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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小村民朴芳心许 归途道中听风声

到达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方晔已经陷入了昏迷,是马儿嗅到了什么气味,才一路来到了这里。

这个村子占地十里,并没有很大,而放眼望去,却是见得一片马场,茵茵绿地上,满是马儿在吃草。如此看来,方晔的马车,应该是闻到了同类的气息,才到了这里。

当时,马场之中,有一匹看去有些与众不同的马,它的毛发是灰白,个头也远比其他马要高上些许,最重要的是,它的眼中迸发灵光,一看便是通人性的种类。

灵兽,乃是这片土地上特殊的兽类物种,它们与普通野兽不同,是几经时间磨砺而生了灵性的生物,具有自己的意识,不会被本能所驱使,有自己的行动目的,不能受人类驯化,除非得到它们的认可。

就如方晔家的灵犬麒跃,便是这样一只通灵之兽。

灵兽与普通野兽区分,很多时候,它们能如人一般修行,有着道行之说,拥有一些独有的天赋,比如招风,祈雨等等,而它们这些天赋能力,被人称之为灵术。

白河作为一匹灵马,它的天赋灵术乃是千里行,不是日行千里,而是眨眼千里,相比起人类修士中灵师所使的遁法灵术‘千里行’,要更胜一筹,因为它的千里行,是不需消耗任何灵力的。(灵力是人类灵师修行的气,或称之为灵气,与武者所拥有的内力同源,有异曲同工之妙。)

同灵师一般,灵兽修行,也是需要吐纳天地之灵气,继而增长己身修为,如此,灵兽便可与人类灵师一般,拥有境界。

灵术一道,境界初为道观,后修道法,为小罗,以上中下乘为小节,白河此时,便是道观上乘转为小罗下乘一步,神之修为,更是已经达到灵智过度至脱俗,若非气之修为还未可达到聚合成道程度,怕是此刻早已是小罗之境界。

修士之中,所有修行阶段大致为四,入修、成道、御天、逍遥,如武者境界之中的双益,对应的便是四段中的入修,而这也是灵术一道的道观境界,如此一说,此刻白河之阶段,乃是步入成道瓶颈。

三基之修为,同修为阶段,亦是境界,白河之神修达到脱俗,感知可非一般,方晔被马车载入此地后,它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其踪,于是通过一种奇特方式,传达到正坐在其身的少女那里。

“什么?你说有人重伤来到了村子?”马背上的少女,年貌十二三岁,面无粉扑,亭亭玉立,两髻羊角辫,托出俏皮,可见古灵精怪,当其闻见白河传达而来的讯息,红润的小脸上表露出了惊讶。

覃香村乃是一座靠养马为生的村落,村中上下二十几户,皆当姓覃,而覃伶,是同龄人中为数不多的女性,平时亦无玩伴,灵马白河便是她唯一的伙伴。

自此村出现以来,从未有外人会主动进入,通常都是村子中的马贩出村到邻近大城买马,于是有些世外桃源感觉,更让此地四季如春,百花盛开,而覃香村一名中的香,亦是花香的意思。

方晔的到来,对于此地的人来说,尤为新奇与突兀,所以覃伶在闻见白河与她说其到来时,才会表现的如此惊讶。

轻轻一个跃身,覃伶灵活的跳下马背,动作娴熟,显然是轻车熟路,在如此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地方,或许她无法如此模样,才显得更加奇怪。

“小白,你说的那人在哪?我怎么没看到?”覃伶下了马后,目光张望,在这寥寥草原上,却未能见到白河所说的马车。

“那马车马上就来了,此刻正在二里外,被马群挡着,你当然看不到了。”看见覃伶东张西望的可爱模样,白河是又爱又无奈,对于这个有着通灵体质的人类少女,它可谓是宠溺到极致。

也许是只有覃伶能够听见它的声音罢,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人被一匹马所宠溺着,虽然看上去并没什么,但若落到其他人的耳中,怕是会贻笑大方,尽管这匹马乃是拥有智慧的灵马。

然而,就算他人知晓又怎样,宠溺就是宠溺,即使是马宠溺人,那也是一匹拥有如人类中中年妇女心态的马宠溺一个还未经世事的少女。

没错,更多时候,白河与覃伶的关系不像是两个互相倾诉心情的伴侣,而是一对无话不谈的母女,而它也知道,覃伶母亲早逝,于是更多的将人类所谓的爱赋予到了这个人类女孩身上。

