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狼还真是昨天那匹。贺飞此时心里叫苦,却不知那狼心里也在叫苦。
其实古风还是没有看清楚,这匹狼不仅尾巴呈双色而已,事实上,在它大大的尾巴下面,还有一红一橙两条小尾巴,总共三条尾巴!就因为这一点实在太另类,所以在狼群里备受排挤,待不下去,被迫独自流浪,来到这片区域。恰好这片山林虽有猛兽,但数量并不是特别多,而人类活动虽然比较频繁,但只要小心些,看到人数比较多时,就躲着点,还算安全,关键是不受欺压,于是就在这里定居下来。昨天到常去的小溪边饮水的时候,遇到这个人类,本以为可以打打牙祭,改善下伙食了,谁知道刚要扑上去,却见那人类双眼突然大放异芒,那光芒比幼时狼群里狼王的眼睛都要明亮得多,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像要将它的灵魂从身体里抽出去一般。它被吓得扑通一声掉进小溪,爬上岸后夹起尾巴就逃,连头也没敢回。逃离之后,也不敢再呆在那里,向着一个方向跑了几十里,才放下心。今天又出来找水喝,没想到怎么又遇到了这个人类小子?
那狼吓得有些发傻,想要掉头逃跑,又不敢,也只好傻愣愣地看着贺飞。
一人一狼就又这么互相死死盯着。古风固然心惊肉跳,几次都想扔掉长枪,拔腿就跑,却又害怕跑不过狼,徒然丢了性命。那狼却也好不到哪去,盯着古风,害怕得四脚发软。
对视良久,终于是那狼屈服。它放下身子,趴在地上,三条尾巴在后面扫来扫去,可怜巴巴地看着古风,头一点一点的向他致意,嘴里呜呜有声,就像条养熟了的大狗。
古风心里大奇,心想它这是在干嘛?难道红尾巴的狼和别的狼不一样,在开饭前要先做个仪式?但看着又不像,倒像是在讨好自己。手中长枪仍不敢放下,犹豫半天,壮着胆子向那狼说道:“你……你害怕我?”话一出口,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又想真是吓糊涂了,跟个畜生说话,它能听懂才怪。
谁知那狼听了,竟点了点头。古风更奇,执着长枪,又说道:“你……你能听懂我说什么?”那狼又点了点头,还看了看他手中的长枪。
古风觉得真是混乱了,一头狼,居然能听懂人的话。定了定神,说:“你不会咬我吗?”那狼又点点头,还向前爬了两步,尾巴摇了又摇。
古风略微放些心,说道:“那你走吧!”那狼如闻大赦,起身就跑,跑了几丈远,又立定身子,转过头来,看向贺飞,慢慢又跑了回来。古风一直盯着那狼,见它回头,大惊失色,刷地又抄起长枪,颤声说道:“你……你说过你不咬我的!”却见那狼跑到近前,又停了下来,摇着尾巴,趴下身子,做出友好姿态,慢慢向前挪动身子。古风想了一想,问道:“你是想喝水是吧?好,好!那你慢慢喝,我先走了。”说着捡起葫芦,提着枪,面向那狼,就这么退着往后走。
那狼呆了呆,跟上两步,又做出讨好姿态。古风忽地醒悟,说道:“你是想跟着我一起走?”那狼连连点头。古风奇怪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那狼自然没办法说出来,只是点头摇尾巴的,竭力讨好。
古风楞了一会儿,心想,它不吃我,已经是万幸了,它如果想吃我,我反正也打不过它,它要跟就跟着吧!看这狼这么聪明,有它作伴,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它能听我说话,不然我一个人,闷也闷死了。于是收起长枪,叹了口气说:“你要跟就跟吧!只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唉!”
