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宜有心想问个明白,但是看到王大全满头大汗,嘴唇发白,双眼中满是恐惧。陆宜只好把好奇心压了压,等办完了眼前的事情,回去后再问吧。
跟着承管事来到了二楼,二楼都是包间,没有散桌。而承管事尽直的走到了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一撩帘,“就是这了。”
包间内站着一个人,正在窗前看着秀美的景色,听见有人进来,便转过身来。
此人国字脸,大眼睛,狮鼻,海口,穿着一身捕快的衣服,在帽子上还插着一根长长的鸡尾。刚路过集市的时候,陆宜看到过相似的衣服,只不过那些个人的头上都没有插鸡尾,想必这鸡尾代表的就是捕头的意思了。
王大全看到此人,马上恭敬的说道:“吴捕头,您亲自在这里等,真是折煞小人了。”
吴捕头没理睬王大全,而是看向了陆宜,满意的点点头,坐了下来,指着满桌丰盛的菜肴说道:“坐坐坐,别客气,其实我这次叫你们来呢,是有一事相求的。”
王大全扭扭捏捏的,想坐又不敢坐,而陆宜呢,二话没说,就坐了下来。既然对方有求于自己,那么就安安心心的照对方说的做,这样会显得比较有诚意。而像王大全这样扭扭捏捏的,对方还会以为王大全是在推辞呢。而实际上,两面的社会地位悬殊,是没有什么公平性而可言的,就算推辞,你推辞的掉么?还不如舒舒服服的享受呢。
吴捕头看着王大全直皱眉,可是当陆宜大大方方的坐下来之后,吴捕头大笑道:“小兄弟不仅这皮囊生的好,这脾气更是对我吴某人的胃口,来来来,咱们边吃边说。”
日头渐渐升的老高,王大全扭扭捏捏的就吃了半个鸡腿,就被吴捕头给赶出来了。而陆宜可算见到点油水了,撩开腮帮子,拧开后槽牙,一点也不客气,直到酒足饭饱后才放下了筷子。陆宜想的明白,就算吃完了就死,起码也是个饱鬼。
吴捕头呢,只是喝着酒,也不动筷子,把王大全赶出去后,开始说明了来意。
要说陆宜有什么本事?吴捕头不知道,那要陆宜什么东西?吴捕头也不要。找到陆宜呢,就是为了一件事情。
也不知道这吴捕头从哪里得到消息,听说这周员外家有个宝贝,名叫“紫金葫芦”。至于这葫芦是干什么用的,吴捕头也不知道,他只是受人所托,要弄到这个紫金葫芦。而吴捕头听说周员外家的姑娘看上了陆宜,要他做个倒插门的女婿,所以吴捕头就像让陆宜成为女婿后去偷出这紫金葫芦。
“为什么不能买下来呢?既然这周员外是做生意的,只要价钱合适,应该没有不卖的道理吧。”
吴捕头坐在了陆宜的旁边,扶上他的耳朵,小声的说道:“也不怕告诉你,这紫金葫芦是仙家的宝物,是你,你会舍得卖?”
仙家?作为一个现代人,陆宜以前是不会相信什么神仙鬼怪的,可是现在自己都重生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既然是仙家的宝物,周员外凭什么会向我这个外人示呢?”
“听说那周家小娘子被你迷的是神魂颠倒的,还放言出,非你不娶。”
“是非我不嫁吧。”
“都一样,都一样,别在意这些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
“做大事者不拘细节。”
“是不拘小节。”
吴捕头狠狠的一拍桌子,“你干还是不干?”
“干,干,干。”胳膊拧不过大腿,要是我说个“不”字,恐怕人头就要落地了。
吴捕头这才拍着陆宜的肩膀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而且你的相貌,一看就是俊杰嘛。”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非要我去偷呢?别人不行?”
“这个紫金葫芦,就在周小春的手中,以她对你的痴迷,我想只要你说句话,她就会乖乖的把葫芦送到你的手中啦。”
周小春……,不会长得跟韦小宝一个样吧。韦小宝还是好的,如果是如花呢?
不管是什么花,陆宜现在也推辞不得了。
“吴捕头,办事总有报酬吧。”
吴捕头的脸色一冷,“你想要什么呢?”语气更是冰寒。
“其实呢,报酬只是一种形式,多与少无所谓,只是为了鼓励我能更快的完成任务,而不是没有任何报酬的胁迫完成。你说呢?”陆宜眨眨眼,做了一个又萌又可爱的动作。
吴捕头大声笑道:“有点意思啊,你这小子。既然这样,一会儿就跟我去衙门报道吧。刚好我那里还少一个执笔的,看你肚子里也有点墨水,写几个字,应该不成问题吧。”
陆宜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其实刚才要报酬的那句话,陆宜是想起一本关于心理学的书上是这么说的。可是得到的效果却是相反的,看来书上说的也不能全信啊,差点害死人。
王大全一直站在二楼的楼梯口等候,因为他不想听见什么不该听到的东西而弄得小命不保。看见吴捕头满脸笑意的从包间里走了出来,而身后跟着的陆宜呢,满脸都是便秘的表情。
“大全哥,你先回去吧,吴捕头说让我去衙门当个执笔。”
王大全是和粗人,不明白执笔是什么,但是却知道只要在衙门里干活,那就是公门内的人了,以后也许会当大官也说不定啊。
看着王大全脸上真诚的笑容,陆宜感到了一丝的温暖。是这个男人将重伤中的自己救回来的,现在的笑容也是真的在为自己高兴。既然都是一家人,为什么他老婆的眼里只有钱呢?
王大全高兴的说道:“晚上回来此饭啊。”说罢就高高兴兴的跑下了楼。
跟着吴捕头走出了醉仙歌,而一楼的歌舞还是没有停,陆宜心中好奇,便问道:“捕头,既然没人,为什么那些人还要跳舞呢?到底是跳给谁看呢?”
吴捕头差异的看着陆宜,就连脚步也停下了。
“这迎仙的仪式你不知道?”
“迎仙?这能请来神仙?”
吴捕头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将陆宜拉进了一个无人的小胡同,又探出头,向胡同外看了看,发现没人注意这边,才小声的说道:“你是谁?作为迎仙镇的村民,你连这都不知道。”
“我前两天去掏鸟窝,摔了脑子,以前的事情很多都不记得了,大全哥和嫂子都知道的。”
吴捕头点点头,“这事我倒是听说了,不过这事你可要记好了。哪怕忘了自己是谁,也不能忘记迎仙镇的习俗。”
迎仙镇,顾名思义,是迎接仙人的小镇。传说迎仙镇在四千年前只是一个荒凉的小镇,就是因为出了一位不得了的仙人,才渐渐的繁华起来。此人名叫黄炳善,一招得道,鸡犬升天。现在的黄大财主听说就是这位仙人家的一只老鼠,因为偷吃而没有得到成仙的机会,黄仙人为了补偿它,将他化为人形,并且封地封田,子孙永远的享受人间荣华。
而每当有仙人经过迎仙镇时,仙人就会留下一些仙丹至宝给黄家,长此以往,整个郑国都知道了有个黄家。朝廷更是给迎仙镇播粮播钱,来讨好黄家。
每年到了这个时节,醉仙歌都会昼夜不停的载歌载舞,如果这郑国以内有让仙人满意的弟子呢,仙人就会带着新弟子在醉仙歌停留片刻,欣赏歌舞,如果没有合适的弟子,那么仙人也不会出现在醉仙歌了。
(待续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