说不得这不是注定的缘分,一个能够听懂灵兽说话的少女,与一个有一段记忆极为模糊的灵马,一次偶然的机遇,两个不同种群的生命忽然就这么相识相知,更是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甚至,在她们第一次相识的时候,她脑中竟蹦出了这个少女的名字,这名字既熟悉又陌生,让她无法判断自己究竟是否很久以前就与之相识。

其实,在整个覃香村,就只有一家有过特殊经历,那就是覃伶家,因为她的母亲,生前总是能够听见一些动物说话,被村子的人认定为疯子,最后在一次很诡异的事件中,活活被人打死,抛尸在了村子外不远的树林中,那之后,覃伶便总能听到夜里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也拥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和她母亲一样。

覃伶之所以在这村中很少有玩伴,其中更多的原因,还是她有这所谓的通灵能力,至于白河与之相识,那也是在覃伶母亲死后许久的事了。

言归真正,当白河与覃伶说了那句话后没多久,方晔的马车便姗姗来迟,当覃伶见到真有外面而来的人时,心中的好奇却多过了惊讶,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外来的人,而这人,更是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

“看他身上这伤,怕是与什么东西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所致啊,伶儿,你赶紧把他带到村子疗伤,虽然他伤势还不致死,但如果不及时医治的话,恐怕离死亡也将不晚了。”

白河看见车上昏迷躺着的方晔,表情上露出了似人般的凝重,而覃伶听闻其言,也不敢怠慢,立马就拉起了缰绳,连车带人一同送到了村中。

“马儿乖乖,跟着我走,我带你的主人去疗伤哦。”覃伶拍着马的脑袋,对于她这样一个生活在马群,而且还能与动物交流的人来说,驯化马匹可谓是一把好手。

在经过覃伶这么温柔的一拍,拖着车与方晔的这匹马,很快便听了她的话,乖乖的被她带到了村子中。

房屋外,道上的村民看到覃伶拉着马车,纷纷露出了新奇的目光,而许些人,更是避而不及,远远观望,目光中带着异色,仿佛遇到什么可怕东西,至于同覃伶一般年龄的孩子,更是出言不逊的念起了打油诗。

“疯婆子,大祸害。四旬亡,真痛快。小疯子,真可怜。七八岁,没了娘。没了娘,入了魔,每夜盼着母能还。母不还,哭成河,扰得众人不能眠。”

听着这些带着字字带刺的语言,覃伶心中虽苦,却忍了下来,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她的经历,导致了她养成了人前沉默的性子。

一路拖着马车来到自家门前,年五旬,看着有些老迈沧桑的覃父,正在前庭捣鼓着马饲料,他略显苍老的面庞,让人见了不禁生起心酸。

覃伶见到父亲,耳畔回响着同村小孩念起的打油诗,想哭却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若是方晔此刻还醒着,看见此幕,必然会为其打抱不平。

只不过可惜的是,方晔此刻昏迷,看不到这幕。

“爹。”覃伶望着有些佝偻的父亲,轻声唤道。

“哦?伶儿回来了,咦,你这是....”覃父听闻覃伶的呼唤,停下了手中工作,转头看向覃伶时,一眼便发现了载着方晔的马车。

“爹,这个人不知什么事受了重伤,若不赶紧医治恐怕会死。”覃伶在父亲面前,重新又露出了同白河在一起的俏皮模样,只有在这个与自己最为亲近之一的人面前,她才会露出一丝开朗天真。

“哦,你怎么知道他受伤不治会死,难不成又是白河告诉你的?”覃伶溺爱的看着女儿,嘴角上扬,露出慈爱微笑,对于她与白河的事情,没有任何他念,而且更加与白河相识一般。

“恩。”覃伶乖巧点头,她虽然不知父亲为何没有像其他村民一样异目看待白河,但是她却知道,父亲对她的爱,绝非用言语可以形容的。

“哈哈,果然。”覃礼大笑,然后走进马车,一观方晔情况,却轻咦了一声。“这人浑身抓痕,竟是不知与什么兽类相斗所致,伤势足以当场毙命,可如今却奄奄一息,兴许是个修行的异士。”

