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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将门虎女闵旭

闵旭

闵旭的童年是在博大陆51年结束的。

那一年,她眼睁睁看着最爱的二哥英俊的面庞变得血肉模糊,然后变成白骨,最后变成虚无。而她的父亲也在同一天死去。

两年后,闵家所有的男人都死了,死在了汶河暴动中。

有人举报是因为闵家长子闵晗的妻子是炙人的细作,闵家纯属是好色误国。闵旭等闵家一众人都被打入天牢。直到在齐家和汪家的帮助下,前方的信报明确地告诉皇帝陆遨,闵家长子和三子久伤拒治,绝食饿死也没有归顺给北炙人,闵母才得以带着一家女人从监牢中走出来。

闵母出狱后当机立断,利用各方势力和人脉,为家族谋来今后巩固家族在朝中地位的资本——家中没有男丁,只有将女儿嫁入帝王之家这一条路可以走。

闵母转而将家族的命运堵在了七皇子陆承尊身上,陆承尊虽然不是嫡长子,但是他是皇后最喜欢的儿子,闵母认定未来的皇位必然是他的。

她成功游说朝中中流砥柱,三年后,闵家终于等来皇帝下达一道圣旨——于朝廷有功的大臣、勇将的女儿均有资格入选皇子妻室。闵旭的父亲生前的级别和功勋刚好在这个范围内。外公汪氏一族和三嫂娘家齐家的人也帮忙张罗,一番波折之后,闵家终于获得了送一个女儿嫁给陆承尊的资格。而就在一个月后,太子陆承勋因贪赃枉法延误灾情,而被削去太子之位,其胞弟陆承尊入主东宫。

闵母选择送二女儿闵旭嫁入东宫。

美人图已然画好,画卷上的闵旭嘴角浅浅的梨涡,英气的眉眼,一袭红衣,美得精神气爽,别有一番俊秀灵动。

一切都准备妥当,闵母开始请大泽国首屈一指的匠人为闵旭准备嫁妆,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闵旭竟然在与大姐闵昕去西海岸舅父家汪府看望病重的外婆时,不知为何在着火的柴房中昏睡。那一夜,汪府后院焰火通天,闵旭被人抬出来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

闵旭的左半张脸不堪入目,全身六成的皮肤被深度烧伤。为了救闵旭,她的贴身侍女榛珠被活活烧死。

闵母知道纵火者是谁,但她不想提起这件事情,尽管她知道闵旭一切了然于心——她的大姐闵昕为了抢到嫁入皇族的机会狠着心将一碗加入迷药的茶端给她喝,之后将她背到柴房,点燃了柴火。

博大陆56年盛夏即逝,太子陆承尊迎娶诸女入东宫。

那一天送闵昕嫁入东宫的仪仗队浩浩荡荡地穿行在京城,闵母携家中女眷一路随行入了东宫。

婚礼非常热闹,大泽近五十年来一直都在开疆扩土,已经占领了博大陆最为富饶的土地。各地进贡的贺礼一件比一件罕见稀奇,朝中各级官员也是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太子,民间的各方势力也都想着借这个机会得到太子陆承尊的关注和青睐。

嫁入东宫的诸女子都深刻地感受了今后自己的人生和身后的家族步入了新的世界,新婚之日便是她们前生与今世的分割线。

只有闵旭无助地躺在病榻上,照料她的人不多,有的忙着清理她吐出的药汤,有的轻轻地在她烧烂的皮肤上敷药,有的在门外熬着飘散着古怪味道的中药。闵旭的房子无论如何及时清扫打理,总是弥漫着令人不舒服的气息和作呕的味道。

闵旭觉得自己是一块烧焦了的腐肉。她的眼中是那样的绝望和憎恨,她原本是家族复兴的希望,是最让母亲骄傲的女儿,她那样自信地认为凭着自己的聪慧和隐忍的性情一定能得到皇上皇后的青睐,盘算着找机会嫁给太子,成为重振闵家的功臣,公主要她水下送信,她是克服了心中多大的魔障啊,才将自己置入恐怖的水底世界,每一次看到鱼,看到水,她都会看到被食人鱼咬得面目全非、白骨森森的二哥闵昀。可她忍着泪,咬着牙照做,即便一次又一次被梦魇吞噬,被高烧烫得险些丧命。为了家人,她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忍,只要这样才不枉费二哥为救她而惨死鱼腹。

