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拓跋珪到拓跋宏执政前期,整整的一百年,都在实行着一种没有“俸禄”的制度,那么这些没有“俸禄钱币”为依靠的游牧民族官员靠着什么支撑他们的生活呢?当然是依靠发动战争来获得战利品。
但是靠着战功支撑起来的制度是远远不能满足千秋万世,因为整个国家、整个政权到最后都要走向和平之路,和平之路也就是内部建设之路,或者我们简称为“内治”之路。所以光靠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从而一个大问题摆在了拓跋宏和冯太后的面前——怎样让整个国家不再起战争?
对此,鲜卑族的旧俗里面没有已经成型的例证,所以冯太后决心借鉴汉族的文化风俗来改变鲜卑族的文化习俗。这就是冯太后改革的第二个举措:俸禄制。
所谓的俸禄,其实包括的主要是三大类:禄米、绢帛(调)以及铜钱。这里面最主要的还是禄米的赏赐,因为当时还真的没有那么多的黄金,因为实在是太名贵了。白银又是在明朝中后期才真正成为通用货币的,这个时候基本看不到。铜钱下发的时候又太多,因为在唐朝人的记载之中,一两黄金就等于600万个铜子儿。你反正不能让那个时候的官员每次下馆子都抬着一个大箱子(箱子里面装着的都是铜钱),这样对抬箱子的家丁奴仆是不是有点太苛刻了。
禄米简而言之就是谷粟,古代因为钱币紧张(铜子儿供不应求),所以无论是汉族(隋唐以前)还是少数民族,主要的俸禄还是禄米,其次才是铜钱,最后才是绢帛。这也代表了汉族的习惯,用距离此时代二百年前的一位史学家的话来说便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接下来的“其他俸禄”就好比是员工福利,比如说各品级官员所分给的杂役人数、各品级官员的日用品分发情况各有参差,如果折合成铜钱,大概是几千文。当然即使是这么一点点的工资,也不仅仅是靠战功得来的。
冯太后将“绩效工资”制度用在了这些魏国的官员身上,虽然以前也有过按照考绩提拔官员的,但那只是少数,真正普及下来的是在冯太后和元宏时期,只不过冯太后的时代普及的考绩制度成效比元宏时期要高。
考绩制度出来了,官员的升迁、任免、罢黜等等都有了根据,鲜卑族正在由马上民族变成农耕民族,由战争走向和平,冯太后确实居功至伟。可以说冯太后时代才是真正将“鲜卑族汉化”完成,巩固时期则是在拓跋宏时代。
可是一种新制度的到来必然会伴随着很大的隐患,比如说俸禄制的颁布就引起了很多贪污案的发生。当时的贪污案和现在的贪污案有所不同,我们上一讲所讲到的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因为当时贪污案的贪污犯们有些是皇帝的叔伯、兄弟,甚至是子侄。所以这里面的关系网就比现在不知道复杂了多少倍。
而当时的汉化引进的与其说是儒家思想,不如说是经学思想,讲求的是“三纲”和“五常”,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提出来的,并且附赠给汉武帝刘彻“天人三策”。三纲和五常在之后的社会之中还有更精进的解释,当然精进已经趋向极端,所以三纲五常起于董仲舒,终于朱熹。
所以引进新儒学就必然会把“三纲”运用到位,三纲是什么?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可不能乱了套。先是君臣,然后是父子,最后是夫妻。这也是为什么新儒学回受到皇帝的青睐,因为他首先看重的是君,然后才看重家庭关系。
这样下来,整治贪污腐败就成了一个非常正义的行动,他的正义之处恰恰在于“君为臣纲“和“父为子纲”,因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以整治贪污就变成了一股“清理门户”的行动。
但是这场行动之中所采用的刑罚不得不说还是过分了一些,因为这场行动中明文规定:“自‘俸禄制’确定之后,如果再有人贪赃一匹绢帛的,处死!”这样的政策对人民来说只是缴纳一时的费用,但是享受的是永生的荣华。
不过对于那些贪官的后代,这样的仇恨肯定会让他们反攻倒算的,因为元宏虽然有儿子,但是他的每一个儿子都不会支持他的改革方略的,因为鲜卑族立国都是在旧体制之下的,贪污腐败在所难免,所以当元宏驾崩以后,元恪尽废新法,导致了冯太后和元宏的改革在他们的身后停止。
贪赃枉法的不止一例,而且连元宏的舅舅也涉嫌贪污。太和八年九月,李洪之(元宏的舅舅,时任秦州刺史兼益州刺史)因为自己的贪婪暴虐无度,被勒令在家中自裁,此案牵连出来的地方官吏达到四十多人。
从太和八年(484年)六月,“班俸禄诏”开始发出,仅仅三个月时间,一位身兼两州的此时就被杀死,而且牵连出的人达到40多,这就不难想象不适应此制度的人还是很多的。
那么,反腐行动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之后,在地方制度上面,冯太后又会有什么样的主张呢?
请看下一讲:联邦制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