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两天点滴,寇黎出院回到了学校。朱文芳问寇黎为什么不再多休息一天,寇黎看了朱文芳一眼,说自己的身体已经好了。
陈熙到14号宿舍探望了寇黎。陈熙的宿舍和14号仅一室之隔,虽然很近,但寇黎很少去找过陈熙,给沈兰的印象是两人并不亲密。
沈兰喜欢往陈熙的宿舍跑。因为陈熙所在的12号宿舍的宿舍长杨梅是沈兰中学的校友。因为两个班级的教室紧挨着,宿舍也紧挨着,杨梅挺喜欢和沈兰来往。寇黎不在的时候,沈兰很少待在14号宿舍,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快成12号宿舍的半个人了。
家里最近安装了固定电话,沈兰照着号码打了一下,电话还没有通。
学校组织了体检,沈兰在体重秤上一称,已然到了一百二十六斤。吴美芝凑过来想要看数据,沈兰赶紧用手捂住体重数字,红着脸从体重秤上跳下。血压也测量过了。沈兰以前是低血压,本来测试的时候还担心不过关,结果负责体检的校医告诉她一切正常。
一百二十六,对于这个数字,沈兰很失望。
裴蓓蕾迷上了运动,她说自己看起来太胖了,得减肥。沈兰看看裴蓓蕾适合的体重,再看看自己,心里一下子暗淡了下去。
沈兰收到了一封来信,是中学的密友赵小林。赵小林在初三下学期就转学去了外地。赵小林在信中询问沈兰的近况,并高兴地说自己本来不知道沈兰在何方,因为春节随在外工作的父亲回家探亲,遇到了同村的高芙蓉,一打听才知道沈兰在宁成师范。
“我现在在一所中专学校,认识了两个朋友。”赵小林在信中写道。
“真好,有了新朋友。”沈兰在心里替赵小林高兴。
“沈兰,我每天都会想起你。你还是那么瘦吗?”沈兰看到这里,自嘲地笑了起来,自言自语道:“真是当初那么瘦就好了!”
赵小林走了之后,沈兰一直向班里同村的两位女生打听过她的情况。刚开始她是天天问,然而两个女同学并没有什么新的消息。到后来,沈兰十天半个月才会询问一次,到最后,中考临近,索性没问了。
“对不起我的朋友,我现在才给你写信,因为我真的是太忙了。”赵小林解释道。
赵小林随信夹寄了两张照片,一张照片上赵小林双手托腮做思考状,另一张照片上赵小林正笑逐颜开地搂着一个长发的女生。沈兰收起信,笑了笑,仿佛赵小林就站在她的眼前。周华见沈兰手中拿着一张照片,好奇地看了一眼。
“哇,这个女生和你长得好像,是你姐姐吗?”周华问。
“不是的,是我朋友。”沈兰微笑。
从赵小林到沈兰所在的班级复读,同学们就说赵小林和沈兰犹如双胞胎。
“我每天都能看见来来往往的人群,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赵小林说。
初三下学期开学没几天,赵小林就笑着对她说自己要离开第七中学了。赵小林的父亲是铁路职工,如今全家正式决定定居在父亲工作的地方。一个很遥远的省。赵小林在信中说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汽车,又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才到达目的地。赵小林在铁路子弟学校读完了初三的最后一学期。中考成绩不太理想,她如今就读的是一所铁路学校,希望毕业后能顶父亲的班。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赵小林转学走的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她给沈兰买了一张音乐卡片。那在同学中是一种奢侈的礼物。卡片中有一个小电子元件和小喇叭,打开卡片的时候,就会慢慢地唱歌。
“她爸就是为了让她以后顶班方便,才在最后一学期带她出去读书。”高芙蓉说:“真羡慕能顶班的同学,初三可以不用像我们那么辛苦。”
沈兰知道顶班的意思,因为村子里就有和赵小林身份相同的人。那人的父亲原也是铁路职工,后来退休了,那个人就变成铁路职工了。妈妈说那是他顶了父亲的班,把人羡慕坏了。
“哎,当年你要是你也通过了,说不定她们姐妹中也有人可以顶班。”妈妈念叨着。沈兰从妈妈的嘴里得知,那人的父亲原是七十年代去铁路支援的二线兵团民兵。沈兰的父亲本来也是被挑中了,行李都打包好了,已经到了集合的地方,正要出发了,领头的一个领导模样的人把沈兰的父亲叫出了队伍。
“怎么挑人的?这么瘦小的也挑?”领导发了脾气。
“领导,我很有力气的!”父亲急急地辩解:“不信你可以问同村的人,我很能干活的。”
“你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吧!”领导眼皮也没抬,扭头就走了。
眼见到手的好机会就这样溜走了,父亲急得大哭,可是哭完还是只能回到村里。那时候家里的状况并不好,父亲年少丧父,家里母子三人相依为命,沈兰的父亲又是长子,弟弟年少,一家人的口粮全靠他。
父亲见妈妈旧事重提,自己也忍不住讲起旧况。
“我就是那时候你爷爷死得早啊!如果你爷爷没死,我们家的经济不会那么差。我那时候是全班第一,如果读了中学,肯定能考好的学校。哎。”
沈兰有听奶奶说过,小时候的父亲很聪明。时代的悲哀早就了父亲遗憾的结局。有时候父亲的心看起来好像静了下来,有时候喝点小酒又开始回忆起那些不堪。妈妈没有什么文化,提起旧事也是无心之举。
沈兰最见不得父亲诉旧。只要提起那些往事,父亲的感情好像就失去了控制,时而苦笑,时而流泪,时而提高嗓门,时而低沉沙哑。父亲越说越多,沈兰心里的内疚感也越来越多。她只想自己早点有出息,让父亲抬起头。她不想让父亲认为没有顶班就没有出路。
新买的磁带被裴蓓蕾弄坏了一张。磁带卷到某个部位就会开始卡带。沈兰把磁带取出来,用筷子慢慢地开始卷着带子,试图把它修复。
“修什么呀,周末我去买一盘给你呗!”裴蓓蕾说。
沈兰放下磁带,呆呆地看着上面的曲目表。
《山不转水转》——那是赵小林教会她的歌。
“沈兰,等你师范毕业了,我也中专毕业了。到时候我已经是一名乘务员,你可以来坐我服务的列车。沈兰,你还没有坐过火车吧?很累,但是窗外的风景很好看!”