可是一场大火将她彻底推入人生谷底,让她变得一文不值,成为家族的拖累,就连府中最卑微的仆人都忍不住用厌恶的眼神看着她。而制造这一切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最最信任的大姐。

憎恨好似灼人的火焰在她眼中燃烧,她多么希望自己可以摆脱这散发着恶臭的身体变成厉鬼飞到东宫毁掉婚礼,将大姐的狠毒和母亲的无情告知全天下。

“二姐!”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到闵旭耳中,她看到妹妹闵晴双手捧着满满的糕点糖果跑到她面前,心疼地说:“二姐,这是我从东宫喜宴上带来的吃食,很美味,等你可以吃东西了慢慢吃。这里面是糖浆,滑滑的,软软的,甜甜的,闵旭可以喝的!”说着,闵晴剥开糖衣,将一颗流质食物放入闵旭口中。

闵旭的眼角有一颗清泪涌了出来。

三嫂齐楚尔抱着闵焌跟着进来,对闵旭说:“旭妹妹,晴妹妹看到这些好吃的,都不等喜宴结束就跑回了家,急着让你品尝。”

也许真是那一颗流质甜食化解了闵旭心头不可遏制的怒火,闵旭眼中的绝望和憎恨少了许多,她终于肯皱着眉头喝下整碗的汤药,咬着牙看着药膏一点一点地敷在她每一寸烧伤的肌肤上,无论烧灼辛辣的疼痛感有多难捱。

2.

两年的时间过得很快,闵旭终于恢复了行动能力,身上的伤疤虽然不再恶臭,但仍有些狰狞可怖。她是一朵经历了风雨仍然生命力旺盛的花朵——不,应该是一棵大树。死过一回的闵旭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十五六岁时的她虽不及大姐闵昕美艳,但也是个养眼的将门虎女,而今的闵旭一身男儿装扮,颀长的身姿别具神采。半张纯金打造的面具罩在她的左脸上,雅致但不乏英气。

如果说闵旭的康复是家族的好消息,那么闵家再也没有第二个好消息了——闵昕嫁入东宫之后一直没能生下孩子,太子陆承尊对闵昕毫无兴趣,若不是闵母从中张罗,闵昕早就被东宫其他几个女人生吞活剥了;三年来一直在北炙寻找大哥闵晗两个儿子的下落,却一点消息都没有,不知道闵炀和闵烨是死是活。

那一日,闵母把闵旭叫到身边,叫身边的仆人退下,要和二女儿说一些体己话。

“我知道你心中恨娘。这些年娘都忙着替你姐姐在东宫周全,对你关心不够。”闵母说。

闵旭低下头,漠然道:“女儿明白母亲精力有限。大姐身上寄托着闵家的希望,东宫是闵家的战场,大姐在东宫的地位就是闵家在朝中的地位。”

闵母轻轻地叹了口气:“闵昕这孩子不争气,行为做事太过任性,不像你隐忍大度能成事。当初我打算送你入东宫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可是闵昕却……”

“母亲,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女儿虽无法原谅姐姐,但知道闵家现下的处境。没有男丁,闵家就没有力量在朝中行事,而家族中必须有人替母亲分担。女儿心中再多怨气也都要放下,只有闵家拧成一股绳才不辜负父亲和哥哥们的牺牲。”

母亲眼中泪光闪过,欣慰地点点头,抬头望着窗外的天空道,“老爷,看到了吧,你说的没错,闵旭虽为女儿身,却有着男儿志,闵家的前途实则系在她身上。”

闵昕真是不及闵旭的一半,她任性,不善心计,与其他来自各忠臣功将家族的女儿相比着实鲁莽愚钝。已经有两个女人为太子生下儿子,而闵昕除了生闷气一点法子也没有。

其实,将闵昕嫁入东宫也是闵母没有办法的决定。

闵母一直将两个大女儿当做后妃来培养的,她们自小接受的都是后妃的教育,怎样待人接物、怎样权衡利弊,怎样忍让周全,怎样讨男人的欢心,怎样洞察人心……可是闵昕资质平平,很让闵母失望,唯闵旭却是那样的机敏稳重,一副天生的王妃甚至皇后的心智。

