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清晨,旭日高升,寒气渐退,苏州城北一条繁华老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物陆续忙作起来,却在这时,忽然一声高亢的尖叫声传来,打破了老街的平和喧闹。
“不好,要爆炸啦!”
倏尔过后,“嘭”的一声巨响传来,众人惊得无不为之一颤。紧接着,一股酒香渐渐弥漫整条街巷。
有嗜酒之人顺着酒香寻去,发现酒香是来自城北一家老字号酒铺,于是三五人聚在一起嚷嚷着询问这家酒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状况。继而只见一个衣衫破烂的年轻人冲出酒肆大门,玩命似的朝北面城门方向跑去,后面满脸水泡的酒铺老板李掌柜高举一把菜刀拼命追赶,“臭小子,不要跑,你给我站住!”
“呸,不跑等着让你砍呀,你当我是傻子吗!”年轻人挺着脑袋,长吐舌头,脚步愈加疾快。
二里路下来,年轻人已经气喘吁吁两腿发软,忍不住停下脚步双手拄膝大口喘气。几个呼吸过后,总算恢复些力气,年轻人回头一望,见酒铺老板仍在后面紧追不舍,“我擦,这掌柜的身体真TM好,跑这么远了居然还在追,我不就是毁了他七八坛好酒、半间酒铺,又多送他一脸水泡么,至于这么和我拼命!”看见明晃晃的菜刀顷刻即至,年轻人瞬间又来了体力,放步拼命疾驰。
酒肆老板肥胖的身躯一颤一颤的,却丝毫不见疲态,卯足了劲奋力追赶,“臭小子,你千万别让我逮住。要不然,我拔了你的皮,切下你的肉酿酒!”老板一面跑,嘴里一面念叨着:“让王铁匠打造蒸馏机器花了二两五钱,八坛子酒总共一两二钱,五天的吃住总共一两,在加上今日弄坏我的铺子,总共,总共……臭小子,你给我站住!”
年轻人跑出城外二里多地,才堪堪甩掉酒肆老板,再也坚持不住一下瘫软到了地上,“流年不利,流年不利。怎么别人穿越都是各种BUG全开,一个个吃香的,喝辣的,要多爽有多爽,轮到我穿越就事事不顺,要多衰有多衰,喝口水都能噎着,真TM倒霉透了。”
却说这个啰唣不停的年轻人名叫卓群,本是燕京大学中文系大一新生。那日卓群上网夜半归来,见路边有一物泛着清幽翠绿之光,心中好奇,于是走进一瞧,见那物通体玲珑剔透、外表光鲜亮泽,正中有一小小莲花图案,竟是一枚碧玉戒指。卓群心下喜欢,捡起戒指带到了自己右手中指上,不想片刻之后,竟然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崇祯九年正月。
知道再也无法回到现代,卓群开始在大明为自己谋划一条出路。想到这,卓群不禁好一阵心花怒放,笑的口水流了一身,“那些穿越小说里面的主角,一个个都是呼风唤雨、妻妾成群,快活胜神仙,想我以后也应该差不了,只要略施小计,将当代的思维、科技运用得当,银子、美女,那还不是大大地有,啊哈哈哈……”
根据以往穿越小说主角的经历,卓群找到数十个发迹的法子。可是想归想,等到真正实施起来,却是百般困难。卓群最先想,有点人穿越时,是弄几个土豆种子往地里一埋,生出粗粮亩产量翻倍,结果直接被皇帝封了爵位。可轮到卓群自己时,他却发现自己兜里连个土豆的影子都没有。卓群不平道:“谁这么有先见之明,知道在穿越之前,先往兜里揣上一包种子!”卓群又想到,有的人是无意间碰到两个官场老油条或是当朝重臣儿女,经过一番天花乱坠的胡侃将其折服。靠着这些人的抬举,其后主角扶摇直上,平步青云。可是轮到自己时,别说那些王侯将相了,就连他们府上的家丁下人都很难见到一面,想要打进朝廷内部,除非去做梦……。
卓群最后想到有的人是用蒸馏酿酒生财,他十分喜欢喝酒,对这蒸馏酿酒的技术略微知晓一些,于是花费半天时间又回忆一下蒸馏的过程以及相关的技术,接着来到苏州城里,寻酒家推销自己的蒸馏酿酒技术。皇天不负有心人,卓群终于说动了城北那个胖胖的李掌柜,由他出资,卓群酿酒,事成之后所得利润二人平分。卓群由是心情大好,在酒铺白吃白住数日,花费了李掌柜许多银钱,之后才开始慢慢专研酿酒。但卓群那半吊子的技术水平可想而知,不但没能酿出酒来,还把李掌柜的酒铺毁掉一半,最后见事情不好,立马撒腿开溜。李掌柜直恨得咬牙切齿,抄起菜刀死命追赶。
卓群伸手摸了摸右手玉戒上的那朵莲花,一股真气悄然而生,自中指窜入卓群奇经八脉令其舒服至极,身体顿时又充满了力量。卓群‘扑腾’一下站起,愤愤然大声喊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投八路。蒸馏酿酒这个法子不行,爷就施展下一个法子:散发王霸之气,打怪升级收小弟,轰轰烈烈做他一番事业!”
