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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再见,青梅竹马

六月的中考,如期而至,因为准备得足够充分,姜云焱总算是不负众望的考上了重点高中,师大附中,终于可以和陈明远当同学了。

念馨的爸爸妈妈希望念馨能快点儿毕业,可以帮家里的生意,所以她放弃了继续上高中,而是选择了女子中专,学会计。这样一来,她在上学期间还可以兼顾着家里的生意。云焱很替她可惜,因为念馨的学习也很好,念馨自己却说没关系,她总是对云焱说自己可不像云焱,没什么追求的,她就希望能和一个爱自己的人,最好自己也爱对方,组织个家庭,生一个孩子,过那种平静和安稳的生活。她可没有像云焱那样的凌云大志,也没有像天书那样的救人于水火的热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每次一提到易天书这个名字,她的眼睛都会放光。

而易天书呢,他其实很聪明,但对学习却完全没有兴趣,上中学的时候,他的大部分时间就都用在跑步和打球上面了,到了毕业,他已经是全市中学生组3000米跑记录的保持者,就凭这个,保送高中和将来上大学应该没问题的。可是,他实在不想读书,就想像他爸爸一样去当兵,他爸也觉得当兵没什么不好。可是,初中毕业是不够年龄参军的,于是他选择去了警察专科学校。云焱觉得他绝对适合当警察,她总说:

“易天书,将来你一定要用你的跑步特长去抓坏人,看看哪个坏蛋能跑得比你快。”

在易天书穿上学生警官服的那一天,姜云焱和念馨简直觉得他都帅呆了,就连陈明远都觉得,他这个兄弟,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子。

在这个初中毕业的暑假,这四个人狠不得天天呆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干,呆在一起都高兴。等到暑假的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觉得最后一次聚会应该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这样才能够永远纪念他们的友谊。

云焱建议:“我们去珍珠泉野营吧?”

“这个主意好,不过,我听说离咱们这儿挺远的啊。”易天书首先表示同意

“我也想去,是不是咱们小学有一次秋游去过的?”念馨也同意。

“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我担心大人们会不同意。”陈明远有些担心,事实证明他的担心绝对合理。

既然主意已定,大家一致同意,先回家去问问。

晚上,姜云焱回家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在,因为姐姐姜云淼也回家过暑假了,爸爸姜逸风一般都尽量避免晚上的应酬,可以回来多陪陪大女儿。

“妈,我和明远,还有易天书,念馨想去珍珠泉露营,行吗?”吃晚饭的时候,姜云焱问妈妈。

“去露营?你们几个才几岁啊,不行。”妈妈想都没想直接给拒了。

“妈,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聚会了,就不能通融通融吗。”云焱委屈得眼睛都红了。

“爸,姐,你们也帮帮我嘛。”云焱用求救的眼光看着爸爸和姐姐。

姜逸风看着小女儿的求助的目光,虽然很同情她,但是也的确不放心,所以就说:“去露营是要在外面住一夜的,你们会搭帐篷吗,会生火吗,就你们四个15岁左右的小孩去,大人可不放心,你妈妈是担心你们有危险。再说,明远的爸爸妈妈也不会答应的。”

姜云淼看着妹妹的委屈地都快要哭了的样子,想了想,就说:

“要不,我带他们四个去吧,再叫上我大学的学长和我们一起去,他是我们学校露营俱乐部的主席,这样就有人教他们怎么打帐篷了。”

在姜家,姜云淼是很有说话权的,她从来都是很有责任感的孩子,一般她负责的事情都有始有终,不像姜云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完全不靠谱,你永远都不知道云焱这一秒的妥妥当当,下一秒会干出什么让人跌破眼镜的事来。云淼已经大二了,开学以后就是大三学生了,刚刚过了20岁生日,也是个大人了。所以,有了她的保证,爸爸妈妈并没有再反对。只是苏晓岚,像是很随意地问了一句:“是个男孩子?是我们在火车站接你的时候,看见的那个男孩子吗?”