在多年以前,闵母是很欣慰的,自豪的。她的丈夫闵将军将北炙治理得非常好,深得皇上器重;她有三个儿子个个出众,每一个都是独当一面的能才:长子闵晗骁勇善战,曾被班大将军誉为难得一见的军人,次子闵昀,学富五车,饱读史书,深究法典被梅太后夸赞,说他最适合做北炙的管理者,幼子闵晖,是大泽出了名的美男子,且才学出众,曾深得皇帝陆遨赞赏,皇帝特地赐一座沐阳府邸给闵家,要闵晖留在沐阳读书欲将他培养为外交使者,以示对闵家的皇恩;她有两个孙儿,是闵家未来的继承人。她自信有丈夫和儿子们的赫赫功绩,将来又有姿容怡人、心智沉稳的女儿在后宫周全,闵家必然能成为朝堂上的中坚力量,成为皇族的心腹。

可是,天算不如人算,她的丈夫和二儿子,在剿匪时殉职;她的大儿子和三儿子战死纹河,差一点被俘好色误国的污名;她的两个孙儿寻找多年毫无音讯,也许早就死在了暴动之中;她的三儿媳齐楚儿只生下一个女孩儿,家族无男丁;嫁入东宫的又是不济事的闵昕……

现在,她只希望闵旭可以成事,帮她分担。

闵旭对母亲说:“闵旭已经长大,如何行事心中有数,只求母亲答应孩儿的三个请求。”

闵母点头要她说下去。

“第一,闵府二女儿闵旭禁不住牢狱之苦染了一身病,极少见人,母亲未曾打算将她嫁人。”

闵母点点头。当年汪府火灾一事闵氏家族和汪氏一族对外口径一致,不曾有人在火灾中伤亡,闵府原本就是打算将大女儿嫁入东宫的。闵府二小姐一直都未被人们提及。

“闵府已经从北炙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孙儿闵炀,今年十五岁,流亡的时候被人戳破了左脸,只能戴面具见人。母亲希望孙儿闵炀可以走出来为闵家分担一些,多为帝王效力。”

闵母听到这里虽然有些愕然,但思量片刻,终是点头同意。闵旭毁了容貌,已经没有办法成为任何人的妻子,既然不能借助联姻巩固闵家的势力,倒不如让她冒充长孙闵炀以男儿的身份为闵家效力。这个做法虽然有些疯狂,但闵母除了这一条路之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为娘答应贤孙闵炀的请求。”闵母说道。

“第二,闵炀用自己的方法成事,无论是在朝中还是江湖,孙儿都需要有自己的人,希望祖母无论是在金钱还是其他方面都要全力支持孙儿。”闵旭一字一句地说道。

闵母点点头。

“第三,闵炀做的很多事情,暂不方便告知祖母,有些事情知道的人越多,反倒越危险,越难成事。”这句话说得有些冰冷生硬。

空气一下子凝固,过了许久,闵母才说道:“好,祖母不过问。但祖母恳请炀儿一件事情,无论炀儿做什么都不要伤害闵昕,她毕竟是闵家的女儿。”闵母的声音瞬间有些桑老,目中写满了悲伤。

闵旭弓着身子,向闵母行了个礼,严肃地说:“孙儿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闵家,请祖母放心。”

自那以后,闵旭越来越像个男人,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没了女儿的娇媚——这也难怪,那一场大火险些弄坏了她的声带。

心思缜密的闵母在离皇宫不远的地方买下一座宅子让闵旭搬出去住。闵府人多嘴杂,她继续住在府中很容易走漏消息,人们很快会知道闵炀极有可能是闵旭。

这倒合了闵旭的心意,离闵母远一些她做什么事情都方便一些了。

闵旭给这个宅子起名叫“晴庐”。

自榛珠死后,闵旭为自己精挑细选了三个得力助手——榛珠的姐姐杉湖、南茂女俘虏琥珀,还有哑女琉璃。

博大陆57年,得力助手之一的琥珀离开了京城,去了南茂,在南茂她要为闵旭做一件足以搅乱泽国前朝后宫的大事。

3.

