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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小蜻蜓 如此相遇

莫停,在路灯停止闪动的最后一刻进了家门。

那是一个没有院子的平方,也就二十几平米,在大都区,这样简陋的房子并不多见了,莫停一家却说得上是衣冠简朴古风存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衣冠简朴的经济基础决定古风存的下层建筑。

进了房间,莫芷正在伏案书写作业。见过后,他就径直走到房门靠里的属于自己的屋子里了,虽是自己的,也就十平米见方。可莫停每每回来,还是仍能真实的体会到那种非同一般的亲切感。

按他的习惯,他喜欢一会回就用目光扫一遍自己收藏的为数不多的书。可这些书,有的他自己也没看过,只是喜欢它们静静的存在那里的样子,简简单单,完完全全,特别是白天,阳光斜照在书页上的时候,让他感到踏实。

莫停看到一本去年买的书,韩少功的《马桥词典》,这本书他是看过的,可不尽读,姑且是看了个皮毛吧。对于上个世纪的“寻根文学”他也是一知半解的,买的时候也只是因为这个作者不像是莫言,二月河那样,为我们所熟知,人总是渐渐会对某个领域红极一时的代表失去兴趣的,就是源于这个道理,莫停买了它。

书中的叙事独具色彩,有这么个解释:“贵生”是指男子十八岁,女子十六岁以前的生活,书里的马桥人看来,人在这个年龄以前的生活是幸福的。十八岁以后要成家立业,承受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苦恼。男子到了三十六岁,女子到了三十二岁就称为“满生”,意思是活满了,再往后,就是“贱生”了。

读过这些,莫停忽想到以前语文课上,老师有讲过的诗人顾城的死的故事。若按照《马桥词典》上的说法,顾城在年仅三十岁自杀也不足为奇,莫停开始设身处地的将自己化作顾城。一个到“满生”的青年诗人,正是当写当想当拼当闯之年,这个时候羽化而登仙,只一个原因,夕阳无限好。又是“满生”已过,即是将要步入“贱生”了,顾城自发的觉得活着也没有多大的兴趣了,该辉煌的也辉煌了,想经历的也经历了,人生在世已再无他念,索性空门遁破,不选出家,选自杀。莫停沿着这个思路,越想越是明了他当时的选择了。他还是觉得世上也就只有他能明白了。这与之诗人的特质相符,潜移默化中也印证着这一点。

这时,莫停轻叹了一句,“还是做个普通人好啊”。

视线再转,是一本常玉的画册,是简装版的,单说印刷的颜色和质量都让人大为失望。咋一看,买者买它回来,一定不为艺术,只为提神。既看到常玉的画册,莫停难免会感悟一下,岁月恰似一幅常玉的作品,想给予其艺术的名号,可又让常人看不出名堂,不细细品味,苦苦斟酌,完全是毫无艺术可言的。型之边线至黑而浑厚,犹如我们对待生活的不苟和无奈,稍显夸张甚至是不着边际的色彩,不严肃,也不尽是搞笑,观看时,终会在其中幻想出昏暗的,可也是让人窒息的桥段。

文学属于艺术,可艺术又是文学的全包围结构。莫停想着,放下常玉的画册。脸上开始挤出出少有的微笑。

因为他看到了桌子上的纸,纸上的字是他写的。是一首诗:

雨中江南

一片雨,

下尽了江南墨色。

两点绿,

点完了心中忐忑。

环于漠北烟沙的人,

愀然对视。

止于江南水道的夜,

轻摇一朵云翳。

湿冷的泥板下刻写了前世未完的神话。

任你站在碧水湖畔,

狂唤纤夫,

渡回玄石印字。

雨,迷失在南国山洼,

涨满离忘的怒,

诗人的倦。

飞沙走石化为落雁。

引求学的客,

猝停前行的步。

你看不见雨的到来,

悠悠间,

只觉茶冷得快。

难解眼前的困。

最是雨中江南,

望断兰亭创赋。

又走过西湖,路过轻舟。

悬着的心不书心里的恨。

而我愿过苏杭的镇,

淋去满脸的醉。

再将明日的诗,

写下飘香的桂。

取一个名字,

我想最是“江南雨下”。

莫停

莫停没有去过江南,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几次镜头下的江南。不算见过江南,也属相识吧。他喜欢吴中的名人,特别是古代的。要说为什么,一半是因为心里对于文人的敏感,一半是出于自己由衷的喜欢唐寅。喜欢那一种放浪形骸之外的生活态度,和一种对万事都看开的大无畏心态,的确,莫停是需要这种态度的,因为自身有些轻度抑郁的他,或多或少的需要一些心理上的慰藉,哪怕是一种空想,当一个极度失落寻不到任何聊以慰藉的少年找到了一种慰藉的时候,他眼里的世界就又是多姿多彩的了。比如,以后他将会是一个可以养活自己的诗人,小有名气。做诗人,是需要有一定的抑郁的,否则他们对感觉不会拿捏得如此到位,在表现上亦不会这么独特。忧郁这种特质终究是不好的,可为人这样不妥,为诗应是可以的。莫停知道自己可能是有些不正常的,但是这些对自己的猜测也都止于可能,话说回来,要真是,他还会兴奋,因为这没准儿是使自己成为诗人的一个优势,他总是想起老师说的一句,不抑郁的人是不会写出好的散文的,像郁达夫写的《故都的秋》。

想到这里,莫停坐了下来,夏夜总是能听到蛙叫和蝉鸣,可他却无心写这些,提起笔,从纸堆里抽出一张白的,在上面写到:

我反复的想,想写一些具有颠覆性的想法,想来想去,还是这样下笔吧,抑郁的人可以写出让人拍案叫绝的文字,我可以理解为抑郁的人就是精神有问题的人,精神有问题的人,就是头脑有毛病的人,头脑有毛病的人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可是那些不正常的人却常能写出让正常人称赞的文章,这是为什么呢?我只能说,不正常的人的能力比正常的人大得多。不过得看在什么事上,比如说,一直患有疯狗病的狗,简称为不正常的狗,和一只正常的狗相比,那它们在某些能力上是大为不同的,在咬人这项能力上,不正常的狗就比正常的狗强多了。

“哥,你又在写东西么?”

莫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来到了莫停的身边。

“哥,饭做好了,爸妈叫我们呢。”

“好的,让哥写完这一点,就去,你先去吧。”

“恩,可别太久啊,妈说久了就来催你了!”

房间很小,他们的对话被房门外的父母听到。

“快点吃饭,你晚会儿再写吧!”

莫停妈不耐烦的喊到。

“哥,快去吧,我送你个礼物!”

“什么?”莫停放下笔,站起身来。

“这可是今天我最自豪的东西呢。”

莫芷低着头,一只手从兜里摸索着什么。

“到底是什么啊?弄得这么神秘。”

“好东西,一个适合哥的东西!”

说着,莫芷从自己的背带裤里掏出一杆圆珠笔,样子很普通,宝蓝色的笔身,就像是为贩卖某种商品而做宣传随即派发的礼品一样。

“这个是?”

“嘿嘿,这个是老师今天奖励我的!我得了三朵小红花,老师就给我发了这个!我看哥总是再写,所以就想送给哥啦!”

莫停沉默了,这句话像是迎面袭来的耳光,正正打在他的脸上。不知怎的,他就是这么觉得,因为他忽而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原来还是受人关注的,而这个人就是他的妹妹,得不到任何成绩的莫停干脆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对不起妹妹的看得起。

“你相信哥?”

莫停知道这个问题有些傻,可是他忍不住要问。

“当然啦,哥会成为像李白那样的诗人的,老师说李白是最好的诗人!”

屋子里出现了第三个人的声音。

“怎么回事,你们两个!快来吃饭!”

莫停和莫芷停止了交谈,简单的收拾了下,就出去吃饭了。夜幕暗了,起码比刚才暗了。

晚饭后,莫停喜欢独自一人外出散步,这个习惯他从上高中就保持着,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到这个时间,他还格外激动,真是不到时期盼,来到时兴奋。他想,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脑子静一静,哪怕只有一会,他也会很享受。莫停以为,当你置身这个世界却又本能的不去融入它的时候才是一种美,一种他所谓的个性,看着灯红酒绿里的善男信女,莫停始终保持着不怕别人看不穿的人生态度。所以,在他的骨子里是有做个隐士的天赋的。

家门口的路灯,像是指引他的灯。看着他走,又看着他来。

莫停走出家门口,大约走到离家一里的地方,就会见到乞丐,今天也不例外,这乞丐是个年轻人,浑身写满了黑乎乎的车辙印,面部轮廓分明,腮上全是胡须,也难怪,干他们这一行的,稍打扮下就像个行为艺术家。

