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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具有腐蚀性的血液

缩在半透明黑色球体里,白裔心思千回百转,自己的龟息术最多能维持五息时间,四周自己施展的迷雾术也将散去,到了那时,失去了荫庇,八成自己就要成了这只该死的妖兽的晚饭,白裔瞄了一眼躺尸在地上的王四,他的肚子被自己的石头匕首划开,白花花的肠子流出来,此时湿哒哒的混合了地上的泥土,黑的红的白的搅在一起,看起来令人分外恶心。她不想死,更不想要王四那样的死法,自己为了杀死老魔头,花费了巨大的代价获得了自己的自由,现在还没怎么享受到自由带来的乐趣,怎能折在此处这种鸟不拉屎的林子里?想到这里,白裔拿起石头匕首对着自己手腕处的大动脉横着就是一刀,却不想石头匕首刚刚在和彤雀战斗时磨损过头,刀头钝了许多,已经没了初时的锋利,白裔又有点狠不下心,到底是自残,力道小了不少,这一刀下去,口子是划开了,但是却没多少血流出来。白裔疼得一哆嗦,牙齿咬住下嘴唇,狠狠心抬手又是一刀,这下可是用上了全力,手腕处鲜红的血液立刻喷涌而出,浸红了白裔的灰色棉麻衣,令人惊奇的是,白裔的血液里透出一股淡淡的昙花香,充斥整个球内。五息时间转瞬即逝,半透明黑色球体已经开始渐渐转薄,眼看着就要裂了。白裔飞快的将手腕处的鲜血抹到石头匕首上,直到灰白色的匕首整把都被浸透成了暗红色才罢手,她也不管还在流血的手腕,直接握着滴着血的匕首就走出了半透明黑色球体。彤雀立刻察觉到了白裔,它回过鸟头,就看到白裔大半个袖子全部被鲜血染红,有些不解,这个人类怎么受伤了?自己好像没有伤到她呀?淡淡的昙花香从白裔身上散发开来,她拿着对着彤雀莞尔一笑,冷冷道:“你的死期到了,鸟。”一股危险的气息从白裔身上传出,彤雀突然感到一阵寒意,面前这个小小的修士身上透出一股它很讨厌的味道,令它心生退意。

那是腐朽死亡的味道。

白裔动了,脚下的白色祥云浮现,她的身形动如闪电,一息之间就已到了彤雀的正前方,不再躲藏,白裔大大方方的举起滴着血的手腕,对着彤雀就是一甩。彤雀没有料到白裔会改变她的攻击方式,虽然避了避,但是仍然被一串血珠扫到,彤雀无坚不摧的羽毛沾到了白裔的鲜血,竟连同着羽毛下的血肉瞬间被腐蚀掉了一大块,露出了里面森森的骨头。彤雀又痛又惊,翅膀对着白裔直扇,试图不让这个能轻易伤到自己的人近身,然而白裔的速度原本就快,身上的血不要命似的想甩就甩,岂是这二阶彤雀能够抵挡得住的?不过几个来回,彤雀身上便被白裔的鲜血腐蚀的几乎没一块完好的地方,原本一身油光滑亮的红色羽毛现在东秃一块,西焉一片,它身上疼得不行,低耸着脑袋,整个身子伏在地上,无法动弹,再不复刚才的嚣张。白裔重创了彤雀,却也有点用血过度,手上的石头匕首仿佛有千斤重,她只得用两只手颤颤巍巍地握住刀柄,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流不出什么鲜血了,但是刀刃方才吸饱了白裔的血,此刻仍旧暗红的吓人,白裔向前一跃,跨坐在了彤雀的脑袋上,拿匕首抵住了它的喉咙。彤雀已通人性,它知晓自己约莫是完蛋了,拼着最后一口气,嘴里冒出红烟,妄图自爆妖丹,与白裔同归于尽。白裔虽然从未同妖兽对过战,没有对抗妖兽的经验,不知道一般死到临头妖兽都会选择爆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她也不是笨蛋,知道彤雀嘴里冒红光肯定不是好事,直接拿着匕首就对着彤雀的喉咙轻轻一划,它坚硬的羽毛根本无法抵御浸过白裔鲜血的刀刃,被白裔轻而易举的割开了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彤雀嘴里的红光暗淡下去,似乎是知道了自己已经死路一条,彤雀开始凄惨的发出哀鸣声,白裔的力气也所剩无多,割不下去了,拿着刀喘了两下,继续割起彤雀比树干还粗壮的脖子来,彤雀的兽血似乎永无止境的喷洒在白裔的身上,她整个人都成了个血人,鲜艳的血顺着她的头发、衣服边滴落在地。白裔也顾不了身上的彤雀血,认真的切割着彤雀的脖子,过了好一会儿,白裔终于割破了彤雀的气管,彤雀再也叫不出来了,头一歪,就此死去。