博大陆58年,闵旭在路上被一队女侍卫截住了。

看着女侍卫的装扮,闵旭断定她们来头不小,不是某个王爷府的人,就是哪位功臣名将府里的人。闵旭并无反抗,听从她们的话来到了一处华丽的宅邸。

和闵旭会面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珠圆玉润的美丽少女,最多十五六岁吧。闵旭第一眼便认出了她——陆承熙公主。是啊,闵旭之前是做过她的陪读的。

陆承熙公主问道:“你是闵旭的侄儿?”

“是的。”闵旭回答。

“闵旭这几年过得如何?病情好些了吗?”

“还是老样子。”闵旭回答。

“顾源回来了。”陆承熙道。

“顾源?哪个顾源?”闵旭想了一会儿,故意问道,“顾大人的儿子顾源吗?”

“除了他还能谁!”陆承熙公主道。

“他来了,那又怎样?”闵旭不以为然地问道。

“闵旭没有跟你提到过顾源的事情?”陆承熙公主问道。

闵旭摇了摇头。

“只字未提?”陆承熙公主进一步问道。

“公主,你找我到底何事?”闵旭有些没了耐性。

“嘿,还真是守口如瓶!”陆承熙公主隐藏不住的欢欣,“看来,你们闵家的孩子都是值得信任的。”

“公主,您有话请讲,我还有别的事情去做。”闵旭没耐性又不失礼数的样子真的很像男子。

“我来找你,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次她提出要求竟是——让顾府的源公子爱上她。

闵旭笑了笑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做这样的事情,做成了对我又有什么好处?你若对顾家公子有意,自己去找他去说便可,何苦把我绕进去!”

陆承熙惆怅地说道:“我是父皇的掌上明珠,想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但唯独一件事情不能随我的心意——我被许配给班大将军的独子班征鸿,可我却喜欢上了一个最不可以爱上的男子顾源。我从10岁开始就喜欢他……”

陆承熙公主提及小时候的故事总是一脸的甜蜜。她说,那时候的顾源公子就想一团糯米做的小人儿,圆圆的,甜甜的。她说,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说话的声音特别好听,笑起来就像天边的彩虹,可以让她看到最美丽最绚烂的天空。

柳皇后和顾源母族之间的恩怨闵旭自然知道,当年陆承勋太子和陆承燕公主之案最终以顾源母亲、皇子陆承恩的妻子梅净及梅氏全族的死做为了结。

朝中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一起冤案,但谁都不想旧事重提,包括顾家。后来,柳皇后竟然怂恿皇帝陆遨将班二将军的遗孀和孤女分别嫁给了顾长安和顾源,说白了,就是在这对父子身边生生安插了眼线。

这个案子对顾家和陆承恩影响极大。18岁的陆承恩被送到上饶做质子,而13岁的顾源也跟着父亲顾长安到上饶照顾陆承恩。就这样,抱着母亲骨灰盒的顾源公子穿着新婚的喜庆衣装,随着父亲、陆承恩和继母及其女儿——他在服丧期间被皇帝赐婚的妻子,去了与大泽关系紧张的遥远北国上饶。

这一去就是5年。

“这5年期间,我只见过他一次。”陆承熙痴痴地说着。他们邂逅在新太子陆承尊的新婚喜宴上,而婚礼的新娘子之一便是闵昕。

喜宴上,顾源公子代表陆承恩和父亲顾长安为太子献上歌舞。

承熙公主一脸甜蜜地回忆起顾源公子在喜宴上的表现:

“他带着上饶土著特有的面具,先是用上饶的语言唱着歌颂两国友好的歌谣,然后和上饶的舞姬一起表演上饶的祈愿舞,向上饶的神明祈祷保佑太子和众太子嫔妃福寿安康,将世间所有的吉祥都赐给他们。他的歌声是那么的空灵幽远,就像上饶广袤的原野;他的舞姿是那么的神采飞扬,祈祷得那么虔诚,我好像看到上饶的神明附身于他。直到他摘下面具,我才认出是他——他一点都没有变,上饶的烈日和狂风虽然改变了他白皙的皮肤,却没有改变那双明亮柔和的眼睛,他还是我记忆中和善美好的样子!”

