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酷暑难耐,空气里虽弥漫着水气,但天上炽热的太阳似乎不打算收敛它的光芒。
实验中学的一间教室里,吴洵懒洋洋的趴在课桌上,对讲台上老师的滔滔不绝完全打不起精神。无非是想说学校占用了高二升高三的暑假用来补课是多么多么英明,老师多么多么辛苦云云,吴洵脸上不禁露出了讥讽的微笑:假期补课直说就行了,又没人有意见,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干嘛?
吴洵很清楚高考对自己有多重要。父母努力打拼了大半生才将自己带到了一线城市,虽说站稳了脚跟,但仅仅是糊口而已,绝对说不上富裕。吴洵偏偏又有些爱慕虚荣,因为家庭经济限制他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但看着同学们的名牌球鞋,吴洵怎么可能不羡慕呢?
所以,吴洵一直都将高考视为自己迈进上流社会的必经门槛,期冀以此一飞冲天。但奈何自己从不肯下苦功夫学习,只是靠自己的灵气,成绩却也稳定在班级前列。“这样挺不错的”是吴洵的口头禅,对于自己的成绩,他也如此评价。
但令吴洵有些失望的是,他的父母并不这么认为。吴洵总觉得在他们眼里,自己无论较之前的成绩有了多大的提升,他的父母总会认为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从而不给自己任何表扬,而与之相反,无论自己的错误多么微小,小到鞋子没放回鞋架,父母总将其无限放大,上升到道德品质和人生态度的层面上。对此吴洵只得摇头而任凭其发生了。
有时候吴洵觉得自己能这么阳光健康的长大真的很不容易。父母虽然在外人看来都优雅而彬彬有礼,但一回到家,三两句口角便能掀起腥风血雨。虽然吴洵很崇敬自己的父母,但毫无疑问,他不喜欢他们,更不喜欢这个家。
于是,相比于呆在家里,吴洵更喜欢呆在学校里。至少在学校里没人会就一丁点的小问题和自己较真。况且还有一群十分够意思的朋友,当然在这一群“朋友”里,吴洵真正当成自己的朋友的只有两个。一个叫做蒋一苇,另一个叫做林希。
蒋一苇,大家都叫他姜维。瘦瘦高高的个子,平时有些不苟言笑,而林希正好相反,胖乎乎的脸上总挂着微笑,几乎全天都在滔滔不绝。三个人虽然性格迥异,但每天课间都泡在一起,放学一同回家,原因就在于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话题:追不到的“女朋友”。
客观来说,男孩子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才是怪事。由此可以说吴洵三人都十分正常。蒋一苇喜欢的是本班的一位舞蹈特长生,而林希则喜欢文科班的一位堪称校花的美女。而至于吴洵,他喜欢的,和许多言情小说中的一样,是自己的同桌艾一霖。
艾一霖,在吴洵看来,很难捉摸。虽然林希总跟吴洵说,女人的心都是看不清楚的,从三岁到三十岁都是这样。但吴洵却总觉得艾一霖有一些特别的地方。客观来说,艾一霖长的很耐看但并不十分惊艳,不到一米六的身高略矮了一些,但长长的睫毛确实很能吸引吴洵的眼球。艾一霖对每个男生,甚至说可以所有同学,似乎都有一些礼貌性的敬而远之,当然也包括吴洵自己。艾一霖对每个人都很礼貌,但称不上热情,除了几个关系较好的女生,她一般不主动和别的同学交往。即使是和那几个较为亲密的女生中,艾一霖的话也绝不算多,更多的是充当一个倾听者。在学习方面,艾一霖的成绩虽然不怎么惹眼,不上不下,但她刻苦学习的劲头往往令吴洵自愧不如。吴洵曾经开玩笑的跟艾一霖说,如果自己能和她一样刻苦,全校第一都不在话下。本来吴洵认为这可能会让艾一霖娇羞一笑,结果艾一霖礼貌性的微微一笑又使得吴洵大失所望。
虽然吴洵总有些自命不凡,认为自己有着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的才气与英俊的容貌。但就追女生这件事来说,吴洵显然有些狂妄了,但这丝毫不能改变吴洵渴望实现自己不凡的才华实现不凡价值的人生终极目标。可能是父亲身为律师的缘故,吴洵总会接触到犯罪、纠纷等一些不那么符合社会主义精神的东西,久而久之形成了吴洵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吴洵虽然自认天降大任于自己却认定自己绝对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崇尚规则,却又有些蔑视规则。而吴洵最重要的一条人生信条便是,世界与生活值得自己去为之奋斗,但它永远存在着逍遥于法律之外的邪恶,而这,就应该是他吴洵的责任了。
但是,吴洵毕竟只是一个学生,不管怎样还是一个将学业放在首位的相当听话、遵守校规的学生,这就注定了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锻炼出一副足以惩治邪恶的身板,更别提有时间与精力真正的去惩治邪恶了。这就让吴洵十分苦恼。
可能是这方面的苦恼使然,吴洵总在担心诸如世界仍不和平,人们流离失所这些和他本不相关的事情。可能也因此,吴洵经常做噩梦,梦里他总能看到鲜血、杀戮和死亡。不知道与这个有没有什么必然关系,吴洵对于血十分敏感,从小就喜欢吃血豆腐,第一次吃牛排便点了带血的牛排,父母看的都有点恶心,而吴洵却吃得津津有味。就此,父母还曾带吴洵看过心理医生,但鉴于父母和吴洵的所述事实,心理医生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发现,草草说了两句套话就将他们打发走了。
但吴洵却总认为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古怪,可能真的和自己的不凡有关。但客观来说,吴洵也不相信自己真的和别人有什么不同,鬼知道是不是出生的时候看到了什么留下了印记。但千真万确的确实,吴洵知道自己的右小臂,一定与别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