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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施蒂弗特(1)

山中水晶

[奥地利]施蒂弗特

施蒂弗特(AdalbertStifter,1805~1868)是奥地利重要小说家,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晚来的夏日》(1857)和《维提科》(1865—1867),中短篇小说集《素描集》(1850)和《彩石集》(1853)等。相比之下,还是他的中短篇创作更为成功。

施蒂弗特生活在奥地利处于梅特涅统治下的黑暗年代,加之自己出身清寒,一生穷困潦倒,对政治和社会都抱着消极的态度。他在艺术上受歌德的古典主义影响很深,幻想通过教育改善人性,害怕激烈的变革,主张让社会慢慢地进化。因此,他在创作中回避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醉心于对自然风物和日常生活的描写,主题思想多歌颂纯真的爱情、诚挚的友谊和相互帮助的高尚品德等等。艺术特点是格调清新,语言朴实、生动,刻画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细节细致入微;他对自己热爱的故乡波希米亚山林的描绘,尤其亲切感人,富于诗情画意。因此,在德语文学史上,施蒂弗特独享着“风景小说家”的美誉。

《山中水晶》(1845)是一篇很能代表作者风格的作品,在德语国家中脍炙人口。题名与小说情节无直接关系,可理解为宁静美丽的冰山雪峰、淳朴善良的山民以及两位小主人公的美好心灵的比喻和象征。小说情节单纯,但对我们却是一幅色彩鲜明欢快的异国风情画。

咱们的教会经常庆祝各式各样激动人心的节日。你很难想象有什么事比过圣灵降临节更美好,有什么事比过复活节更庄严、更神圣。复活节自3月21日或22日算起月圆后第一个礼拜日为复活节。在复活节前的一周内教徒们都要为追思耶稣在世时所受苦难而悲伤。前一礼拜的悲伤难受,紧接着到来的礼拜日的欢欣喜悦,终生陪伴着我们。严寒的冬季,当黑夜变得长得不能再长、白昼变得短得不能再短的时候;当太阳斜斜地照射着被白雪覆盖了的大地、田野的时候,咱们的教会就要庆祝自己最最美好的节日——圣诞节啦。在许多国家,圣诞节的前一天叫做基督诞生前夕;在我们这儿却叫圣诞前夕,第二天叫圣诞日,而夹在中间的夜晚就是圣诞夜了。天主教把圣诞日当做主耶稣的生日来庆祝,为此要举行最盛大的宗教仪式。在大多数地区,半夜里就灯烛辉煌,充满神圣肃穆的气氛,因为人们相信耶稣这会儿已经降生。当圣诞钟声响彻冬夜漆黑的寂静的空中,召唤人们去做圣诞弥撒时,居民们便有的打着火把,有的摸着黑,踏着熟悉的羊肠小道,从白雪皑皑的群山中走出来,经过披着严霜的树林,穿越咔嚓咔嚓作响的果园,向着那传出庄严的钟声的教堂赶去。教堂矗立在一座结满冰凌的树木环绕着的村子中央,长长的窗户透射出明亮的光辉。

圣诞节不只是宗教节日,也是一个家庭节日。在所有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几乎全一样,大人都告诉孩子们,圣婴也是个小孩,而且是世界上有过的最最可爱的小孩,他的降临真是一件又愉快、又辉煌、又神圣的事。这件事将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即便到了垂暮之年,在回忆往事而心情忧伤沉重的时刻,一想起儿时过圣诞节的情景,他也会觉得重新长上了熠熠闪光的彩翼,飞进了茫茫的夜空里似的。