赵小林在心里细细的描写了她的新生活。密密麻麻的四张纸,全写满了少女的欢喜。沈兰还没有坐过火车。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市里。小时候是随父母去看市里的亲戚,长大后是去市里看工作的姐姐。可是,姐姐悄悄的就回来了,仿佛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就决定种田。姐姐说工厂的日子过得太勉强了,她早就厌恶了那种机械的生活,她宁可种田。
“有时候我宁愿学中学同学那样去工厂打工。”寇黎捧着厚厚的计算机C语言,头疼的说。
沈兰问道:“你知道工厂的生活很辛苦么?”
寇黎不接口了,好半天,又小声说道:“可是我听那些老同学讲,工厂上班很单纯的。脑子里不用想很多,就是眼明手快就行了!混得好的,还能当个组长,工资也不错呀!你说现在邻县统招的就可能不分了,我以后毕业了还能指望当代课老师?”
寇黎皱紧了眉头,眼神也黯淡无光,沈兰听了安慰地说:“你别那么悲观啊,我听说沿海很多城市都要招民办教师,如果在宁成不行,可以去外地,还可以见世面。”沈兰摇摇头:“我爸肯定不会让我去外地。”
简叶也开始劝寇黎:“你爸也就是现在不肯,几年后的事情虽说得清?”徐莉莎也在一边说:“现在想那些也太早了吧?不准?到时候再想法子呗!”
“哎,真羡慕我熙姐。”寇黎依然轻轻叹气。
陈熙明显不知道寇黎对自己的羡慕。和寇黎相比,陈熙的生活多姿多彩。明亮有神的双眼,脸色白如雪却又透着红,想诱人的红苹果。她很美,那种美是很朝气的美,和田安不同,和吴美芝也不同。陈熙的五官太完美了,身高又是致命的加分项。
有多少女生能活成陈熙那样呢?学习好,人漂亮,富二代,白富美。
有一次学校组织看电影,陈熙的座位就在她旁边,她不小心踩到了陈熙的右脚,陈熙却主动站起来向她道歉,说是因为自己没有及时让位。她微笑着,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沈兰作为一个女生都喜欢陈熙,一班并没有什么五美榜,如果有,陈熙应该排在前面吧?她尴尬地坐下后,陈熙却主动柔声说:“真巧,居然挨着你!”
大多数女生串门的时候,因为熟悉,都没有敲门的习惯。陈熙却不一样,如果有事找寇黎,她总会敲敲门得到允许才会进入14号。其实,14号的宿舍门大多数时候是敞开的,根本不需要敲门。而当沈兰到12号宿舍找校友的时候,只要陈熙在,她都会大声喊:“宿舍长,宿舍长,有人找,14号的沈兰找你啦!”。
“你来了?”这个时候,杨梅懒洋洋地拉开蚊帐,露出半个脑袋,向沈兰打招呼。
“呀,沈兰!”比杨梅更双眼绽放光彩的,是董丽华。
董丽华和杨梅中学就是同班同学,和沈兰一样来自第七中学。董丽华也是97级的复读生,所以和沈兰熟悉一些。第七中学只有她们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考入宁成师范。看见沈兰来到12号,董丽华开始打招呼:“沈兰,你哥最近怎么样?”
董丽华读中学的时候,有个暗恋的男生,叫孙瑞。沈兰的哥哥叫沈瑞。董丽华只知道沈兰有个哥哥叫“沈瑞”,却不知道指的是堂哥。宁成方言中,“沈”“孙”发音相似,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初恋就是沈兰口中的哥哥——“沈瑞”。董丽华已经不是第一次向沈兰打听“沈瑞”的事,沈兰不好戳破,于是将错就错,就认了孙瑞是自己的哥哥。
“我哥挺好的。”她说。
“你哥就在隔壁中学读高一,对吧?”董丽华又问。
“嗯。”沈兰决定一错到底。
“真没想到离得这么近。”董丽华热情地递给沈兰一个水果:“喏,吃个苹果,聊聊你哥的近况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