彤雀死了,白裔一颗大石落地,坐在彤雀的身子上粗喘着气,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定会大吃一惊,一个浑身浴血的小女孩就这么坐在一头巨大的妖兽之上,血腥无比,表情可怖,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远处传来更多彤雀的尖叫声,白裔喘着气抬起头仔细听去,声音来源之处离她大概有十里地那么远。败叶之林遍地危险,彤雀是一种群居生物,这只被杀死的彤雀是被王四引出族群聚居地的,现在它死了,妖兽之血的气味又这么浓厚,大概过不了片刻,其他的彤雀就会察觉到自己同伴的死亡了吧,此地不宜久留,白裔跳下彤雀的尸体,走向躺在一旁的王四尸体,站在王四尸体的面前,白裔有点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王四可以说是因彤雀而死,但是的的确确是自己下手宰的他,虽说自己没留下什么心理阴影,但是就这么放他暴尸荒野也不太好,白裔蹲下身,翻出了王四的乾坤袋,塞到了自己兜里,自言自语道:“你姑且也算作是我杀的吧,但是如果你不把那只妖兽往我这边引,那也就没这事了,综上所述,我也不欠你什么。你的乾坤袋就这么放着也太浪费了,姑奶奶我正好初出茅庐,缺点物资,你的东西我就收下了,作为回报,我会找个地方把你埋了,你看这样如何?”当然不会有人回答白裔,她大大咧咧的拖着王四的尸体来到了最近的一棵石腐树下,挖了个坑,把王四放了进去,想了想,出于人道,又摘了一朵地里长的白色小花,一并放了进去。

远处彤雀的啸声越来越近,白裔再不敢呆在原地,她所处的地方已经离桑砌城郊外不远,只要出了败叶林,入了有人烟得城郊地界,这些妖兽自然就不敢跟上来。白裔一把拖起地上的彤雀,一溜烟的朝着树林稀少的地方跑去。

之后白裔便来到了破庙,刘真自己搭的草垛在白裔看来还算顺眼,那只彤雀尸体体积太大,白裔把它扔在了后院里,也不管身上的彤雀血没洗掉,累的一头倒在草垛上,沾床即睡。令人感到神奇的是,白裔手腕处的伤口随着她的呼吸渐平,开始逐渐自我愈合,不过一刻钟,白裔手腕处的皮肤就光洁如新生,完全看不出有受过伤的痕迹了,

然后,就是她遇到刘真以后的事情了。

再然后,白裔心安理得的花着王四乾坤袋里的灵石,心安理得的用王四的灵草修炼,又心安理得的卖掉了王四乾坤袋里的凤凰玛瑙石耳环,她并不知道王九一路人与王四的关系,虽然王四穿着和王九他们一样款式的火鼠袍,但是当时王四身上的火鼠袍已经烂成条条,分辨不出本来的模样,她根本想不到这一点,王四与她互不相识,虽然白裔失手杀了他,但是在白裔的观念里,王四纯属自己运气不好,因果循环,老天爷就是要他在那一刻在败叶之林去阴曹地府报道,白裔只是老天爷为达到自己目的的媒介而已,自己一点也不欠王四。她根本不知道有人会来找王四,还不偏不巧和她住到了同一个客栈里,是以,白裔毫无防备。当她拿着牛肉包子回到自己的地字三号房,发现自己设下的简陋禁制被破,房门半掩,窗户打开,原本应该乖乖等她回来的刘真小盆友不见踪影,桌上自己留给刘真打发时间的《天源大陆:你不能不知道的那些事儿》还半开着,明显是有人看书看到一半,却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看下去。桌子上还插着一把小刀,刀下有一张纸。白裔把牛肉包子放到桌子上,一脸苦恼道:“这都什么事呀。”

