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云驾雾,姑娘在高处俯瞰脚下的土地,发现它比原来还要美。
大地全景图,山水相间,楼房交错,各种颜色分布均匀,没有表现出来凌乱之貌。
它们如一条条流动的线条,以青春固有的活力展现风采。
她的视野一下子被打开,像倾泻的水一样奔涌着,奔涌着,眼的边缘涌现出了许多新奇的东西,前所未见的。
“怎么样?感觉还行吗?”
“太棒了。人生难得历经千变万化的游历,这将成为我生命中最不可忘却的记忆。”
启梦呵呵一笑,显然,他很满意姑娘的回答。其他人怎么看他,怎么评论他,他都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姑娘的回答他分外在意,格外看重。
这是,他想起了王安石的一首诗来:
《钟山即事》
涧水无声绕竹流,竹西花草弄春柔。
茅檐相对坐终日,一鸟不鸣山更幽。
茂林修竹,禅水幽幽,调琴和诗,与心上人,陋室一间,相顾无言,只是痴痴地看着,时不时呆呆地发笑。时间为我们凝固,屏息凝眸。如此,甚好。
姑娘倒是没有想到儿女情长,她只是沉迷脚下风景,身心扑进去,不想出来。
山里的姑娘,心思都挺单纯。她们的清澈,能把美好的模样清楚地倒影在上面。
“我们找片大大的云,坐在上面慢慢看,好不好?”
姑娘乞求着,闪烁的眼睛,晶莹剔透。
“好,听你。”
启梦看过的风景够多了,对那些山河,那些花草,那些城池,早已习以为常了,不觉得有什么新奇。
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用心啊。
他在尽可能地取悦姑娘,为了把姑娘的心俘虏了去。
“她,对情感怎么迟钝?难道看不出我良苦用心,我应该露出马脚了呀?”
他有些焦虑了,尽管能呆在姑娘身旁,却琢磨不透她的脾气习性。
“哎,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懂呢?”
焦虑,不安,坐如针毡,在他的脑袋,筑巢搭窝。
“好软啊。比我家的木板柔软了好多。”
姑娘很满足,可能穷惯了,稍微有点舒服,发出啧啧的感叹。尽管对于生活在优裕环境中的人来说,这微不足道,但于她而言,这是生活的一份馈赠,是溢于言表的开心,赞扬是感恩的一种。
生活在农村也有生活在农村的好,知足常乐。
城里人那么会玩,一直把自己放逐在欲望的路上,永无止步。欲壑难填,走下去,从未想过回头。其实是把自己往悬崖上送,而自己毫不知情。
姑娘一会看左,一会看右,一会看南,一会看北,滴溜溜的眼珠子,透着亮光,与启梦身上发出的光不同。
那光如水,除了给人柔和清爽之外,还可以拭去刻在骨子里的忧伤。
“这里美,那里美,那里也美。这么美的地方,都看不过来。真想与它们成为一家人,忙完农事,谈谈家长里短,聊聊人生。”姑娘自言自语道。
她的小世界,霎时间变得拥挤狭隘,这么美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她好想抱它们回家,豢养起来,照亮她每一个清苦贫穷的日子。
天快黑了,可姑娘一点都没有察觉。
是啊,万年如一眼,匆匆而过。
“好了,今天就看到这里。我得回去了,我的兄弟月亮要叫我回去了。”
“不嘛,我还想看!”姑娘情不甘意不愿地说着,娇嗔着。
启梦也想不走的,可是没办法,他不能做主。
他恨命运这个把控狂,把控着他,尽管他逃,还会逃不出命运的牢。
“想追求自己的自由,难道就那么难吗?我相恋的人儿,滚烫着我,即便是晴天,我又如何能安好?”
太阳啸的一声,就把姑娘送回家了。
姑娘没有立刻走进屋子,而是站在门口,“哎……”嘴巴想张开,跟他说声谢谢的。
可是启梦立马转身,没有给他道别的时间,很快就飞走了。
他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泪如雨下,侵入骨子的寒。
太哥两手紧紧靠拢,抱在胸前。
幻想里的离别,让他感觉有点寒,钻心的那种。
蜷缩的身子,如渔夫的网,蹲在一个角落,与孤独为伴。
看来,刚倒下情这杯酒,还没品尝,他真的是醉了。
如他所写,醉倒,无力爬起。
虽然冷,他的目光还是扫在刚才写的诗句上,发现墨水已干。
劲健有力的文字,很坚定,正如他的痴,他的恋,没有半丝迟疑,没有半点摇摆。
执着的他,走在执着的路上,越来越固执。
他神还没回过来,灵感就如种子得到雨露的滋润,得到阳光的照拂,发芽了,嫩绿嫩绿的。
迷迷糊糊地捋平了纸,尽管很平了,他还是想弄得更平一些。
爱,就要爱得完美一些,允许有缺陷,但最好能尽可能地把缺陷削得最小。
《等》
我知道
月光是你
夜晚从未想过入眠
只为守在窗前
看你。来了又去
去了又来
写完后,自己反复读了好多次,感觉还行。
他把诗捧在手心,捧着诗就如捧着珍珠般喜悦。
是的,爱不释手!
就在他合上“为你写诗”的那个本子之时,他不知不觉地吹起了口哨。
每次他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他都会吹起口哨,情不自禁。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吧,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
原本他不知道自己会那样的,是A兄告诉他的。有一次他参加200米短跑,获得了第三名。得知排名的那一瞬间,太哥就马上吹起口哨来。
那时,A兄刚好站在他身旁。
“太哥,你太高兴了吧?人家是偷着乐,你是自己口无遮拦!”
“嘿嘿嘿!我怎么口无遮拦了?”
“你在吹口哨?你知道吗?”
太哥马上用手捂住了嘴,好像做错的事的孩子,小心翼翼地,害怕被人揪住小辫子。
边捂嘴,边朝四周看了看,他那会真像一个放哨的士兵,警惕得很。
“真的?”好久才憋出一句,而且有点慌慌的。
“我以我的人格担保,千真万确。”
“得啦,信你了。话说,你那里还有人格,还担保?”
“你说话怎么这么损?我哪里都有人格!”
“不跟你一般见识。”
说着,太哥回宿舍换衣服了,刚才跑步出汗了,想回去洗一洗,凉快凉快。
其实,那也有偷溜的成分。脱离人群,即使吹口哨,也没人听到,不碍事。
这不,他又来了。
“太哥,什么事偷着乐呀?”他的后桌拍了拍他的后背,调侃道。
说得好听点,是调侃,实际上是后桌提醒太哥安静一些,别影响到他。
说话直白,容易伤人,隐晦一些,给他人台阶下,日后自己和他人相处也不至于难堪。
“我就算有什么乐,也不能背着数学天才,是吧?”
太哥想,“你给我玩委婉,我也给你颜色你瞧瞧。”于是,他就说出了上面的话。
他本不该以牙还牙的,但这天他心情好,毕竟写了这么多诗,兴致高得很,就想玩一玩诙谐。
话音刚落,后排的那个同学脸涨红了,虽有怨言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细声地嘟哝着,时不时捶打桌子。
太哥也不想伤他太深,虽然他数学很烂,但他英语很好,要是他用英语来骂自己,自己倒要吃哑巴亏了。
想了一通,他觉得刚才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分,于是嬉皮笑脸地道歉。
刚才那个同学阴云散去,喜上眉梢。从他平静下来散开的拳头,就可以知道了。
有人主动道歉的季节,就是人间最美好的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