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苏醒的叶志虎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身边坐着一位美丽而清纯、熟悉而又陌生的少女,好一会,他才想起一个名字,犹豫中终于挤出了口,但却不敢肯定——“晴晴”到底是不是这美少女的名字?如果是,她究竟是什么身分?如果不是,那么,她究竟又会是谁?
郭谢晴怔了怔,盯着叶志虎微微一笑:“呵呵,睡了这么久,还记得我。”
叶志虎有点尴尬:“我……我睡多久了?”
“快一整天了,你看,太阳快要下山了。”
叶志虎挑开罗帐朝外一看,却见倚在床门的晴晴背后,竖立着十来块雕花木板,连绵一片竟是一幅气势磅礴的大屏风,金黄色的阳光透过纸窗从屏风上方漫射而来,柔和而温暖,令到整个殿堂舒适、和煦、写意。殿堂四周摆放了一排木柜,还有木架子,架上陈列着花瓶、瓷碗、薰香炉、玉石观音等饰品,再加上墙上的字画,天花的木雕,地面的青砖,尽是古色古香,同时洋溢着浓重的书香气息。这环境、这布置,与昨晚博物馆侧殿内堂倒有几分相似,只是此刻身处之地更像是翻新不久,一眼看过去竟没感觉到半点历史的风尘。
再看看身边晴晴的打扮,就更令叶志虎惊讶不已,又不是拍戏,干嘛穿戏服?这究竟是宋服还是唐装,叶志虎无法深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古装,电视里不时出现类似的戏服,只是现在亲眼目睹,更能感受其华丽夺目的色彩。
再有就是晴晴的发型,只见她把头发分成两股,再用发髻巧妙地在头顶盘结成两个发环,环下束结发尾扎成一条小辫,贴着右腮垂落到前肩,显得古典、优雅、清秀,令叶志虎叹为观止。
难道真在拍戏?叶志虎迷茫地四处张望,试图找出隐藏的摄像机,屋子里的布景令他越发头痛,脑海中一片混乱:或许是富贵人家喜好躲在家里复古?也有可能这才是名流贵族们流行的最新玩法?
“怎么啦?”晴晴盯着发呆好一会的叶志虎,和声问道。
“这……这是哪?”
“这是我的房间啊,你忘啦……昨晚你到咱们王府偷窃,却误闯误撞来到我房间,而后扭伤了脚,接着又从板凳上摔下来晕倒了……你都记不起来了?”
“这是你的房间?……还是你的——工作室?”叶志虎仍不肯相信,这古色古香的殿堂竟会是晴晴的居室。好说好歹,叶志虎也在古董街蹲过好长一段日子,什么是真品,什么是高仿真品,什么属膺品,他也略懂一二,此刻身处的居室,内璜装修仿真度极高,也正因为没显现出历史陈旧感,所以应属高仿真品,否则这房间内几乎所有物品,都价值不菲。
晴晴满脸疑惑地问道:“什么是工作室?我吃在这里,睡在这里,生活在这里,是不是可以叫作工作室?”
“啊……这……这是你的床?”
“嗯……你晕倒了,脚又受了伤,我就自作主张把你抱到床上……你……睡得好么?”
“好……好……”叶志虎深深地吸了口气,真的很香,晴晴的床弥漫着阵阵清幽的香味,那是桂花香。
“啊?那么你呢,晴晴,那昨晚你睡哪里?”
晴晴脸上霎时红粉菲菲:“你放心……昨晚我是伏在桌上休息的。”
因害羞而脸红的晴晴,更惹人怜爱,叶志虎感到自己失言了,慌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不好意思,占用了你的床,担心你昨晚没睡好。”
“没关系,你现在是病人,更需要好好休息。我以前在深山野林里,一两晚不合眼也没什么问题。”
“晴晴,太感谢你了……”叶志虎心里一热一热,由衷说道,但话刚说了一半,他突然发觉腰间空空的,立时想起些什么,心里陡然一惊,“啊,我的腰包呢?”