这天晚上有点冷,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一目方可望尽。

这个乞丐和一般的乞丐不同,他不周游,选定一个地方就要逗留很长一段时间,莫停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呆了多长的时间,只是一个人杵在那里,风雨雷电皆轰他不走,魑魅魍魉也吓他不去。有时,他就像一桩木头,只是没有目的,不待兔而已。有时他又像一个疯子,痴狂的呓语着令他变成这样的原因。

莫停走到了他的身前。撸了撸袖子,深秋的晚上,多少还是有点冷的。

家的附近有条人工河,新修的,是为了那年竞选卫生城市用的,现在看来真是利于民了,因为沿路建河,还是很惬意的一件事。

他想,当一个乞丐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可以直接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对自己的,或是对这个世界的,他们可以没有任何保留的脱光自己的衣服,也可以趴在地上像孩子一样连滚带爬,可指着大街上看不顺眼的人破口大骂,又可以想哭哭想笑笑。他即使是装疯卖傻,也是一种痛快,阵阵歇斯底里过后,也大可安然睡去,全不管不顾世人的眼光,不需要任何人为其遮丑。他又想,或许世界的造物者真的是不会对任何一个人施以恩宠,得到一些就必定要失去一些,你既然拥有了这样终日酣畅淋漓的生活状态,那么你也就必定要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过着风餐露宿的悲苦生活,这在莫停看来是合情合理,合乎逻辑的。

乞丐摊在自己围铺的被褥上,全身不动,只有右手端着乞食用的饭碗,上下晃着,里面的零钱被震的玲玲作响,响声在安静的小巷里尤为剧烈,过路的却全然不觉。

莫停从兜里掏出一张快要两半儿了的一元纸币,递给了正在晃饭碗的乞丐。

乞丐的身体顿时一怔,好像是看到了最为美丽的风景,即刻抬起头,看着莫停。

乞丐很年轻,满脸油渍,最是那双涂满黑圈的熊猫眼尤为醒目。

正当莫停还在打量这个“老朋友”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认识新朋友。

“阿黄,你看,这个人真可怜!我们给他一个钢镚儿吧!”

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少女,出现在莫停的身旁,路灯透过她的身体,印出迷人的曲线。这个少女牵着一条金毛寻回犬,这狗应该就是阿黄了。

“来,阿黄,我们给他!”

阿黄对着乞丐吠了两声,表示它听明白了主人的话。

“阿黄真乖!来,我们给他!”

说着,少女又给了乞丐一个钢镚儿。

阿黄还是对着乞丐叫着,甚至局面有些失控,它的双脚还离地,做扑食状。可能除了它自己,没谁知道它想表达什么。

“啊——哦——哇——哈——啊!”乞丐看着狗,突然尖叫着站了起来,对着阿黄张牙舞爪,样子很可怕。

“怎么回事?啊——!”

少女也被吓着了,他身旁的莫停也是看的目瞪口呆。

乞丐快速的朝少女扑去,到现在为止,莫停还是在扮演一个看客!

“啊——,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走阿黄!”

少女想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乞丐抱住了她,开始疯了似地狂笑。

“啊——!救命啊,救我!”

少女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吓着了,本能的做出呼救,美丽的脸上,显出了因恐惧而扭曲的面容!

阿黄见状,也在第一时间咬住了乞丐的左腿。

莫停不再沉默,上前英雄救美!

他左手扯着乞丐的缠满破布的衣领,右手用力的去拉乞丐的手,希望可以让拽开他们两个。可是乞丐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死命的握住女孩的手!

莫停发现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可女孩更着急了,她语无伦次的说着,“快点啊·······快点啊,把他推开!他弄疼我了!他是个疯子!你松开!”

这时,一道蓝光从莫停的脑中闪过!他看到了,那个乞丐吃饭的家伙——装满钢镚儿和纸币的缸子!

莫停松开了乞丐,冲向离自己还不足一米的乞丐“基地”,拿了他一天的“劳力”,把他们全部倾倒在同样离自己很近的人工河里。

这个举动,激怒了乞丐,乞丐一把甩开少女!朝莫停的方向跑去,如果说莫停所处的位置好比自己的阵地,那么此刻他也已失去了最后的防线!不过他还是要摆个阵势,准备迎敌!

