要跳开。“噗”,那坨东西已落在面前的雪地上,溅起一片香甜气息。哇哈,是一块牛骨头。它赶紧扑过去,贪婪地嚼咬起来。骨头上的牛肉虽已被啃光,却因煮的时间长,骨质已酥软,能咬烂;骨头上蘸有咸味,还有葱香,好吃极了。
它很快把这块牛骨头吞咽进肚,便又用感激的期待的乞怜的眼光盯着小老头。于是,第二块牛骨头又像只小鸟似的飞过阳光落在它面前。
小老头吃饱饭后,拍拍屁股走了。它飞快奔到他坐过的地方,把掉在地上的饭粒、肉渣和碎骨一扫而光。
这以后,白眉儿天天早晨都跑到三岔路口来等那小老头,天天尾随着他去秃鹫岭。它总有收获,或者吃到两块骨头,或者吃到一泡排泄物。对它来说,这小老头就是它永不枯竭的食物源。只要见到他,它就有吃的,就不会挨饿,自然而然,它就喜欢见到他。
那一天,他不知有什么事耽搁了,它在三岔路口等到中午,仍见不到他的身影。它焦躁不安,怅然若失,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殷切的思念之情。就在这时,他突然出现了,破棉鞋踩着积雪吱儿吱儿响,顺着小路走过来。它一下激动起来,想迎着他跑过去舔舔他的鞋,才跑出两步,又犹豫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毕竟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长期受豺文化的熏陶,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两足行走的人类与死神是同一概念,同样可怕;与人打交道,无疑是在同魔鬼打交道。它虽然已熟悉他身上的气味,对他抱有某种好感,却没有完全丢掉戒备心理。它害怕它去舔他鞋时他趁机把它俘虏了。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可长时间等待思念终于相逢的喜悦总该化作行为表达出来。或许,它该朝他轻柔地叫一声,用声音传递情愫。当然,不能像豺那样尖锐嚣叫,人类憎恶豺,要叫,就要叫得和蔼亲切圆润,才能达到取悦的目的。小老头已快走到自己身边了,它扭扭脖颈,舒展声带,张开嘴,“汪呦——”唇齿间一激灵就吐出一声似狗非狗的叫。
“嚯,又是你,白眉瘦狗。看来,我们很有缘哪。”小老头意味深长地对它笑笑说。
一晃就是七天。
多次重复就会成为习惯。现在,白眉儿已习惯了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到三岔路口来等小老头,已成为它的觅食模式。觅食方式直接决定着动物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及感情取向。他给予,它接受;它乞讨,他施舍。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再进一步就变成了主仆关系。它依赖他活命,不可能不对他感恩戴德。它不再神经过敏地畏惧人类,它觉得人并不像豺们形容的那般恶毒可怕。豺的传统观念在它心里开始动摇。小老头身上的汗酸味似乎并不太难闻,人脸上的笑容分明是和平的旗帜嘛。它对小老头的感情与日俱增。原先它跟随小老头一段路后,只要吃到了他的排泄物或扔弃的骨头,它就会离开。现在,它吃到东西后,会继续跟随在他身后,陪伴他到秃鹫岭察看铺设的金丝活扣有无收获。一直到夕阳西下,把他送回三岔路口,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小路尽头,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夜阑更深,万簌俱寂。白眉儿蜷缩在树洞雪窝,冷得睡不着。想想几天来的遭遇,未免生出几许彷徨,几许委屈。它是豺,豺最瞧不起寄生于人类的狗了,而它的行为,跟一条乞食的狗也差不了多少。它恨自己没有豺的志气,也没有豺的骨气。一丝羞赧在胸中回荡。
有两次它甚至暗下决心,结束这种对豺来说可耻的觅食方式。可一早醒来,它又颠颠地跑到三岔路口去迎候小老头了。它实在是饿怕了。
对动物来说,生存就是最高原则。跟在小老头后面捡食他的排泄物和废弃物虽然有丧豺格,却很实惠。饿死事大,失节事小。对豺来说,鲜活的雪兔或麋鹿比人的排泄物或无肉的骨头好吃多了,可它逮得着吗?较之撵山狩猎,眼下这种觅食方式不用花什么力气,牢靠固定,省心省力,何乐而不为呢?说到底,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行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