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以后,天色大亮,阳光穿透玻璃,照耀在我并不十分强壮的胴体上,猛然间,我发现自己其实很阳光,这不禁让我大为振奋。
洗漱之后下楼,在一堆光鲜亮丽的自行车中寻找一辆被我冠以“悍马”名号的自行车,这辆车很容易辨认,确切的说应该是根本无需辨认,这就好比在一群衣着华丽的美女中有一个没穿衣服一样,无论她是躺着、趴着、站着,哪怕是蹲着,你的眼神都会瞬间聚焦在那里。这就是“裸体”的魅力,不幸的是,我的“悍马”正是拥有这样的魅力,这让我有时很不放心。
骑上“悍马”,奔驰在林荫大道,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朴树在《COLOURFULDAY》中唱到的:IT'SONMYWAY。在这首为丰田汽车创作的广告歌曲中,包含了朴树风格所特有的含蓄和张扬,并着力表现出纵横驰骋的奔放,以及对于繁华世界的向往。虽然我骑的只是一辆行将报废的“悍马”,但是这并不妨碍我高雅的精神追求,用胡子的话来说就是:即便嘴里吃的是泡菜,拉出来的也是泡菜,但脑袋里不能光有泡菜。
不可否认,这是胡子“泡菜理论”中颇为经典的一句。
穿过三个十字路口,再转两个弯,这时如果你饿得够呛,抬头就会发现一个卖豆浆油条的小铺。
这个小铺虽历经风风雨雨数十载,但豆浆和油条的味道始终如一,令人叫绝。
以前上学的时候,我和胡子、崔晨总会在这里集合,一并吃完早点,再去上课。
我把“悍马”停放在铺子前面的空地,往旁边一瞥,发现胡子的“海马”和崔晨的“宝马”已经虚位以待。
走进店里,我大声喊道:“黎叔,来两根油条、一碗豆浆!”
听见里面传出一声“好嘞!”我转身走到胡子和崔晨的桌前,坐了下来。
我说:“同志们好!”
崔晨嘴里叼着根油条,说:“你小子来晚了,今儿你结账。”
我把脸转向胡子,只见胡子张着嘴半天不说话,我以为这厮又要吐,急忙往后撤身。
过了许久,从胡子的喉咙里发出“啊……呃……”一声,因为前奏比较长,所以这个饱嗝打得很响。
胡子赶忙喝了一口豆浆,不无遗憾地说:“这两天暴饮暴食得厉害,真想来一碟泡菜。”
这时,黎叔端着两根油条和一碗豆浆走到我面前,和颜悦色地说:“趁热吃。”
我点点头,从黎叔手里接过油条,蘸着豆浆开吃。
“今天有什么计划?”胡子问。
“什么什么计划?今天的安排是吃了睡、睡了吃。”崔晨答道。
“不至于吧,这么没创意。”胡子很无奈地说。
“当然不会。”我咽下嘴里的油条,接着说:“我有个不错的主意。”
崔晨和胡子同时把脑袋凑过来,用充满好奇的眼神看着我说:“什么馊主意?”
我说:“你们两个的头馊了还差不多。哇!你看,好多头皮屑。”
崔晨环顾四周,拍着我的胳膊低声道:“小声点,有美女听见多不好。”
胡子的反应则与崔晨截然相反,他把手指伸进鼻孔,恣情地来回搅动。
我刚喝完的豆浆差点喷涌而出,我不解地问:“胡子,你这是在干什么?”
胡子从容地说:“不是说有美女来了吗?我要恶心她……”
胡子雷人的境界简直愈来愈出神入化,我和崔晨轻易地被这一句击倒,佩服地说:“真有创意!”
“快说吧,到底是什么主意?”胡子说。
“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为了应付漫长的假期,我计划弄一烧烤摊。”我脱口而出。
崔晨听了,若有所思地说:“可是烤架去哪弄?”