白裔坐到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顺手拔了小刀,把那张纸从刀尖上小心的抽取下来,手一抖展开了对折的纸张,看起其中的内容:“刘真在我们手上,若不想他死,马上来桑砌城浮木区西北处的若梦广场找我们。”

淡定的喝了一口水,白裔收起了这张纸,一个人对着墙壁静默了一会儿,突然扬手抓了抓脑袋:“这抓走刘真的人真不厚道,一点也不专业,好歹给写个若梦广场的具体地址呀,那么大个桑砌城,我哪知道什么若梦广场在哪里,真是的。”

客站对面茶馆二楼时刻关注着白裔动向的刘阿三正挂在屋檐上用秘术观察着白裔的行为,听到白裔这么一说,他一个踉跄,差点脚没勾牢摔下二楼。三年前开始,主子派他们二人每时每刻都盯着刘真,将他每天的一举一动都上报,但也吩咐了绝对不能出手干预刘真的事情,所以当刘真在地字三号房被王十三、王十四两个炼气修士五花大绑着扛出房门时,他们也只是在隔壁默默地喝茶,顺便穿了个音给主子,告知刘真被人绑票了。现在他留在这里监视白裔的动向,而另一人刘阿狗则跟踪着被绑架的刘真去了若梦广场。

白裔在房间里唉声叹气了好一会儿,站起身关上窗户,准备下楼问问客栈老板若梦广场的具体地址,临走出房门时还不忘捎带上那两个油纸包好的牛肉包子。

刘阿三撤回监视秘术,当白裔下到一楼时,他也已经悄声无息的潜到了客栈大厅的街对面,刘阿三身上穿的深蓝色塑身衣有刘家专门的术士打上过封闭气息、躲藏神识的法印,他自身又修炼过刘家每个死士必炼的杀手秘术,擅长隐蔽行踪,屏蔽神识,根据主人的传音所言,他的监视目标白裔的修为也只有筑基中期,和刘阿三自己的修为持平,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白裔会发现他。

一个时辰之后,刘阿三整个人都抑郁了。他整整跟着白裔跑遍了大半个桑砌城的浮木区!如果不是因为紫杨区有内城墙围着,刘阿三认为按照白裔的路痴程度,绝对会迷路到紫杨区去。跟踪人对于一个死士来说,可比刺杀、投毒、卧底之类的任务要来得轻松得多,但是刘阿三现在只想回刘家去接个刺杀任务,杀个人以泄心头之怨念,他活了那么多年,从未见过像白裔这样的路盲!自己还不得不憋屈的跟在她的身后跑,眼睁睁的看着好几次白裔都快到达若梦广场了,却总是能在最后关键的岔路走错,要不是刘阿三怕暴露,他都恨不得乔装打扮一番,扮作路人甲上前去告知白裔前往若梦广场的正确路线了。

任劳任怨的死士刘阿三在后面跟踪跟的吐血,被跟踪的白裔倒是一点也不慌,各种淡定,各种看风景。她对于自己是个路痴这件事看得很淡,反正第一次来桑砌城,走错路就当纯粹是看风景开开眼界呗,至于被绑票的刘真嘛…和她不过认识几天,只是契约关系,自己又不是故意不去若梦广场的,只是找不到广场的具体位置而已,所以白裔在街上乱晃,倒也悠闲。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就在刘阿三快要忍不住跳出来直接拖着白裔前往若梦广场的时候,白裔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位于桑砌城西北角若梦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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