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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哥勒堡来的游吟诗人

新的一天。

对于格琳兰或者菲索米亚,或者欧米莱村的所有人来说,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

巨大的咆哮声伴随着村子里小教堂的钟声一起冲入那并不十分洁白的云宵,惊起一群正在学校小钟楼顶筑巢的米斯鸟——那些“你为什么逃课?”“我喜欢!”“你为什么喜欢?”“我就是喜欢!”“你为什么……”之类的种种叫喊。

教室的门被狠狠地撞开,茜拉老师带着火山爆发般的愤怒,伴着满天飞舞的纸屑愤然离去。

留下正坐在教台上,得意洋洋的格琳兰和一屋子大眼瞪小眼,不知所措的学生们。

“嗨!家伙们!下课了!放学吧!那个老女人不会回来了。”格琳兰用手拍着桌子,发出很大的声响,一本正经地说。“明智之举!看来对她真的不能吝啬自己的中指。”

恶魔可怜的小邻居菲索米亚·哈洛克此刻正非常非常紧张地把头深深地埋在课本里,假装正在非常非常认真地研究着伟大的母语到底有几个字母,或者“树”这个词到底是阴性还是阳性,一根长长的教鞭很不客气地啪啪拍打着他的桌子。“喂,你已经学会把书倒过来念了吗?”

“家伙,今天跟我走,对,就是现在!听说村里来了一个什么诗人,对,游吟诗人。喂!不许插嘴,否则我真的会干掉你!”

在毗邻边境,偏远乏人的山村里,鲜有外来者光顾,甚至那些旅行家或是传说中的苦行憎也不会选择此处作为落脚之地,除了每年丰收日的矮人车队或者举国盛事——例如几十年难逢的诺兰瑞得亥德南访或是皇帝的加冕庆典——但逢如此大事,村里可要歇工一天,然后举家带口骑马乘车去威尔郡老福乐森的城堡边上热闹一番——除此之外,小孩儿们就几乎与世隔绝,难见外人。

因此这个消息对于菲索米亚是个极大的吸引和诱惑,特别听说来者是个千年不遇的游吟诗人——他们几乎就是长着腿的故事匣子和音乐盒——然而这些自命不凡的人要么都窝在某个皇室宫廷里为国王或者大公们献艺争宠,整天绞尽脑汁只为博取女人欢心;要么蜂拥在大城市的酒馆餐厅或者贵族沙龙里,以众多好奇的听众来满足自己的虚荣;或者带着剑和盔甲——当然也少不了纸和笔,跑到某个湖光山色之地呆上一年半载,直到花光了所有盘缠,写下几首七行或者十四行诗,然后期待着被举世瞩目,流芳百世。未必会有哪个脑袋里缺了弦的“浪漫主义者”有心情专程跑来此间的穷乡僻壤,体察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作为一个真正的小孩,无论菲索米亚或者格琳兰,羔羊或是恶魔,其好奇心都必然远胜对凯瑟琳的虔诚,特别对于那些流传万代,声名显赫的英雄侠客,比如勇猛的骑士或者无畏的步行者,神力无穷的魔法师,身手敏捷且战无不胜的精灵弓箭手——因此两个小家伙有时难得能主动凑到一处,去听听村里老骑士维奇年轻时在骑士团的征战故事,听他吹嘘自己当年是如何在南方用板斧劈裂乌帝雅人的头盔,敲碎他们的牙,如何撞开城门,怎样附着一整套全身盔甲却能跃过两匹并排而立的战马,同时将一柄长戟舞动得虎虎生威,连狂妄的地精们也被他吓得抱头鼠窜——然而事实上他现在老得连一袋面包粉也扛不起来,可是小家伙们仍然听得津津有味,并且反复提问推敲,从骑士怎样受封,怎样凭着剑起誓,怎样决斗,怎样分辨进攻或是撤退的号角,如何骑着战马冲击步兵阵,甚至如何向一个自己爱慕的贵族女士明誓,如何把她们所赠与的绣花鞋子收藏在自己的头盔里,全部问得一清二楚——直到他们终于发现老维奇自称的所谓“骑士”,不过是当年一位骑士爷的执戟扈从,他自己仅是持有一面刻着家族纹章的盾牌。

而某个“Miety Te Totode Li”,且身为菲索米亚教父之人,也是一个听故事的好去处,只是和睡觉的时候比较起来,他清醒的时间便少得可怜,况且格琳兰十分讨厌这个醉生梦死的家伙,还骑马撞伤过他的腰——虽然她骑马经常会伤着别人,而他酒后也经常会闪到腰。倘若恰逢运气极好,遇上一个老酒鬼十分清醒而小女孩又心情很好的日子,他也会给小家伙们胡言乱语一番,讲述一些关于精灵美人或者暗精灵刺客以及小地精与沼泽幽灵的传说——没人知道他是瞎编滥造还是确曾亲眼所见,总之是词不搭语、出口成脏,而且时不时就会跑题,扯到女人的裤档里去。

尽管有如上所说种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小菲索米亚依然拿不定主意是否就要现在就跟着她逃课——茜拉老师有茜拉老师的无赦教鞭,格琳兰有格琳兰的“De Te Mate Uooas Leap ”,两相权衡,他有些迟疑地看了看格琳兰,然后在后者盛气凌人、不容反抗的目光中飞快地收拾好书包——毕竟圣莱伊说过“聪明人应解当务之急”。(注一:De Te Mate Uooas Leap :欧比斯南方土语,格琳兰的口头禅,意为“逆我者亡”。圣莱伊:百年前的预言者,死后被教会追封为圣徒,部分言行被载入圣释的附录中。)