闵旭望着承熙公主沉浸于美好回忆的眼睛,不禁苦涩地一笑。是啊,就在承熙公主遇到心心念念的旧人的那一刻,自己正在承受着这时间最大的痛苦和背弃。

说完这些,承熙公主的目光突然暗淡,悲伤地说:“可是他却不认得我了,无论我怎么提醒他,他都只是礼貌地笑笑,说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沐阳城里的一切他都没有印象了。怎么可能忘记呢,他还是认定他的母亲是被我母亲害死的。我暗中救了他那么多次,他不知道就算了,怎么可以因为上一辈的仇恨故意将我忘记呢?”说着眼角有些湿润。

闵旭嘴角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承熙公主继续说:“太子哥哥下令要顾大人给权贵子弟教书。”

听她这么一说,闵旭才想起近来贵族子弟中盛传的消息,鼎鼎大名的智囊顾长安竟然是在新太子陆承尊的引荐下,担任起培养大泽未来中流砥柱的责任。

闵旭道:“无论公主说什么,拿什么做交换条件,也很少有人肯帮公主的这个忙吧。”

承熙公主委屈地点点头:“但我认定,你一定会帮我的。现在你闵家在朝中势力太弱,你姑姑也不得太子的宠爱,所以,你非常需要机会维护闵家。再加上闵旭当年做我的伴读的时候做事很让人放心,我便第一个想到了你。”

闵旭嘴角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说道:“既然公主把话说得这么明白,那我也不遮掩了。我若能成全公主这段良缘,公主可否成全闵炀一件事情呢?”

“说!”承熙公主道,好似这个世界上很少有她办不到的事情。

“在下只是想献一幅画给皇上……”

“没问题!”不等闵旭说完,她就答应了下来。

4.

闵旭是怎么接近顾源公子的呢?

这三年来,闵旭搜集了朝中各级官员和其家族重要成员的所有资料,包括顾家父子。

4年前,和亲公主陆程雪死在幼女的摇篮边,至今真相不明。陆承雪与上饶皇帝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些年来顾源便一直陪伴着这个外甥,骑射兵法、治国之智等,都是顾源陪着这位小他8岁的外甥一点点学习。听闻,上饶皇帝还是很喜欢这个儿子的,从未因为陆承雪公主已死,或者因为他的大泽血脉而疏远他。

但更让大家诧异的是,大泽皇上竟然同意太子的上表,将当年自己十二分忌惮的谋士顾长安召回京城做重臣功将嫡子的老师——就不怕顾长安统领这些权贵子弟造陆承尊的反吗?。

闵旭觉得不可思议,当年就是顾长安辅助陆遨统领各地的大族,逆袭了储君,出乎所有人意料地让陆遨坐上皇位的。现在把顾长安弄回来,就不怕他好戏重演,怂恿陆承恩逆袭太子陆承尊成为储君吗?皇帝这么做,要么就是老糊涂了,引狼入室,要么就是早就知道顾长安的什么阴谋,将计就计把他弄到自己眼皮底下,方便监视。

总之,闵旭觉得,顾家父子回京,实在是蹊跷。

“公主既然要吸引顾源公子的注意,那么请先告诉我顾源有什么喜好,对何事着迷?”闵旭问。

公主想了想,一脸甜蜜,一脸骄傲地对闵旭说:“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志在荒野。小时候我远远看见他非常神气地拿出一颗印着怪鱼的石头,炫耀着这是他从戈壁滩里找到的仙鱼之骨。其实这一类的古怪石头,在戈壁滩里面并不罕见,却很少有人把它们当回事,但他却为它们编制出很多传奇故事,说隔壁在很久以前肯定是一片汪洋大海……

说到隔壁,闵旭想起了一则传闻。

去年寒冬,一个商队在大泽和上饶交界处的隔壁深处看到一堆石骨,巨大的尸骨俨然是一个庞然大物,人们纷纷议论那是一具龙骨,是凶兆,此后,商队宁可多走半日的路,也要绕开那里。

闵旭说:“既然顾源公子对怪石骨感兴趣,那在下就为公主寻来一些稀罕的怪兽尸骨,公主可以找个恰当的机会送给顾源公子。”

“好!”承熙公主拍手跳了起来,“只要你能够做到让源公子亲近我,你什么要求我都答应!”