“异士?”覃伶听闻覃礼之言,表情露出迷茫,她虽知道这世间有如她一般拥有特殊能力之人,却不知他们究竟有多少,于是主观的认为,这种人应该就她一个。

“哈哈,这异士,便是拥有着特殊能力的人,就像你和你母亲一样可以与动物说话,只不过不同的是,他这位异士,是个修行武术的人。”覃礼笑着,对覃礼解释道。

“武术又是什么东西?”覃伶听到覃礼说起,不禁露出了好奇,她未曾出村,所以并不知武者与修行之士为何。

“这个...等你日后出了村子自然便知。”然而覃礼没有对覃礼说起武者之事,眼神闪躲间,似有隐情。

“恩,虽然伤势较重,却不是不能医治,正好我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应该可以将他治好。”覃礼自语,覃伶闻见一头雾水。

养马之人,需照顾马匹的一毛一发,这样培养出来的马儿才有更好的脚程,正如那所谓的千里之马,拥有日行千里的能力,可仍旧会生病死亡,先无伯乐相识,或无伯乐相知,皆无法真正将其日行千里之能所激发。

于是,养马必先懂得如何医治马匹,尽管这与医治人存在小异,却是大同,而真正精通养马的人,在医理方面,多少有些成就。

此来,覃礼年五十载,养马也有二十多载,在医术方面稍许精通,最近更是有所突破,要医治重伤的方晔,非是易事,倒也不太难。

背起车上的方晔,覃礼将其扛到了屋内,安置以后,便着手医治。

与当年方囚医治万山不同,万山当年受伤,乃是人为所致,即使很重,却只需缝合伤口加调理即可,而此刻方晔,并非人为所致,乃是野兽所伤,那些野兽常年生活在荒野密林中,其身多少带着毒性,或是慢性毒,所以覃礼还需先为其验毒解毒,才能缝伤疗养。

这其中看似无太大出入,但难就难在,覃礼首先判定此毒究竟是何毒,重不重,又该如何去解其毒,稍有判定失误,必然毒上加毒,到时,方晔可就是必死无疑。

好在覃礼活了数十载,养出的马匹不说一千也有上百,对许多毒也都颇有了解,而方晔此刻身上之毒,他也有所见闻,于是探了无多久,便道出了其中缘由。

“看这毒素蔓延程度,以及其毒发症状,与荡音山上那群瘟鼠所赋毒性毫无差异,难不成,他刚从那鬼山下来”覃礼沉思,在覃香村一代,有许多山峦峰唛,其中不乏有传遍千里之奇处,而他言中所谓的荡音山便是之一。

荡音山,乃是一处荒山,因为山中经常可见阴物作祟,于是民间便以阴物游荡取名,而荡音中的音,乃与阴偕同。

关于荡音山的传闻,在此附近的人群居处,无一不知,更是经过许多版本,被传得即为邪乎,其内容无一不是说此山在数百年前邪祟修行之地,于是常年阴气笼罩,凡人稍有步入,便会被其极阴之气所影响,于是丧失理智,成为毫无意识的阴物,仅凭本能行动,即使至此过去许久,在此山附近之人也仍可在夜间闻见百鬼哀嚎,声音回荡整个山谷,令人毛骨悚然,就是白日靠近着,也多少会受影响,短暂迷失。

覃礼是个学医之人,自然不信这些邪乎的鬼话,但此传言至今,如此真实,想来并非空穴来风,而他也曾靠近过,确实感受其身不适,于是对此影响深刻,在他看来,那山中定是充斥着某种毒气,方才如传言所诉一般,让人迷失。

而真实情况真是如此么?覃礼心中还是存着一丝悬念。

不信传言总归是不信,可在学医的覃礼这里,倒是有一些值得研究,那便是此山上生活的一些野兽,至于他为何研究这些,原因不知,在这些研究里,便存在兽毒,而经过各种渠道,覃礼知晓了一些,其中一种,就是方晔此刻所染的瘟鼠之毒。

瘟鼠是一种喜欢生活在阴暗之地的兽群,群居,食肉,通常喜欢狩猎落单的猎物,然后群起而上,以便杀死猎物。该兽兽性极强,目的性也非同一般,因为天性爱打地穴,于是拥有锋利的爪子,可吹毛断发,人若遇到,稍有不慎,便会被其利爪所伤,且中爪中暗藏之毒。

此毒非重,偏中性,是慢性毒素中较为温和的一种,兴许是瘟鼠喜欢看着猎物毒发死前绝望挣扎的模样,而解此毒的方法,在医术一界,有许多,其中之一便是火驱。

火驱法在治毒中并非稀有方法,反而极为常见,而治疗瘟鼠之毒的火驱,相比传统的用火烤,以使毒素消散有不同,因为其他火驱所用之火,乃是阳火,而驱此毒所用之火,却是阴火。

