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对我来说意义非常,因为这一天我终于得偿所愿的以持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成功进入臭名昭著的亚丽桑监狱,开始漫长的服刑生涯。
这里关押的基本都是一些颇另政府头疼的罪犯。
制毒贩毒、倒卖军火、杀人越货……
持枪抢劫未遂这种不值一提的罪名在亚丽桑监狱完全就是小儿科。
不过为了来到这里,着实费了我一番功夫。
决定实施抢劫前六个月的某一天,我加入了一个自由搏击俱乐部开始训练。顺便说一下,负责教导我的教练是个黑人,身高足足一米九以上,迎面走过来,就像一座移动的黑火山,压迫感十足。
他除了自由搏击之外,对拳击也非常感兴趣,还时常拉着我讨论中国功夫。
在国外,黑人备受歧视,居住地是整个城市犯罪率最高的地方。所以你时常可以看到白人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黑人指指点点,偷偷骂他们黑奴之类的。
为了妥善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他们必须要变得无比强大才行。我的教练就是因为如此才选择了这个职业。
我用了足足六个月的时间,进行了自由搏击和拳击的入门学习及训练。整体来说,时间虽短,收效却令我十分满意。首先,我觉得自己的拳头更有力量了;其次,我的闪避技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我的教练十分惊喜,他甚至想推荐我参加国外的自由搏击比赛。
我当时听到后笑得非常尴尬。
因为在那一刻,我已经将未来做好计划。这其中,显然不包括当冠军领奖牌一类的。
我叫陈奇兵,十二岁时父母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去世,那时已经在国外定居的姐姐为了照顾我,帮我办好了移民手续,我由中国SCCD出发,坐了近三十个多小时的廉价飞机,横跨太平洋,漂洋过海的来到了国外。
当时,我满心期待,觉得迎接我的必然是全新的美好生活。
但后来想想,那时的我简直幼稚可笑到了一个可怕的程度。
我姐姐绝对属于那种‘穷人孩子早当家’的类型,能干、要强,但很多人都说,这样的人通常都不会过得太幸福。
我所谓的姐夫是个爱尔兰人,纯种烂酒鬼,喜欢喝伏特加和威士忌这种烈酒。喝醉之后他最擅长做两件事:1,赌博;2,打我姐。
我当时年纪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却十分见不惯他挺大个男人欺负我姐,所以我们两个时常发生口角甚至大动干戈。
我当时又瘦又小,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最严重的一次,他一拳砸断了我的鼻子,鼻腔里血液的腥气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在医院整整躺了一个月,回家的时候我姐已经和他结束了婚姻。
两个月后,我的前任姐夫在一次赌博中因为抽老千得罪了黑帮,被乱刀砍死在繁华的夜市街头,第二天环卫工发现他时,他死相极其恐怖,尸体也已经僵掉了。
哦,忘了说,这消息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
在一个歧视黄种人的国家,我和我姐的日子非常难熬。我原本打算辍学打工,反正那个对我充满敌意的学校我也不喜欢,不过我姐坚决不同意。
为此,她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没有和我说话。
最后我只好投降,继续悲催的学业。
为了能让我专心读书,我姐每天要打三份工,年纪并不算大的她看上去苍老了不少。
不过我也还算争气,考到了著名的大学,主修经济管理,毕业后我或许会成为某个知名财团的会计师,每天和数字、金钱打交道。然后娶一个华裔女人做老婆,过着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这样乏味又枯燥的生活,下半生的日子大概不会有什么波澜。
大学入取通知书到手的那一天,我和我姐约定,等我毕业之后,我们要开车横跨整个欧洲大陆,完成一次只属于我们姐弟两人的自驾游。
不过大三那一年,我姐在一场超市劫持人质的事件中被枪杀了。
我所在的这个国家对于枪支的管理并不严谨,私有枪支的数量大概比警方的枪械都要多出好几倍。
我至今仍记得从大学赶往出事地点的样子。
下着雨,天色也灰蒙蒙的,我被浇得落汤鸡一样,在无数的人影之中,一眼就看到了我姐。她还穿着在超市工作的衣服,平躺在冰凉的地面上,胸口的鲜血像是一朵盛开的花朵。
这件事在当时轰动一时,甚至有华人组织出面和警方交涉,要求他们尽快破案。
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死的是一个白种人,所受到的待遇还会是这样吗?
由大使馆和华人基金会支援,我将姐姐葬在了公墓里。实际上那时我已经对国外的生活无比失望,有了回国的打算,也可以将姐姐的骨灰带回老家,就葬在父母的身边。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
杀死姐姐的凶手还没有找到,我不能离开这里。
我靠奖学金和打工的支持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书的那一刻,我异常平静,既不欢喜也不忧伤。
我只是有些迷茫。
当你在最幸福的那一刻,渴望和最亲近的人分享时,却发现早在时光最初,你就已经失去了全世界,只剩下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我想到和姐姐的约定,一个人来了一场无聊透顶的自驾游。大多数时间我都蜷缩在车厢里,呆呆地看着玻璃窗外晦暗的世界,了无生机。
当然,我没有时间横跨整个欧洲大陆。当我在第三站落脚稍作停留时,报纸上用很小的篇幅报道了一桩案件的侦破。
一个罪犯被抓获后,坦然承认了几年前一场超市枪杀案的罪行。
没错,就是杀害了我姐的那个人。
我没有心思继续旅行,急急忙忙赶回到生活多年的城市,在临时租来的住所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搜集来的证据拼凑成了一个并不完整的个人信息。
凶手是个黑人。名字叫弗朗克,年纪28岁,惯犯,曾因抢劫判刑三年。杀害我姐的几天前,他刚刚刑满出狱。这次他重操旧业,抢劫加油站,造成三死十四伤。
案件开庭审理后,法庭对他处以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判决。
我不记得自己刚听到这个消息时的表情了。
算上我姐在内,一共四条人命,十五年。
判决太轻了。
当然,我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我的话不会有人听。无论我去哪里抗议,他们都只会一脸轻视的把我当成疯子一样赶出去。
抗议和谴责无用的时候,只有武力能解决一切。要不中国怎么有句古话叫以暴制暴呢?
于是,我决定亲自处置这个杀害了我姐的罪犯。
以我自己的方式。
他被关押在亚丽桑监狱,想要见到他,我必须也要进入那所监狱才行。
于是,我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计划。
我虽然是学金融管理的,但我对其他的事情也比较在行。
就比如——抢劫一家银行。
那家银行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旁边,我曾经在那里办理过两次业务,效率之低,总让我误以为办公人员都是在用脚趾头做事。
来这里的人以上了年纪的老人为主,除了大堂经理和一个肥得流油的保安之外,只有两个坐在柜台里一副趾高气昂模样的业务员而已。
非常方便下手。
实施计划的前几天,我买了一把枪。不是仿真的玩具,而是一把真枪。
在这种犯罪率极高的国家,倒卖枪支即便被当场逮捕,也是非常轻的罪名,所以这些罪犯异常猖獗,我的门缝里经常收到类似的宣传单。设计精美,印刷也很不错。
我就是从上面随便找了个电话打过去,谈好价格后,我们神秘兮兮的在广场碰了个头,我付钱,他拿枪,然后就各走各的,多余的话一概没有。
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