我说:“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已经打听好了,黎叔以前做过这个。”
胡子说:“我对你能不能把东西烤熟表示怀疑。”
我说:“这不打紧,可以在实践中摸索。”
崔晨说:“听你的。”
我们从黎叔的店里出来,阳光明媚,微风徐徐。路旁树下的阴凉处,“悍马”“海马”“宝马”一字排开,气势逼人。很难以想象这三辆车引人注目的程度,我亲眼看到路过的几个收破烂儿的那种直勾勾的毫不掩饰的充满占有欲的眼神,这种眼神令我感到不安,于是我急忙跨上车,心里不由暗叹一声好险。
对于胡子的“海马”而言,低调总是显得那么困难,在这辆除了铃不响以外哪都不能消停的车上,想得到片刻的安宁,只能是存在于幻想中的一种奢望。胡子很形象地说,骑着这辆车就好比身边总是跟着一位怨妇,不,应该是一车。但是这辆车也得益于其强大的声控系统,准确的说是报警系统,而多次免遭贼人之手,不仅如此,如果你听到几百米开外似有摇滚袭来,那么就完全可以据此判断,没错,是胡子来了。
相比“海马”高调震撼的音质效果,驾驭崔晨“宝马”的最大乐趣在于“掉链子”。我曾经不以为然,觉得这只是由于骑行技巧太差所致,但骑过一次“宝马”之后,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巨大改变。在仅有百米的行驶距离中,我先后掉了10次链子,并且期间有3次是在原地完成。此后,我不愿再对“宝马”发表任何鄙夷的观点,崔晨告诉我,“宝马”这辆车拥有智能识别系统,换言之就是他骑是不掉链子的,但也不尽然,因为车座下面一团布满油渍的黑布告诉我,这永远是一个情绪异常的家伙。
“还愣着干什么,GO了!”胡子的“海马”发出一阵轰鸣,从我身边一掠而过。
我和崔晨从后面迅速跟上,在路人充满鄙夷的目光中,消失于转角。
一路上,崔晨说需要先寻找摆烧烤摊的黄金地段,这样生意才会红火。
但对于哪些是所谓的黄金地段,胡子和崔晨的观点存在较大分歧。在胡子看来,真正适合烧烤的地方应该有着密集的人流,最好是喧闹的夜市,这样可以充分保证销量;但崔晨认为夜市上已经充斥着各种烧烤食品,作为新手应该独辟蹊径,针对特殊群体来提供服务。
我在听取双方意见之后,陷入长时间的沉思。
这期间,我们绕着几条马路不断地骑行,“海马”不可避免地给这几条街上的人留下了扰民的口实,而“宝马”也不甘寂寞地掉了几次链子,这些都不值一提,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所经过的一条街上有一条酷狗,这条酷狗平时很安静地趴在路边,但每次我们经过的时候就会直起身来,凶恶地朝我们仨“汪汪——”狂吠。
胡子愤怒地说:“这条狗真没素质,一定是条野狗。”
崔晨说:“没见人家正睡觉啊,很明显是你的车搅了人家清梦。”
胡子很不服气,又说:“下次快到那狗的时候,我等你们先过,看它还叫不叫。”
很快我们又绕行了一圈,胡子在遭遇酷狗之前把车预先停放在路边,这顿时让喧嚣的世界安静了不少。我和崔晨按原计划继续骑行,在即将接近酷狗位置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事:在关键时刻,“宝马”果然不负众望,成功完成一次极为精确的掉链子。
崔晨急的狂踩脚踏板,但无济于事,“宝马”只能按照惯性向前溜,最终在酷狗的身前停了下来。
我和胡子屏住呼吸,看崔晨尴尬地立在那里,脚下跨着“宝马”,威风凛凛。
但是崔晨不会这么想,这就像骑虎难下,别人看着威风八面,可其中的苦楚却只有骑在上面的人自己知道。崔晨眼睛盯着酷狗,做任何动作都显得小心翼翼,企图逃离现场,然而酷狗毕竟是酷狗,它的眼神足以杀死任何一个青春期少女的心,对于崔晨的举动,酷狗不屑一顾的神情仿佛在传达一个意思:不要再进行毫无意义的反抗了,投降吧,渺小的人类。
崔晨额头惊出几粒冷汗,身体僵硬在那里,双眼与酷狗对视中饱含着柔情,似乎想打心灵沟通牌。酷狗则直立上身,两耳外竖,时刻保持警惕。
人狗就这样相互对峙着……忘记时空维度和物种歧视,和谐共存。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很快周围零星的开始有人投来关注的目光,人们被这奇特的一幕所深深吸引。须臾间,四周不断的有群众赶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后面的人已经无法看到里面究竟发生着什么,但依然心有不甘地踮起向往的脚尖,睁大一双双求知的眼睛。
我和胡子被一波波的人流挤到内圈,离事发现场愈来愈近。我清晰地看到崔晨额头斗大的汗珠,和脸部勉强拼凑的微笑,反观酷狗则是一副正义凛然的神态,凛冽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围观的人群已经无法接受长时间安定的局面,普遍觉得只有再来一场人狗大战才算精彩,纷纷显露出期待的眼神。然而崔晨和酷狗并没有因为观众的期待而大打出手,对峙的局面始终没有打破。人群中渐渐有人按耐不住,焦躁地喊:“光看有什么用,咬啊!这是谁家的破狗?”
喊声得到了大多数人的一致认同,事实上在炎热的夏天毫无遮挡的路面接受阳光的曝晒并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而大家甘愿冒着酷暑来这里围观,如果看不到自己喜爱的桥段,岂不是得不偿失?这对于人民的心理和价值观的培养是种伤害。
崔晨和酷狗的对峙似乎都寄望于用眼神来杀死对方,我记得武侠中常有决斗双方比拼内功的场面发生,一般都是二人双掌合十,脸部肌肉不断抽搐,嘴里不停地发出“呃……啊……嗯……”之类的象声词,以达到令对手无法忍受的地步。显然,崔晨和酷狗现在也已升华到了内功比拼的程度,只是比拼的方式由双掌合十变成了四目相对而已。
群众的呼声越来越高,也就是说在决斗双方都还没有到无法忍受地步的时候,观众已经先一步无法忍受了。人群中渐渐分化出两种声音,譬如“狗仔咬他,快咬啊!怎么还不咬?”一听就是挺狗派,而“哥们儿别怕,上去踹他,这狗不咬人。”则代表了挺人派。挺狗派的呼声远远压过了挺人派,成为街面上的第一大派。虽说这年头狗咬人不算是什么新闻,但那只是主观臆想、舆论导向而已,并非每个人都有机会亲见而不用亲身体验,这也就是为什么挺狗派人多势众的重要原因。
周围不断升级的躁动喧哗依然无法感染崔晨和酷狗的情绪,与此同时,则诞生了第一位因围观而中暑昏迷的群众。人们开始意识到,再这样观望下去是对生命健康的极大冒险,话虽如此,却依旧没有谁愿意就此离去。
这真是一个疯狂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