为了叫孩子们高兴,大人总要分礼物给他们,并讲礼物都是圣婴送来的。分礼物的时间通常在圣诞前夕,当黑黑的夜幕降下来的时候。在屋子中央,摆着一株小枞树或小松树,在它美丽的绿枝上,悬挂着许许多多小蜡烛,时候一到,大人就把蜡烛全部点亮。可是,孩子们还得等到大人发出信号,表示圣婴已降临,他带来的礼物已留下了,才可以进屋去。终于,房门打开了,孩子们奔进屋中,在闪闪烁烁的迷人烛光下一眼瞅见那么多礼品,要么挂在树枝间,要么摆在树旁的桌子上,全都美好得远远超出了孩子们的想象,使他们连碰都不敢去碰一下。后来终于得到了,就整个晚上抱在小胳膊里跑来跑去,上床睡觉时也不放开。睡梦里,他们听见午夜时召唤大人们去教堂做弥撒的钟声,往往就会想这是小天使们正在夜空中飞翔,要不就是小耶稣已去过所有孩子的家里,送给了每个孩子一件珍贵礼物,现在正回家去哩。

第二天到了圣诞日,孩子们一大早就穿着漂漂亮亮的衣服,站在暖烘烘的房间里,父母亲则忙着梳妆打扮,准备上教堂去。中午,人们将享用一顿一年里最丰盛的美餐;午后,亲朋好友都来相聚,大伙儿围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悠闲自在地观赏着窗外的冬景,看见的要么是纷纷扬扬的雪花,要么是浓雾缭绕的山头,要么是一轮血红的、冷气森森的落日。这一切,也同样叫孩子们激动兴奋。只是昨晚上那些美妙的礼物,这会儿却已熟悉了,玩腻了,被随手搁在了房间里的什么地方——或者椅子上,或者长凳上,或者窗台上。

漫长的冬天随即过去,春天到来,然后又是那没完没了的夏季——这时节,当母亲重新讲起圣婴,说不久他的节日就要到了,他这次又要降临的时候,孩子们总会觉得自上次圣诞节已经过了老长老长的时间,仿佛那一次的欢乐已成了遥远而朦胧的往事。

圣诞节的影响如此久远,它的余晖甚至映照着一个人的晚年;正因此,每当孩子们高高兴兴欢度节日的时候,我们都很乐意在他们身边。

在我们祖国高高的群山中,有一座小小的村子。村子里的教堂虽说不大,它那钟楼却很尖很尖,顶上盖着红色的大瓦,耸立在一片绿色的果树之中,透过深山里蓝色的雾霭老远老远都看得见。村子坐落在一片挺开阔的谷地中央,谷地的形状近乎一个椭圆。除了教堂,村里还有一所学校,一个村公所,一个四周建着许多漂亮房舍的广场,广场上长着四棵菩提树,四棵树中间立着一具石头凿成的十字架。那些房舍的主人不全是农民,在他们之中还有一些从事人类不可缺少的手工劳动的人,以满足山中人们对于手工产品的不多的需要。如在山区里常见的那样,在谷地和周围的山坡上还零零星星建着许多小房子,它们的主人不仅离不开村里的教堂和学校,而且也必须购买上面讲的那些手工业者的产品。甚至还有些从谷地中根本看不见的藏在深山里的农舍,也和这座小村子有关系。住在这些农舍中的居民很少到村里来,冬天倘若死了人就只好保存着,等到雪化以后再送去埋葬举行葬礼。村民们一年到头所能见到的大人物就是神甫,他深受人们的敬重。一位神甫在村子里住久了往往又总会习惯它寂寞的环境,乐于一直留在这儿,简简单单地过下去;至少,就记忆所及,还不曾有哪个神甫想过要到山外边去。

没有公路穿过谷地,村民们驾着一匹马拉的小车运农产品回家时,走的只是一些能过两辆小车的山道。因此,从山外到村里来的人很少,偶尔有个把酷爱自然的徒步旅行者,来旅店楼上绘着壁画的房间里住一阵,看看山景,或者甚至有一位画家,来把那教堂的尖尖的小钟楼和美丽的山峰画在他的本子上。因此,村民们就组成了一个单独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相互认识,都叫得出对方的姓名,了解对方的祖父和曾祖父的详细历史;一个人死了大伙儿都难过伤心,一个孩子生下来大伙儿全知道他取了什么名字;他们操的是一种与外面平原上的人不同的语言,他们有着由自己调解的争端;他们相互帮助,一遇重大事故便聚在一起。

