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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独在异乡为异客

当我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所听所闻都不是熟悉的发动机的轰鸣与被污染了的浑浊的空气。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在我的世界观中叫做森林的地方。

我躺在柔软的泥土上,看着蔚蓝的天空,心里仔细的想:我这是在哪儿?顺而坐起,打量着周围与我自己。我惊恐的发现这不是我的身体,至少不是现在的我该有的身体。这是一个瘦弱的几乎有些异常的孩子,短小并且几乎皮包骨头的腿,用手摸摸胸前,那肋骨根根分明,而那双手说是几根干枯的稻草扎在一起的都不为过。

我觉得我该是在做梦,虽然感觉很真实。于是,在腿上轻轻掐了一下,虽然手上没什么力道,但还是有那么一丝疼痛感。全身上下打了个冷颤,心中一片清明。按照流行的说法,就应该是:我穿越了。随即又觉得自己运气背的不是一星半点,人家一穿不是什么王子皇妃,至少也是在个人口密集的地方,我这放眼望去,除了树就真啥都没有了。

心中又是一阵萧索,这倒霉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到的这么个地界儿,没让野兽吃了当真是不容易,只是这孩子又是怎么死的呢?再看看周围,我怎么出去?最重要的,我吃什么喝什么?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可以躺下继续等死了。我一点野外生存的经验,算了,是连知识都没有。在这能活下去的概率和迈个步子就能上天的几率因该是一样大的,我连这是什么时代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这个时代还有没有猎户,要有,我就盼望老天赶紧让他来,哪怕是把我当猎物扛走都成。

这么想过之后,我决定躺回去接着“死”。

不知过了多久,再次睁眼。眼前是一个有着几个小洞的茅草屋顶,我顿时觉得不论刚才还是现在,我应该都是在做梦。于是我闭上了眼,准备接着睡回家去。

“吱嘎”一声,我猜是门被打开了,想了想,反正是做梦,无所谓了。

我想坐起来,却发觉身体没什么力气,但到底没那么娇弱,还是硬撑着起来了。我看到的是面目虽不算狰狞却也没好看到哪去的一个中年男子。他的头发蓬松却也并不算太过杂乱的束着,留着络腮胡,穿着件打了不少补丁的粗布衣衫。人虽不如往日印象中打猎的人那般虎背熊腰,却也并非文弱书生般的瘦弱。他身上背着弓箭,腰上别着一把带弯钩的说是镰刀又不像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刀,而手上则拎着彰显他身份的兔子和五颜六色的鸡。我猜那不是鸡,但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猎户看到我坐起来,明显愣了一下,随后咧开嘴笑了。

半个月后,在猎户与邻居吴婶子还算细致的照顾下,我的身体恢复的非常好,已经可以绕着小茅屋跑了。吴婶子是个典型的农村中年妇女,长年的劳作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但在我眼中却也十分的慈祥。期间,我知道了猎户姓刘,具体叫什么,吴婶子也不清楚,叫了那么许多年的刘猎户,正儿八经的名倒是没几个知晓了,而且也没办法再知道了,因为刘猎户不仅不识字,还是个哑巴,貌似是很小就哑了,具体怎么哑的,就更没什么人知道了。许多年前,刘猎户本来娶了一房媳妇,只是没多久,这媳妇就连同家里稍值钱些的物什一起再也不见了踪影。

其实,这半个月我想的最多的是这个倒霉孩子。我最不能理解的是这孩子没事跑林子里去做什么,更想不通的是这孩子在林子里居然没遇上个把野兽(要是给我啃个半残,我估计我就可以直接死回家了),反倒碰上个人挺不错的猎户,这是得多幸运?不过说到底这幸运是我的,因为这倒霉孩子死了,活着的,是我。

又是半个月,我适应了和刘猎户一起生活,这当真是要感谢自己那无所谓的性子和几乎算得上“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只是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样子到底是多大年纪,于是在吴婶子问我的时候就随口答道8岁。至于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我非常机智的运用了“小孩子”这个身份,问其他任何问题只需要说不知道就行了。好在这村子里的人也朴实,我说不知道他们也就十分同情的信了。之后在吴婶子的热情帮助下,我成了刘猎户的义女,于是,我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刘静。我自己去掉了原先的姓氏,只告诉他们自己叫静儿,否则如何表现我小孩子记不住事的能耐。最后吴婶子就做主给我冠了刘姓,而我原来叫安静。

父母给我起这样一个名字,就是希望我能平平安安文文静静,后者虽然只有表面,但也算是做到了,可是前者,现在真的不好说,因为不晓得在现代的自己是没了,还是病了,还是怎么着了。穿越来之前我在做什么,其实经过一个月的回忆,我也没想起来任何一点点的痕迹,就好像那一刻的记忆被莫名其妙的抽走了一般。

