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装出大吃一惊的神情,说:“真的可以吗?那么他们,他们,还有他们,”用手指指一直跟着我不离不弃十丈远的那些鬼,“他们就没有想过?他们长的想了一万年,短的想了几十年几百年,哪一个想出来了?刚才还不是靠了我才走了三个?”我又疑惑了,问他:“你说在我之前就没有超度成功过的?我是一万年来第一个?”
他白我一眼说:“你倒真是不客气,以为你是什么仙人转世?这里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能点化冤魂的鬼,点化满了一定的份额,他自己也可以走了。我也是听说有过这样的事,才来找你的。不然我干什么要听你废话?”
我讪讪地说:“我没有以为我是古往今来第一个呀,不然为什么问你?对了,为什么你不去点化别鬼,你要是份额满了,不就也可以走了吗?”他NND,做个鬼还要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真是与时俱进啊。
他说:“我不能。干这个也不是个个都行的,不过到底什么人能行,我也不知道。”
我却明白了,说:“唔,我懂了。这也是一门职业,要有一定的天赋才做得来。好比你会做戏,我会读书。然后你就成了明星,我就成了书呆。”
他蓦地抓住我,问:“我是明星?什么明星?”
我赶紧抖开他的手,说:“放手放手,拉拉扯扯干什么?你是习惯了,来者不拒,什么人都可以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亲亲吻吻。我可是冰清玉洁的一个姑娘家,不习惯和男人有亲密接触。”
他放开我的手,用热切的眼神注视我,那热量几乎可以煎熟一个**蛋,害得我差点以为他爱上我了。他说:“我是明星?什么明星?你真的认识我?那我叫什么名字,是怎么死的?”
我在心里鄙视了他十二次,用不屑地口气说:“你看看你的衣服,就知道你是什么明星了,何必来问我?”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整他。谁让他演戏演得那么好?你一个大明星,在我这样一个鬼面前,有必要这么发挥你的演技吗?
他看一眼他的衣服,搞不明白,问我说:“衣服怎么了?”
这人太笨了,我啧啧两声,说:“你的衣服是阿玛尼的,男明星们把阿玛尼当制服穿,人人一身,穿得一点个性也没有,这个你也不记得了?你的皮鞋是Ferragamo的,菲某专为大明星量脚定做鞋子,只此一款,别无分楦。那鞋子上的logo你也不认得了?”说完我盯着他的脸看,看他有什么表情,是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还是皱着眉头怀疑我在胡说八道?
他挑了挑眉,眨了眨眼,撇了撇嘴角,咳嗽一声,佯装镇定地,淡淡地问:“真的?”