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们便各奔东西,我再也看不到他那怨恨的眼神了。只是每当回忆少年往事时,我便有些自责。后来,听朋友说,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他说:“如果她当初能够当面拒绝我,我也不至于那么难过。为什么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呢?”可他何曾知道,当年的我,如他一样青涩而内向。谁也不曾教过我该如何面对一位异性的示好,于是我本能地叫了起来。
现在,我不会叫起来了,但也不会有人给我递纸条了。
曾经的青涩岁月,多么懵懂,又多么美好!
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遇见你的纯真岁月
文/丁立梅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来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的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在讲台上半天没说话,拿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了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学生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儿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的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的。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的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备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舍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昂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啊,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却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家里的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的,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着,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中国人很委婉,德国人很直接。中国人对待感情的事情喜欢思量再三,把能想到的全想到了再去做,而德国人对感情全凭感觉,感觉对了,就放手去爱。
一次尴尬的异国“恋情”
文/伊归
我是28岁的成年人了,虽然没有结婚,但恋爱倒是谈了几次,而有一次所谓的“恋情”真的是一场误会。这场误会让我知道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那是我上大三那年,我们一些中外好朋友经常在周末的时候一起玩耍,要么烧烤、要么爬山、要么逛街。在交往时间长了以后,我能感觉到在每次聚会的时候,都会有一双很关怀的眼睛“聚焦”我。一开始以为自己是自作多情,没有太在意。后来,在一次聚会的时候,一个德国美眉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表白——“我喜欢你!”
表白一出,就是鼓掌和口号声,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美眉脸通红,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时很想拒绝,但是想到她一个女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我示爱,如果我当众拒绝她,她该多没有面子。如果在国内,我相信所有的男生都不会这么当面拒绝她的好意的,因为咱们那些传统思想和所受的教育是不允许的。别人能爱你,那是瞧得起你;你要是当众拒绝了人家,让人下不了台,除面子没地儿搁外,那就是有点儿缺德了。考虑再三,我没有否定她,只是拿着啤酒和她干杯,说了声“谢谢”。然后,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再后来聚会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脑子里在想事后怎么告诉她。
俗话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话真不假!就从那次聚会开始,似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有女朋友了。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知道的人越多,越不好拒绝呀!
那个美眉每天放学的时候和我一起去图书馆,去买菜,还跟着我回宿舍一起做饭。宿舍的邻居们都微笑地祝福我们,美眉笑得好甜。唉!我没想到,自己的矜持和多虑竟然引来这么严重的误会。我恨国内那些言情连续剧让我中毒太深。“她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算了,我就是沟渠!再不说清楚,还指不定她要误会到什么地步呢!可是每次对着她,我又开不了口。那湛蓝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冲着你一眨一眨的,像两抹清澈的湖水,没有一点儿心机。我不忍心!
于是,我又犯了第二个致命的错误。我找到了她的朋友,对她朋友说明了真相,希望她能转达我的真实想法。她的朋友转达了,第二天放学的时候,美眉来找我,对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当天在聚会上,她向我表达的时候,我应该直接拒绝她,不应该就这么默认了。做人应该直接点儿,喜欢就说出来,不喜欢就拒绝掉,拖拖拉拉浪费彼此的时间。更不应该绕弯找她的朋友来拒绝她,她是当事人,她应该第一个知道,应该从我嘴里亲自听到。
