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红色的墙、绯红色的蚊帐、粉红色的被子。这是春来醒来后的印象,房间很漂亮,如女孩的闺房,女孩也挺浪漫的,整个房间的主色调都是粉红色。被子很香,一闻就知道价格不菲的香水。
春来下了床,昨晚喝多了,头有点胀痛,走出房间,经过一小段走廊,就到了客厅,客厅很漂亮,粉红色的灯光映射在冰裂玻璃上,散发出柔和的彩光,整个背景墙使用木条拼接而成,杂乱而有序,如一个大碟子,而这个“碟子”的中央,就是粉红边框的液晶电视。大厅的天花中央,是一盏水晶玻璃灯,一只只小小的LED灯,就镶嵌在水晶中,发出洁白的光芒。大理石地砖上,有一椭圆形的沙发是客厅最耀眼的地方,几乎所有的点缀都围着它而设。客厅温馨而不失豪华,耀眼中却含有小资。
阳台上,一个穿着睡袍的小姑娘正淋着花,花正盛开,是一朵朵娇艳的红玫瑰。看到春来,她的脸就如盛开的鲜花,“起来了,厕所有一次性洗簌用品。”她甜甜的笑意,就如春风般。
“路遥,我怎么睡在你家?”春来感到不好意思,第一次见面,就喝醉;第一次见面,就到了女孩子的家,而这个女孩子,又那么漂亮,这一切,就如梦般。
“不但你,海哥也住在这里,他一早就锻炼去了。”她说话柔柔的,慢慢的。
“我们怎能住你家?”两个大男人住进一个少女的家里,确实不合适。
“昨天晚上谁死皮赖脸要到我家看看?而且看了就赖着不走?”路遥似笑非笑,一对小小的酒窝,挂在嘴边。
昨晚的事,春来一点都记不起来,他怎么到路遥家,在这里说了什么话,他都记不起。
“不要赖帐啊,昨天你和海哥承诺的事,我可是一点一点都记在心里。”路遥还是那么温柔的说,语音永远不大不小,真不知她会不会发脾气,发脾气会不会大声。
“我说了什么?我真记不起。”春来不好意思,喝酒失态的情况,他很少,虽然他很感性,却很少喝醉。
“有人说要照顾我一生一世......”路遥故意停顿,偷看着春来的脸。
“啊!”春来心一惊,狠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这样混帐的话怎能说?对不起,路遥,对不起。”
“又想赖帐了,”路遥轻叹一声,“男人真靠不住,可怜我还是黄花大闺女。”掩着脸,竟哭了起来。
“路遥,不是这样的,我会对你好,像妹妹一样,我有女朋友了,我不会离开我女朋友的。”春来口不择言,说话都有点结巴。
“我不信,你带你女朋友给我看看。”路遥擦拭着眼泪,衣袖真的有点湿,可她眼中却露出一丝狡诘,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藏在她的衣袖下。
“可是......”春来没法带,此时,俏儿是生是死,他都不知道,想到俏儿,心里一阵黯然,“路遥,我无法带来,我现在都不知道她在哪里。”
路遥当然知道,昨天晚上她就知道,看着春来心情的变化,她不敢再逗他,像他这样深情的男人真少有,如果这辈子有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对自己,那一辈子都满足了。
东家有喜,歇业一天
路遥酒吧停业一天,这是以前从未发生的事情,然而,今天就发生了,大门没有打开,灯光却亮着,少了客人进出,里面却有嘈杂声。
路遥觉得自己疯了,刚认识的人,她就把他们带回家,她甚至不考虑到自己的安全,而今晚,她又为了他们而歇业,她不知自己的那根玄除了问题,是不是怀春的少女都有这种毛病?
她喜欢这样的男人,他却有了女朋友,这是那门子的事,按理说,她应该躲得远远的,她却去招惹他,甚至心甘情愿地听他说女朋友的事情,还悲情地赔上眼泪。
要疯了,路遥觉得自己真的疯了。
酒吧里,有八个人,员工放假一天,这八个人中,有一个就是路遥,堂堂的老板如今变成服务员,她打开整瓶整瓶的五粮液,平时她心疼得不舍得开一瓶,今晚,她都拿了出来,她为他们倒酒,她炒了好多小菜,她为各位添加花生、腰果。。。。。。
腰有点酸,也许,女奴就是这个样子。
坐在正对DJ台沙发上的是***,今天才知道他有一个绰号叫“老鹰”,他双腿屈在沙发上,有点粗野;春来,则坐在他的一侧的圆凳上,一脸正经,平时不羁的表情不见了,原来他也有一个绰号“猎豹”。
“小妞,给我倒点酒。”一个三十七八的男人,坐在吊椅,悠闲地荡着秋千,他的眼睛围着路遥转,其他的事情他提不起兴趣。他排行第三,绰号“雪狼”。路遥偷偷笑着,也许给他取做“色狼”更合适。雪狼盯着路遥,坏坏的笑道:“小妞,你是不是觉得色狼更适合我?”路遥微笑着走开,“喂,小妞,怎么不理我?”