谁料,乞丐直接冲过了莫停,做了一个只有在电视上才会出现的高难度跳水动作,没错,他纵身一跃,寻他的银子去了,如此不计后果的尝试,自然也是最直接的,最为莫停欣赏的。

“噗通”一声,乞丐真真正正的投到了水里,街道上来人稀少,故而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此情此景。

坐在地上的少女和站在地上喘着粗气的莫停都看着水面,惊呆了······

两人看了足有半分钟,后又不约而同的相互对视,如果有旁观者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可是遗憾的是,今天没有观众只有秋风、两个主角、一个反面人物和一条狗。

“你······你······你没事吧,刚才真是······真是······真是突然······”

莫停说的结结巴巴,组织不好语言。阿黄却能,因为它只有一句台词。

“我的狗、狗,它没事吧?!”

女孩挤出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

在莫停的日记里有这么一句话,“假如人生是一个骗子,那么我就是他永远的受害者,假如人生是一个耍猴的人,那么我就是他手里的猴子,假如人生是一出闹剧,那么我就是写下这出闹剧的三流文人,假如有一天,人生变得美好了,变成了一个女孩牵着一条狗从我的脚前走到我的脚后,那么我不再愿意做那不好的一个,我想做一个能天天看到女孩和狗的普通人!”

这段话就是写于这个夜晚的······

一小时过去了······

“原来你们家也住在这附近啊!我家就住在前面的那个小区。”女孩说。

“恩。不远,不过我家不是家属院的。”

“你是高中生?还是······”

女孩轻摸着阿黄的头问莫停。

“高中生,我在城南读书,姐,你呢?”

“姐姐?我看着很大吗?”

“不是,不是,不是,我只是······我只是······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叫?”

除了妹妹,莫停很少和女孩说话,所以会很紧张。

“什么不是、不是的?哎呦,你耶着喉咙了?”

“不是,不是,就是我其实是······是·······,唉、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叫你。”

“不用叫我姐姐,说不定我还没你大呢!我也是高中生,对不对,阿黄!”

“哦,原来姐姐也是高中生······”

“你看你看,你又来了!”

莫停把头一低,不知道该说什么。女孩捋了捋自己乌黑的长发,接着说。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莫停。姐······额、额、不对,不是姐,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孩差点笑出声来。

“我叫······你就叫我小麦吧。”

女孩欲言又止,于是说了个外号。

莫停心想,小麦,还不如叫大米呢,不然叫个高粱也行啊。转瞬一想,大俗即大雅嘛。

“这是阿黄,来,给这个叔叔打个招呼。”

“叔叔?!”莫停被这突如其来的称呼给打蒙了,不能再女生面前跌份儿,宁装见怪不怪状。

“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啊?”

“因为我小麦色,这个解释合理吧。况且我的狗叫黄豆,叫这个不是和他很般配嘛,嘿嘿。”

女孩又抚摸着阿黄,接着说。

“光是你问我了,我倒是发现了,你是做人口普查的吧,现在几点了,我们别光站着了,走走吧,天夜晚了,我也该回家了,对不对啊,阿黄。”

阿黄似乎明白了什么,看着主人频繁的叫着。

莫停想到了一部名叫《那人那山那狗》的电影。没有看过,猜着因该是关于狗的。

“恩,好的,我送你回去吧,我们的家应该离得不算远的。”

“恩,那也行。”

莫停暗喜,他预感自己和这个女孩聊得来。

“看得出来,你一定很喜欢阿黄吧。”

“那当然啦,他是我的朋友,不对,是男朋友,不、不,也不对,应该说是亲人!”

“哦,反正我认识的爱狗的人不多呢。”

“那些都是没心没肺的人!”

“不是吧!这么说就有点······”

“哈哈,我说笑的,不是特别厌恶那些不爱狗的,只是从根本上喜欢那些爱狗的人!”

已过十点,街上的人少得可怜。几小时前还生意正隆的饭馆也陆续打烊,能见的只有星夜和霓虹在有机玻璃上的反光了。这片地界按行政上划分应属大都区的近郊了。所以饭店一过,待到七八个星天外出现时,人就纷纷窝进各自的小窝去了。

小麦指着后面说,“你说,那个犀利哥不会有事吧?水可是冷得很。”

“我这可是正当防卫,应该不至于坐牢吧。”

“我觉得我们明天还是再来一趟,看看他怎么样了。”

“要不咱们现在回去看看?”

