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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看过的风景,爱过的人,放在心里就好(2)

林小姐敷衍了自己的身份之后,便匆匆离去。仿佛是要逃离羞辱地似的,当夜便离开了厦门,乘坐凌晨的航班飞回了南京。冬日的厦门依然清爽,倒是南京寒风拂面,刺骨刺心。大约,也没有什么时候能比凌晨时分孤自一人走在无人街头更凄凉的了。

但林小姐其人温善。也不曾与戚先生说及此事。二人依然每晚说话,只是林小姐与戚先生都甚有默契地,只言友谊不谈其他。这样,二人便算是分手了吧。再后来,戚先生出差来南京,也曾约见林小姐。又恰逢林小姐在相亲。于是,戚先生也未能如愿。

林小姐三十岁那年,也结婚了。但没有孩子。丈夫因为此事两年之后又与林小姐离婚。彼时,当真是天地广大,无一处容心之所。容身之处还有的,林小姐工作稳妥,收入尚可。有一套很不错的房子。林小姐离婚的时候,戚先生也已孤身一人带着一个四岁的女儿。

两人始终保持着联络。

连对方是何模样也不知道的两个人,凭借电脑、手机来往近十年,放到今日当真是奇谈了。我尊林小姐为老师,初年写作时,曾得林小姐指点,一日为师终生为师。今次来厦门拜见林小姐时,听说我打算为厦门写点什么,便跟我说起了往事。

席间,林小姐的丈夫下班回家。二人温柔轻声片刻,林小姐便跟我介绍说,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戚先生。当下,真是好惊讶。与戚先生寒暄两句之后,戚先生去了书房工作。林小姐方才跟我讲了故事下面的话。

2009年,林小姐工作调动。领导提供了三个地方可供选择,广州、厦门和香港。也不知因何缘故,林小姐不假思索便说要去厦门。来到厦门之后,林小姐租住在思明南路。一日约见戚姓客户,见后林小姐不曾多想。各自介绍了自己。当下,有那么一个刹那,二人脑中闪过了一些什么。但也不便喧宾夺主,忘了工作。

回家之后,二人一如往常地聊天。因着多年相见不能见的缘故,林小姐来到厦门之后,二人也不曾约见对方。毕竟已这么多年,昔日若说见上一见许当真是会有趣味的。到了今日这个分上,都知道爱与不爱并不重要,知己难寻才是真理。

这一日,两人的对话进行得颇为艰涩。大概都有一句想问却不敢问的话,如鲠在喉。各自道晚安关掉电脑的刹那,林小姐接到戚先生的电话。戚先生说,我就知道是你。虽是两样的名字,但存下的电话号码一字不差。倒是林小姐心粗,不曾想到这里。

而后的事循序渐进,是以有了今日局面。她与他二人从相识到今日,已有十二年。十二,一个本命年,从她的二十三岁到三十五岁。最好的时光,一点一点被磨蚀耗费。她仿佛是《一代宗师》里的宫二。但亲爱的林小姐,你要幸福多了。

人世间,有些感情如一坛陈年好酒。被藏放多年。越久越浓,越浓越香。

与蓝先生再次见面,竟已时隔六年。

那日,本是无事,在咖啡店闲坐,晒太阳。蓝先生进门时,我也未发觉。直到他走到我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是真的不敢相认了,他说。而今,他发已斑白,我亦是胡渣邋遢,半遮面。依然是摩登如昨日,蓝先生旧衣如新,穿得甚有味道。

蓝先生年长我十二岁。至今,他也不能算老。未过四十。只是,两鬓白发只在耀眼。本以为是他故意漂染而成的。竟不想,真如《食神》里的周星驰,因爱生愁,老去得这样迅速。令人叹息。

蓝先生早年境遇不佳,因年少离家,生活好不顺利。这世道人心原本即是自私又无礼的。冷眼冷言,他历经的真的已是不少。与之相识那日,与狐朋狗友酒吧取闹。他刚与妻子离婚,尚无子女。孤身在酒吧买醉。形容憔悴。