遥想了一阵‘脚踏高富帅,猪手握纤腰’的幸福生活,卓群的思绪飘回现实,开始思考具体的人生规划。卓群虽然不是历史科班出身,但文史不分家,对于明末这段历史他还是耳熟能详。崇祯初年,山西连续三年大旱,以致流寇四起,三十六路流寇争相在舞台上舞刀弄枪;东北满族一统,八旗铁骑肆意践踏大明山河;朝廷内部党争不断,且贪污腐败之风盛行,大明公司已经是大厦将倾,数年之后满清势必入关一统天下。最后卓群总结自己未来的出路:收小弟,拥兵自重,待满族人入关,投降,封爵,到时候再娶个志玲姐姐那样的美人做老婆,人生至此完美无憾矣。“啊哈哈哈哈……”卓群再次洋洋得意起来,习惯性的左手拍腿放声大笑。
“看那个人在傻笑什么?”
“我看八成是个疯子,要不就是个弱智。”
“儿子,你长大以后可别学那个人疯疯癫癫没个正形,要不然连媳妇都娶不着。”
“嗯?”卓群似乎听到几句诋毁声,回头一看,见路边的行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不由得心中大囧,虚张声势的大喊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呀!”
卓群哄散行人,大咧咧诋毁一阵世风日下、民心不古之后,心里舒坦了许多,便开始考虑收小弟的事情。想要收小弟,最先得考虑要收什么人当小弟。卓群心想:“想要收朝廷重臣、封疆大吏当小弟,貌似不大容易。他们有吃有喝有银子赚,只要不是太傻的,貌似都不会跟我,此路不通。要是收流寇当小弟的话,那就是造反了。明末造反的头领貌似大多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这么做风险太大,此路也不通。如此说来,最简单易行的还是收饥民当小弟,拉虎皮扯大旗,他们最好忽悠了。只要对着饥民大喊一声:‘来吧,跟我走,有馒头吃,还有地种!’饥民们一定会奉我为救世神灵,死心塌地的跟我走,成为我人生第一支铁血军团。明末天灾主要集中在陕西、河南两省,我即刻启程,直奔河南,日后定然封侯拜相,前途无量,啊哈哈哈哈……”卓群得意的笑着,悠然向北行去。
苏州城左邻太湖,本是世上一等一的繁华富裕之所,只是最近一段时日,城郊并不太平,时有黄眉流寇出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朝廷已派右参议史可法前来绞贼,效果显著,苏州人因此得以过个安稳年。
却说这时,苏州城东北方向的一条小路上,一群人正在蹒跚前行。他们各个衣衫不整,形容枯槁,狼狈不堪,就好似一些饥民四处流浪。
人群中,一个瘦弱颓萎的汉子对领头的人物说道:“铁头哥,咱们都跑一天一夜了,兄弟们又渴又饿都走不动了,再这么下去,就算不让官兵砍死,也得累死,不如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吧。”
那领头的汉子身形魁梧,面目凶恶,最显著的特征是一个秃头油光锃亮,但他此时嘴唇干裂,步履蹒跚,想是又渴又饿,长喘一口气,伸手蹭一下光头,无力咒骂一声,接着说道:“好,就叫兄弟们原地休息一会。你再安排两个兄弟爬到树上放哨,以防官兵追来。如果运气好的话,碰上几个羊羔,咱们再抢他一票。”
颓萎汉子顿时眉开眼笑,阿谀奉承道:“哎呀呀,铁头哥就是高,咱们当小弟的真是不服都不行。就在大陆中间休息,即省事,又能抢羊羔,这叫什么来的,一屁俩响?不是,不是,对了,是一石二鸟!你说,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领头汉子得意非常,身手大力蹭了一下光头,“你要能想到,哪还轮到我来当大哥。张猴,赵二,你们两个爬到树上放哨,其他人原地休息。”领头汉子一声令下,众人立马歪歪斜斜躺到地上。
那领头汉字不知,便是他这一声令下原地休息,却引来了之后卓群的一些列悲催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