“你还真是傻啊,现在他说不定还处于那种癫痫抽疯状态呢,这次要是再换个目标,换成是你当人质,我来救人,我可不敢保证能让他再跳一次湖啊!”

“那我们明天来吧,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担心,毕竟我天天散步都能见到他。不行,我还是觉得我们现在回去,我真是怕他已经傻到连挣扎都不回了,就沉在哪里等死,这可不行,那我不成杀人的人了,我得回去。我还不行天天被人通缉呢。”

小麦猛拉住阿黄,表示叫它慢些,然后对莫听说。

“看你说的夸张的。那好,那我就再陪你走一趟,不过话可说好啊,我可是不会在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了。省的······”

“恩,放心吧,我也就是去瞄一眼,图个心里踏实。”

两人掉头,朝反方向走去,这时,他们才发现,掉转方向的这里已经离案发现场很远了。

小麦和莫停到了那里,发现那里已经围满了人,在很远都能听到警车的声音。本为图个心里踏实的莫停心里这时更不踏实了,他开始紧张,那个乞丐是不是真的如自己所想,溺死在了人工河里,成了自己急中生智的牺牲品了呢?

“小麦,你看,我说什么,果真是出事了······”

“你别着急,先看看是怎么回事好不好!”

阿黄听到警笛声,吠得更欢。

莫停定神细看,隐约中看到了那个邋里邋遢的乞丐,他被人用毯子包着,坐卧在人群的中央。莫停再走近些,在围观的人里探了探头,发现正是那人,在警车耀眼的警灯下打着哆嗦。他心中的重石顿时轻了一半。

小麦亦是心有余悸,在远处隔岸观火。

莫停回来了,对小麦说。

“没事,走吧。看到他了,除了头发比原来更帅以外,别的没什么不一样的。还好还好,吓死我了!”

小麦狠拍了莫停一下,“我早就告诉你了嘛!他一定不会有事的,生命力顽强着呢!”

莫停快把小麦送回家了,就在两人站在小区大门口的时候。小麦忽然问道。

“你有梦想吗?”

莫停听到这个,先是颦了下眉,说,“有!”

“能告诉我它是什么吗?”

莫停听了下来,他从兜里掏出将才妹妹送给他的圆珠笔,然后握紧,若有所思。

“你不会是想当个买笔的吧?”

“噢、噢、噢,那到不是,嘿嘿,不是不是,我是······”

“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一定比我的梦想好!而且会更能实现!”

“算了,给你说了你也不懂,我的梦想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我的也是!”

阿黄乖乖的卧在那里,听着主人和莫停的对话。

“得了吧,一个买笔的厂主,这个梦想还是横有可能实现的嘛!”

“谁说我要当什么买笔的了,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当一个······当一个作家!”

小麦躬身抬起头,仰视着莫停,说。

“让我看看这未来的大作家究竟什么样啊,呵呵。”

莫停连忙挥手,样子很是羞涩。

“别、别、别、别,我真的只是说说而已,既然你问了,我当然要说实话啦!”

“可是我可不只是,听听而已的。恩,你人很好啊,实在!”

“那你梦想呢?还没告诉我呢。”

“我的梦想,就是想向阿兰德龙那样活着。你知道谁是阿兰德龙吗?”

“这个我不知道,不过很耳熟呢,是演员吗?”

“恩!是的,不过我并不是喜欢他出演的作品,我是喜欢他的生活状态。还有······还有······还有他从他朋友那里得到的温暖!”

莫停听糊涂了,问道,“什么他从他朋友那里······”

小麦打断他,说,“嘿嘿,这个你当然不知道啦,等到你以后了解他这个人了,你自然也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了。好了,就送到这里吧,我也到家了。”

“恩,你说我们还会见面吗?”莫停说。

“我想会吧,也许明天就会。”

小麦走了,莫停目送她消失于自己的视线,莫停也该走了。

他回味起这几个小时,归结的上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了,有些戏剧性的色彩,从认识小麦,到乞丐投河。总的说来,相见是不正常的,还好想离是正常的。

从此莫停的心里住进了一个人。不过还有一件事他必须搞明白,那就是那个名叫阿兰德龙的人。

路灯,全都亮了,它们一齐点亮了作家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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