5.

闵旭回到府里后,先是叫来杉湖,将未来一个月的事情嘱咐给她。

“琥珀那边,线报不能断。她既然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我很难相信她不会背叛我们。”闵旭稍显焦虑。

“是,杉湖一定会盯得紧一些。”杉湖道。

“宫里面,烙哲传出什么消息吗?”

“烙哲已经顺利成为皇帝的随身小太监了。太监总管何公公昨日已经认他做了干儿子。”

“嗯,看来他比琥珀更会利用男人!”闵旭道。

是啊,烙哲的能力真是超出了闵旭的预料。

闵旭原本以为烙哲至少要用五六年的时间才能成为皇帝的侍从,可他却在短短两年内做到了,而且还不是借助闵旭的人和力。

原来,当年闵旭在耗尽巨资找到传闻中南茂惊艳美人的同时,皇六子陆承爵也在寻找烙哲的下落。那时候的琥珀还叫阿辛娜,烙哲还不叫小玄子,一个是南茂著名的舞姬,另一个是南茂少年神将,二人新婚不久,就被班家军灭了国——准确地说,是南茂无能的皇帝降了,归顺大泽,却在短短两个月后遭受了血洗,皇族被杀,子民被贩卖为奴,下场凄惨。

在与班家军厮杀过程中身受重伤的少年神将烙哲被妻子阿辛娜带着混入庶民中逃生,却落入大泽官军手中,被带到大泽都城沐阳,一个被净身送入宫中,一个被买到了青楼,一对妙人如此凄惨,着实令人扼腕叹息。

皇六子陆承爵来迟了一步,当他找到烙哲时,他已经变成了皇宫里的园丁杂役小玄子。闵旭听宫中的眼线说,陆承爵本打算想法子放烙哲出宫,但烙哲却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已经是一个怪物了,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小玄子还是留在这里吧!”

后来,陆承爵入宫的次数越来越多,总喜欢在皇家花园里散步。听说,前段日子,陆承爵和皇帝陆遨在花园里漫步闲聊,遇到一群冒充宫女的刺客刺杀皇帝,当时情况非常混乱,皇帝身边只有五六个随从和陆承爵,着实敌不过那群女刺客,好在小玄子及时赶到,替皇帝挡了一刀,救了皇帝一命。事后,那群刺客被就地处死,而小玄子因为忠心和敏捷的身手,得到机会成为皇帝的近身侍从。

就这样,闵旭不仅不费吹灰之力在皇帝身边安插了耳目,还很轻巧地知道了陆承爵的所思所想。

有些事情,小玄子不想对闵旭说,也没有对闵旭说,但闵旭却从其他地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三年前,大泽和南茂连着四月殊死搏杀,难分胜负。吞并了北茂的大泽自信只要有源源不断的军火和猛将勇兵就能够降服南茂。迟迟未能吞并,是班家军士气不足,畏战心理作祟,从而频频施加压力。

而事实是,班大将军已然厌战,他更希望能和南茂和解,毕竟南茂举国皆兵,男儿血性胜过大泽,妇人刚强胜似男儿。

最后,班大将军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劝南茂做大泽的附属国,南茂经年累战,也是到了粮草皆无的地步,便妥协了,两国之间立下了五十余款友好共处的条约,班大将军授命代表皇帝陆遨在合约书上盖章画押。可就在南茂缴械的第二个月大泽人翻脸无情,对南茂所有贵族和一部分平民进行了血洗清理。

这件事情让班大将军成为了南茂人眼中的千古小人,而他整个人也被催老了,形同朽木,养老似的做着他的镇茂总领。

“传消息给琥珀,期期现在会唱歌了,唱的都是大泽都城沐阳的儿歌。南茂那边的事情若能尽早解决,她就可以回到沐阳母女团聚。现在正是关键时刻,我们筹备了这么久了,终于可以动手了!”

“是!”杉湖道。

“告诉烙哲,过一段时间,我会安排新人服侍皇帝陆遨,这段时间他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具体做什么他应该不需要我细说。”闵旭道。

“是!”杉湖道。

“杉湖,我将府中的事务全交给你去做,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去一趟东北边境的沙漠。之前准备好的一切,您尽管按着计划去做就是。”闵旭道。

“杉湖明白!”

