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君和李丹分了手。在宁成师范,分手和恋爱都是悄悄进行。谁谁谁班的班草又喜欢上谁了,谁谁谁恋爱了,谁谁谁分手了,真实的不真实的消息在校园中流传,老师们却没有一个人察觉。三年级的学长说,其实对于谈恋爱的,老师多少知晓一些,只要不出大篓子,都会装作不知情。因为教师继续培训中心就在学校,等三年学成毕业后,很多同学还是会回到校园参加教师培训,还会和以前的老师有照面。
沈兰有时候就会想,如果陶君不和李丹分手,不调动到徐莉莎的后面,自己不和徐莉莎更换座位,那陶君和徐莉莎可能永远都不会恋爱,陶君的命运或许不一样。
手机响声打断了沈兰的思维,又有新消息到来。
“妹,咱们好多年没见了!”陶君发出感叹。
一个“妹”字差点引出了沈兰的泪水。二班生活的一点一滴本已经开始逐渐模糊,一声“妹”字又很快让她想起了那青涩的或欢乐或苦涩的校园生活。
多少年没见了?十六年。十六年,就算是一个婴儿,也已经不再是未成年。陶君走的那天早上,教室里的同学都相当安静。他们不用关心一个自费的同学为什么没有来。于晓梦虽然八卦,但是对于徐莉莎,于晓梦还是不会多说一分。二班的秩序迅速地恢复,但是幼师班的女生沸腾了。像是失去了偶像的粉丝,她们中的好几个都在打听那个好看的男生去了哪里。
徐莉莎也似乎从来没有那么低调过。那时候的徐莉莎已经进入学校的文艺部,担任副部长。只有裴蓓蕾会在无人的时候悄悄问她:“沈兰,你知道陶君去了哪里吗?他有没有告诉你?”然而沈兰并不知道陶君去了何方,无法回答。
李丹和陶君分手没几天就和同班一个个子高高的大胡子男生谈起了恋爱。那个大胡子男生长得颇像一个古惑仔。两个人在校园里并不避嫌,吃饭的时候都是成双成对。
让人奇怪的是,尽管分手了,李丹还是会来找陶君一起弹吉他。
“我听说中专班的女生以和各种不同的帅哥谈恋爱为荣!”于晓梦的言论让沈兰吃了一惊。印象中李丹大方而不奔放,即使和刘军毫无避忌地一起弹吉他,在其他场合,李丹还是会和陶君保持一定的距离。
那个像古惑仔一样的男生,是县城的人,父亲是一家医院的医生。古惑仔浑身上下打扮得整整齐齐,唯独一串小胡子却永远都有一厘米长。于晓梦说看见小胡子就想吐,因为长得实在是很一般,她找不到帅点。李丹显然并不会这么想,因为小胡子是她们班的班草。
曹健笑话陶君输给了其他男人,陶君却笑笑说,自己和李丹很早前就是这样,两人交往了没几天,发现性格更适合做普通朋友。曹健说陶君就是为了顾及自己的面子才这样,又说像李丹那样的女生实在是不象话!但无论曹健怎么说,陶君依然只是笑着否决。
只有裴蓓蕾对陶君和李丹的分手没有相同看法。
“合得来就是合得来,合不来就是合不来呗!”裴蓓蕾坐到沈兰对面的桌子上,一板一眼地说。
她新剃了一个平头,因为理得太浅,前几天还戴了一顶粉色的帽子。肤色干净的裴蓓蕾剃了平头也依然很好看。
“就是头皮有点痒,忍不住想挠挠,戴上帽子就不会手痒了。”裴蓓蕾的脸上充满兴奋地光彩,可见并没有多大的后悔与遗憾。
陶君还是碎发斜分,长度刚好。他长得好看,又喜欢和女生们打成一片。班里的女生很少和男生打成一片,可陶君好看,他的好看为他增加了个人魅力。
在学校的陶君是个小明星。他参加了校外的才艺比赛,独唱了一首英语歌曲,居然得了特等奖。在宁成师范,每周只有两节英语课,英语老师讲课的进度很快,大多数同学还没有记住上一课的单词,下一课就已经讲完。作为并非英语尖子生的陶君,不但演唱了英文歌曲,还得到了特等奖,迷恋“谢霆锋”的隔壁班女生们又开始了对陶君的疯狂关注。
“陶君,你是不是对音乐特别感兴趣?”徐莉莎问。
徐莉莎是班里的文艺委员,她问陶君这样的问题,没有人往其他地方想。学校开展了兴趣小组,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按同学们的喜好自由学习。沈兰报了梦寐以求的文学社,同时加入文学社的还有范丽和夏斌。沈兰以为陶君肯定会报乐器班,谁料他居然报了书法班。
“男生里我的字写得太普通了,必须练练!”陶君说。
陶君的字虽然算不上一流,但是比起写豆芽菜的陈果,他的字还是好看了很多。很多同学为了在兴趣班声名远播,都选择了自己擅长的技能,唯独陶君,选了自己最需要努力的书法。他平日里都是一副不务学业的样子,这样的选择,让身为同桌的沈兰刮目相看。
“我要把字练好,争取什么时候写得和你一样好。”陶君笑着说。
沈兰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关于书法,其实她不懂,钢笔字虽然不错,但拿起毛笔写字就感觉手发抖。陶君说要向她学习,她感觉脸上有些发烫。
“还好,陶君没见过我的毛笔字。”沈兰在心里暗自舒了一口气。
文学社就在书法班的隔壁。有时候,文学社只会有短暂的集合,便带着社员去学校的后山采风。路过书法班的时候,沈兰从窗户外看到了临窗坐着的陶君。他端端正正地拿着毛笔,紧皱着眉头,一丝不苟地认真练字。
十四号宿舍里,沈兰终于和于晓梦大吵了一架。于晓梦好像孜孜不倦地和她过意不去。学校的隔壁开了一家摄影艺术馆,周末的时候到校外打广告。裴蓓蕾拉着沈兰去拍了一套照片。回到宿舍的时候,寇黎嚷着要看看照片,沈兰掏出照片,对寇黎说:“我这张拍得好像我表姐,就是我舅舅的女儿。”
当时宿舍的气氛很轻松,好几个人聚拢来看。
从公用洗手间回来以后,沈兰还沉浸在照片不像自己的纠结中,她对温燕清说:“这个照片拍得好像我表姐的样子啊!”,正在专心看书的寇黎拐了拐她的身子,嘴巴凑近她的耳朵:“沈兰,别再说像你表姐了。”
“为什么?”沈兰抬起头看了看寇黎,她的表情很认真很严肃。
“那个——”寇黎的表情有些迟疑,半晌,她想了想,说:“咱们到门外去吧!”