卫生间里,他跟我借火。刚抽上几口,便踉跄倒地。失声大哭。幸得无人看扰,也不算难堪。唯有我在侧。也不知如何安慰,到底还是个陌生人。后来,他半醉半醒与我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也未能听懂,只是记得,他跟我要去了电话号码。

人与人的相识,有时候便是这样毫无道理。后来,得知与他是同乡,便也经常小聚。他的朋友多是摩登的漂亮男女。再后来,知道他是画家,我亦已开始写作。交往也不似旁人,喝酒寻乐。也越发贴心起来。只可惜,不足两年,他消失了。

彼时,也是知道他有一个交往四年的恋人。但也不相见。直至那日再见以前,也未能了解更多。而我到底是忍不住问起,那时候,怎么突然就离开了,无声无息的。令人担心。倒是蓝先生飒爽开朗许多,聊起昔年往事,仿佛是不再有痛了。

还是,痛得太深,成了习惯。

他也不可思议地适应了?

那时候,他们在一起真是快乐。恋人与他都是年少离家,终而众叛亲离。少时离家又心性清正的两个人遇到之后多半是彼此怜惜,又最懂得。蓝先生的画当时已卖出身价,养家不成问题。恋人精通三门外语,在外企工作也算顺利。

后来,因为旁人介入,爱上蓝先生,二人分手。蓝先生自然是不愿意的,只是恋人在感情事上有洁癖,容不得半点瑕疵。本以为此生二人也就这样了,竟不想,脆弱敏感至极的恋人选择轻生,从六楼坠下,半身瘫痪。

蓝先生回到身边照顾恋人两年,到底是解不开恋人心结。两年之后,恋人再度轻生,离开人世。并不美好的桥段在蓝先生的身上确实如此令人伤叹。失去至爱一次,已是支离破碎。失而复得,得而再失,其痛之深切,无法表叙。是以,两年之后,蓝先生出国,远渡重洋,奔赴国外。

至今,未再与人相爱。

又六年已过去。此次蓝先生回国,是参加故友婚礼。只是,事情办完,蓝先生竟忽对故园再生眷恋。他说,自己一时间亦是难以分辨,是时间治愈了自己,还是昔年热烈的内心终究被往事荼毒,变得冷漠至极。面对陈年伤痛,内心亦不再干戈四起。人终究是不该活在过去里的。人生说短亦漫长,说漫长亦着实短暂。总还有日子要过下去。颓靡沉默是一种活法,涅槃再生亦是一种。蓝先生,如今亦已近四十年岁。所剩光阴,只有小小半生。该拥有的,理应不只有黑暗的过去。

他也问及我的近况。可是,至于我的那些往事,能说些什么,又该从何说起呢。情来情往,哪一段爱不是千疮百孔。不是别人负你,便是你要负人。能做的,可说的,也就只是——能有一个最好的聚散。记得该记住的。忘却该忘记的。

来日再见,往事从简。

一人一狗的生活,很快乐。一个一狗的生活,也很寂寞。

是在离开厦门之后的第四个月,从友人白先生处得知,他的老祖母去世了。去世的时候,老祖母八十二岁。

在厦门的时候,也曾随白先生拜访老祖母。彼时,老人精神很好。招呼我的时候,依然利落。甚至,还能下厨做上几道菜。味道亦是妙极。老人住在待拆迁的老宅。面积不大,但亮堂明净。邻居叫她白老太。

当日,白老太打算再次下厨为我们做一顿家常饭。几番客气依然不能如愿,她坚持下厨。大约坐定不过十几分钟,忽听白老太唤了一声“老伴儿”。记得白先生曾告知我,祖父去世已十年有余。正惊诧,便见一体型健硕的金毛猎犬从她老人卧房缓步走出。

白老太是在叫他。

她说要去买菜,老伴儿听到便跑去厨房衔出一只竹编菜篮。菜篮有些年头,见把手处被老人用绿色碎花布料包裹了几层。布料已是很旧了。老人朝我们笑了笑,说家里酱油不够,要出门再买些。说完老伴儿看了我一眼,朝门外走去。