“嗯,这就对了,凯瑟琳永远祝福你。”格琳兰十分满意地点点头。“现在跟我去广场。”

“看看那个!对,就是那个人!嗨!大叔,你就是那个什么诗人吧,对,游吟诗人,是吧?”菲索米亚简直无地自容,与格琳兰此等粗鲁流氓同行一道实在是丢尽脸面,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和她保持了一点距离,竭力维护着自己的体面,假装不认识她。

“喂,家伙!你离我那么远干什么?过来!听说这个大叔很会讲故事的,快点过来!”格琳兰毫不客气地上前拉住菲索米亚的衣袖,一把将他拽了过来,坐在广场的台阶上,于是菲索米亚也只好无可奈何地跟着坐了下来,顺便偷眼打量着面前这个外来人。

一般的游吟诗人总是盛装打扮,油头粉面,把长发梳到自己的脑袋后面,然后用骑士用的发卡卡住,背上不大不小的行囊,骑着装饰得花枝招展的高头大马,手里抱着诗琴,马鞍上多半挂着乐谱以供随时翻阅,腰间也许还会悬着一把六弦琴,再配上一把十字弓用以防身。然而眼前此人看上去就好似一个饱经风霜的流浪汉,被风吹日晒磨练出的略显苍老的脸,三十多岁的模样,远远还算不上格琳兰所称的“大叔”。穿一件有些破旧但还算干净的开领灰布长袍,一顶黑白色的折帽(注二:按照衣饰等级,黑白折帽属于神职人员),一个黑色的包裹,干瘦的手里捧着一本黑色皮面的书,脚边立着一把色样古朴的竖琴,一匹估计上了二十岁的驼背老马被拴在广场孤零零的铁架子上。

不知为何,一见到他,菲索米亚内心陡生景仰之感。然而某个正坐在他身边的,粗鲁迟钝且大大咧咧的小流氓则显然异常的缺少情趣和风度:“法师大叔,你从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

“喔!呵呵,看来你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小家伙,你可以叫我先生,我只是个挂名闲职。”灰衣人并未在意格琳兰的失礼之举,反而开心的笑了笑,好像是看到了一件自己找寻已久的物事:“你叫格琳兰,对吧?”(注三:法师是对黑白折帽的尊称,并非指魔法师。)

“呜啦哩!”格琳兰吃惊地叫了起来。“……这个……确实没有猜错,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因为你的书包上绣着你的名字呢。”灰衣人笑得更开心了。

“鹰氏神眼!”迟钝的小女孩心下坦然,拍拍书包,粲然一笑。“那么来吧!”她迫不及待地嚷嚷起来:“来给我们唱一段儿!”接着她就把手伸进怀里,似乎想摸出点什么来作为赏给此人的酬劳——结果除了抓出一只虱子,就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于是小女孩用指甲把那只可怜的小虫子噶嘣一声挤碎,然后随手在更可怜的小菲索米亚身上来回蹭了几下。“来吧,”她无视于自己“朋友”那张显得可怜又愤怒的小脸:“你们可都是很会唱歌又能说故事的!”

于是灰衣人嘴角一扬,便从脚边抱起那把七弦的小竖琴,拿出一把音叉敲了一击,稍微调对了一下钢丝琴弦,然后就用脚打着节拍,开始弹了起来,结果他跟着旋律唱了好一会儿,格琳兰才听出这原来是一首教堂的唱诗班经常唱的“Te Deym Ave…”(注四:Te Deym Ave…:费尔南语,意为“我们赞美圣母”,祈祷文《赞美圣母》的开头,此文配有乐谱,可单独歌唱。音叉:弦乐器的定音叉。)

“喔!喔!喔!永远赞美圣母!永远赞美!永远赞美!”小姑娘听得直皱眉头,不停地翻着白眼,不耐烦地挥手用力拍击着地面,激起阵阵尘土——以此来极力表现出自己的不满:“大叔,我以圣乔恩之名起誓,你唱得实在是很难听!”(注五:圣乔恩,圣歌中游吟诗人的守护天使。)

“嗨!你应该以圣玛莲或者圣丽尼卡的名义发誓才对……”菲索米亚还未说完,就被一巴掌拍在了脑袋上。“勃力克斯也无妨!”小姑娘气呼呼地说。“可是他唱得很难听,我也不想听!”正好此时灰衣诗人刚好唱完了那句“圣母凯瑟琳,永远祝福我们。”(注六:圣玛莲,圣歌中农民的守护天使。圣丽尼卡,圣歌中少女的守护天使。勃力克斯,圣歌中的大天使长。)

“Bene!Bene!”灰衣诗人笑着停下了演奏。“我确实不擅唱歌,天生一副乌鸦嗓!但我还有很多故事可讲,比如很多关于Miles cinctus的传说,没准儿你会喜欢。”(注七:Bene,费尔南语,好的!好的!)

“Miles cinctus是什么?”小姑娘很迷糊地转了两下脑袋,抖下头顶的一片树叶,于是菲索米亚趴在她耳边小声地说道:“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法师说的是费尔南语,Miles cinctus就是‘束带骑士’!”

“喔!就是这个!”格琳兰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死死地拽住灰袍诗人的袖子:“法师大叔,就是这个!快给我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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