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天晴。在远方的天际,山脉的尽头,一道七色彩虹宛若瑰丽的拱桥,从山脉中莫名的某处通向未知的虚无。
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快速传遍了整个归云宗。曾经的天才、现在的罪人丁野将通过一种疯狂到近乎自杀的方式来赎罪,时间就在一天后。
宗门之内议论纷纷,震惊、好奇、恐惧、幸灾乐祸、惋惜等各种情绪交杂在一起,最后只呈现出兴奋——整个归云宗一片兴奋。
丁野像平常一样向归云峰后山的一座凉亭走去。他喜欢那里的宁静,喜欢坐在凉亭下无所事事地望一望远处的大地。
但是今天,他无法真的宁静。因为一路上无数双眼睛奇怪地盯着他,眼神中透着震惊、好奇、恐惧、幸灾乐祸、惋惜——兴奋!
丁野叹了口气,这最后的宁静也注定无法享受了。
“丁野——”
这时,身后有人喊道,声音中充满了不解和担忧。丁野回头,一个少女正迎面走来。那少女一袭蓝色长裙,身段修长,肌肤如雪,俏丽的脸庞满含着关切。
“谷玉师姐。”丁野拱手施礼道。
少女名谷玉,和丁野一样出身低微,但是凭借着惊人的天赋和绝美的身姿不知俘获了多少归云少年的心。
“你要接受万人践踏之罚?”谷玉直接问道。
“嗯。”丁野道。
谷玉没想到丁野的回答如此简单干脆,急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吗?我听说师父还在活动,甚至打算请隐居的长老出山保你。”
“多谢师姐关心。”丁野笑了,他和谷玉同样出身低微,同样天赋惊人,所以向来互有好感,谷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此时,自己遭遇挫折,师姐能够不避嫌,丁野已是满心感激。
“亏你还笑得出来。”谷玉叹了口气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师姐。”丁野收敛笑容,正色道,“你想听个故事吗?”
“这个故事,能回答我的问题吗?”谷玉道。
“或许能,或许不能。”丁野微笑道,“故事是关于野杂种的。”
丁野顿了顿,和谷玉一起走进凉亭,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乞丐,名叫野杂种。不是男人寻花问柳,或者女人偷汉子生出来的那种野种。他长得特别瘦,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乞丐们都说,他是一个又老又丑的乞丐和一只又老又胖的母猴生出来的——所以叫野杂种。
小乞丐很可怜。但是对于一个乞丐来说,可怜倒不是一件坏事。乞丐也有组织。一个乞丐帮派发现了小乞丐,打算利用他的可怜来乞讨。所以他们让他更可怜。
乞丐们把小乞丐本来单薄的衣服撕扯成一块一块的碎片,将他的头发一绺一绺的扯掉。然后让他装成一个小瘸子,拿着一只缺口的破碗,趴在街边乞讨。
当时他们有两种方法乞讨,一种就是装可怜。另外一种则是这伙乞丐的独创。按照狗头军师的话来说,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选一个长得好看点的小乞丐,把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冒充迷路的富家公子或者世家子弟。因为身上没带钱,所以要点回家的盘缠——
‘大叔大叔,我是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了,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
听起来很傻是吗?但是这种方法其实比装可怜更能骗钱,而且轻松得多。所以小乞丐们都想当富家公子。
野杂种也想。乞丐们知道后,笑得前俯后仰。说你一个瘦的皮包骨头的野杂种,怎么看也不像富家公子。但是野杂种就是想当富家公子。因为装瘸子必须要趴在地上,野杂种虽然是野杂种,却不喜欢趴在地上。
于是,野杂种找到乞丐头说了自己的想法。乞丐头叫霸狼,一个乞丐叫这么个名字其实挺好笑的。霸狼听说后先是哈哈大笑,完全不以为意,吩咐人把他轰出去了事。
谁知野杂种不识好歹。出去转了一圈又跑回来,然后就在霸狼面前演起了富家公子。
‘大叔大叔,我是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了,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
霸狼火了,一拳轰在他脑门上,骂道:‘你个畜生养的野杂种,也想当富家公子。不想死就给我滚。’
野杂种被打得眼冒金星,瘫倒在地。他挣扎着爬起来,走了出去。乞丐们摇头晃脑地笑着嘲讽了一番,也没当回事。
谁料过了一会儿,野杂种又回来了。他把自己洗干净,然后换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径直走到霸狼面前,说道:
‘大叔大叔,我是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了,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
霸狼火冒三丈,一脚将野杂种踢倒在地,跟着扑上去,骑在他身上,拳头像雨点一样砸在野杂种的头上、肩膀、胸口……
等他打得累了。就把野杂种像死狗一样扔了出去。
‘狗东西,这回死心了吧。’霸狼骂道。
野杂种没有死心。因为他又回来了——他是一寸一寸爬回来的,开口第一句话就是:
‘大叔……大叔,我是独……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了,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
这回没人再笑他。甚至有乞丐吓得哆嗦了。
霸狼也愣住了,但是仍然瞪着双眼威胁道:
‘你个蝼蚁不如的狗东西,就算把你打死,也没人知道,你信不信?’