后来,白先生告诉我,老伴儿是他祖父去世的那一年,白老太在路边的垃圾桶里捡到的。奄奄一息的一窝奶狗,只有老伴儿被救活。当时也看不出品种,旁人都劝她沧桑年纪养条狗实在是个负担。但白老太心善,坚决不肯弃之不顾。

一年,两年,三年。白老太不曾为之取名,只唤作“狗儿”。后来,也不知哪日午夜梦回孤寂难耐,哭出声来。只见它伏在一旁,忽跃上床来,舔舐白老太的脸庞,发出呜咽声音,令人感动。再以后,它便有了名字,叫“老伴儿”。

昔日,看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便几番感慨。再看看自己身旁的爱犬王小妞、王小好,更是心上惆怅。人与狗的相处,是门艺术。最难得,是你们彼此心意相通。只是我不谙其道,未能将爱犬教导好,至今顽劣。但白老太一定是懂得,金毛多温顺,但如此明晓人心的,仍是头一次见。

厦门人对待猫狗的态度普遍要和善、进步许多。洋人来华肆虐的年代,闽南一带,人与猫狗共处一室,已是常相。西方人对待猫狗的可亲态度对厦门人的观念也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之,许是水土根基之缘故,这里的人总要柔软几分。

当晚,白老太做了四菜一汤,白老太和白先生食量不大,大半时候都是我很不客气地在吃。也是知道白老太节约,剩菜剩饭大概她也会贮存起来,改日再用。但到底是不新鲜。生怕浪费老人心意,也实在是食欲旺盛,三两下,做完清盘扫尾的工作。

饭后,陪同白老太和老伴儿散步。老伴儿年岁已大,虽身强体健,但步履到底是不如年轻犬族矫健了。始终紧贴白老太,不时会抬头看看老人。仿佛真就如同耄耋夫妻一般,鱼水恩爱。白先生在祖母家收拾锅碗,未能同行。回去时,白先生正欲替祖母换鞋,只见老伴儿驾轻就熟从墙角衔出老人干净的花布拖鞋。离开厦门之前,送了老人一些书。虽年逾八十,但戴上眼镜,老人依然可以阅读。也不曾刻意养生,依然拥有一副健康身体。本想,说不定,白老太也能活成百岁老人。竟不想离开厦门不过三四个月,老人便已作古。

后来,白先生告诉我,我离开半月,老伴儿就去世了。是寿终正寝,走时已无力气,没有寻一处僻静的地方避开主人,只是打开了老人衣柜,在最下面老人捡回他那年用过的被褥上,睡去了。老伴儿走后,白老太心情抑郁,时常抹泪。不久,便身体抱恙,最终撒手人寰。

爱犬之于主人,意味不过人生十余年,但主人之于爱犬,意味着一生一世一辈子。养狗这件事当然不容易,需要的不只有一时兴起的热情,更需要持久的责任感、爱与耐心。一旦开始,切不可半途而废。对待养下的爱犬,理应如白老太一般,不计较出生,不嫌弃品种,不离不弃,好生爱顾。视若亲人。

为之照看一辈子,养老送终。

老伴儿出现时,白老太孤寂无依。老伴儿走时,白老太定然心灰如死。是这样的,人生在世,有时候,需要的不是要有多么深切的爱恋,多么歇斯底里的缠绵。要的,只不过是,相依为命的陪伴和温暖。

不用一生一世。哪怕十年。

哪怕一日。

这个故事说起来真是哀伤。

常先生与我同岁。眉目硬朗,亦有一脸胡渣。用他的话讲,我们俩长得有几分相像。是在厦门遇见的成都人。听说我也是从成都来,便偶有作伴一同行游。几日下来,也算有了几分交情。那日,在厦门大学,常先生跟我说了一段往事。

常先生高中毕业便出来打拼,在一家影楼帮人拍照。那时候,常先生遇到了他所讲的恋人胡小姐。胡小姐祖籍东北,在南方念书,后落居成都。胡小姐不美,但其人好贤惠。待常先生,是分外体贴。用常先生的话讲,便是:“这辈子除了我的母亲,她是对我最好的女人”。