听了他这句话,那狼似是很高兴,摇头摆尾地跟了上来。
一人一狼,继续向着南方走去。有了这匹狼的陪伴,古风少了许多寂寞。他已经发现,这匹跟着自己的狼,其实并不是那种成年饿狼,而只是一只半大小狼,只不过它体型比较大,比寨里狩猎队平时猎回的大狼还稍大一些。更让人惊奇的是,它居然长有三条不同颜色的尾巴。古风十分惊奇,于是给狼取了个名字,叫做小三。那狼听了很兴奋,因为这是主人的认可,意味着他不会再赶自己走了,它一直觉得主人身上一定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跟着他肯定对自己有好处。所以它兴奋地扑上来,两只前腿搭在古风肩上,张开大嘴,伸出舌头,在古风的脸上狠狠舔了几下,以此表达感谢之情,却把古风吓了个半死。
嬉闹一会儿,眼看天色将黑,古风决定觅地休息。
这还是古风第一次独自在丛林里露天过夜,昨晚虽然也是露宿,但好歹还是在过去家园的旧址,心里仍觉得是在家里。此时远离家园,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幸好还有小三陪伴,不然可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一面四处张望,一面跟小三说着:“小三,天黑啦,我们得找个地方睡觉了。我们住什么地方好呢?”小三跑到他前面,扭头看看他,又向着一个方向跑去。古风喜道:“是了,你是本地人,知道哪里好住。”虽然小三只是一匹狼,但它聪明异常,贺飞不由自主把它当成了人一样的伙伴。
小三引着古风,跑了约有二三里,来到一面矮崖下,身子一低,忽然不见了。古风跑到崖前,才看到那里有个小小洞口,原来小三已经钻了进去。古风向洞里看了看,发现里面虽不宽敞,但也并不狭小,住下两三个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当下也钻了进去,放下身上的包裹,打量这个洞穴,只见里面一块平整的地上,还铺了许多枯草。小三讨好地示意他坐到草垫上去。古风笑道:“这是你的家?”小三连连点头,低眉顺眼,呜呜了几声,似乎是说不好意思,这里太简陋了。
古风失笑,小三虽然说不出话,但他感觉自己就是听懂了。略歇息了一会儿,又走出洞穴,趁着天还没完全黑,捡了些树枝拿回洞穴,升起了一堆火。小三在旁边看着,居然不怕火,也凑过来看那火焰。
古风取出一个馒头,看了看,对小三说:“我可以吃这个,可是,你吃什么呢?馒头你吃么?“
小三瞥了瞥他手中的馒头,嘴巴一咧,似乎有些不屑,绕过火堆,独自跑了出去,估计是找吃的去了。
古风啃了个馒头,喝了点水,枕着双手,躺在草垫上。洞穴朝南避风,火堆烘的洞里暖暖的,劳累了两天,古风迷迷糊糊得就要睡去。正在这时,忽然听见洞口有些动静,急忙看去,原来是小三回来了。
小三嘴里叼着两只兔子,放在火堆旁,古风问道:“你怎么不吃?”小三咧咧嘴,侧过身让古风看自己的肚子,意思是自己吃过了,这两只兔子是带给他的。
古风大喜,这两天馒头也没吃几个,更别说肉了。再说,少年心性,能亲手剥下兔皮,再放到火上烘烤,这份乐趣也无法抗拒。当下也顾不上疲惫,跳起来,抓起一只兔子,抽出短刀,就着火堆的亮光,准备给兔子来个开膛破肚。
左手持兔,右手执刀,却楞了半天,不知从哪儿下手。换了其他丛林少年,长到十二岁,不知道亲手宰过多少狐兔了,可古风却的的确确没有干过这事。鼓捣了半天,才终于剥掉了兔皮,取出了内脏。身边没有清水,也就不再清洗。找了根树枝叉上,伸到火上烧烤起来。
第一次烧烤,成果不问可知。半边被烤得焦糊不堪,另半边看上去似乎还行,用牙去咬,却咬不动,原来没熟,继续再烤,却又烤糊了。古风放下手中树枝,叹了口气。原来烤肉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活。幸好小三在旁,闻到熟肉香味,馋的口水直流,它不嫌烤得难看,见古风不吃,便老实不客气地张嘴咬起,趴到一边享用去了。
首次烧烤,以失败告终。
古风将眼光瞄向第二只兔子。心想小三这家伙真不是一般的狡猾,就像知道我不会烧烤一般,所以才准备两只。这第二只就熟练多了,连剥下的兔皮都相对完整。仍找了根树枝叉上,这次小心翼翼,勤翻勤转,虽然局部仍然焦糊,但总算大部分可以吃,只可惜没有盐巴作料。
不过古风两天来,只吃了两个馒头,刚才闻到肉香,早已食指大动,此时终于烤出能吃的兔肉,哪还管有盐没盐?便连烫嘴都顾不上,大口撕咬着吃起来。一时之间,洞内犹如人狼竞赛,撕咬咀嚼之声不断。
那兔子颇为肥大,古风虽然饥饿,吃了小半个,却也饱了,想了想,撕下一个兔腿收起,预备着明天路上吃,其余的,又都丢给了小三。
吃饱了肉,靠在草垫上,看着仍在撕咬着兔肉的小三,心想,多亏了小三,才能吃到兔肉,虽然被惊吓两次,却也值得了。
小三吃完后,主动守到洞口火堆旁。古风躺在草垫上,头枕着包裹。想了会爹娘,又想了会儿外公,还有表哥表妹他们,又想到被毁的潜龙寨,想着明天又将启程,又想到不知那什么“离草”到底长什么样?听着远处不知名野兽的吼叫声,又略微有些害怕。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沉沉睡去。
凌晨时分,火堆上的木柴烧尽,洞内渐渐冷起来。睡在洞口的小三突然睁开眼睛,转头看向古风。
古风仍在沉睡,但此时的他,却全身笼在一层淡淡的乳白色光晕中。那光晕似乎能隔绝寒气,在那光晕中,古风倒像是睡得更加舒展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