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带着孙府小小姐孙尚香和已经逐渐沦为跟班的邓志出门逛街,一路走走停停,主要是吴良对这些东汉的古董十分感兴趣,加上年纪还小,没怎么出过门的孙尚香不时拉着吴良买零食吃,三人走的十分缓慢。
“吴良哥哥,这个香粉好香啊,我要买。”小尚香叽叽喳喳的十分高兴。
“小孩子家家的,扑粉干什么,而且我跟你说,”吴良看了下那个十分热情给四岁的小尚香推荐货物的店家,俯下身子对孙尚香耳语道:“这些香粉都是有毒的,抹的多了脸上起小痘痘,知道吗。”
“我不信,阿母她们都在抹啊,就是不让我抹,哼!”孙尚香不高兴的道。
原来是这样,吴良对于这种小孩子的叛逆心里了然,知道要顺着来,“丫头啊,这东西都是给皮肤不好的女人抹的。你也知道,你阿母都多大年纪了,皱纹都有了才抹的,你还这么小用不上这东西。”
“真的,你没骗我?告诉你,我可不是那么好骗的!”小尚香认真说道。
“当然是真的,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要不这样,等回家哥哥给你弄适合你抹的,行不?”
“说话算数,骗人是小狗,那我就不买了。”
吴良拉着恋恋不舍的孙尚香继续往前走,心里合计:虽然不知道古时候女人的香粉成分是什么,但是对于现代化妆品,吴良知之甚深,片场都要化妆的,化妆品就没有一样不含铅的,用的时间长了,卸完妆的脸真是惨不忍睹。这丫头估计是看到吴氏他们敷粉,自己也想试试,估计被骂了。在吴良眼里慈祥和蔼的吴氏,其实家教甚严。毕竟这么一大家子,丈夫又常年在外,里里外外都是吴氏一个人操持,十分不容易。而起还养出了孙策孙权两个三国霸主,孙尚香一个蜀国皇后,可谓人母的典范,虽然后来孙尚香劣迹斑斑,还差点吓得刘备洞房阳.痿,但是嫁过去之后也是贤良淑德,母仪天下。古往今来,有几个女人能做到这个地步。
吴良心里想,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是不是把面膜弄出来赚点钱补贴一下家用。要说吴氏对吴良这个义子,那真是视如己出,和自己的亲儿子没什么两样。每个月发的私房钱都和孙权他们一样。但是这点钱对于吴良来说远远不够,毕竟自己早晚要结婚吧,买房吧,想要过衙内般的生活,那钱是越多越好,但是吴良对于汉末的市场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什么东西能赚钱。自己会的东西又少,发明不出几样超时代的东西。但是面膜这东西,真心没什么大的技术含量,被片场的化妆品坑害过的吴良自己也用过面膜,查过资料,水果和食材都能做成面膜,效果也不差,比敷粉强多了,还不伤害皮肤,肯定有市场。想到自己赚大钱的样子,吴良美得都晕了,要不是孙尚香把他拉回来,早撞墙上了。
“吴良哥哥,你在打什么主意呢?”
孙尚香精致的小脸上一脸狐疑,哪想到突然被吴良抱起,只听吴良哈哈大笑道:“丫头啊,你可是帮了哥哥大忙了,等哪天哥哥赚钱了,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什么,你要从商?”听到这个好消息的孙尚香并不高兴,“商人乃是贱业,吴良哥哥你干嘛要做商人?”
“贱业?什么贱业,哦,我忘记了。”吴良才想起这里是汉朝,商人地位低下,视为士农工商之末,商人不事劳作,被称为蠹虫。转念一想自己也不想当官,商人就商人吧,来钱快。“丫头,你怎么知道商人是贱业的?”
“阿姆说的,说商人都是坏人,低买高卖,投机钻营,赚百姓的血汗钱!”
吴良看着孙尚香一阵无语,虽然有这么一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这些都是奸商,但是大部分商人还是好的,吴氏一句话把所有商人一竿子打死,还让小尚香打小就这么想,这怎么行,毕竟丫头是未来皇后,这个观点必须给他改改。
“丫头啊,你想想,刚刚你要买的香粉,那店家也是个商人啊,那他坏不坏。要是他不来卖香粉,你阿姆又从哪里弄香粉抹呢?你长大了又怎么拿什么涂脸?”吴良诱惑道。
“可是,可是。”孙尚香想要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毕竟年纪太小,知道的不多。咬着嘴唇,倔强地说“可是阿姆总是对的,吴良哥哥你不要当商人好不好!”