但好女人与漂亮女人,肤浅如多数男子,总是倾慕后者居多。发肤皮囊在多数男子心中,分量实在不轻。常先生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不过只是一个为了漂亮女人抛弃糟糠之妻的负心故事。我对他并不同情,当时也只是应景地惋惜了两句。

二人相识月余,同居。住在成都郊区的一间出租房里。为了照顾常先生生活起居,胡小姐从城之最南边,搬到城之最北边的常先生处。每日上班,胡小姐都要步行十几分钟去赶坐公司的班车,下班之后再步行半小时去菜市场买菜,为常先生做饭。

常先生懒散如我,家中常年脏乱,不去收拾。虽彼时收入不多,但常先生从不在家做饭,总是叫个简单的外卖对付对付。胡小姐搬来之后,为了节约花费,从不坐出租车,公交卡里的存钱也是精打细算。并且,一切费用皆是胡小姐自己承担,从并不丰厚的工资里挪出钱来为常先生打算。

常先生爱面子,起初几次厉声呵斥胡小姐不该独自承担家用。当然,也是顾虑胡小姐收入不丰。虽然常先生的经济情况也不理想,但家用还是负担得起。胡小姐体贴,顾虑常先生面子,口头上每每都是好顺从地应承着,来日一如既往,从不与常先生开口要钱。

久之,常先生便习惯,不再提此事。

二人同居四个月。常先生不曾为胡小姐额外花过一分钱。当然,常先生本人并不吝啬。买了礼物,胡小姐也要退掉。那段时间,收入不多的常先生倒意外存下了一些钱。当中,常先生五月生日,胡小姐还送了他一只昂贵的表。

胡小姐自幼在乡村长大,淳朴心性在都市女子身上难寻。倒不是城里姑娘个个爱慕虚荣,但至少,比胡小姐要懂得爱顾自己。那时候,之于胡小姐而言,爱他就像爱生命。除了常先生,别的都不重要。

一次,常先生说将来想去南京定居。胡小姐一口说好,至于彼时稳当的工作,胡小姐也说可以辞掉。后来,常先生与某女子相识,此女甚美,是婚纱店的模特。一来二去,两人关系变得微妙。顾虑家中贤妻,常先生倒不曾做出格的事。

只是,心有异念的男人总要露出马脚。而胡小姐也一早知道,但从不说常先生的不好。一如既往,卑微地热爱。一颗痴心,世上难觅。终于有一天,常先生离她好远。每每深夜,胡小姐梦醒,身边总是无人。常先生也不鬼混,只是拿着手机或是抱着电脑在客厅把一夜时间荒废。分手的时候,胡小姐哭得凄凉。仿佛是要将来生来世的眼泪也一并用尽。离开的时候,恰逢雨天。常先生甚至没有送她。她一双纤弱的手臂拖着大小行李,雨中步行。孤自一人从城的一端奔去城的另一端。一如当初来时模样。

之后,常先生也未与模特小姐相恋。孤自一人。原本,厦门之行是与胡小姐的约定。不想今日来时,已是物是人非。听上去,常先生简直冷血无情,十恶不赦。但其实,常先生没有听上去的那么坏。我问常先生,若有机会,是否还要在一起。

常先生斩钉截铁:不会。

这个私心好重的年代,与人相爱,也一定要有一个坚强的姿态。胡小姐低到尘埃,却未见花开。若要与人爱,必要懂得如何自爱。连自己都不足够热爱的话,如何能指望旁人一如你期望的一般来热爱你。凡事有度。付出,也不例外。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胡小姐的无我姿态,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日渐消磨了爱情在常先生心里的存在感。无我,不是大爱,是损毁自己,是磨蚀爱情,是爱之悲哀形态。爱,若是存在感没有了,感情,也就结束了。

读过一段句子。是这样写的:

我以前不知道,

哀而不伤,是什么意思。

现在明白了,

却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解释。于是想想,还是不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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