在医道之中,有讲究为阴阳二气,有人经常会感到无故骨关节疼痛,此乃阴重阳衰,需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之下,方可缓解,而有人经常觉其心血膨胀,此乃阳盛阴衰,需多于夜间调息,便能压制。

而阴阳,也非只于医道,有许多道法之中,也都提及,此不多述。

与许多东西一般,毒素这东西也分阴阳,阳毒需阴法医,阴毒需阳法治,至于瘟鼠之毒,便是这之中的阳毒,还需至阴之物方可压制驱逐。

火乃气生,是气在不同温度下所呈现之物,高温时,便是阳火,也就是人们经常能见得着的,而低温时,便成阴火,乃是常人肉眼无法见到。

在民间,有说法为鬼火,乃是一种可燃之物磷燃烧所产生的,然磷火此火,其温度并不高,甚至会让人觉得寒冷,这便是阴火的一种,只不过是人们可见的阴火。

其实不然,所有物体,都有所谓燃点,有些物体燃点低,甚至极为低温时便燃,此时,它便是阴,而燃点极高的,燃起后便是阳。

覃礼所致中,冰之一物,亦有燃点,只是与许多物体的燃点相比要低上许多,在冰燃起后,所化的看不见的气,便是阴火。

确认了方晔所中其毒后,覃礼二话未说,从屋里某处拿出了一枚拇指大小的珠子,此珠呈深紫色,仔细观察时,还能见到其上有紫炎晃动,出现后,整个屋子的温度都开始显得低了许多。

“小伙子,算你运气好,前些日子我刚好从外面寻到这枚紫阴冰珠,本来还想用它磨制绝尘草的,这下倒是便宜了你。”覃礼拿着这冰珠,对昏迷的方晔一阵喃喃,脸上没有太多可惜,倒是始终不变的笑容,似乎这东西对他来说,没有多么重要。

说完,覃礼将冰珠塞入了方晔最终,待他吞入一口,身体一阵抽搐,接着便可见的燃起如先前珠上所现一般的紫炎。

前面说了,阳毒要用火驱的话,所用之火必定是阴火,而覃礼拿出的这枚冰珠,乃是极阴之物,可生极阴之火,出处不明,但在医道一界,可谓是百治阳毒的奇物,正如覃礼所言,方晔能够服用,乃是运气非常好。不说此珠难寻,就是寻找容易,要到这么大颗的,也是需要不下百年的阴气累计才可,很多需要的人,即使穷极一生,也寻不到一滴。

吞下这冰珠后的方晔,虽然浑身燃着紫炎,出乎意料的却是,他的衣服并无燃起的痕迹,反而是有逐渐结霜的迹象。

很快,随着这冰冷的紫炎燃起,方晔身上那些伤口中,开始慢慢的往外渗血,而这些血中,多含青黑色液体,这便是那所谓的瘟鼠之毒了。

冰焰的燃烧还在继续,在经过了长达半个时辰的火驱后,他体内所染的毒素已然七七八八消散一空,在这段时间里,一旁的覃伶脸上好奇古怪始终未见,她看看方晔,又看看父亲,张口想问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覃礼洞察了覃伶的表情变化,脸上轻笑,却没有为其讲述其中一些事情,在他看来,这一切,冥冥中都有定数,时间到了,自然就会有所结果。

此间,覃礼又投出了目光,位置正好是白河所在,眸中,那一抹柔情转瞬即逝,而叹息,也在这瞬逝的柔情中发出,让覃伶听到好一阵莫名。

时间又去半个时辰,紫炎的燃烧趋势逐渐递减,而方晔的面色此刻已然全白,那是霜,在这么长时间的阴火内烧之下,即使是铁打的人,恐怕也无法承受这般寒冷。

“伶儿,去烧些热水来。”覃礼见火势减弱,立马吩咐覃伶。

“诶。”覃伶应道,身影一闪消失在屋内,再出现时,手中多出了一盆冒着热气的热水。

在覃伶捧着热水进屋之后,空气开始雾化,阴阳相对,冷热相峙,让这屋子顿时看去如仙境一般。

此刻方晔躺在地上,那紫火已经是极为渺小,而覃礼见时机成熟,便对覃伶道:“将水倒上去罢。”

