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我都算是获得了相对于其他人而言比较奢侈的自由,机会错过不再来,而且在学校实在没事干,思前想后,我又来到了北京,来看望一下枫哥,这算起来和他又是四个月没有见面了。
枫哥告诉了我他遇到的选择,这事在我看来绝对是件好事。
他在那家小店工作十分认真,虽然只是个小餐馆的服务生,但也是很是勤奋。老板是一个半大的老头,很看重枫哥的一丝不苟,对枫哥有心帮助,当然,人家也有能力帮他。老板想让枫哥去他外甥开的酒店,那是一家在北京较大的酒店,并保证枫哥两三年就可以做个经理,并且只要是在那边做,即使是服务生工资也是目前的两倍。以后枫哥只要肯做,做的够好,还有更多的提升空间。
转变命运的时机就摆在眼前,枫哥其实目前这状态就是一个无业游,只是现在有了一份临时工。枫哥对于这种常人十分企及的事情却是不为所动。老板的脸上那是一万个的震惊,这不是他想象中的结果,问起原因,枫哥抬头看着远山说:只是喜欢每天看看香山,想要等待红叶飞遍眼前,目前真的还不想离开,他还没有领略枫叶的火红。
枫哥的抉择,老板估计心中骂了一百遍的神经病,但他还是对枫哥挺好。我也是似懂非懂,我从来都不知道,枫哥除了感情,还会在乎什么,但我绝不干预,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很尊重他的决定,但我们都不知道,那时他的抉择,到底让他错过了什么,阴差阳错,又得到了谁。
几年后,我开始相信,缘分敌不过宿命,爱情就只是一场回音。
枫哥继续留在了小餐馆,依旧艰苦的打两份工,他不是缺钱,只是想尽量不留给自己太多的精力,人要是太闲,难免会想太多。至于钱,他从来都是够花就行,这方面他从来都不上进。
他自己知道他要走了,也是时候走了,因为他清楚地看到,香山翠绿不在,而开始变得火红。他今天难得的请了一天假,只为了好好看看香山,过几天就是红叶节赏枫了到时人会很多,他是注定走不开的。血红,是的,如血一般红的枫叶时不时的落下几片,枫哥坐在一片红海中,叼着烟却没有点燃,这里是不让吸烟的。
“鲜红的枫叶虽好看,但望着却是那么让人伤感”。枫哥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我不可能永远是绿色的枫叶,总归会因温度的下降而凋零,即使一时变得火红,也会在之后永远埋进了土中,不过,最起码我是凌枫”。
我听着他说,眼睛慢慢感到热流涌动,快四年了,自信而骄傲的枫哥,终于回来了,我从枫哥的眼神中,同时读到了爆发与平静,矛盾?是的。那像是一种野兽舐伤后等待结疤的平静。暂时的不动,是为了养伤,为了以后更好的鹰击长空,龙腾海洋。
枫哥和我一起去了洛阳,去了王辰的俱乐部。他此行只是想再看看有没有人来找过那条项链,要是一直都没有,他不准备继续放在王辰那儿,他是准备自己带在身边,枫哥觉得,就算以后见不到一一,也算是一段互相之间缘分的见证吧,我知道,枫哥跟一一有一种将遇良才的恍惚感,很奇怪,这俩人给我的感觉,是一类人。
枫哥和王辰虽然认识,但确实没什么交集。简单寒暄后,就感觉没有了什么话题,倒是王辰一个劲的撺掇我再去和他来一次旅行,为了怂恿我成功,还特地说明是骑车去,不开车。并且向我很和蔼的展示了那张欠打的笑容。
我笑了笑,现在这基本不可能,这学期我有一个月没上课,已经轻松够了,至于其他,只能以后再看机会了。本打算就此回家的枫哥,听了这话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兴奋,王辰的话无疑调动了他全身的好动因子,枫哥很认真的说他想一起去,正好可以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王辰耸耸肩,表示没什么意见,但很明显没有邀请到我一起去,并不是那么的开心。
枫哥显得很高兴,说:“我们就一起来一次旅行吧,把生命交给旅行”。枫哥没有做过这种事,但他的性格无疑很适合,一时间,兴奋的他竟然忘记了管王辰要回那条项链。
王辰附和了几句,但匆忙又转变了话题,说这次要招募队友,打出广告的话,既可以宣传一番,加大俱乐部的知名度,又可以多结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一点很重要,他俱乐部里的人,更喜欢开车,对于骑行没什么兴趣。
枫哥对此表示赞同,我不去,其实是真去不了,我还是很心动的。王辰和枫哥筹划海报和网站宣传,我没什么可帮的,也不需要我的帮助,我一个人回到了学校。
时间不紧不慢的流走,两周后,枫哥他们找到了理想的队友,三个人,准备一周后出发,去新疆。
我心里不免有点小遗憾,但也没办法。只好默默祝福他们一路平安。
他们启程之日,是周六,我来到洛阳目送他们出发,看他们逐梦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公路上卷起的尘土中,他们选择的坐骑并不是自行车,而是组装的山地摩托,这方面,枫哥和王辰是俩个顶尖高手,他们窜出去的身影,一骑绝尘。
回到俱乐部,只剩下两个打理日常工作的人,和我也算是见过几面。因为毕竟这不是公司,来的全是驴友,而不是员工,故此显得冷清。我帮他们修改了一些宣传画面上的瑕疵,晚上,顺便住到了俱乐部的小客厅。
晚上的俱乐部,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虽不害怕,但心中难免还是有点不爽。一股怪异的感觉,充斥在这个不是太大的空间中,我有点后悔,为了图个方便没有去住宾馆,现在居然睡不着了。就在我辗转反侧之时,客厅的电话响了,我吓得一个激灵,接通电话,里面传出一个女声:“开门,我在外边”。
我还算镇定,但也流出了冷汗,我张大嘴不知该说句什么,呆呆的拿着话筒傻楞在那里。话筒那边略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反应,又传来了一句话:“我是何一旅,呵呵,忘了吗,就是一一……胆小鬼!”
我断片的脑袋突然好像接到了一起,是啊,这就是她的声音。我打开俱乐部旁边的小门,看到了一个整洁利落的女子,休闲装,略显宽松的牛仔裤,以及一个紧压着头发的鸭舌帽,是的,就是一一……
呵呵,真是天意弄人,这算是什么?与她相距仅咫尺,却为寻她费心思。亦或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没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这时突然才发现,我和她并不是很熟。之所以常常想起她,是我们一直都在找她,想还他项链,其实说到底,还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我试着想跟她说她项链的事,但她好像对其他事都不太关心,摆了摆手,说:“你们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你拿着我的身份证做抵押,我今晚睡这儿,我没钱了,你去住旅馆吧”。
我傻傻的看着她,一时不知怎么办,而她却熟练的支起了帐篷,边支,边说到:“你去找旅馆吧,这次就当帮我了,我就算是睡帐篷,也不代表你可以和我同住在一个屋子里,而且还是在软绵绵的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