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女士听了这一番话,很生气地回答说:“我想不到你也有如此腐败的思想!孩子们生病,难道就是母亲不在家的错处吗?做父亲的不也是不在家里吗?好像因为我是女子,就应该在家里守着孩子的?”我又很诚恳地对她说:“你不要以为我是要劝你放弃你所作的伟大事业,不过你既然把你的孩子,送给我诊治,那么我的第一个责任,当然是为我的病人着想。这孩子起病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缺少亲人的接触。你还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婚姻和事业有无冲突的问题。结了婚,有了子女,当然接着要发生不少的问题,添出不少的责任。子女的保护与教养,自是最大的一个。一个专心于事业的女子,要是太专了,势必至于使子女们在幼时得不着充分的亲爱的接触,以致在日常生活中,缺少精神上准备的成分,这是她对不住孩子的地方。”L女子默默然走了。
近来有许多人,又在叹惜L女士为何完全抛弃了她的研究的工作而埋着头在家里做个主妇,我却不以为奇。我相信她是一个勇于引退的人,而此种勇气,对于她的孩子之所以卒能恢复健康,有很密切的关系。L女士因为研究工作而疏忽了子女的照顾,还是情有可原。至于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太太们,往往因跳舞、赌博、娱乐或成天在外购买东西的缘故,将子女全权委托给仆妇丫鬟手里,才真正没有交代咧!
不过到底婚姻与事业的冲突问题应如何解决?我们还是没有答复。我现在提下列几种办法,若真能做到,这问题也可说解决了一大半。
(一)在结婚后,若两方面决意不要有子女,不妨用节制生育的方法使暂时或永久的不发生子女之累。婚姻与事业之间,自不致产生任何冲突之处。有友人夫妇,结婚甚晚,双方不愿有子女之累,以免影响彼此的工作,他俩每逢星期日,总是游山玩水,到了暑假,便上牯岭避暑,或到四川游历,至少也得到北戴河玩玩。旁人看见他们,都有些眼红。有少数的人以为他们正在中年时候,若是到了老年,难免不感觉到无子女的寂寞。其实这类的人,有了工作,就可以满足,别人替他们担心是一种过虑。
(二)男女到成年后,就当结婚。在中学或大学毕业后的最初十年,为子女的生聚与教养的期限。女子在这十年中,以家庭为她的事业。十年而后,自问有一长可取,或可为社会贡献,便不妨再努力于事业的开拓。并且在那个时期里结婚,不独生产的危险比较可以减少,而且夫妇双方在性情与习惯上,也容易彼此适合些。家庭中的快乐,又可以有相当的增加。
(三)女子既有结婚的意思,便当选择一种比较不需要特殊的设备的职业——如美术,音乐,文学,哲学等,这些都可以于家务之暇,继续攻求。至于大多数的太太们,根本就没有特别的职务,那就应该把整个的家庭——它的设备、生活、教育、社交等等,都当作一种专门的事业,一种前程,尽心竭力地来布置,来发展。那么,婚姻与事业既合而为一,就根本上谈不到什么冲突。除了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以外,我想婚姻与事业的冲突,是避免不掉的!
婚姻与疾病
结婚前应当问清残疾的由来——和肺痨病人结婚,要持有牺牲的精神——性病不治好会惩罚子女——不适宜与精神病人结婚
人生能有的疾病很多,就其最常见的而论,可以分作四种:(一)残疾,(二)肺痨,(三)花柳,(四)精神病。这些病症,又可以分成两个问题来看:一是结婚以前应该怎样;二是结婚以后若发现了以上的病症,又应该怎样。
(一)残疾
残疾有先天遗传的和后天取得的两种。所以在结婚以前,假定一方有残疾,应当知道它属于哪一种。譬如肢体的某一部分有残疾,人们就应该问这残疾是如何得来的。若是因为骑马或跳高将腿折断,或火车汽车压伤而成残废,这些原因是不会遗传给子孙的,结婚的人们,可以安心,不必过虑。若是因为骨部有了结核病,不能不将其锯断,那么残废的部分虽没有遗传性,不过结核病的本身,因为接触的亲密,子女们因而受传染的也不在少数。又譬如一方因化学的爆炸,以致双目失明,这种残废是不会遗传的。不过若是因为视网膜分离而成盲人,则子女的眼睛虽不一定失明,多少总有些不健全的倾向。这也是结婚前应该知道的。诸如此类,在与有残疾的人结婚以前,都应当慎重考虑。若因一时的爱情冲动,不顾一切,一意孤行,难免日后不生悔恨。爱情虽是重要,不过要它能持久,是要靠婚前对于各种的问题,有很明白的认识,因为夫或妻偶因身体上某器官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失去机能,对家庭中合作的生活不免有些妨碍。若是结婚以前没有细心考虑,也许日久夫妻的感情渐渐疏远,终久生离异之心。