7.

闵旭来到了戈壁深处。

她装扮成富商的样子,想和当地的居民做一场交易——闵旭拿巨资换那个庞然大物的石骨。不料,闵旭加价三次,翻了两倍,那些居民就是不卖。

闵旭不解地问他们为什么。

居民们回答,已经有一位公子出资买下这些石骨,但他愿意将它留在原地,并给了他们一大笔钱照看保护石骨不要被盗走。

闵旭看了看那座专门为石骨建造的石头房子,转念一想,问他们:“可否带我去见那位公子?”

闵旭被带到沙漠的更深处,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个眉眼清秀的男子正跪在黄沙土中摆弄着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什么东西。

看到有人找他,那男子拍掉了手上的沙土,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整了整衣装,走到闵旭面前。

闵旭做事雷厉风行,说话开门见山,问他要多少钱才肯将那架石骨卖出。

那男子笑了笑,说不卖。

闵旭望了望刚才他跪着的地方,问:“那里是什么?”

“我刚刚在那里发现了新的巨兽石骨,比之前的那个还要大!”那男子难掩兴奋地说道。

“公子可否带我去看看?”闵旭问道,表现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可以!”说着那男子便带着闵旭去看巨兽石骨。虽然还没有全部挖出来,但闵旭也看出这一架一定比刚刚的那个要大。

“老伯,在您的乡民领地挖到的东西,如果朝廷无人问津,是不是就归属于乡民?”闵旭问这里的居民。

“按照大泽的律令,是这样。”居民回答。

“那好,那我先出钱买下这巨兽石骨。价钱是之前那架的六倍,您看如何?”闵旭果断地道。

看得出来,这里的居民很动心。在这寸草难生的沙漠,居民们度日艰难,能挣这么大一笔钱,任谁都会动心。

“老伯,您千万不要答应。这些石骨离开了沙漠,若没有专人妥善打理,就会成为废物。”那男子有些心急。

“难道公子也要出巨资买下这具石骨吗?”闵旭很自信地说,她认定这世界上绝不会有第二个人花那么多钱买下这些没有用的骨头。

那男子一时语塞,看样子他确实没有那么多的闲钱买这些。

“好了,这里只有一个买主。老伯,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闵旭拿出一个钱袋子交给老伯。

老伯打开袋子一看,里面竟然是沉甸甸的金子,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

“老伯,叫来乡亲们帮我把石骨挖出来装好,我要尽快回去。”闵旭道。

“不可以!”那男子不无厉色地阻拦道,“这位公子,不能将石骨搬离这里,它会遭到损坏的!”

“这跟我没关系!”说着,闵旭就要离开。

就在这时狂风大作,石沙俱飞,黄土遮住了太阳,仿佛世界末日一般、龙卷风平地而起向着闵旭袭来。

龙卷风卷起闵旭不知去向。

等闵旭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沙壑里。她费了很大劲儿才抬起了一只手掌,却发现自己的手被什么人紧紧地握住。闵旭艰难地转过脸,看到刚才那位清秀的男子就躺在她身边。

“喂,喂!”闵旭拼尽吃奶的力气叫到。她感觉到自己的整个脊骨透着钻心的痛,动弹不得。

那个男子恍恍惚惚之间张开眼睛。他好像没有受严重的伤,很快就挣扎着坐了起来,问闵旭怎么样了。

闵旭轻轻挪动了一下后背,回答:“应该没有大碍,你先扶我起来吧。”

那男子小心翼翼地扶闵旭站起来走了几步。

“还好!你没事。”那男子晴朗地笑了一下。

闵旭甩开了他的手。

“这里经常狂风大作,但这么厉害的龙卷风还是第一次。”那男子说。

“你对这里很熟悉吧?那你一定知道回去的路。”闵旭问。

“嗯,朝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就会回到原地了。”那男子指了指远处。

闵旭也懒得思考,便跟着他一路步行。

他问:“你还要把巨兽石骨带回去吗?”

闵旭想了想,扫兴地说:“说实话,不想了。也许它们本该留在这里,我偏要带走,所以触犯了这里的神灵,派个龙卷风过来警告我!”

