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机上走下来的那一刻,江暮雪习惯性低头看了看腕间的手表。
那是一块磨损老旧的手表,表盘上一圈碎钻勾出个米奇老鼠的头像,指针歪歪扭扭像是被摔过的样子。
兴许是经过了太久的岁月洗礼,那头像甚至已经模糊泛黄,而这块手表的款式更是和江暮雪身上的穿衣风格完全不搭,但最值得庆幸的,是它依旧准时。
十一点三十五分。江暮雪墨镜下的红唇勾起一抹安心的微笑,时间刚刚好,距离婚礼开始还剩二十五分钟,而车程只需要花费十分钟。
拖着行李坐上出租车,她几乎是用一种全然陌生的眼光打量着这座城市,就连司机问她要去哪里,她还要拿出手机备忘录上的地址念给他听,弄得司机还以为她是外乡人一路上滔滔不绝地跟她讲了许多这座城市的兴衰发展。
其实这也难怪她,毕竟她离开东珠市已经足有七年之久,人言道日新月异,她离开都有两千多个日子了,这座城变成她不认识的样子也在情理之中。
也许因为她是少有的愿意认真倾听司机介绍城市历史的客人,司机对她也比对其他客人更多了些关注。
在说话的空当里,他不时抬起头通过后视镜打量这位年轻的女乘客,尽管她那副大得有些夸张的墨镜近乎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但他还是看到了那墨镜之下挺翘得恰到好处的鼻梁和形貌姣好的红唇,她皙白如玉的肌肤在午间阳光的映照下类似透明,漆黑如缎的长发安然自若地披散在肩头,便如同她整个人此刻的状态,沉静淡然,让人觉得即便出现什么突发意外她也能安之若素。
但她也不是完全一声不响,偶尔会在司机介绍城市的时候做出一两句回应,表现出良好的教养和对说话者的尊重,也正因如此,司机才会比往日显得话更多了些。
除却这些,司机还一眼就认出了她身上穿的风衣是某著名品牌的最新款,他昨天刚好在妻子买的时尚杂志上见到过,彼时他还问妻子没事总买这些杂志做什么,妻子对他说虽然买不起那些衣服但看看图片过下瘾也好。
记得他当时还回了句“女人就是喜欢崇尚物质”,可此刻看到江暮雪他突然明白了,不是女人都崇尚物质,而是有些女人天生就应该穿着这些漂亮的衣服,因为其他衣服都不足以衬托她们别致的美丽和脱俗的气质。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看了眼江暮雪半遮半掩的优美面容,不知是否错觉,他似乎感到江暮雪也在盯着他看,他倏地意识到她可能已经发觉了自己在打量她,于是轻咳一声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目光又投向了前方的路况中。
随着时间流逝,出租车在平坦宽敞的大路上行驶着,抵达圣安教堂的时候,江暮雪腕间的手表正好指到了十一点四十五分。
付过出租车钱,她放心地拉着行李向教堂走去,不想一只脚刚迈进教堂,一声尖厉骇人的喝叫便劈头盖脸地袭来:“你丫的还知道出现!”
暮雪松开行李,稳稳地接住同时袭来的一束捧花,唇角轻勾看向来人:“我亲爱的新娘子,就算你想把这幸福的捧花抛给我,也先等到婚礼结束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