于是,覃伶一盆热水倾下,浇了方晔一声,顿时白雾腾起,屋内愈发雾气缭绕。

紫炎被扑灭了,方晔身上的白霜也因为热水消散一空,覃礼这时又扛起了方晔,顺势褪去其上衣,一边对覃伶道:“伶儿,你在屋外侯着,我没叫你,不要进来。”

看着覃礼随手脱下方晔上衣,覃伶立马就知道父亲接下来要干嘛,于是红着脸离开了屋子。

屋外,覃伶脸上始终泛红,她眼前始终浮现出屋前所见的方晔那矫健的身躯,这是她第一次看到除父亲外另一个男子的身体。

他第一眼看上去虽不起眼,被衣物包裹时,有不见其壮,但覃伶见一眼,却初次感到一种极为心悸的感觉。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情窦初开的她,还不知什么是男女之情,而此也是她初次对一名男子产生这样的感觉,很奇特,无法用言语形容,但是却在她脑中刻下深深的印象。

或许,这抹印象会随着今后她与方晔再次接触而更加明显,到那时,她才终于发现,自己遇到了今生唯一的一位蓝颜知己。

可能,最后两人的缘分会有一些磕绊,但总归而言,这是无法抗拒的命运。

命运,这东西真是奇妙,有时也许就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就会将两个或许不同种族的人给绑定在一起。

....

此次重伤,方晔以一个星期的时间才痊愈,眼看交货的日期已经过去,方晔拖覃礼请人帮着送去,还花了一些钱,并让代送的人向接货的商主赔了礼,好在对方好说话,得知方晔因受伤未能及时送到后,还令送货者托来一句祝福,这让方晔好一阵宽慰。

这段时间,方晔理清了头绪,也知晓了一些事情,在面对覃伶时,多出兄长的溺爱,这也让覃伶感受到了出覃礼与白河之外的温暖,她也会与方晔讲述很多关于自己的心事,方晔就充当一个聆听者,不言不语,两人之间,彼此都敞开了心扉。

另一方面,由于方晔的原因,村中那些喜欢用字字伤人的打油诗辱骂覃伶的孩子,竟是乖乖的都消停了,而且再次面对覃伶时,却是个个都露出了友善与愧疚,就连村里一些对覃伶一家抱有某种歧视的村民,也皆改观,露出了他们本来的朴素与单纯,对覃伶的目光中,都是露出了惋惜与歉意。

覃伶在目睹村民的态度改变,知晓这其中乃是方晔在暗中调和,心中对其的芳心不禁愈发强烈,更是觉得方晔此人神秘,就像是上天安排来帮助她摆脱一些困境一般。

而方晔知晓覃伶知道他在从中作梗,也是假装不知,也没有觉得自己做了多么令人值得称赞的事情,只是将自己所见的一些东西,与方囚以前所教的一些道理说与了这些人,让他们自行理会后,慢慢领悟。结果没有悬念,对于这些很少出村的人来说,方晔说的这些道理,皆都让人认可,于是就少了一些原有的偏见。

只有方晔自己明白,那些道理,只不过是自己曾经在他处亲眼所见而已。

或许,时间真的能够改变一些事情,若是曾经的方晔,在遇到如此情况,定然是大闹一场,然后强迫别人去领悟。但经过了与万山的相识,后学了武道,又修身养性近两年,遇见许多人,许多故事,原本的年少轻狂,此刻尽是藏在心中,非是消失,而是被沉淀了起来。

所谓卧虎藏龙,也许就是如此吧,只要能力足够,即便老虎睡下了,真龙藏起了,也无法掩盖它原本该有的那抹威势。

在小半月,方晔觉得在此处停留够久了,于是在一日选择了离去。

村口,方晔与覃伶道别,她身旁还有白河,她们的眼神各有不同,覃伶知晓方晔离去,眼中尽是离别时的不舍,而白河知晓方晔离去,眼中只有隐隐的钦佩。

在白河看来,眼前这个身着衣冠普通的少年,有朝一日在出现于她面前时,或许会是另一个模样,而那时的她,恐怕就要抱着以仰视态度了。

方晔走了,覃伶的生活再次回到以往,不过不同的是,她的生活中,多出了许多伙伴,这些伙伴极为热情,却让她显得极为陌生,且受宠若惊。

从覃香村出来后,方晔再次绕路,那些日子因塌方而堵的道路如今仍让未通,至于荡音山那条路,方晔是不想再踏入,当日他失去理智与瘟鼠仅凭兽性搏斗的事情,可谓是尤为清晰,那种感觉令他很难受,他不想再感受。

