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1
2003年,我十四岁,在论坛里认识她。
很多年里,我没有真正见过她,全靠书信。我们在同一座城市里,却从未谋面,我困在两点一线的初高中生活里,她则比我更早地在谋算未来。
偶尔,我会给她写长长的信,将那些如今想来不值一提的烦恼一一倾诉。然后过很久很久,久到那些小小的烦恼已经想不起来的时候,会有一封她的字,躺在我的信箱里,拆开,里面是一些小卡片,或者一张照片。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温柔而柔软。那是我最自卑最懦弱的学生时代,而她美好得像一颗星星,远远地闪着光。更重要的是,她总会在信里,提醒我一些美好的事,比如她说:妹妹,我真喜欢你的名字,你不知道你有着多少人羡慕不来的幸福圆满。再比如,她告诉我,当她看到我的信件时,总获得了某种温暖的力量,令她期待与我的每次对话。
这让我相信,原来我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糟。她像姐姐,像闺蜜,也像个师长。她散发出来光芒,又用这份光芒,也为周遭的人笼罩上美好的色彩。我无比确定,再完美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都是理所应当。
如今,我总在想,我们之所以会变成今天的样子,总是源于过去发生的无数个小细节。它们当中只要有任何一个发生了偏差,我们都会沿着另一条轨迹走下去,变成另一种模样。
Chapter. 02
但还好,我们都因为小小的相遇,而走到了今天。
那是一段自以为度日如年,却又被证实明明是飞逝而过的青春年岁。
中考结束,我进入普通的高中,选择文科,有着平平的成绩,平平的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写很多很多的东西,信,日记,或者一些幼稚到如今恨不得全部烧毁的小说和歌词。
假借学地理知识为缘由,我买了很多地图和攻略类的旅行书。这是我独创的休闲方式,也是我的秘密。读书累的时候,我便会随便翻一页,想象自己从哆啦A梦的任意门穿梭到地球某一端的新世界,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我在想,哪怕能让我去一下和北京临近的天津,都好。北戴河也行呀。可我依然只能住在书本堆积的王国里。和无数个十来岁的女生一样,按部就班地念书,经历高考,走进大学。
生活里唯一发生的改变是,我和她见了面。
她穿着一件鲜亮的橙色毛衣,绕过广场的喷泉向我走来。我认出她,不知道要用怎样的语气开口。她比我轻松得多,一上来就拍拍我的头,说要带我去吃一家很好吃的泡芙。我看着她,紧张得一手汗,泡芙的奶油挤到衣服上,不敢被她发现,于是用手背拼命擦。
那一天,她请我吃茶餐厅,还带了一个小小的笔记本送给我。她戳柠檬红茶里的柠檬时微微发呆,皱起眉,我喊她,她却一下子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那样。
那年我十八岁,在为偷偷喜欢的男孩和别的女生聊天而烦恼。我完全不曾懂得那一刻她的疲惫与迷茫。没多久,她参加大学的毕业典礼后,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我,她要离开北京,去深圳工作。
她给我寄来一张在海边拍下的照片,她蹲在沙滩上,手心里捧着一枚海星。信里她说,见到我的那段时间,她和相恋四年的男朋友站在了十字路口。硬着头皮往前走,还是退回原点各自启程,她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未来,未来会怎样呢?
