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二零七零年,我是少女韩兆珃,今年七十五岁。我的隔壁住着一个怪爷爷,今年八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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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有睡懒觉的记忆了,今早又是五点半醒的。
我穿上新买的暗紫色旗袍,准备出门买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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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吱,”我费力地推开房门。
我住的房子是这个年代典型的建筑,有点类似中国BJ四合院和东北瓦砖房的结合的一种独体房子。
“嘎吱,”隔着中间小道的对面屋居然也在这时候开了门,真是倒霉。
“哟,老太太,去哪儿啊?”怪爷爷乐呵呵笑眯眯地问我。
我用力瞥了他一眼,“去买猪食。”
老爷爷“彭”地一声关上门,“正好,一起,我去买猫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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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经历了这个时代最初三十年的种种浮躁探索之后,终于褪去浮华的杂饰,又慢慢回归那个充满烟火气息的城,BJ人儿的城。
只是那人群里面,多了一个我。
我的家,在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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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一数,我和对面的老爷爷做邻居做了四十年,今天刚好是我们的邻居周年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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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核桃仁儿,往我嘴里塞了一半,剩下的都塞进了自己嘴里。
“再吃下去我的脑子要成妖精了。”嚼得差不多,我口齿不清地说。
“补了五十年,终于有点盈余了。”老爷爷笑盈盈地自顾自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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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到常去的一家早餐铺。
“鹿大爷、韩大妈,来啦?还是老规矩?”铺子现在正式由小徐的儿子接手,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样子真让人羡慕。
我将我的感慨跟隔壁老大爷说,老大爷很是不屑。
“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咱们当时也比他有朝气多了。”
我提着豆腐脑和小笼包,充满深意地望着对面人布满皱纹的脸。“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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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再晚上两个小时,街上也不会像四五十年前那样充斥赶着上班的面色冷冽的年轻人。
我把早餐摆到矮桌上,心想,人们外出时的表情的柔化,才是这个城市令人心安的证明吧。
隔壁爷爷在我身后踱出来,放下手里的豆浆和肉饼。
“还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吃早饭的时候吗?”他扎好小板凳,慢慢地坐好。
“能忘吗?“那时候他真好看啊。
现在他眉眼沾染了岁月的脂粉,掩了稚嫩,填了成熟。
而我一如既往地仰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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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他或者我的家庭关系,我不会说的。
我们是邻居,四十年的邻居。
我曾怀着绝望的心情离开他,后来又怀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他身边。
不过,总有什么是不变的。在有生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