“你信这些?”他问。

“不知道。可今天你阻扰我,龙卷风也阻挠我,而你又救了我。我不好一意孤行。”闵旭心不甘情不愿地说。想起龙卷风的威力,她心有余悸。

他笑了笑,一排雪白的牙齿很好看。

“可我答应别人要把这些石骨带去给她的。”闵旭叹了口气道。

“那个人很喜欢石骨吗?”他问。

“也不是。是她很在乎的一个人非常喜欢这些东西。他们分别好几年,第一次见面,她想把这些东西送给他。”闵旭实话实说。

“这样啊!要不,我送一些东西给他吧,我敢打赌,那个人一定会喜欢这些东西的。”他说。

“什么东西?”

“兽鸟石蛋。”

“那是什么?”

“古代一种鸟的蛋,后来变成了石头。是我小时候在别处的巨兽石骨堆里找到的。”

“好啊,那我拿什么回报你呢?”

“你帮我编一个谎话,并把谎言传出去,就说今日你我被龙卷风卷到了一座堆满人头白骨的深沟,沙漠之神惩罚我们触犯了巨兽石骨。我们忏悔求饶,发誓再也不打巨兽石骨的主意,沙漠之神才放我们回来。”那男子一本正经地说。

闵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骂了一声“幼稚”。

“一点都不幼稚。刚刚你都没有否认也许是自己触犯了神灵才招来龙卷风,那么一定会有人相信这一套说法。而且,人们很容易相信有钱人说的话。”那男子挑了挑眉毛说。

闵旭白了他一眼。

回到原地后,闵旭对老伯说:“金子留给你,石骨我不带走了。请你们为新发现的石骨建一个房子,妥善保管好它们。”

那男子对闵旭:“你学我倒是学得很快!”

闵旭臭着脸对他说:“你说好的,把你的兽鸟石蛋卖给我。带我去领货。”

就这样,闵旭和那男子一人一匹骆驼走出了沙漠。后来,闵旭跟着他来到沐阳旁边的一座小城普西,那男子就生活在那里,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院落里。

刚刚踏进他家庭院,便听到一个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小舅舅,你回来了!”只见一个与比闵晴还要小几岁的眉眼灵巧的女孩子飞奔而来抱住了那男子,不无撒娇地说道,“刚刚陪我玩了几天你就失踪了,快气死我了!”

“寻儿乖,舅舅要和客人谈事情,稍后陪你玩。”

叫寻儿的姑娘转过身,看到带着金面具的闵旭,饶有兴致地问:“这位公子,你是我舅舅的朋友吗?没想到舅舅这么快就交到朋友了。”

“嗯……”那男子有些尴尬,因为相处了几天,闵旭和他都还没有互报家门。

闵旭见他有些尴尬,便自我介绍道:“在下沐阳商人闵炀。”

“在下闲人梅思远。这是我外甥女寻儿。哦,闵公子稍等,我这就去把东西拿来。”

很快,那男子端着一个大锦盒回到闵旭面前,打开来给闵旭看:“闵公子,我相信你朋友的那位故交一定会非常喜欢这枚兽鸟石蛋的。”

闵旭点了点头,总算没有空手而归,问道:“公子您开个价儿。”

顾思远笑了笑,说道:“这世界上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可以拿金钱解决的。若我舍掉它可以阻止人们挖掘石骨,便是公子给予我的最好回报。”

“公子放心,今后在下绝不对再去沙漠找石骨。钱我会稍后拖家丁送到府上的。”闵旭说。

“公子不用送来了。我只是在亲戚家小住,今后会云游四方,钱财于我而言没有太大的意义。”

“那好吧!若有缘定会与公子再相见。”闵旭道。

二人就此告别。

闵旭回到晴庐,没过几日陆承熙公主便派侍女来取石骨。侍女看到竟然不是石骨,便说了几句不敬的话,闵旭正色道:“姑娘把心放到肚子里。我既然答应公主把她送到顾源公子的心里,就绝不会食言。这兽鸟石蛋的价值远远胜于石骨,我保证顾源公子会喜欢。”

送走了侍女,杉湖问闵旭:“陆承勋皇子那边终于有回信了,我们晚上就可以去见他了。”

“好。”闵旭预谋好的一切终于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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