野杂种没有说自己信不信,他只是说:
‘大……大叔……,我是独……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
所有人都惊呆了。霸狼也不例外。但霸狼毕竟是乞丐头,绝不容许自己的威信受到挑衅,所以他想了其他的办法来对付野杂种。
首先是饿。整整饿了三天三夜,饿得野杂种前胸贴后背。但是在这三天中,只要是人们清醒的时候,都会听到一个断断续续、弱不可闻的声音,像催命鬼一样在耳边响起:
‘我是独……独孤世家的二少爷,我跟……家人失散……’
最后乞丐们全都受不了了。霸狼不得不想其他办法。
除了饿,再加上冻。乞丐们将他又是一阵痛打,然后丢到庙外,让他自生自灭。那时候,也是这样的初春——”
丁野停了停,看着谷玉,淡淡地道:
“初春的晚上还是很冷。小乞丐受了伤,只有一件单衣,又饿了几天——乞丐们已经对他不抱希望了……
第二天早上,第一个打开庙门的乞丐又被吓得半死。因为一个瘦骨嶙峋的怪物抱住他的脚,死命不撒手,并且发出比鬼叫还可怕的声音:
‘大叔……,我是独……独孤世家……二少爷……’
乞丐们都被吓醒了,目瞪口呆地看着非人非鬼的野杂种抱着那个乞丐的脚——”
丁野突然站起身来,望着遥远的远方,那里有绵延的山脉,有奔腾的河水,无数珍禽异兽在其间休养生息……远方的更远方还有一道美丽的七色彩虹,从山脉中的某处通向未知的虚无。
谷玉震惊了,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丁野笑道,“然后野杂种当上了独孤世家的二少爷。”
谷玉不可思议地望着丁野,良久,柔声道:“这——这值得吗?”
“值得。”丁野斩钉截铁地道,“至少他不再趴在地上——我说过,他不喜欢趴在地上!”
谷玉默然无语。良久,帮丁野补充道:“再然后,这个小乞丐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下山买菜的老丁头,被他捡回归云宗。再后来,他偷学归云宗武功被抓到,但是却因为根骨极佳被师父看上。从此归云宗乃至整个流云州出现了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少年天才!”
“机缘巧合——呵呵……”丁野自嘲般地笑道,“野杂种的命苦,所以从来不敢相信机缘巧合的。”
“什么意思?”谷玉惊道。
“你可能不会喜欢接下来的故事。”丁野道。
“但是——我想知道。”
“野杂种虽然瘦弱,却不傻。他知道在乞丐堆里混,永无出头之日。所以他要离开这群乞丐。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被人收养。但是,谁又会看上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野杂种呢?
一个快六十岁的老人家,孤独一生,膝下无儿——而且还是大宗门的人,虽然只是个厨子。野杂种摸清了老人家的底细,掌握了他下山的规律,然后躺在他上山的必经之路上,装成一个被土匪杀死爹娘的弃儿……”
谷玉瞪大了眼睛,惊得目瞪口呆,语无伦次地道:
“所——所以,那并不是机缘巧合,而是处心积虑。如果我没有记错,你——那——那个小乞丐当时才六岁!”
“是啊,他何曾不想像一个正常孩子一样有爹疼、有妈哄,快乐地长大……”
谷玉没有说话,她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这个故事。
“只是有些事情野杂种自己也没有想到。老人家竟然真的把野杂种当成了儿子。”丁野继续道,“老人家的屋子很破,床上却很暖和。老人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床让给了新来的儿子,自己则东拼西凑地找到几块木板钉了一个桌子当成床铺。
穿的衣服也有了。夏天有夏天的衣服,冬天有冬天的衣服,总之冬暖夏凉甚至还有些又土气又新潮的衣服。
吃得很好,野杂种本来以为干爹是个厨子,理所应当能够吃得很好。事实上,厨子也不能吃得那么好,那些东西大部分都是老人家偷偷夹带的。后来事情暴露,野杂种才知道真相。干爹被罚得很惨,还差点被赶出归云宗。那一次,野杂种偷偷地哭了,并且暗地里发誓,将来一定要让干爹光明正大地吃好东西……”
谷玉一边听着,一边默默地点头,那个老人家苍老的背影变得清晰起来,高大起来。她说道:“老天爷总算对小乞丐不薄,没有给他一个好父亲,却给了他一个好干爹。”
“干爹是他唯一的亲人。”丁野道。
谷玉没有说话,她已经隐约猜到了问题的答案。
“父母在,不远游。”丁野坚定地道,“一个快七十岁的老人家,在宗门呆了一辈子。这里早已经成为了他的家。孩子再不孝,还能让老人家离开家,去过背井离乡的日子吗?”
“不能。”谷玉情不自禁地答道,一种莫名的感动在她心头涌起。
这时,远处的钟声响起,修行的时间到了。丁野起身,缓缓地走出凉亭。
“我要留下来。”丁野突然回头,斩钉截铁地道:
“我会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