看着小尚香小脸可怜巴巴的哀求,吴良不以为意,还是拿后世对小孩的眼光来看孙尚香,可不能耽误了自己的赚钱大计,没有钱,拿什么活?还是电影里说的好啊:“这年头,有了银子,才有安全感。”幻想着搂着银子睡觉的吴良殊不知这年头银子根本就不流通。
吴良领着小尚香继续在东肆闲逛,千年前的古貌世俗,加上不时和小丫头侃上两句,欺她年幼懵懂,说着些有的没的,心情大好,将这几个月来一直提着多心也稍微放下。行不多远,只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将道路阻塞,时有争辩之声传来。
小尚香有些害怕的往吴良身后躲去,到底还是孩子,吴良拍着她的手安慰道:“莫怕,哥哥不是在嘛!”
吴良可是不愿错过这当吃瓜群众的大好机会,当下领着孙尚香,在护卫的簇拥下挤开围观党,走了进去。
“诸位吴县的父老,在下是来自辽东的马贩,奉我家掌柜之命,将这最后一匹良马处理掉,不成想这人竟生说这马是他们府上的,理说不通,还想抢夺,想我在吴县人生地不熟,只望众位乡老可怜我一北地马奴,若丢来此马,回头必然性命不抱。”一身粗布麻衣,手脚粗大,满面风霜,吴良还闻到这人身上那浓浓的马粪味,点点头。
“满口胡言,”另一人身着青衣小帽,一看就是个仆人,很是激愤,“我乃朱家家仆,这马儿乃是我家公子新买的北地良马,我每日给它喂料刷毛,哪里会不认得?与我可亲近呢,你们看......”说着,仆人走到马前,一边捋着马的鬃毛,又伸出另一只手,果然那马很是亲切的舔着他的手掌,看起来到是亲得紧,足以说明这人所言不差。
围观党们议论之声顿起,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有说是马奴的,更多的人却说应该是仆人的,一时间纷乱不已。
马奴见形势越发不利,满脸通红,直急的抓耳挠腮,却没法拿出证据。
仆人十分得意,指着马奴恐吓道:“这马明明就是我家的,你这贼人想要诓骗众人却是不能了,哪怕见了官家,有乡亲们作证,也跑不了你的好。”
这时有人提了个建议,“何不去见官?”
“真是个蠢货,不说朱家这咱们吴县手眼通天,这马奴本来就是个外乡人,你说县长县尉他们会偏向哪个?”
吴良抚掌轻笑,摇头不语,暗叹这坑蒙拐骗的手段,古不如今。孙尚香正觉无聊,见状拉着吴良衣袂问道:“吴良哥哥你说这马儿应该是谁的?”
吴良不想多管,就要拉着孙尚香离开,不想那仆人拦在身前,“可是吴良公子?文台公下葬之日,我家公子还和公子说过话的,请公子为我主持公道啊!”
“哦?”吴良停住,没想到还有人自找死路,上下打量着仆人,目光灼灼,让那仆人满身不自在,心底更是暗暗后悔,本想着这吴家公子乃是行伍出身,庶民一个,料来也没什么学识,只想把他当枪使,恭维两句,还不昏了头脑,替自己出头?
“也罢,既然有人求到我身上来,那么我也就主持一把公道。”吴良信步来到马前,看了几眼,忽然抬起手遮住了马的双眼,沉声道:“我来问你,你说这是你们朱家的马,而你又负责照料这马,那么你对这马必然很是熟悉了?”
“那是自然。”
“这马身形高大,四蹄有力,确实是匹好马,不过有一点,你家公子想来不知,这马眼下有一小块白斑,或叫泪痣,马经上有记载,骑之则妨主。我且问你,这块白斑是在左眼下面还是在右眼下面?”
“啊!”仆人有点发懵,皱起眉头眼珠直转,犹豫不决,半晌才道:“左眼。”
“恭喜你,答错了,”吴良哈哈一笑,放下右手,众人一看,这马左眼清亮,毛无杂色,哪有什么斑点,皆嗤笑不已,看着仆人的眼神也开始变了。
仆人面色通红,摇手不已,“我刚刚说错了,应该是右眼,对,是在右眼。”
“哦?恭喜你,”吴良拉长着音,吊足了胃口,“又答错了,这马儿根本就没有白斑,这马根本就不是你的,分明是你要巧取豪夺。”
仆人瞪大眼睛,还不死心的上前瞅了瞅右眼,面对吴良神色俱厉的喝问,身上一软,跌在地上,“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
“还不给我从实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