而除了堵住的那条路以及荡音山,方晔再想回家,便是要兜很大一个圈子,他运石也有近一年半左右,附近很多路线也都深深了解,此去归家之途,他绕路的话,需要经过两三个镇子,这其中,有一座镇子还是他从未见过的商镇。

所谓商镇,便是全镇之人皆是商贾,一跑商为主,这些人常年远行,彼此消息灵通,网络甚至覆盖整个三江地区。

这里的三江,并非三条江,而是第三江,据说方晔所在南靖,国境内有三条大江,区分四个区域,从南至北,分别是第一江域,黑线域,第二江域以及第三江域。

江域的划分很好说,皆是靠近大江的地域,而红线域,乃是一片黑色土地,方晔不知此地域一片黑色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但他却知晓,在这片地区,土壤极为肥沃,人们极为富有,其富有程度,乃是三条江域加起来都不可比拟,而南靖国度,亦是在此区域内。

方晔不知道那所谓的富可敌国是什么模样,他也不想知道,只是偶然道听途说时,却心中生了去看那黑土的想法。

走在路途之中,遇到不少士兵,看到路上来往的人车都会查探一番,且每隔一里都会出现,方晔感到好奇,在数月之前,路途中便出现了这些士兵,而如今更是此番排查,他们到底在查些什么,或是在找什么人?

方晔不知,只是感到古怪的同时留了个心眼,于是到了那座商镇时,找了人问了其由。

商镇的驿站内,方晔在歇脚的时候,望着路上徘徊巡查的士兵,于是侧身对旁边同坐的另一人问道:“这位大哥,无意打扰,我想问一句,这些官兵究竟在巡查什么?”

被问话的这人,看着如二十多岁模样,身形猛壮,一看就是经常在道上行走之人,面对方晔的问题,也无反感,倒热心肠的为其解答。

“这位兄弟,你不知道么,这是凌霄派花了重金在托人寻物呢。”

“什么东西这么值钱?还需要派这么多人寻找?我看这些官兵的数量,恐怕是整个三江地区都在其中了吧。”

“那可不是,我和你说,这次寻物,从两年前便开始了,当时只是在峪南山一代,后来没有结果,便发展成了今日三江地区全面搜索。”

“两年前?峪南山?”听到这里,方晔一愣,兴是想起什么,于是追问,“大哥,请问这凌霞派是何处?”

“凌霞派啊,那是峪南山上的武道门派,其中武者甚多,在三江地区是较为出名的门派,很久以前,所有关于峪南山奇观的传闻,都是因为此派的一门绝学,七霞拳所致,此门之下弟子,遍布整个三江地区,甚至在南靖也广为流传,如此,该门派的财富,也绝非普通人可比,这不,这些巡查的官兵中,就有一部分是从此派出来。”

“原来如此。”方晔点头,脑中又想起当年与方囚初次出行时,方囚所说的话。

“什么神仙的,都是没有的事,之所以有人上去再下来会变得与众不同,是因为在那山上,有一个武道门派。”

此刻想起这句话,方晔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就是老爹所说的那个武道门派。”

想到这里,方晔又问:“话说这凌霞派究竟是丢了什么东西,竟派的如此多人的搜查?”

“不知道。”这青年摇了摇头,道:“据说是一支有生命的笛子,应该是竹制的,但是具体是何物,或许只有这些士兵他们自己知道,至于我们这些人,也只能知晓,此物对凌霞派很重要罢了。”

“竹笛?活的?”方晔表情再次呆住,手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口,脑海想起了那支当年他在郊外树林上厕所时,所捡到的天外来物竹子,顿时猜测生起。

“难不成,是这根青竹?”方晔觉得有些心悸,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告知他,即将有大祸将降临在他头上。

方晔这下意识的举动,落在身前青年眼中,却是被当成了喝水被呛到,而事实上,方晔也确实是被吓得呛到了。

“我就知道你会有这样的表情,我当时听到这种消息的时候,也是这样,竹子制成的笛子,还有生命?谁信啊,又不是讲神话故事,真是笑死人。”青年还以为方晔被呛,是因为听到竹笛为活物而感到好笑。