那个问号,画得重重的。
信里,她洋洋洒洒,这是第一次告诉我她感情上的故事。他们一同离开家乡,考进北京的大学,可他们都忘了,没有人会停在原地,所以走向不同的方向,好像也并不算是个意外。
末了,她说:不知道未来,你会和怎样的人在一起呢?我只希望,他不会让我的妹妹哭,就好了。
信纸有湿了又干的痕迹。未来,我也不知道。
Chapter. 03
后来我毕业,工作,不再和她通信。我们常常只是发几条短信,或者在对方的博客里留个言,远远关心与守候。
好像老天要弥补我长久的缺失一样,我开始频繁出差,东奔西跑。那是我最有活力并且最像白纸的年代,有着把吃苦当进补的盲目乐观。有时候接到电话,从公司吃过午餐就直奔机场,第二天一早再飞回,身上只装两百块钱。也创造过最疯狂的纪录,一个月的时间出差二十一天,去九座城市,回来后大病一场,又收起行李马上启程。
可我很快乐。只要不在北京,去哪里我都兴致勃勃。
更何况,有一些地方,抵达便像旅行。比如那个多年前我便向往的、云朵遮满天的城市——昆明。
昆明的机场就藏在市中心,小巧而别致,将这座城市与广阔的世界相连。飞机落地前,我趴在窗口俯瞰外面的云。大朵大朵,接连成片。在和同事会合前,我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单独行动,可以做一个彻头彻尾的旅人,拖着桃红色的行李箱,自由游走。
无知者无畏,旅行新手大抵也如此。我搭一辆后来发现着实很危险的摩托车去市中心吃午餐。风吹过来,远处是低得仿佛要掉到地上的云,我捂住嘴偷偷笑,另一只手却又赶快拉紧行李,担心它会掉下去跌成碎片。
小小的餐厅,原址是昆明的一座火车站。一个人,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接受眼大肚子小带来的困扰。最有名的汽锅鸡一定要点一份,菠萝饭看上去也很好吃,金条稀豆粉是个什么东东?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来,所以这次总要点一份试试看吧。
待端上来,满满一桌子,又暗暗责备自己的贪心。吃前拍拍照,然后舔舔嘴巴,大快朵颐。玻璃桌子能反射出头顶的碧空,美得不行的一餐饭,吃不完盯着佳肴又认真凝视一番,才肯买单,拖着箱子继续上路。
日正当头,却转瞬下起雨。于是找了家咖啡馆,它的招牌雨水洗礼后对我微微笑着。三步两步奔过去,店员友善地走出来帮我拿行李。那是至今为止我再也没找到相似味道的藻盐咖啡。我用像素不太高的手机拍一张照片,发一条微博。隔壁桌坐一对闺蜜,用方言在聊天。偷偷竖起耳朵,却听不出所以然。
走的时候,去取行李。店员笑着说:下次记得再来哦。
我心底却想着:我只是个过客而已,“再来”?你们说不定也不在了呢。
然后打个车,在下班高峰回到机场,和工作伙伴会合,飞往下一个地点。收起一个人面对这座城市的新奇与欢快,佯装成严肃的大人,和这里偷偷告了别。
Chapter. 04
三年时间,我去过了二十个省、四十九座城市,每到一个地方,带着工作的职责,我却沉浸在旅程的愉悦里。眼前的每一幕,我都告诉自己:只此一回,后会无期,必须记住。
于是,火车,飞机,巴士,再累也舍不得闭起眼睛。路过很多地方,我都目不转睛地凝视与我擦肩的人,飞驰而过的风景。它们别致而鲜活,就算只存留在我视线里一分钟,我都想牢牢记住。
至于假期,更是抓紧一切机会,不需要旅伴,不需要行李,便可以轻装上路,轻而易举。工作为我养成了专属于己的出行思维体系,无论是订车票、机票还是安排旅馆、制定行程,带有些许强迫症似的按照自己的套路来,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在日落或清晨,将自己送去不一样的风景里。
这种对旅行的迫切渴望,源于每一次踏上旅程的瞬间,我感知到的巨大快乐。这种发现,让我惊奇而惊喜。回首这几年的足迹,那个曾经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因为第一次一个人坐飞机而紧张到手心冒汗的女孩,终于走过了地图上的许多小圆点,脚步轻快而安稳,有着一往无前的勇气。
我在每座城市,都为自己寄一张明信片,我要自己记住每一刻的心情,记下每个地方带给我的感受。
当然,也寄给她。
后来的她,有着很好的工作,和日趋稳定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再一次恋爱了。
她说:我们很快会一起来北京,到时候,我一定要和你聊个通宵。你很难相信,这一切的不可思议。
Chapter. 05
他们来到北京,是在冷得要冻掉耳朵的严冬时分。
那家我们曾一起去吃的茶餐厅已经搬走了,商场重新装潢,圣诞节的红绿标志还没有撤下。那个男孩高高的,眼睛不大,却有一点像言承旭。
他们相遇,是在伦敦的一间小小超市里。
她说,借工作之便,她第一次出国,便可以得偿所愿去到最向往的英国。她最好的闺蜜来接她,把最要好的朋友们约到一起开轰趴。她举手要求跟着一起去超市买食材,看看传说中无所不能的英国超市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