他们脾气固执,因此一切永远是老样子。要是一块砖从墙上掉下来了,那么它又会被重新砌上去;新房子都建得和老房子一模一样;屋顶破了又用相同的木板修理;谁家一旦养了几头花母牛,那么同样颜色的牛就将传宗接代,在他家里一直养下去。

在村南有一座雪山,闪闪发光的羊角形峰巅看上去似乎就伸在村里的屋顶上面,而实际上却没有这么近。成年累月,盛夏寒冬,它都用自己的凸岩和白色峰顶俯瞰着峡谷。远远近近,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这座山,所以它便成了山民们观察的对象,以及他们那许许多多故事传说的中心。村里没有哪个壮年男人和老爷子不能给孩子们讲一些关于它那起伏嶙峋的山梁、深不可测的冰裂和洞穴,以及山洪暴发和岩石崩塌的故事;这些故事要么是他们的亲身经历,要么是他们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此外,这座山也是全村人的骄傲,仿佛是他们把它给垒成功了似的。山里人向来以诚实憨厚著称,但尽管如此,他们有时是否也会为了夸山、赞美山而撒撒谎,就很难说了。这山不仅使村民们赏心悦目,而且也带给他们一些实惠;要知道每当有山区旅行团到来,想从谷地出发登山的时候,他们便可去当向导。而谁只要做过一次向导,经历过这样那样的事情,了解了这个那个地方,他都会把这看成是自己的光荣,因而津津乐道。村民们一起泡在酒店里的时候,谈的常常就是这个话题——讲他们所冒的险,讲他们遇见的种种怪事,可也不忘记告诉听众这个或那个旅行者说过什么话,以及他们以自己的辛苦从旅行者那儿获得了多少报酬,等等。再有,雪水从山上流下来,在森林中聚集成湖泊,汇成一条欢畅地流经谷地的小溪,推动着磨坊、锯木坊和其他小作坊,使村子变得干干净净,并给村里的牲口以饮水。山上的森林既能供给木材,又能防止雪崩。雪水通过山里的暗沟和裂隙渗到地下,分成无数支脉穿过谷底,再从泉眼和井口里冒出来,供村民们饮用。他们用这水招待异乡人,人家总对如此清凉甜美的水赞不绝口。不过,他们想不到这最后一点也是山赐与的好处,以为历来如此。

说到这座山一年四季的变化,那么,在冬天它那两只被叫做羊角的峰尖也变得雪白,在晴朗的日子里就高高地兀立在暗蓝色的天空中,耀得人眼睛发花。峰尖周围的山脊随之也白起来,所有斜坡也一样,甚至就连村民们称做围墙的垂直的陡壁,也让飘上去的雪花给蒙住了,上面再结着一层薄薄的冰,光洁得好似上了釉一样。于是,这座拔地而起的巍峨大山,整个看上去就像一座神奇的宫殿。那些披了霜的灰蒙蒙的森林,匍匐在它的脚下,显得又矮小又凝重。夏日,阳光和暖风揭去了峭壁上雪白的面纱,村民们所说的羊角便黑黑地显现在蓝天中,只是在它们的脊梁上还留下一些白色的美丽斑纹;事实上,羊角形的峰尖是淡青色的,那些所谓斑纹也并非白的,而是离得远了,又经黑色的岩石一衬,看上去便成了柔和的乳白色。天气很热的盛夏,羊角四周山梁的上半部虽说还不会冰雪尽消,而是在谷中绿色的树木映衬下显得更白;但它下半部松软的积雪却融化了,人们便可看见有淡蓝色和淡绿色的光熠熠闪动,变幻不定,那是浮冰在流动,流完以后便露出山坡的本来面目,向山谷里的居民们致敬。在闪闪发光的流冰的边缘上,有一些像是由宝石的碎末堆集成的浪花,走近一看,才知道是些庞然大物似的冰块,乱糟糟地、横七竖八地壅塞在一起。夏季要是既热又长,积雪还会往上融化,山坡便会呈现更多的绿色和青色,有些终年白皑皑的山峰和坡地也将脱去银装。流冰推动着岩块、土壤和淤泥,边缘看上去十分肮脏,同时,流进山谷里来的水也比往年多得多啦。这么一直下去,直到渐渐入秋,山上的水变小了,最后却又会来一场绵绵淫雨,把整个谷地都泡起来。雨后,云开雾散,山又重新裹上了它松软的冬装,所有的崖头、山峦和峰尖重又一片银白。就这么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啥时候自然界还存在着,山顶上还积着雪,山谷中还住着人,啥时候就会这么继续下去。变化是很微小的,但这些微小的变化在山里人看来却很大,一眼便能发现它们,并根据它们推算出节气的变化。单看雪山裸露的多少,他们就能说出夏季是否酷热,或者异乎寻常地凉爽。