“是,他叫陆青铉。”姜云淼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一下,并没有多说什么。于是,爸爸妈妈都没再多说。

云焱他们的露营算是定下来了,云焱激动地搂住姐姐,狠狠地亲了一下她,然后抱了一下爸爸妈妈,饭也没吃完,就跑去给明远报信儿去了。

因为有懂事并且成年的姜云淼带他们去,各家的大人也就都同意了。更加幸运的是,易天书的爸爸正好有事情去附近,于是就借了部队的一辆车,送孩子们去珍珠泉。那个姜云淼的学长,叫陆青铉,她是大四的学生,中等个子,有一点儿瘦,说话很有趣。他和云淼同一个系,也是学经济的,他人很好,而且似乎懂得很多,云淼让大家叫他,陆大哥。他真的就象他们的大哥哥一样,一直忙着照顾姐姐和他们四个小孩,而且云焱觉得姐姐似乎很听他的,没事儿的时候,姐姐总是安静地靠在他的身边,

因为第一次来露营,他们什么都不会,只有陆青铉是最有经验的,他教了男孩子们如何搭帐篷,如何搭炉台,如何生火,一群小孩跟着他忙东马西,都高兴,大家都很喜欢他,而且很快就和他熟络起来了。

等他们一群人,准备好了帐篷,炉架上的烤肉也开始“滋滋”地冒油的时候,太阳渐渐开始偏西了,黄昏时分,晚霞象火一样染红了整个天空,染红了远山,也染红了湖水。

明远指着天边的云彩对姜云焱说:“云焱,这样的云彩,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从露营地望过去,晚霞中的珍珠泉依山傍水,景色很美。因为珍珠泉又名喜客泉,据说一拍手,泉水就不断涌出,而且水泡就会像珍珠一般浮在水面。他们听说以后,每一个人都跑过去试了试,果然很神奇。

当太阳慢慢地从地平线上消失的时候,月亮也已经慢慢升起来了,没多久,月光和满天的星光将营地照得很亮。大家都围坐在篝火旁边,说笑话,讲鬼故事,所有的一切对这些半大的孩子来说,都充满了新奇。

不知道是不是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这会儿还是皓月当头,到了后半夜,雷声轰隆隆地,把营地上的每个人都吵醒了。没多久,豆大的雨点,哗哗的砸在帐篷上。好在帐篷很防水也很安全和结实,因为有姐姐和陆青铉在,大家也都没有害怕,所有人窝在帐篷里,感觉也很有趣。

等大雨过后,不久清晨就到来了,四个孩子早早起来,相伴到了湖边,这时的湖水,安静清澈,湖面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水雾,煞是好看。云焱紧挨着明远坐下,他们四个就这样相互依偎坐在在湖边,谁也没说话,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

这个场景,就像画儿一样,深深地烙印在,他们每个人心里。这是属于他们的黄昏和清晨,也是独一无二的晨昏。

就在这一天,他们约定要永远做朋友,要永远在一起。

等到八月的时候,他们四个青梅竹马的好朋友,终于要各奔东西了。

念馨和天书的校区在市郊,要求住校。特别是天书,是军事化管理,一般不让随便外出。云焱和明远的重点高中,也可以住校,云焱的爸妈太忙,所以姜云焱选择了住校,陈明远自然也和她一样了。

当知道两个孩子要住校的时候,文娟为此狠狠的伤心了一下,她真的不想让这两个小家伙这么早就离开家,苏晓岚安慰她说,“学校不是非常远,而且孩子们周末都回家,要是太想他们,我们也可以去看他们啊。“

云焱也哄着文阿姨说:

“文阿姨,以后只要你一做好吃的,我就会闻着味儿,跑回来的。”

明远笑她:“你改属狗了吧。”

这是姜云焱和陈明远最快乐的时光,他们都曾经都以为可以永远地拥有着这一切。但是,上帝似乎在关注他们不久,就彻底地将他们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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