沈兰没再出声,跟着寇黎走到了宿舍门外。她猜寇黎一定是有些什么话要对自己说。她以为是让她别再炫耀照片,结果,寇黎却悄悄地告诉她,于晓梦在她上厕所的时候,讽刺了一句:“她是她妈妈和舅舅生的嘛,当然像她表姐!”
寇黎叮嘱沈兰一定不要发火,自己转身进了宿舍。沈兰没有跟着进去,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处。她把入学一年的时间全部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发现自己并没有和于晓梦有过正面冲突。于晓梦议论她和张子军的时候,她以为她只是大龄长舌妇,可是,她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话,居然被于晓梦讽刺成那样,她有点无法忍。
她是很少告密的人。上一次快午自习的时候,于晓梦大概以为宿舍不会有人再回来了,正和高琴议论着裴蓓蕾好像喜欢刘广老师,被突然闯入宿舍的沈兰发现了。若是往常,于晓梦一定会继续往下说,但是那一次,情形不一样,她眼睛闪烁,流露出极力想要遮掩的样子,把话题迅速转移到了裴蓓蕾学习钢琴的事情上。
沈兰匆匆走到自己的床边,假装寻找遗落的东西。于晓梦和高琴也在一旁假装收拾床铺。沈兰没有把听到的话告诉裴蓓蕾。裴蓓蕾刁蛮任性,不可能喜欢上外表老成的刘广老师。然而于晓梦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到了这样的流言,沈兰感觉于晓梦会很快将流言在女生中散布开来,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多虑了。
没有人知道裴蓓蕾喜欢老师。即使这事后来被裴蓓蕾亲口承认。
“我那时候对他印象很好的,反正很喜欢,单纯的喜欢。”裴蓓蕾说。
沈兰当然知道那种单纯的喜欢。毕竟师生恋在校园里是绝对的禁忌。刘广那时候有自己的女朋友,国字脸,中等身材,扎着长马尾的领导的女儿。裴蓓蕾一改以往高调的作风,不声不响地在内心表达对刘广的好感,在很多同学眼里那是再正常不过的崇拜,可于晓梦却发现了蛛丝马迹。
“我觉得于晓梦可以去做侦探了!”裴蓓蕾笑哈哈的。
“我自己到现在都没搞清楚是单纯的崇拜仰慕还是情窦初开的喜欢,她居然帮我做了选择。”在裴蓓蕾看来,那段往事微小而不值得一提。可是,在沈兰看来,于晓梦却是一个精明的人。她可以大声讲沈兰的不是,即使沈兰亲耳听见也无所谓,而且有故意气她的嫌疑。而裴蓓蕾的事,她却半个流言种子也不敢撒出去。她亲眼见过裴蓓蕾拿着刀子追赶陈亮,她不喜欢这个女同学,可是也没胆子惹她。
寇黎进宿舍之前,一直低声地要求沈兰一定要对此假装不知情。沈兰知道寇黎的处境。在宿舍里,寇黎最信任她也和她最要好,如果她马上冲击宿舍嚷嚷,于晓梦一定知道是寇黎告了密。她挺了挺身子,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宿舍,洗脸,刷牙,睡觉。
第二天沈兰就向于晓梦发起了进攻。于晓梦也没有退却的样子,而是大声地说:“你也觉得自己能恋爱么?我就说几句你不爱听的,你喜欢张子军对吧?人家张子军可很讨厌你!讨厌得不得了!你不识趣吗?你好意思吗?”
她不由自主的扬高了声调,声音里带着强烈的攻击性。这一次沈兰没有哭,她站在原地狠狠地瞪了一眼于晓梦。于晓梦却没有在乎,只是自顾自地说:“我可是在暑假回邻县的大巴上听张子军自己亲口讲的!”
沈兰愣了。她没有想到于晓梦会说这样的话。她以为于晓梦只是单纯的八卦和污蔑。但看于晓梦肯定的神情,又不像是撒谎。
“你自己可以亲自去问张子军!”于晓梦甩了甩自己的长辫子,冷冷地说。
沈兰没有做声。
温燕清正坐在床沿上拿着指甲剪剪指甲,因为抬起头看于晓梦,不小心失手剪到了肉。她哎哟了一声,接着紧皱眉头说:“哎呀,你们能不能别吵,这个月的流动红旗还想不想要了!”
于晓梦偏过头,冷冷甩下一句话:“谁都在乎流动红旗,但是有些人肯定不在乎!”
剑有所指,沈兰岂会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