“腰包?你是指腰上缠着那一圈包袱吧,喏,不就放在床脚嘛。”
叶志虎沿着晴晴的视线看去,果然,他那皮带式专用腰包以及那双特制手套正堆在脚边。叶志虎连忙弯腰,一手把腰包抢在手里,当他拽着腰包感觉到里面那把阴冷的家伙时,心里顿时松了口气,毕竟,要是看到腰包里的手枪,晴晴再善良估计也会拨打110——悍匪与小偷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危险指数比晴晴所说的采花贼更高。
“放心吧,你的东西我都没动过,你的背囊就摆在床底下,你要看看吗?”
“不……不……”刚才一时失言,这次情急失措,叶志虎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涨红了脸,“我……我……我只是随便看看……”
看到叶志虎的冏态,晴晴扑哧一笑:“别急,慢慢说,你的脚还没好,又发高烧,看来这几天你还走不了,时间长着呢……对了,小虎,可以告诉我,你那是什么东西?”
晴晴正盯着那支卡在腰包皮带上的电筒,一脸好奇,样子很可爱。叶志虎微微一笑,把手电掰了下来,递给晴晴:“没啥特别的,手电筒一个,德国货,只是样子长得有点怪。”
这只可用于潜水的手电筒,由德国制造,呈墨绿色,筒身特别修长,里头挤着三块9伏层叠电池,侧面推拉按钮分三档。第一档是微光,只发出微弱的蓝紫光,光照范围不到一米,仅能勉强看到身边景物,但好处在于不易被别人察觉;第二档是普通光,光线可散射十来米,用于一般照明,旁边还对应一个旋钮,可以微调光线的亮度;最后一档是聚焦光,光线汇聚成束,亮度刺眼,近距离对着眼睛照射甚至可以致盲,而射程则达数百米,旁边也对应一个小按键,可以控制光线亮与灭,主要用于打信号。电筒一侧还有一块液晶显示屏,能显示时间、温度以及水压,方便实用。
这电筒是叶志虎的至爱,在那趟新疆历险之前由朱湘所赠,尽管电筒有点“分量”,但叶志虎一直带在身上,特有安全感,万一遇敌,这只坚硬的电筒还能充当随手武器。这次潜入国家博物馆执行任务,叶志虎当然忘不了带上这件活宝。
“哦,什么来着?”晴晴接过手电,转来转去观察了好一会,竟然还没看出这是只手电筒。
“手电筒呀,旁边那按钮推上去就亮,你没用过?”叶志虎真有点莫明其妙,看来眼前这位富家小姐比温卉“更富一筹”,竟似不吃人间烟火——京城再强,总会有断电的时候,难道家里不需要备用一只电筒?
拿着手电筒的晴晴摇了摇头,一脸迷惘:“手电筒?什么叫手电筒?”看样子,她不但没见过手电筒,甚至连名字也没听说过。
晴晴越显得无知,样子越是可爱,叶志虎越是感到有趣:“你试试把这按钮拔上去。”
“是这个吗?”
“嗯。”
“向这边推?”晴晴盯着叶志虎,闪着好奇而又迷人的眼睛。
“嗯。”叶志虎坚定地点头给以鼓励。
“哗,很漂亮耶……”看着电筒发出那丁点蓝紫光,晴晴瞪大眼睛惊奇地赞叹。
叶志虎饶有趣味地欣赏眼前这位美丽、纯真的古装少女,她那好奇与无知的表情,显得格外天真可爱,倘若小娟、温卉以及晴晴三位美少女任由叶志虎挑选,或许,他会选择眼前的晴晴,尽管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晴晴那种清纯脱俗的感觉,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正当叶志虎沉醉梦幻之时,冷不防晴晴突然一问,一个相当白痴的问题,令叶志虎差点掉了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