至于结婚后而得残疾,对方不特不应该怀怨恨之心,或用言语行为讥刺,使对方难受,而更当比初结婚的时候没有得残疾的时候,越发要体恤怜爱。存以“我的眼睛替他的眼睛,我的手脚替他的手脚”的心,方不愧做夫妻一场。这样一个结合,能为人所难为,在美满的程度上,反而会高人一等。
(二)肺痨
有一将自某医专毕业的女士问我:“我的未婚夫得了肺病多时,在疗养院已经休息了两年以上,至今无大进步。他生性喜动,不肯平心静气地养病,我所以想我们若是结了婚,或者可以安慰他的心思,对于养病的前途,有些帮忙的地方。无奈他本人以为既染有很严重的肺病,不应该害累我,同时他的家长也怕结婚以后,他的病更要加重。你看如何是好?”我告诉她这一类问题,不是可以简单地答复的。任何一方,染了肺病结了婚,夫妻间的传染虽不多,不过是可能的。并且所生的子女,虽不致因遗传而患肺病,恐怕免不掉传染的可能。肺病的父母,因为接触太亲密而传染给子女的实在不少。往往一方有此疾病以后,运动、跳舞、郊外的旅行及其他二人共同娱乐之举,势必不得不停止,不能享受。至于夫妻之间或父母与子女之间,如何能一方面避免传染,而同时使生病的人,不感觉难受,也是不容易做到的事。肺痨往往是终身的病,随时可以加重。若不幸而青年丧偶,也是一桩很严重的事。所以没有结婚以前,应当仔细考虑,值得不值得这样的牺牲?从病人方面讲,心地快乐是养肺痨的先决问题。先要学懒,不懒就不能放开胸怀来养病。若是为了病,终日害怕担心,时常试温度计,不断地按脉搏,虽然是小小的疑心,小小的操劳,都能使恢复健康上,生很大的障碍。若是结婚,能使病人的心境宽敞快乐,不再因思虑过多而增加病情的严重,当然,结婚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估计各方的轻重利害之后,终于结了婚了。如今已有两年多了,丈夫的病的确好了大半,在妻子方面于看护丈夫之外,也能继续她的专门工作。这个试验,总算得成功了。但是也只能说是一时的成功,因为肺痨,经相当的休息以后,虽然可以停顿,随时仍有复发的可能,非有长期的小心养护不为功。所以与有肺痨的结婚,应当有长期的毅力,抱着自我的牺牲的精神,耐心侍护,庶几可以有永远恢复健康的希望。其次对于子女,尤其是在六岁以下的应当特别的保护,特别的与生病的要有相当的隔离。病人所用的饭食器具痰盂等等,都当尽力消毒杀菌。接吻尤当避免。病人也应该自己知道传染的危险,随在小心对自己的病,不要抱悲观的态度,更不可多生疑心,致使隔离成为一种不自然不人道的举动。
(三)花柳病
梅毒的传染,是由环形的螺菌,在性交时,传染而得的。虽有极少数的例子是由皮肤破裂而进入体中,但是因性交而受传染的要居大多数。子女在胎中,因胎盘血液的循环而受传染,并不在少数。这都是父母所赐!由自身传染的梅毒可以分为三期:(一)阴户或阳具生疳(Chancre);(二)皮肤发疹;(三)中枢神经系受害。在第一期发现时,及早就医,尚可救药。不过人们以为疳疮不见,即病根已除,其实不然。疮虽愈亦当继续打针,直到血清不再发生乏舍门氏反应为止。男女在结婚以前,双方都应该有乏舍门氏血清的试验。若有反应,即当医治。病根除去时,自然可以结婚。若是梅毒已至第二期第三期,根本上就不应该结婚。若是结婚以后才发现梅毒,就当向对方或彼此明白告诉,立即医治,切勿慌言相欺。对于生育,也当限制,因为本身的梅毒,还是个人问题,一经传染给子女,便成为社会问题,种族问题了。
淋病也是花柳病的一种,由淋菌而生,也是从性交传染而来的居多。有时因衣物不慎而受传染亦复不少。受传染以后虽比较容易觉察,不过治疗的准确,恐怕赶不上梅毒收效。妇女们常患腰疼白带。重者子宫及输卵管发炎,以致卵及精子不能遇合而成孕。有时父母的淋病虽然轻,有受孕的可能,但是往往婴儿眼睛,免不了受淋病的传染而发生淋病眼炎。这是产科医师应当设法预防的。好在生淋病的人,大率生育不多,有时完全不能成孕。生淋病的,也当双方请医生诊治,仅仅诊治一方面,是等于不诊治。许多人以为梅毒是重病,淋病是轻病,与身体没有很大的损害。其实淋病最不容易除根,它的严重性,并不在梅毒之下。
(四)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