也不知道爸妈现在是不是已经急得不知所措或者干脆哭天抢地痛苦不已,毕竟,他们就我一个孩子。可这样的一个现状,一个时空的相隔,让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我也就不去想了,想了又没一点点用,还不如想些有用的。于是,我发现自己的“无所谓”和“随遇而安”两个技能又自动连升了三级。

当我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发胖的迹象的时候,我决定要像个正常小孩一样开始玩耍,做家务。于是,每次等义父进山去打猎,我就在家里收拾屋子,去林子外围捡柴禾,去吴婶子家找小二子一起到小溪边洗衣服,顺便戏水。不要说“这算什么玩耍”,电子产品玩多了,也就不大记得什么原始的玩法了。再加上我第三个等级虽然不怎么高但胜在熟练的技能“懒”,我觉得我能勤快地去做家务已经是十分的不容易了。

我住在一个现代人眼中的小型世外桃源,名叫姜村,这里虽说算不上与世隔绝,但去一趟最近的集镇,也要翻两座小山,所以,在我的概念里,这就是与世隔绝。义父去集镇上时常带着我,拿他猎回来的野味换油盐酱醋日常用品。偶尔有些余钱,还会给我买几尺粗布或是些小玩意儿,粗布回去就麻烦吴婶子给我做件新衣裳,剩余的边角料,长些的就成了我的头绳,短些的就成了将来打补丁的材料。村中人大多是以种地为生,所以义父也有一小块田地,虽不大,但平时吃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至于米面,大多是用猎物跟各家交换。

义父看我身子有些单薄,便时而带我进山,只是每次如果有我,就不会走很深,大多时候只是在林子相对边缘的安全地带,目的是为了让我锻炼身体能强壮一点。其实我特别想说,我一女孩子,要那么强壮,不就成女汉子了……

义父进山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有时两三天才能回来,这种时候我的一日三餐就都是在吴婶子家蹭白食,其实也算不上白食,义父回来会把猎物分一些给吴婶子家。

于是我就开始了在姜村的平凡人的小日子,虽不富裕,却也满足幸福,我甚至都想过将来要不要嫁给吴婶子家的孔哥儿,虽说他也才不过13岁。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子航——我的小男朋友,不知道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他会不会另结了新欢,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等我回去,也不知自己是死是活……

在姜村的日子悠闲而又宁静,总让我有种时间仿佛停滞了的错觉。自小在城市长大,看惯了车水马龙熙来攘往,这种宁静以致远的环境竟是感觉如此的不真实。

城市中的逢年过节,也不过就像是例行公事一般的采购、消费、旅行和团圆饭,几乎没有任何偏差。然而,这里却不同,这里有着几乎可以颠覆我感知的热闹以及那份几乎不曾感受过的味道。他们也同样过年,还过各种我没听说过的节日,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热闹。我的感觉是全村人一起过几乎所有的节,说实话,这刷新了我的三观,我从来不能理解,也不能想象,全村近一百口人一起过各种各样的节日,而且几乎成了传统。以前只是觉得贵州那边的长桌宴很有味道,但亲身经历过之后才会发觉,类似长桌宴这样的事情一年里只需要一次就够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但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长桌宴,一年里你要体验不下十次,并且,你不仅仅是吃客,还是干活的人,最主要的是个懒得干活的人,或许你就明白我为什么不喜欢一年里办多次长桌宴了。

日子有时就好像日历上的纸,随便撕撕就没了。终于,在我被捡回姜村一年多之后,义父出门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在小屋里等了七天,他从来没有出去过这么久,我坐不住了,去了吴婶子家。

吴叔叔叫了村中一干叔叔伯伯进了山,而一日一夜后,我等来的是义父残缺不全的尸体。吴婶子抱着我哭泣不止,想让我看义父但又怕吓着我,而我所保持的理智,在他们眼里,就成了“被吓傻了”。

看到义父尸体的时候,说不难过是假的,毕竟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是给了我一个容身之所的人。再想到义父平素对我的好,更是觉得心被什么东西撕扯着,难受的不知所措。但长年“无所谓”和“随遇而安”的习惯以及各种书籍中“喜怒不形于色才是城府与成熟的最高境界”教育下的结果,让我在许多情况下都可以保持理智和冷静,哪怕我的心中并不冷静。

在一干乡亲的帮助下,我将义父葬在了小屋的后面,因为没钱买棺椁,所以就只能用草席裹了下葬。吴婶子想要将我带回她家去养,却因为吴叔叔的一个眼神生生阻了想法,随后我就住回了小屋。

在小屋中呆了一日一夜,翻遍脑海中所有的知识储存,并且重点琢磨了一下看过的所有靠谱和不靠谱的穿越或非穿越的小说,我想通了一件事情: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肯定有它的目的,不会让我就那么安安生生普普通通的过一辈子。既然如此,那我就不能再呆在这,我要去做个不一样的人,做些不一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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