方晔为了不让青年看出端倪,顺势拍了拍胸口,佯装一笑,心中却是极为小心,因为方才那股大祸将至的感觉极为清晰,他敢确定,若是别人知晓他两年前捡到了与这描述相符的东西,他定然会吃不了兜着走。

“竹笛,两年前捡来时,觉得它没有什么奇特于是被一只藏在身上,现在看来,确实该找个时间再探探此物的奥秘了。”方晔心念,面无表情的喝下茶,长时间的四处奔波,他已经养成了人前面不微色的习惯。

从小镇出来,方晔再无停留,一路提着心回到家中,夜晚来临时,他再次拿出了那青竹,看上去与两年前并无任何区别。

“咦,不对,这竹子....”

在没有修行之前,他还无法察觉竹子的端倪,而此刻经过日积月累的吐纳,他平常呼吸也都多少有了那特殊的呼吸法,此刻感觉自己再拿出竹子的时候,竟是畅快了不少。

“不对,不对,此物果然有秘密。”方晔拿着青竹,始终吐纳,确实发现了,这竹子竟然能够改变气的浓度,甚至还能吸收与他吐纳时一般的气。

方晔此刻未修心法,无法形成天目,便不能看到那些气的样子,只能凭着呼吸感觉到气的存在,而他不知,由于这近乎两年的日夜吐纳,他体内的气,已经形成了内息雏形,达到了武道境界之双益的顶点,之后,他只需配上心法,便可成功形成内息,完成内循环。

而内循环以后,天目便启,内力则成,到时,他便能算得上真正的习武之人,与此同时,也可见得他日夜所吐纳的气为何物。

仅凭感觉,方晔洞察了青竹竟然也能吐纳天地之气,这发现让他心头一惊,在万山的教导中,他知道了,修行并非只有武道,还有许多道统,就如覃伶,便是所谓灵道。

虽然方晔看不到覃伶身上的灵气,也看不到她身上的灵力,但是能够隐约感觉得到,这小了自己数岁的女孩,也可以通过某种方法,来吸收天地之气,以达到息顺,且听闻覃香村许多人言,覃伶天生能够听到动物说话,此乃通灵之术,方晔才肯定,覃伶乃是修行灵道,或许体质特殊,乃是天生的灵体。

只是此刻方晔不知,这竹子修的到底是何种道统,但肯定的是,这应该就是那凌霞派之人动员人寻找之物。

“虽然知晓此物便是那凌霞派寻找的东西,但是如此之物,他们竟是如何丢失?难不成是这东西自己长脚跑了?”方晔疑惑,面对如此奇特之物,他第一次慌了手脚。

“这玩意竟然有生命,定是某种我不知晓的传说之物,不行,我不能让人知晓我怀有此物,不然必将大祸缠身。”方晔打定了注意,关于青竹的事情,他要藏在心里,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知晓了青竹的来历,也首次洞察了其奥秘的方晔,终于在平静的生活后,踏上了不平静的人生。

凌霞派,望霞宫。

白袍的胡亥立于殿前,经过自己的设计,在一年前他便已经篡位成了凌霞派掌门,也正是因为他当上掌门之位,他才能有能力派下那么多人去寻春宫。

“掌门。”

此刻殿内,一名黑衣人闪身进入,屈膝而跪。

“说。”胡亥声音轻飘,仿佛从仙境而来。

“北方传来春宫的消息,据说是出现了昙花一现的源气波动。”黑衣人道。

“确认是春宫的源气所散发的波动么?”

“绝对没错,与掌门所发的森罗之力同源。”

“很好。”胡亥点头,嘴角上扬,“查出具体位置了么?”

“还没有,还需要近一步深究。”

“没查出就赶紧去查,这都已经两年多时间了,我养你们是吃干饭的么!”胡亥突然变得声厉,对黑衣人低吼道。

“是!小的马上去查。”听到胡亥的低吼,这黑衣人身躯微微一颤,显然对前者极为害怕。

言罢,黑衣人再次身影一闪消失殿内,而胡亥此刻却露出了骇人的笑容。

“徐堇,我马上就要寻到春宫了,当我找回春宫后,我的目标还是依旧,然而,你这个垫脚石,却是帮了我大忙,若非那日一战,我也不可能如此快便悟的七霞拳真谛,哈哈哈哈,到最后,你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胡亥狂笑着,这笑声传开,极为疯癫,给人一种极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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