至于说到登山,那就得从谷底出发。沿着一条平坦的、景色宜人的大路朝正南方向走,翻过那道叫做“脖子”的山梁,便进到另一片谷地中。所谓的“脖子”并不怎么高,却横躺在两座更大、更重要的山中间,把夹在两山之中的峡谷隔成了两段。在这条把雪山和对峙的另一座高山连接起来的“脖子”上头,长的全是些枞树。大约在“脖子”最高的地方,当通向另一片峡谷去的山路开始往下倾斜的时候,立着一根所谓的“不幸柱”。相传从前有个面包师,在扛着一大筐面包从“脖子”上经过时死在了这里。人们把死去的面包师连同他的筐子和立在周围的枞树画到一张画上,下面写着说明和要过路人为他祈祷的请求,然后把画钉到一根漆成红色的木柱顶上,在出事的地方竖起来。登山的人走到柱前就得离开大路,顺着“脖子”继续前进,否则便会走下另一道山谷中去了。在那儿的枞树之间留下了一条通道,仿佛曾经有过一条大路。那其实是村民们有时上山去伐木才走的小道,日子一久又给乱草湮没了。沿着这条缓缓向上的小道走去,最后可以到达一片没有树木的旷地。这里土壤贫瘠,连一丛灌木都不生,只长着些细弱的野草、干枯的苔藓和其他耐干寒的植物。从这儿起地势变得越来越陡,走起来也就慢了,人们总是顺着一条圆形坑道似的水沟往上爬。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开阔而无树木、到处看上去全一个样的山坡上不容易迷失方向。走一些时候便会出现一尊尊巨岩,拔地笔立着就跟一座座教堂一样,在“教堂”的墙壁之间要走更久。穿出去以后又是一道道光秃秃的、寸草不生的山脊,循着这些高耸入云的山脊便可一直走到冰坡跟前。沿路两边都是悬崖峭壁,雪山和“脖子”就由这条“长堤”连接在一起。为了越过冰坡得沿着它的边缘走很长时间,并翻过围绕着它的岩石,然后才能到终年积雪的地带。积雪把冰裂缝给填起来了,一年里头的多数时间都能过人。在积雪地带的最高处,就耸峙着那两只羊角,其中一只角更长点儿,便是整个雪山的峰巅了。这两只角非常非常难登,因为它们周围环绕着一道时而宽时而窄的雪壕,人必须跳过去。再说,它们那陡立的崖壁上仅有一些很小很小的凹穴可供踏脚,所以大多数的登山者都满足于走到雪壕跟前,从那儿欣赏四周的美景,被羊角挡住的一面自然除外。至于那些决心攀登顶峰的人,就必须借助钉鞋、绳索和榔头什么的。

除去这座山以外,南边还有另外一些山,但没有哪座像它这么高。那些山尽管一入秋也早早地积起雪来,到了暮春时节依旧白皑皑一片,但夏天来临,雪总是全部化掉,阳光下又露出光闪闪的岩石,长在低处的树林更是一片青翠,由暗蓝色的宽宽的阴影间隔着,真有叫人一生一世也看不厌的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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