酒吧台上有两个人,一个在里面调酒,一个坐在高脚椅上喝酒,调酒的比较年轻,不到三十岁,他的绰号叫“财神”,而坐着喝酒的,头发已经星白,排行第二,绰号“老雕”,一双眼很深沉,仿佛永远在思索。
在酒吧的收银台上,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子,正在全神贯注挽着路遥的电脑,外面的世界与他无关,他不喝酒,路遥给他端上一杯饮料。
“路遥,原名李欣,二十岁,准确来说二十岁过二十七天,星座狮子,性格喜静,自翊为天下第一宅女;爱情,喜欢浪漫,特别喜欢放荡不羁的男孩;颜色:粉红。。。。。。”
路遥有点愕然,她的资料他怎么会知道,此时,众人的眼光都看着他,看得她脸上发红。
“路遥,不理他,他绰号神童,电脑迷,他已侵入你的电脑,你的资料都是他从你电脑中找到,分析出来的。”春来替她解围。
坐在老鹰身侧还有一个人,人长得胖胖的,就如一个熊猫,而他的绰号就是“熊猫”。
路遥感到很奇怪,这群人,职业不同,兴趣不同,甚至连道德观都不同,怎么可能聚在一起?然而他们就聚在一起,而且霸占了她整个酒吧,每个人都很随意地选择自己的位置。
眼圈在老鹰的口中吐出,一圈圈的飘起,在朦胧的灯光中格外迷离,这就是酒吧的境界,永远迷迷糊糊的,让不同的人沉浸在各自的梦中。“各位都清楚了吧?有什么建议?”
“找人干掉他们!”雪狼说话冷冷的,路遥终于明白他有这个外号,他冷冷的声音,就如一把刀,刺向别人的胸部。
“不行,首先我们不能做犯法的事,虽然这样做起来最简单,但不见得能伤到要害春来的那个人,反而有可能让别人找到下手的机会。”老鹰马上反对。
“我看没那么简单,对方能动用官方的人,那么在经济上、势力上都不是一般的人,如果硬拼,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说话的是熊猫,他是八面玲珑的人。
“那你的意思?”老鹰征询的目光看着熊猫。
“要知己知彼,才能制敌。首先要了解对方是谁,实力有多大,然后才能制定策略,逐步瓦解对方实力,在恰当的时候给予他们最后的一击。”熊猫继续说道。
财神调好了两杯酒,一杯自己,一杯给老雕,他呷了一口酒,点了点头,“不错不错。”不知他说的是熊猫的观点不错呢?还是他的酒不错,他晃了晃酒杯,继续道:“很多事就像调酒,一步都不能乱,乱了,调出的酒就失去了颜色,也失去了味道。春来,我给你调一杯,你慢慢体会。”
“财神,你的话太深奥,听不懂。”雪狼毫不犹豫说出自己的感受。
“狼的本性就是进攻,前赴后继,永不停歇。”财神仍然慢悠悠说着。
“有时也是一种进攻最有效的方法。勇气,是每一个斗士必须要具备的。”老鹰感叹道。
说话间,财神已调好了一杯酒,路遥端上给春来,春来呷了一口,暖暖的,真是好酒,他忍不住喝了一大口,酒入喉咙,如化为一阵寒冰,从喉咙一直缓缓而下,春来张大嘴,眼泪都冻了出来。
“春来,明白吗?”财神心不在焉地品着杯中的酒。
有好的开始,未必有好的过程。未准备好的开始,就如这杯酒,过程和结果都变得悲烈。春来陷入深思,该怎么办?
忍耐,对某些人来说是痛苦,但也是这些人成长的过程。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忍耐,他要消失,消失在这茫茫的人海中,消失在喧嚣的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