我跟她解释了好多我们中国人的一些顾虑,她也理解了文化差异造成的一些观点不一致。比如,中国人很委婉,德国人很直接。中国人对待感情的事情喜欢思量再三,把能想到的全想到了再去做,而德国人对感情全凭感觉,感觉对了,就放手去爱。
事后,过了好久,她才原谅我。
当感情遭遇利益,从哪儿再能找回昔日的温情。
遭遇昔日恋情
文/钱宏祥
曾经,他和她是政法大学的同学。他俩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情投意合,都有一种不服输的犟脾气。大学毕业后,他俩双双来到江南的一座城市。他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见习,她在法院执行庭做书记员。
他们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勤勉敬业,忠诚法律。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把他们紧紧地维系在一起。
白天,他和她在各自的单位忙碌着。他和律师同仁为代理的案子四处奔波取证、出庭;而她随执行法官南下北上,辗转全国各地办案。
可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有些距离。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他们很难在花前月下一吐衷肠,聚少离多的现实,迫使他们不得不试图说服对方做出一点儿牺牲。然而,对事业的执着,和对一些现实问题在认识上的差异,最终两人选择了分手。
不久,他应聘到省城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她调到了刑庭当审判员。
分手几年后,两人常常以对方为尺子来衡量新的恋人,寻来觅去,始终未找到心仪爱人。闲暇之时,校园里两人相拥时的温馨和甜蜜,仍然会时不时地拨动他们深藏在心底的情弦。
他和她都知道,对方现在仍是孤身一人。
一次周末,下班前,她的办公室响起了急促的铃声。他终于打来电话,约她次日下午在一家茶社见面,说是叙旧。她心中有千言万语,生怕见面后难以表达,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给他写信。铺开信纸,心头仍隐隐有些痛楚。她把种种心绪凝诸笔端。信写得很长。她问他,事业和家庭难道真的不能两全?她坦诚相告,她很愿意重新开始,如果有缘,一定努力担当好贤妻良母的角色。
翌日,她陷入惴惴不安的等待中。她不停地看着他送给她的情侣表,急促地期盼着下午2时的到来。
比预约的时间早了5分钟,他一脸笑容、彬彬有礼地在茶社迎着她。两人忘记了过去的不快,相互倾吐衷肠。他表白说自己至今未娶,就是为了等她,这一刻,她有些陶醉,心中涌起一阵阵温馨的暖流。
绵绵絮语后,他说这次来还为了他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案子很快就要公诉到她所在的法院。他恳请她设法承办这起案子,对被告判以缓刑。他的双眼放出光,兴奋地告诉她,被告人的老爸,是省城赫赫有名的房地产老总,已经放出话,只要儿子不坐监,愿意花一套房子的代价。
顿时,她警醒了。为了克制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她把头埋在咖啡杯上。片刻后,她起身离座,斩钉截铁地说,绝不为了私情亵渎对法律的信仰。她飞一样地跑出茶社,泪水如泉涌,信被撕成碎片,随风散去。
一周后,内勤将一起刑事案件交到她手上,她发现正是他代理的那件案子。没有丝毫犹豫,她向庭长提出了回避。
我喜欢做而又永远做不成的事。
青春的悸动
文/覃芳芳(编译)
雪一直下,静静地,鬼魅般地,在大地上积得越来越深,就像会下个不停似的。这是那年的第一场雪。比利从厨房的窗户向外看去,很想冲进雪里,把自己埋在松软的积雪之中。
“比利!”他的母亲大声唤道。她就站在他旁边,却不得不提高嗓门,因为他根本没在听。
“你非得叫我比利吗?”
“我是说比尔,”他母亲很快回答说,“我忘了你很快就是大人了。去帮你爸爸修篱笆吧!”
比利开始朝篱笆走去。修修补补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走得很慢。不断飘落的雪有一种奇怪的魔力,那种魔力似乎不太真实,就像魔术一样。
比利想一直朝前走,希望不需要去修补篱笆。突然,在走过几块田地之后,他有点迷糊了。他想去给父亲做帮手,可又禁不住想着:在家里,他永远只是一个做些琐碎事情的小男孩。
他穿过结冰的小溪,爬到了山上,在从山上走到了平地上的时候,他开始奔跑起来,跑得飞快。后来,他看到朋友乔伊站在他爸爸的谷仓附近,手里拎着一只水桶。
“你怎么了啊?”乔伊问。
“我感觉很不错啊,就这样啊。”
“你看起来有点搞笑。”乔伊说。
比利一边用雪擦着他滚烫的脸,一边说:“我从来没像现在感觉这么好过。”
乔伊说他要去镇上的舞厅听听音乐跳跳舞。
比利和他一起去了。舞厅在两个长长的峡谷之间的一座山上。朝山上爬的时候,他们听到从舞厅传出来的音乐声。舞厅里的空气飘散着香味,也十分温暖。有几个姑娘怪怪地朝着比利笑,他不知道那是不是友善的笑,便转身朝门口走去,想在那里待一会后就离开。里面实在太吵了。
“你站在冷风里。”有人对他说。说话的人是乔伊的一个表妹,叫谢拉什么的。她住在邻镇。比利甚至不知道她姓什么。“噢,”他应着,脸一下子红了,并稍微动了动。
“你还站在那儿。”她说。
比利看着她,发现她长得很漂亮:黑色的长发,蓝绿色的眼睛。可是比利希望她走开。“这只是新鲜空气,”他说,“你去和别人搭话去吧。”
“我不是在和你搭话,而是想帮你,仅此而已。”
“很多帮助是不经意的。”比利说。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哦。”她说,“是的,”随即笑了,“你不喜欢这里吧?”
“我喜欢待在外面。”他回答说。突然他不假思索地问:“我说,你想不想出去走走?”
她把头扭到旁边,说:“我去拿外套。”
他们走到了外面,站在雪里看着舞厅透着灯光的窗户。她静静地走在他的旁边——一个穿白外套、白鞋子,戴着白手套的陌生人。他仍然可以听到舞厅里传出来的音乐,那声音却与雪融为了一体。它似乎不是为舞者,而是为行人弹奏的。有个人挨他这么近,感觉有些奇怪,也很惬意。
突然,他开口问道:“你说什么了吗?”
“没有啊,”她说,“你呢?”
他摇了摇头。
“像这样走路的时候,你通常会想些什么?”她问。
“哦,不同的事情。我喜欢做而又永远做不成的事啊。可能是一种白日梦吧。”
“是啊,”她说,“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